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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公安厅通报抓捕两名脱逃重犯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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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0-2018 11:17: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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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沈阳10月7日电 (王景巍)日前,辽宁省凌源第三监狱两名脱逃的重犯双双落网,7日,辽宁省公安厅通报了整个抓捕过程。有关部门相继对监狱罪犯脱逃事故相关责任人展开问责调查,现已将该监狱监狱长予以免职并责令其配合调查。有关部门已责令监狱监管工作直接责任人停职检查并启动调查。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已责令督导凌源三监维稳工作的组长停止执行职务。其他有关人员待查清事实后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2018年10月4日,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凌源第三监狱在押罪犯张贵林、王磊脱逃。案件发生后,中央政法委、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相关主要领导作出重要批示。省公安厅主要领导亲自带领相关警种部门现场指挥侦查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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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捕监狱脱逃犯张贵林现场。 辽宁省公安厅供图

从10月4日9时起,辽宁省朝阳市公安机关启动二级勤务模式,所有警务工作站和临时卡点同步启动,按照“不漏一人,全面封控”的原则即时开展查控工作。朝阳市公安局抽调2770名警力开展排查、围捕工作;出动600名警力在警务工作站和临时卡点开展查控工作,逐人核对,逐车核查。组织1050名警力在辖区内开展摸排,广泛走访,深挖线索。印发协查通报2万份,在各地广泛发布、张贴。

辽宁省公安厅迅速组织相关部门紧急赶赴凌源指挥围捕工作,迅速部署宣传发动工作。明确对提供线索抓获两名逃犯的奖励人民币10万元,对直接抓获两名罪犯的奖励人民币20万元。与此同时,迅速启动军、警、民联合堵控摸排工作,由周边6个村党支部书记带队当向导,成立了35个堵控组和5个机动组,展开堵控摸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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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捕监狱脱逃犯王磊现场。 辽宁省公安厅供图

罪犯王磊,男,汉族,1985年4月7日出生,初中文化,户籍地:辽阳灯塔市沈旦堡镇前古城子村,该犯因绑架罪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17年12月28日减为无期徒刑,2016年12月22日调入凌源第三监狱服刑;罪犯张贵林,男,汉族,1979年9月18日出生,文盲,户籍地:安徽省临泉县单桥镇满庄村,该犯因抢劫罪被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2011年6月23日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脱逃罪加刑1年6个月,数罪并罚执行无期徒刑。2012年7月2日,辽宁省锦州中级人民法院以脱逃罪加刑2年。2014年6月12日调入凌源第三监狱服刑。2014年5月30日,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加刑2年。

10月4日中午12时许,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信息,脱逃的两名罪犯于11时35分左右逃至凌源市宋杖子镇石羊石虎沟村一小卖部购买食品和生活用品。据此,指挥部立即安排侦查民警提取核查相关视频,并迅速组织搜捕警力开展抓捕工作。与此同时,朝阳市公安局发出区域警务合作协查函,通报凌源第三监狱两名脱逃人员情况,接到区域警务合作协查函的河北省公安厅、承德市局和平泉市局也立即启动协作机制,抽调公安民警、武警官兵从河北方面同步进行搜捕,形成了两面夹击态势。

10月5日上午,指挥部获悉,其中一名脱逃罪犯王磊曾于10月4日18时35分许在平泉市榆树林子镇房申村一超市购买食品。指挥部随即组织警力展开封控和搜山工作。同时,省厅抽调锦州、葫芦岛两市各200名增援警力也于下午抵达,并立即按照指挥部安排投入走访摸排和堵控工作。

10月6日上午8时20分,有群众报警称,发现两名罪犯在高铁高架桥附近出现。指挥部立即调集警力前往全面封锁。辽宁省境内由凌源市三十家子镇四道沟村李家屯村组成扇形包围圈进行搜捕;河北省境内从河北方向进行围捕,辽冀双方遥相呼应,迅速形成合围之势。

10月6日13时许,辽宁、河北两省合围警力在河北省承德平泉市台头山镇烧锅杖子村,成功将脱逃罪犯张贵林、王磊抓获。

目前,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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