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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法务部门首次就同性婚姻合法化召开公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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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013 00:58: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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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0月14日电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当局“法务部”14日上午首度就同性伴侣婚姻可否法制化的问题召开公听会,听取各方的意见,由于赞成者与反对者有各自看法,“法务部”将汇集这些意见进一步研议。
  反对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台湾静宜大学副教授柯志明表示,根据相关婚姻条款,台湾应立法积极保护协助的是男女异性婚姻,而不是另外一种婚姻,因为唯独异姓婚姻有自然形成家庭的能力,且其形成的家庭,也才是形成社会自然基本团体单位。
  他认为同性恋的基本人权,应该受到保障,“但这不意味着他想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即便每一个人都享有婚姻的权利,也不意味着这个人可以任意结婚。
  另外也有持反对意见的妈妈代表请求“法务部”在讨论同性婚姻合法化时,不能只考虑成年人的性取向或是成家的自由,而忽略了从儿童的立场去关心儿童的需要,更不能剥夺儿童在稳定的家庭制度中成长的权利。
  而赞成同性婚姻合法化的世新性别研究所副教授陈宜倩则表示,“婚姻不宜窄化成性关系,抓到一对有性关系可以生殖(指异性恋者),我们才保障,其它的不保障”,其实在法律上,“我们可以用照顾关系作为一个核心。”
  另外也有赞成的母亲表示,“作为父母,我们只有一件事情,当儿女有伴的时候,你的那种快乐无以复加”,希望参与讨论者,不要被婚姻这个名词给绑住了,也不要拿这个婚姻名词来绑架他人,让大家都有平等博爱的心情,让社会有和谐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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