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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一个代表了房地产开发商的商业组织正在推动新州政府规定好新项目中社会住房和可负担性住房的比例。 据《雪梨晨锋报》报导,包括联盛集团(Lend Lease)和PAYCE等开发商在内的组织呼吁政府要求雪梨所有新项目包括一定比例的社会住房和可负担性住房,让中低收入工人买得起或者租得起。 但作为回报,政府须对所有公有土地进行审计,看是否能够拿来开发新项目。 “伦敦的可负担性住房和社会住房通常占约40%的比例,”游说组织雪梨委员会(Committee for Sydney)执行长威廉姆斯(Tim Williams)说道。 威廉姆斯最新论文《大家的城市》(A City for All)调查了可能解决雪梨可负担性危机的方案,拒绝提出雪梨新项目中可负担性住房和社会住房的具体比例,不过表示伦敦的例子可以参考。 “(伦敦市长)鲍里斯(Boris Johnson)将市中心韦斯特敏斯特(Westminster)公有土地的22%用来修建可负担性住房和社会住房,我们可以拿这个比例作为讨论的基准,”威廉姆斯说道。 威廉姆斯表示,房地产开发商愿意让政府指定可负担性住房的比例,是因为这有助于创造确定性。如果政府将公有土地卖给开发商,开发商知道他们必须留下一部份不能以市价卖出的住房,那么可以支付便宜一点的地价。 不过,威廉姆斯表示,这一体系将使得代理机构得放弃最高售价才能卖地,因此得要求财政部调整公有土地向私营部门释放的规定。 政府开发代理机构新州都市发展局(UrbanGrowth NSW)此前曾表示,希望在内城区兴建一些新住房,可以针对年收入在10万元到15万元之间的人。 如果政府机构指定新开发案中近20%的住房针对中低收入者而开发的话,那么将是一次巨大的变革。比如在雪梨市内,新开发案中只有2%留给可负担性住房租客,哪怕市府计划将这一比例在2030年提升至7.5%。 威廉姆斯表示,政府应该对多个机构所有的土地进行全面审计,看看这些土地是否可以开发成住房,比如新州交通局(Transport for NSW)、雪梨水务局(Sydney Water)和道路与海事服务局(Roads & Maritime Services)所有的土地。 图说:开发商支持政府指定新项目中可负担性住房和社会住房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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