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 发表于 13-12-2010 23:13:14

论坛财务方面如果借助NGO,那么财务决策权在哪里?在论坛还是在NGO自己的3人委员会?

原帖由 coredump 于 13-12-2010 23:12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我的理解:
1. 论坛本身不需要NGO,
2. NGO本质上也不需要论坛,
3. 论坛没有实体,所以资金管理一直悬而未决
4. NGO是有法人实体的,所以财务方面不是问题
5. 论坛财务方面可以借助NGO解决
6 其他方面论坛和 ...

Ray和Wendy 发表于 13-12-2010 23:20:13

1,他怎么理解的,你我都未必能100%理解,不过这也不重要,他只是个猪头 :lol
2,NGO是靠做事情赢得大众支持的,而要做事情,什么事情都全民公决是做不好的,民主成本过高了。我说的会员每年投票决定是否对委员会满意,个人认为已经够重的普选味道了。
3,NGO可以代论坛保管现有的捐款,但是这钱还是死的。要让钱活,就要让捐赠者知道现在有个实体在做事情,他们愿意把以前的部分捐款转为支持这个实体。
4,NGO不接管版权,论坛还是没有版权,这个版权等于凭空消失了。







原帖由 青山 于 13-12-2010 23:10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他所说的关系密切,和你所理解我看不同。我们一直试图建立的,是一个维持基于普选的决策机制的NGO。这样才可能把FreeOZ已有的决策原则,建立在这个新的NGO实体上。

你说的这个NGO,如果用来管理FreeOZ的财务和版权 ...

Ray和Wendy 发表于 13-12-2010 23:24:34

我的理解:
1. 论坛本身不需要NGO,
如果没有NGO,现有捐款是死钱,版权凭空消失,有人愿意做事没人组织,有人需要帮助没人能帮,如果这个现状令人满意,那么论坛的确不需要NGO

2. NGO本质上也不需要论坛,
或者说NGO可以找到论坛的替代品,不过由于NGO人员的论坛情结,有什么需要比较倾向于找论坛解决

3. 论坛没有实体,所以资金管理一直悬而未决
即使有了实体,捐赠人不发话,这钱还是只能用于服务器费用

4. NGO是有法人实体的,所以财务方面不是问题
什么叫不是问题?

5. 论坛财务方面可以借助NGO解决
那要看是什么方面了

6 其他方面论坛和NGO(s)可以相辅相成,互相促进
完全正确

Ray和Wendy 发表于 13-12-2010 23:25:02

现有财务决策权在哪里?



原帖由 青山 于 13-12-2010 23:13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论坛财务方面如果借助NGO,那么财务决策权在哪里?在论坛还是在NGO自己的3人委员会?

青山 发表于 13-12-2010 23:25:38

1,无所谓。
2,这个至少和目前FreeOZ的决策原则相冲突。不过也可以暂时不讨论。
3,捐款保管不是问题,但是如何支用,是FreeOZ的现有决策机制作出最终决定,还是NGO自己的3人委员会作出决定?
4,不一样。NGO接管版权,那么NGO就可以剥夺FreeOZ权利。并且把现有的决策机制架空。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13-12-2010 23:20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1,他怎么理解的,你我都未必能100%理解,不过这也不重要,他只是个猪头
2,NGO是靠做事情赢得大众支持的,而要做事情,什么事情都全民公决是做不好的,民主成本过高了。我说的会员每年投票决定是否对委员会满意,个人认为已经够重的普选味道了。
3,NGO可以代论坛保管现有的捐款,但是这钱还是死的。要让钱活,就要让捐赠者知道现在有个实体在做事情,他们愿意把以前的部分捐款转为支持这个实体。
4,NGO不接管版权,论坛还是没有版权,这个版权等于凭空消失了

青山 发表于 13-12-2010 23:25:52

议事院。但是凭借的,是对财务志愿者遵守议事院决议的许诺的信任。这也是为什么FreeOZ一直试图组织化的原因,毕竟这个不在法律框架下。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13-12-2010 23:25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现有财务决策权在哪里?



Ray和Wendy 发表于 13-12-2010 23:28:54

现在情况下,财务决策权在哪里?比如现在我提案要买一张邮票,30个议事员都投赞成票,是不是去买邮票就合法了?
现在情况下,版权属于没有实体的论坛吗?不属于吧(只有自然人和法人能拥有财产)。既然不属于,何来剥夺之说?




原帖由 青山 于 13-12-2010 23:25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1,无所谓。
2,这个至少和目前FreeOZ的决策原则相冲突。不过也可以暂时不讨论。
3,捐款保管不是问题,但是如何支用,是FreeOZ的现有决策机制作出最终决定,还是NGO自己的3人委员会作出决定?
4,不一样。NGO接管 ...

青山 发表于 13-12-2010 23:32:10

目前财务授权,议事院超过半数即可通过。比如16个议事员赞同即可。

不对,如果NGO拥有版权,那么就可以以侵权为由,状告FreeOZ的某些版主,或者其他管理人员。
这样,NGO就拥有了对FreeOZ的实质控制权。议事院的决议就不管用了,因为版权是NGO的。
NGO甚至可以要求关闭FreeOZ论坛。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13-12-2010 23:28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现在情况下,财务决策权在哪里?比如现在我提案要买一张邮票,30个议事员都投赞成票,是不是去买邮票就合法了?
现在情况下,版权属于没有实体的论坛吗?不属于吧(只有自然人和法人能拥有财产)。既然不属于,何来剥夺之说?

青山 发表于 13-12-2010 23:36:08

正因为如此,我们推动FreeOZ的组织实体化,就是要把议事院转化成NGO的委员会。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13-12-2010 23:28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议事院没有决策权的,这是非法的

Ray和Wendy 发表于 13-12-2010 23:39:12

回复 #68 青山 的帖子

目前财务授权,议事院超过半数即可通过。比如16个议事员赞同即可。

----这是非法的,捐款人当初只是捐赠给某位财务保管员,相当于一个trust,钱只能用于服务器运行费用,有没有其他授权给议事院?

不对,如果NGO拥有版权,那么就可以以侵权为由,状告FreeOZ的某些版主,或者其他管理人员。
这样,NGO就拥有了对FreeOZ的实质控制权。议事院的决议就不管用了,因为版权是NGO的。

----可以条款上斟酌一下,例如作者论坛NGO3方共有之类,但实际上论坛拥有是废话,没有法律保护的。
即使论坛不拥有版权,NGO也不能状告版主的,只能状告发帖者本人,但发帖的一般都是作者,也是共有方。

NGO甚至可以要求关闭FreeOZ论坛
那我拍张照片,授权给NGO,再把照片发到新浪去,NGO能不能要求关闭新浪?

Ray和Wendy 发表于 13-12-2010 23:41:24

即使论坛实体化了,还是不能动用捐款的,除非捐赠人重新授权给论坛NGO。


原帖由 青山 于 13-12-2010 23:36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正因为如此,我们推动FreeOZ的组织实体化,就是要把议事院转化成NGO的委员会。



coredump 发表于 13-12-2010 23:45:56

我的理解:
1. 论坛本身不需要NGO,
如果没有NGO,现有捐款是死钱,版权凭空消失,有人愿意做事没人组织,有人需要帮助没人能帮,如果这个现状令人满意,那么论坛的确不需要NGO
对,这就是现状,私营论坛不存在这个问题,FreeOZ存在,我说的本身就是这个意思,当然,大家也想改变现状。

2. NGO本质上也不需要论坛,
或者说NGO可以找到论坛的替代品,不过由于NGO人员的论坛情结,有什么需要比较倾向于找论坛解决

理解

3. 论坛没有实体,所以资金管理一直悬而未决
即使有了实体,捐赠人不发话,这钱还是只能用于服务器费用
现在是连公共帐号都没法落实

4. NGO是有法人实体的,所以财务方面不是问题
什么叫不是问题?

可以有法人,可以有ABN,可以有独立帐号和财务

5. 论坛财务方面可以借助NGO解决
那要看是什么方面了
比如,论坛资金委托NGO管理,是否可行?

6 其他方面论坛和NGO(s)可以相辅相成,互相促进
完全正确

青山 发表于 13-12-2010 23:46:47

论坛捐款并未限制于服务器租用。而是论坛运行的必要开销。哪里有捐款只用与服务器的字样了?不过目前主要就是服务器的开销。

论坛实体化,也没人打算用现有的捐款做什么。关键是将来怎么管理的问题。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13-12-2010 23:41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即使论坛实体化了,还是不能动用捐款的,除非捐赠人重新授权给论坛NGO。


Ray和Wendy 发表于 13-12-2010 23:51:14

NGO可以有法人,可以有ABN,可以有独立帐号和财务
---- 完全正确

比如,论坛资金委托NGO管理,是否可行?
---- 现有资金是捐赠人捐给了一个虚拟的专用账号,声明该捐款只能用于“论坛运行的必要开销”,论坛议事会是没有权力委托的,只能委托NGO代为保管,用途还是限于“论坛运行的必要开销”,这也没啥状况得到改善

Ray和Wendy 发表于 13-12-2010 23:54:13

论坛实体化,也没人打算用现有的捐款做什么。关键是将来怎么管理的问题。
----所以现有捐款一直不是重要问题啊,只是有了NGO,本来捐款人可能是想回报社会的,当时只有这么个论坛,才捐成了论坛运行费用,现在有了为社会服务的机构,也许捐赠人愿意转一点给NGO而已。也是能转一点是一点的事。

如果没人打算用现有的捐款做什么,现在有可靠的人持有就够了,还有什么怎么管理的问题?




原帖由 青山 于 13-12-2010 23:46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论坛捐款并未限制于服务器租用。而是论坛运行的必要开销。哪里有捐款只用与服务器的字样了?不过目前主要就是服务器的开销。

论坛实体化,也没人打算用现有的捐款做什么。关键是将来怎么管理的问题。

青山 发表于 13-12-2010 23:54:32

如果是这种委托模式,与其委托一个新成立的外部NGO,不如论坛内部找几个公认遵守规则的人成立一个NGO,专门管钱。
其他什么都不作,专门就是遵照议事院的决议,批准钱的合法用途。这个NGO没别的作用,就是执行议事院的决议。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13-12-2010 23:51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比如,论坛资金委托NGO管理,是否可行?
---- 现有资金是捐赠人捐给了一个虚拟的专用账号,声明该捐款只能用于“论坛运行的必要开销”,论坛议事会是没有权力委托的,只能委托NGO代为保管,用途还是限于“论坛运行的必要开销”,这也没啥状况得到改善

coredump 发表于 13-12-2010 23:56:31

原帖由 青山 于 13-12-2010 22:54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是这种委托模式,与其委托一个新成立的外部NGO,不如论坛内部找几个公认遵守规则的人成立一个NGO,专门管钱。
其他什么都不作,专门就是遵照议事院的决议,批准钱的合法用途。这个NGO没别的作用,就是执行议事院 ... 我觉得未尝不可

青山 发表于 13-12-2010 23:57:18

现在就是这样啊。关键在于,可靠是相对的。单个财务志愿者的可靠,这个没法说啊。尤其当钱多了以后。

前段就有人提出要上广告,在捐款之外开拓其他收入途径。这样更需要规范的财务管理了。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13-12-2010 23:54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没人打算用现有的捐款做什么,现在有可靠的人持有就够了,还有什么怎么管理的问题?

青山 发表于 13-12-2010 23:57:52

这也是一个方案,就是解决财务管理的问题。

FreeOZ的决策机制还靠基本法运行。而基本法相关的决策,靠NGO中那几个大家都信任的人来严格遵守。

原帖由 coredump 于 13-12-2010 23:56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我觉得未尝不可

Ray和Wendy 发表于 13-12-2010 23:59:24

如果是这种委托模式,与其委托一个新成立的外部NGO,不如论坛内部找几个公认遵守规则的人成立一个NGO,专门管钱。
---- 现在就是在论坛内部找几个公认遵守规则,又有能力的人成立一个NGO啊,这个NGO在做其他工作的同时,可以持有这些钱

其他什么都不作,专门就是遵照议事院的决议,批准钱的合法用途。这个NGO没别的作用,就是执行议事院的决议。
----你又来了,如果只用于论坛运行,那就是现状,而且和议事院的决议毫无关系,是捐赠人本来的意愿;如果议事院的决议超越了捐赠人的要求,这是非法的。




原帖由 青山 于 13-12-2010 23:54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是这种委托模式,与其委托一个新成立的外部NGO,不如论坛内部找几个公认遵守规则的人成立一个NGO,专门管钱。
其他什么都不作,专门就是遵照议事院的决议,批准钱的合法用途。这个NGO没别的作用,就是执行议事院 ...

coredump 发表于 14-12-2010 00:00:40

原帖由 青山 于 13-12-2010 22:57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这也是一个方案,就是解决钱的问题。


嗯,本来就是,一点点来,先解决爬的问题,爬稳当了再去考虑走和跑。

Ray和Wendy 发表于 14-12-2010 00:02:43

麻烦你们讨论组织化工作不要在我这个新建NGO的帖子里行吗?:lol :lol

青山 发表于 14-12-2010 00:02:49

当然有关系了,就算是用于租用服务器,还有用什么样的,用哪家的问题。一样靠议事院决策。

这个NGO要做的,当然是要合法的。但是只要是合法的,就需要执行议事院的决议。

而且这个NGO自己不能在议事院决议之外,有任何其他的自行决定。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13-12-2010 23:59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你又来了,如果只用于论坛运行,那就是现状,而且和议事院的决议毫无关系,是捐赠人本来的意愿;如果议事院的决议超越了捐赠人的要求,这是非法的。

青山 发表于 14-12-2010 00:04:26

这不是大家一起探讨么,本来我们还想让你进来帮我们进行组织化工作呢。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14-12-2010 00:02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麻烦你们讨论组织化工作不要在我这个新建NGO的帖子里行吗?:lol :lol

Ray和Wendy 发表于 14-12-2010 00:05:38

我想平地建个堪培拉,想到悉尼去拉两车砖,你们不让,非让我进悉尼进行旧城改造,这部坑我呢么?




原帖由 青山 于 14-12-2010 00:04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不是大家一起探讨么,本来我们还想让你进来帮我们进行组织化工作呢。


青山 发表于 14-12-2010 00:06:30

;P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14-12-2010 00:05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我想平地建个堪培拉,想到悉尼去拉两车砖,你们不让,非让我进悉尼进行旧城改造,这部坑我呢么?




coredump 发表于 14-12-2010 00:06:34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13-12-2010 22:59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其他什么都不作,专门就是遵照议事院的决议,批准钱的合法用途。这个NGO没别的作用,就是执行议事院的决议。
----你又来了,如果只用于论坛运行,那就是现状,而且和议事院的决议毫无关系,是捐赠人本来的意愿;如果议事院的决议超越了捐赠人的要求,这是非法的。..
我理解你的意思,呵呵,网友捐赠的钱当然只能用于论坛运行,有没有NGO都一样。最小要求,这个NGO起步时,技术上解决FreeOZ论坛现有的资金代管问题,初次之外没有任何权利,钱还是用于FreeOZ论坛的运行。 议事院如果那天搞了个拿点钱哥几个去看脱衣舞吧,这当然是非法的,有没有NGO都是非法的。

除了这个最小化的NGO职能外,NGO可以独立于论坛,论坛也可以独立于NGO各自按照自己规律发展。

青山 发表于 14-12-2010 00:07:18

新议事院建立以后,我可以提个方案看看大家是否赞同。

原帖由 coredump 于 14-12-2010 00:00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嗯,本来就是,一点点来,先解决爬的问题,爬稳当了再去考虑走和跑。

Ray和Wendy 发表于 14-12-2010 00:07:55

老丐 :good :good :good



原帖由 coredump 于 14-12-2010 00:06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我理解你的意思,呵呵,网友捐赠的钱当然只能用于论坛运行,有没有NGO都一样。最小要求,这个NGO起步时,技术上解决FreeOZ论坛现有的资金代管问题,初次之外没有任何权利,钱还是用于FreeOZ论坛的运行。 议事院如果 ...

青山 发表于 14-12-2010 00:09:37

如果NGO有自己的业务,如何保证能够严格遵守议事院(合法的)决议?

如果是这种模式,那个NGO就是一个法律手续。不应该有自己另外的业务。
所有业务都必须是议事院决议可以约束的。

要想搞另外的NGO,那就是另外的NGO.


原帖由 coredump 于 14-12-2010 00:06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除了这个最小化的NGO职能外,NGO可以独立于论坛,论坛也可以独立于NGO各自按照自己规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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