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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
发表于 27-3-2016 17: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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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首先很感謝大家的回覆
很抱歉之前打得不清不楚, 主要因為擔心打字太多... 大家不想看下去..
嗯... 我這麼久才UPDATE 主要因為我英文不好, 我已經決定放棄處理,
其實我老公英文是可以的, 而且因為他很喜歡那塊地, 我們才買地建房
不過我也想寫清楚點我們建房遇到的問題
我們住在Country side, 離雪梨要4 小時車程, 建房子用的builder是 G.J Gardener Homes. (老實說整個過程很不愉快)
由當初我很簡單想要大窗子的房子, 連這樣基本的要求最後都弄得一塌糊塗. (我知道是我笨..)
另外, 一開始我跟老公已決定會安裝電子鎖, 而他們不能夠配合, 叫他們不安裝任何門鎖也不可以..
反正是一定要先安裝他們提供的門鎖, 之後再自行拆除, 再安裝自己想要的電子鎖
(這個其實我到現在也不確定是否真的所有builder也不能配合的? 也想請大家指導一下)
其實一開始時我們很信任builder ( 你可以說我天真+白痴 ) , 我說想要大一點的窗戶,他告訴我已是最大 (當時是1500x1800吧)
最後改到1800x1800 (說不能夠再大) , 當時解釋是因為窗外有水管還是什麼什麼的, 反正心想他們是builder, professional ,不可以應該就是不可以了, 就沒再管
直至colour selection , (當時我們工作很忙, 是特地從VIC 開車差不多12小時來回到NSW 的)
有一個女生負責跟進我們的暫稱她F 小姐 , 在選廚房櫃門抽手時我說不想用抽手, 她說不可以, 一定要抽手的, 於是在這個抽手問題糾纏了超久
我還問她可否做到v shape 櫃門 (因為我見過無數次) , 她也說不可以, 只可以用抽手
糾纏了"""很久"""""之後她說有一個方法, 把overhead 的櫥櫃門做得比櫃身長一點, 那長過櫃身的門就可以用來打開櫃門, 就可以不用抽手了
但地櫃方面就沒有辦法,只可以用有抽手的, 當時在沒有其他方法之下我只好跟隨她的方法去做, 另外在colour selection 時亦向她提及splashback 想用玻璃她也說不可以.
當開車回去vic 的6小時想了很久, 愈想愈氣, 沒抽手這麼簡單的事都不會做! 而 GJ Gardener 是很大的公司啊
於是回家後我搜 GJ 的 facebook fan page (不是我住的suburb fan page, 因為GJ 有很多不同地區的分公司, 都有各自的fb )
最後找到沒有抽手櫃門的廚房圖片, 我立馬覺得生氣 ! 明明他們有做的啊!!
我馬上把圖片即晚發給 F小姐, 告訴他這是我想做的做法 , 其後他回覆我 cabinet maker 出trip 還是什麼, 反正1-2 週後才回覆我
發生這件事後, 我開始懷疑他們之前告訴我的很多事情 (包括窗戶) 是否都是真
於是我發電郵再問了 F 小姐, 其實我們最大的窗戶是1800X 1800 嗎? 不能再大嗎?
她回覆是可以再大的, 我看了回覆後我呆掉了
那即是或許很多我想要的東西也給膚洐了, 而全部誤導我的對話也是面對面的, 即是我沒任何證據.
最後和builder , (我們suburb 的GJ 公司的owner) 面對面聊了一次, 當天我們討論了把窗戶改大, 但他說他不可能現在我說什麼他就做什麼, (意思是不可能我說他員工說謊他就要相信)
還用了很多問題去質疑我...最後只幫我把主人房的窗加大了. 我心想也只好這樣辦
後來cabinet maker (以下簡稱C先生) 回到鎮上, F小姐回覆指上下櫃門也可做到我要求不用抽手, 但再細聊下我知道原來overhead cupboard 仍然是把櫃門做得比櫃身長的方法
而地櫃我完全不明白F小姐說的是什麼做法
最後 F 小姐把 C先生的地址給我, 我直接去查詢
我一說v shape 櫃門, C先生馬上明白我在說什麼 !! 什至給我看樣板!!
但他也同時告訴我之前向 F 小姐說過的V SHAPE 以外不用抽手的做法,
overhead cupboard 仍然是 "櫃門長過櫃身的做法, 但比V SHAPE 便宜很多, 而地櫃也可以做到沒抽手, (他畫了給我看, 我現在表達不出來.) 而且這做法他說保證我滿意
最後我就選擇了C先生的做法.. 於是櫃的問題就完結了
在C 先生的公司我看到有用一種板做的splashback, 不是玻璃, 我向C先生查詢過, 他告訴我GJ 是會用玻璃做splashback 的, 反而不會用他的板
回家後我發電郵問 F小姐, 到底splashback 是否可以做玻璃, 她說是可以的 .... 我真的啞了
最後我加錢決定用c先生的splashback 板 取代了原先磁磚做法 , 另再加了500元的更改費用
另一方面, 我本來想在廁所的bath 旁安裝一個窗戶, (剛好在BATH 旁那種, 躺在浸浴時可看到窗外風景, 其實我看到很多房子也這樣做的)
但, builder 說不可以 , 因為這樣做的話窗會經常有水
因為他要負責未來很多年的房子保養, 而他表明GJ 每個BRANCH 都是獨立的,
他們有權拒絕他們不同意的建築做法
在這之後我曾經打電話給GJ 的主公司, 向投訴部門X先生投訴, X先生說會和我BUILDER 聯絡, 叫BUILDER 再跟我商議所有問題, 然後x先生會再聯絡我
當然最後我並沒有收到任何電話回覆
而這時候frame 已建好, 相信很難再改變什麼後
我們又再遇到其他問題
我們收到一份vendor's solicitor 發給我們律師的信, 指我們的floor 面積不足夠, 大約要加建35m2 左右的floor面積
我們馬上聯絡賣地的地產, BUILDER ,以及我方買地律師查詢意見
我方律師說這是BUILDER 應該要留意到的地方, 而我老公簽署所有文件時其實律師及地產商從來沒有提及文件上有這個建築限制 ( 還是這個是common sense? 我們自己應該留意到? 請指教)
於是我們Sydney 私律師 幫我們問過他相識的房產律師, 查詢我們能做的或想知道責任誰屬 , 但他建議我們還是簡單加大屋子就算, 不要攪太多事情
最後我們只好再付 二萬元" 現金" 加大房子 (因為如果重新向銀行申請, 需要把整個借貸重新做過) , 另外交房期再延遲45天...
而且加大房子的方法其實大部分絕大的部份是alfresco , 而且加到主人房的窗外了 ! 變成窗外有瓦遮頭, 這相信會令房間變暗
但由於frame 已建好, 如果加大至其他部分, builder 說估計會貴至小一倍費用...
如果建房子前知道這個限制.. 我們根本可把每個房間加大, 什至多加一個bedroom. 反正整個floor plan 相信也會不同.. 而不是像現在任人魚肉
在建房子這事上, 其實我和老公有了很多不開心 , 因為他什麼也沒所謂, 窗子多大沒所謂, 顏色, 櫃門等等什麼都沒所謂, 要多付2萬元沒辦法下他也沒所謂...
反而變成是我弄到他很煩惱, 所以只好什麼也所罷, 也生氣自己英文不好...當場會再好好努力的
其實今次我們吸收了很大教訓, 現在我只想了解更多,
如果有任何大大能再指教一下, 我會十分感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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