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FreeOZ用户注册
楼主: stillying198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谈谈自住房转投资房的所有相关事项,欢迎大家一起讨论

  [复制链接]
61#
发表于 6-2-2014 23:28:52 | 只看该作者

哦。。。还以为说投资房呢

自住房,我高兴住就住,想空关就空关,这点不难理解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20 收起 理由
MICHELLE07 + 20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2#
 楼主| 发表于 7-2-2014 10:33:53 | 只看该作者
MICHELLE07 发表于 6-2-2014 22:25
从文字上是看这样的,中介做就行(应该是免费的)
Broker也可以做,免费的.

谢谢,准备近期找人做一下。不过我们当时申请贷款,据说银行做过,但都没有告诉我们评估出来是多少。

Michelle好热心,跟你学了不少东西。关于自住转投资,暂时想到的就这么多。等真正做了房东,有新的体会,再上来跟大家分享

评分

参与人数 2威望 +40 收起 理由
MillerYang + 20 我很赞同!
MICHELLE07 + 20 客气了,互相学习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3#
 楼主| 发表于 7-2-2014 10:35:32 | 只看该作者
MillerYang 发表于 6-2-2014 23:28
哦。。。还以为说投资房呢

自住房,我高兴住就住,想空关就空关,这点不难理解

是的,所以有些人为了避免以后的CGT,自住房转投资房后,出租五年,然后空房一年,这空着的一年就可以算成是自住房,如果同时没有其他自住房的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4#
发表于 7-2-2014 22:11:40 | 只看该作者
stillying1983 发表于 7-2-2014 10:35
是的,所以有些人为了避免以后的CGT,自住房转投资房后,出租五年,然后空房一年,这空着的一年就可以算成 ...

你可以让父母去住一年,帮你收信件,是不是就可以说是你自住的了呢?呵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5#
 楼主| 发表于 7-2-2014 22:22:13 | 只看该作者
uu 发表于 7-2-2014 22:11
你可以让父母去住一年,帮你收信件,是不是就可以说是你自住的了呢?呵呵

晕呀,这个还不如空关呢。
我父母在国内,比悉尼搬过去更麻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6#
发表于 7-2-2014 22:34:21 | 只看该作者
stillying1983 发表于 7-2-2014 22:22
晕呀,这个还不如空关呢。
我父母在国内,比悉尼搬过去更麻烦。

哈哈,打扰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7#
 楼主| 发表于 7-2-2014 23:27:19 | 只看该作者

主要是我们的房子价值很小,实在不值得为了这个增值税折腾

8000-10000的增值税是根据我们家的房屋所有权比例算的,如果那时候我不工作,我老公全职,不具有普遍参考价值。

不知道有没有人为了这个改变所有权比例,但其中涉及到增值税,转了之后要交增值税,估计这样折腾也没什么意义

评估师我可能需要找找了,之前在网上搜到一个挺便宜的,现在怎么都找不到了。

评分

参与人数 2威望 +70 收起 理由
MillerYang + 20 谢谢分享!
uu + 50 谢谢分享!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8#
发表于 9-2-2014 19:12:55 | 只看该作者
只有一个房产,一直在出租,
自己另外租房住,没有住在自己的房子里,
这样的话,房子是属于出租房,还是自住房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9#
 楼主| 发表于 9-2-2014 19:14:30 | 只看该作者
cyberflic 发表于 9-2-2014 19:12
只有一个房产,一直在出租,
自己另外租房住,没有住在自己的房子里,
这样的话,房子是属于出租房,还是 ...

当然是出租房了,如果你的通讯地址是现在住的房子的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0#
发表于 9-2-2014 19:19:46 | 只看该作者
cyberflic 发表于 9-2-2014 19:12
只有一个房产,一直在出租,
自己另外租房住,没有住在自己的房子里,
这样的话,房子是属于出租房,还是 ...

It is a rental property and can be treated as your main residence

是个双重概念

注意六年规则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30 收起 理由
MillerYang + 30 谢谢分享!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1#
发表于 9-2-2014 19:21:21 | 只看该作者
这样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2#
发表于 9-2-2014 19:33:07 | 只看该作者
超过6年,就一定被定义是出租房?

如果6年以后,再搬回住,会是什么情况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3#
发表于 9-2-2014 19:51:00 | 只看该作者
MICHELLE07 发表于 5-2-2014 10:01
投资房有LAND TAX,自住房是免的。
向STATE REVENUE OFFICE 交

Land tax貌似是WA的特有收费,别的州有没有不清楚。当初我们Statutory Planning的老师讲了很多关于MRIT的好处,成功的经验。似乎这个税是WAPC的创新。自住房不用交,投资房要交。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20 收起 理由
MillerYang + 20 谢谢分享!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4#
发表于 9-2-2014 19:53:13 | 只看该作者
stillying1983 发表于 5-2-2014 13:49
增值税这个概念,我也是最近才知道的。增值税,简单说就是卖房和买房差价要交的税。当然,实际上没这么简单 ...

资本增值税CGT,超过一年交增值部分的50%。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20 收起 理由
stillying1983 + 20 是的。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5#
 楼主| 发表于 9-2-2014 20:05:22 | 只看该作者
cyberflic 发表于 9-2-2014 19:33
超过6年,就一定被定义是出租房?

如果6年以后,再搬回住,会是什么情况呢?

六年规则应该只限于从一开始就以自住的名义买房,好像第一年住满六个月,以后才能再做回自住房

做自住房的情况下,如果超过六年,在最后交增值税的时候,是按照自住和投资的时间比例,在交税上有折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6#
 楼主| 发表于 9-2-2014 20:07:28 | 只看该作者
eaglezqq 发表于 9-2-2014 19:51
Land tax貌似是WA的特有收费,别的州有没有不清楚。当初我们Statutory Planning的老师讲了很多关于MRIT的 ...

现在别的州好像也都有,不过有threshold,房产价值超过一定值才交。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20 收起 理由
MICHELLE07 + 20 是的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7#
发表于 9-2-2014 22:27:05 | 只看该作者
有专门的官方网站介绍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8#
发表于 10-2-2014 09:02:55 | 只看该作者
eaglezqq 发表于 9-2-2014 19:51
Land tax貌似是WA的特有收费,别的州有没有不清楚。当初我们Statutory Planning的老师讲了很多关于MRIT的 ...

你说的这个Metropolitan Region Improvement Tax (MRIT) 似乎和LAND TAX 是不同的概念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20 收起 理由
MillerYang + 20 谢谢分享!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9#
发表于 10-2-2014 09:09:02 | 只看该作者
cyberflic 发表于 9-2-2014 22:27
有专门的官方网站介绍吗?

Google state revenue office + state + land ta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0#
发表于 10-2-2014 09:23:11 | 只看该作者
MICHELLE07 发表于 10-2-2014 09:02
你说的这个Metropolitan Region Improvement Tax (MRIT) 似乎和LAND TAX 是不同的概念

太高深了。。。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20 收起 理由
MICHELLE07 + 20 always ask google.....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1#
发表于 10-2-2014 09:58:2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eaglezqq 于 10-2-2014 07:01 编辑
MICHELLE07 发表于 10-2-2014 06:02
你说的这个Metropolitan Region Improvement Tax (MRIT) 似乎和LAND TAX 是不同的概念


我理解是一回事。请参考:http://www.finance.wa.gov.au/cms/content.aspx?id=241
不过的确MRIT应该是进入WAPC的专用账户的,不应该进Department of Finance。所以用作提早购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时不需经Department of Finance,WAPC直接操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2#
发表于 10-2-2014 14:06:09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好多知识,但也越看越晕了。

自住房住满6个月以上,然后出租5年,然后搬回住或放空1年,就可以算作自住房,以后卖的时候不用缴增值税。这点我还是不太明白。放空1年以后如果不卖房子,继续出租呢?怎么处理?难道再出租5年放空1年?这样循环下去?

假如以自住房的名义又买了第二套房子,那么是不是第一套房子就永远不能算作唯一自住房享受免增值税的政策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3#
发表于 10-2-2014 18:49:43 | 只看该作者
dorislv 发表于 10-2-2014 14:06
学习了好多知识,但也越看越晕了。

自住房住满6个月以上,然后出租5年,然后搬回住或放空1年,就可以算作 ...

最多连续租六年,搬回去住过后重新算,可以循环下去

又买了一套自住房的话,之前那套可以部分时间算自住房
也可以第二套算投资,第一套坚持为自住

税务上的定义和银行贷款时房子的名义是两回事,卖房时才决定自住或投资即可

评分

参与人数 2威望 +80 收起 理由
MillerYang + 30 谢谢分享!
北京的春天 + 50 非常感谢!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4#
发表于 10-2-2014 21:58:18 | 只看该作者
太感谢楼主开了这么好的帖子。受益颇多啊!虽然还没想好自己的case怎么安排最划算,但最起码了解到不是我以前一知半解的时候想象的那么简单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5#
发表于 10-2-2014 22:00:35 | 只看该作者
MICHELLE07 发表于 10-2-2014 18:49
最多连续租六年,搬回去住过后重新算,可以循环下去

又买了一套自住房的话,之前那套可以部分时间算自 ...


还得继续请教。如果坚持第一套房子是自住房,但实际上却把第一套房子出租,住在第二套房子里,可行吗?第二套房子算投资房,但却自住,是没有租金的。这不是欺骗吗?还是政策允许这样安排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6#
发表于 10-2-2014 22:15:22 | 只看该作者
dorislv 发表于 10-2-2014 22:00
还得继续请教。如果坚持第一套房子是自住房,但实际上却把第一套房子出租,住在第二套房子里,可行吗? ...

不是欺骗,税务上的自住房是Main Residence,满足基本居住条件下是自选的,可以不实际住里面,因为每户只能有一套,你选了这套就放弃了另一套,是公平的。

投资房有点混淆,如果Main Residence用来出租,就是Rental Property, 房租收入征税, 但将来没有CGT

如果买来就是投资性质,既是Rental Property,也是Investment Proerty, 两种税都有。

评分

参与人数 2威望 +100 收起 理由
北京的春天 + 50 谢谢分享!
MillerYang + 50 谢谢分享!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7#
发表于 10-2-2014 22:27:45 | 只看该作者
MICHELLE07 发表于 10-2-2014 22:15
不是欺骗,税务上的自住房是Main Residence,满足基本居住条件下是自选的,可以不实际住里面,因为每户只 ...

专业的。。。果然是越看越晕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8#
发表于 10-2-2014 22:50:2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dorislv 于 11-2-2014 11:04 编辑
MICHELLE07 发表于 10-2-2014 22:15
不是欺骗,税务上的自住房是Main Residence,满足基本居住条件下是自选的,可以不实际住里面,因为每户只 ...


我可不可以继续问问题呢?我的问题好多啊
有点明白税务上的自住房的意思了,就是名义上的,跟实际是否居住没关系。新的问题是第二套房的,第二套房算投资房,但是自住,这样租金收入为0,在税务上是否可以算作投资亏损而抵扣个人所得税呢(贷款利率、各种费用等等成本)?这样不算恶意避税吧?

另外一个问题好像有些偏题了,房产过户给子女的话,要涉及什么税收吗?CGT?遗产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9#
发表于 10-2-2014 23:09:34 | 只看该作者
dorislv 发表于 10-2-2014 22:50
我可不可以继续问问题呢?我的问题好多啊
有点明白税务上的自住房的意思了,就是名以上的,跟实际 ...

我感觉没有租金收入应该算不了投资房吧。。。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50 收起 理由
北京的春天 + 50 谢谢分享!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0#
发表于 10-2-2014 23:16:1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FreeOZ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FreeOZ论坛

GMT+11, 29-12-2024 14:25 , Processed in 0.041069 second(s), 54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