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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一名学生曾受雇为Doncaster区一处毒品生产点内的大麻植物浇水,其所领到的日薪为1000元。近日,这名学生已经被判刑。 28岁的Dat Tien Nguyen此前的“工作地点”为Stanton Street的一处住宅,其内种植的大麻价值达到了150万。他告诉警方,他为大麻植物浇水是为了支持其在越南的贫苦家人。 本月初,在这名越南男子承认了种植大麻的罪行后,郡法院法官帕里什(James Parrish)判处了Nguyen 10个月的监禁。 法庭文件显示,Nguyen领到的日薪为1000元,其工作职责为每天给植物浇水。Nguyen身在墨尔本的Noble Park,此前并没有前科。他本人声称,自己接受浇水工作是因为他的父亲在越南的一家工厂下了岗,希望帮助家人减轻财务和婚姻压力。 《先驱太阳报》获悉,Nguyen曾持学生签证前往墨尔本。由于不会说英语,他便退了学,在一家越南餐馆中打工。在去年7月15日至18日之间,维州警员在巡逻Doncaster的那栋住宅时发现,Nguyen出入了两次。两天后,警方发起了突袭,捣毁了室内培育大麻植物的水培系统。在这栋住宅中,警方缴获了仅300株的大麻植物,其价值高达149万。 法庭文件揭露,Nguyen 后来告诉调查人员,他在接受工作前曾与一位名为桑恩(Son)的人士见过面。值得一提的是,Nguyen否认自己为桑恩营造了大麻的种植点,称在一开始工作时就已经在屋内看到了相关的设施。 帕里什法官表示,Nguyen属于案件中的“底层”人士,而他并没有参与大麻种植的布置或是出售事宜。 “当然……不可遗漏的一点是,你在案件中扮演了必要的角色,为植物的蓬勃发展和可供出售提供了条件。”法官在庭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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