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FreeOZ用户注册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回复
楼主: chibang197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闭

[复制链接]
31#
发表于 8-7-2011 13:50:5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Dark 于 8-7-2011 10:44 发表


看到这句:‘但是如果我孩子是这样,我只能选择跟他划清界限。’,真让人感到悲凉啊。 为人父母的,可以如此轻易的说出跟子女划清界限,太冷漠,也很残忍。不管她/他的性取向如何,我为你的子女感到遗憾。


...

尊重,建立在互相尊重的前提上,如果在两方都无法妥协的基础上,民主的最终结果就是分道扬镳个走个的路。一点都不残忍。这是为自己的选择而付出的代价。真正的残忍是强迫别人做出选择,所以在这方面中西文化还是有分别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2#
发表于 8-7-2011 14:02:2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ryan88 于 8-7-2011 12:20 发表

尊重,建立在互相尊重的前提上,如果在两方都无法妥协的基础上,民主的最终结果就是分道扬镳个走个的路。一点都不残忍。这是为自己的选择而付出的代价。真正的残忍是强迫别人做出选择,所以在这方面中西文化还是有 ...

不完全同意。如果别人趋向和你不同,也不是不尊重你啊?哪怕在取向这点妥协不了,别人又不需要你妥协你的性取向和他/她进行性行为,别人只是和你比如同在一个地方工作,学习,如果是你的子女则是保持子女关系而已。如果用政治民主来类比,比如你非常讨厌工党,是不是必须成立一个学校审查政治倾向拒绝工党及其支持者才叫民主社会呢?我想你讨厌工党是你的个人选择和自由,这本身不构成歧视,但是如果必须审查隔离,那就有点歧视意味了。

评分

参与人数 2威望 +40 收起 理由
choz + 20 谢谢分享!
xblues + 20 谢谢分享!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3#
发表于 8-7-2011 16:28:34 | 只看该作者
那你剥夺了我走的权利。
也剥夺了我让我孩子转学的权利。

另外,同性恋也没有在脸上贴着标签,我是同性恋。当他没有宣传同性恋和在公共场合表现出任何我认为他挑战传统的举动,那么这样的同性恋,和这样的环境,还是“安全”的。
如同学校可能有伊斯兰的学生,但是如果占的比率太多,或者甚至有意无意宣传这样的教义,那我觉得就不适合我的家庭了。

这不是歧视,而是不适合我。 更何况,民主国家,你搞你的就好了,何必在乎别人的眼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4#
发表于 8-7-2011 16:33:2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ryan88 于 8-7-2011 08:57 发表


朋友,简单一句,你在否认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道理。

我认为不能歧视同性恋,同性恋合法,但另一方面,我自己不会,也不希望孩子接触同性恋的道理一样。
我没说同性恋就是黑,或赤,只是不想被同性恋影响。 ...


既然近朱者赤,近胖者肥,那你会不会怕孩子变胖,不希望他跟接触胖子,并且应该建立胖子学校?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20 收起 理由
choz + 20 谢谢分享!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5#
发表于 8-7-2011 16:44:4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ryan88 于 8-7-2011 14:58 发表
那你剥夺了我走的权利。
也剥夺了我让我孩子转学的权利。

另外,同性恋也没有在脸上贴着标签,我是同性恋。当他没有宣传同性恋和在公共场合表现出任何我认为他挑战传统的举动,那么这样的同性恋,和这样的环境, ...

我剥夺不了你的权利啊,但是如果满大街都是工党支持者,你觉得恶心,难道要把他们都关起来只允许在局部区域活动才不剥夺你的不恶心权利?简单说别人只要不违法可以有权在任何公众地方,你有选择去不同的公众地方或私人地方的自由,但是你没有要求别人不去某个公众地方的自由。如果你要求某个学校或公司不能录用同性恋者,那么就可能侵犯了别人的合法权利。当然你有权自己选择暂时还没有同性恋者的公众地方或呆在可以确保没有同性恋者的私人地方,但是只要你同意他们同样有同等的权利去和你分享任何这些公众场所就可以了,你有权躲,但无权要求划出禁区“井水不犯河水”。

评分

参与人数 2威望 +70 收起 理由
choz + 50 我很赞同!
xblues + 20 精品文章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6#
发表于 8-7-2011 16:51:2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ryan88 于 4-7-2011 13:09 发表
撇开恋童癖,我回答楼主,我不愿意我孩子接触。但是这个是个人的民主自由,我无法强迫任何人。但是如果我孩子是这样,我只能选择跟他划清界限。 怎么样,够清楚么。
尊重,建立在互相尊重的前提上,如果在两方都无法妥协的基础上,民主的最终结果就是分道扬镳个走个的路。一点都不残忍。这是为自己的选择而付出的代价。真正的残忍是强迫别人做出选择,所以在这方面中西文化还是有 ...


没兴趣跟你讨论民主政治。

但一个因为子女是同性恋就要与他们‘划清界限’、‘分道扬镳’的父母,我真的不知道他适不适合为人父母。做这样父母的子女会不会太可怜呢?  
不管怎么样,祝你和你的子女好运。真心希望你的子女在成长过程中不要遇到什么意外,不要有任何差池,更不要违背你的意愿,因为一个不小心,就要被你这个父亲/母亲抛弃了。也劝你一句,对外界先不说,单就对你的子女,还是多一点爱与包容吧。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20 收起 理由
choz + 20 谢谢分享!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7#
发表于 8-7-2011 16:53:0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ryan88 于 8-7-2011 15:28 发表
那你剥夺了我走的权利。
也剥夺了我让我孩子转学的权利。

另外,同性恋也没有在脸上贴着标签,我是同性恋。当他没有宣传同性恋和在公共场合表现出任何我认为他挑战传统的举动,那么这样的同性恋,和这样的环境, ...


Then you should get the bloody out, instead of forcing schools to ban Islamic students. it is YOUR problem, not theirs.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8#
发表于 24-7-2011 14:29:1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ryan88 于 8-7-2011 15:28 发表
那你剥夺了我走的权利。
也剥夺了我让我孩子转学的权利。

另外,同性恋也没有在脸上贴着标签,我是同性恋。当他没有宣传同性恋和在公共场合表现出任何我认为他挑战传统的举动,那么这样的同性恋,和这样的环境, ...

你当然有自己走的权利,但是你没有赶别人走的权利。
如果你想周围的同性恋者完全消失,建议你移民伊斯兰国家,因为这些国家的同性恋者们都“被消失”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FreeOZ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FreeOZ论坛

GMT+11, 29-1-2025 00:58 , Processed in 0.025311 second(s), 28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