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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Queena_Li 于 12-8-2011 19:47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一个同事的评论: 这个新的婚姻法有利也有弊!首先保护了那些拥有资产的男女不至于在婚姻中受到另一半的剥削和不劳而获。但是弊端是既然你的房产和另一半无关,人家婚后的现金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公公婆婆住院生病急需用钱,我想另一半也不会用自己的钱善待你的家人。还有就是本以老公孩子为中心的女人,也会不在投入精力和时间,而是想办法赶紧赚钱以父母的名义买房子。那么家庭的矛盾肯定会产生。...
原帖由 Queena_Li 于 12-8-2011 20:18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另一个同事_也是女的 这个司法解释就是在这个“和谐社会”背景下的不和谐因素,是一种撕裂社会和谐的阴暗块,它助长了强势群体意愿,使弱势群体更加的弱势。从另一角度在暗示着婚姻必须门当户对,门不当户不对,弱 ...
原帖由 topguner 于 13-8-2011 00:01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人类的劣根性就是为钱而打架。最好没有真爱就别结婚,结婚了就要相依为命,即使分手也别为了钱而打架。
原帖由 冰翡翠 于 13-8-2011 00:08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相信当初结婚时多数人还是因为相爱而结合的,结婚时并没有想过要离婚啊,可世事难料。。。
原帖由 Queena_Li 于 13-8-2011 09:29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那就是贤惠的老婆活该呗?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唉. 我觉得应该保护的就是这部分人的权利.
原帖由 SURPRISE 于 13-8-2011 13:09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婚姻单是女人单方面的事么? 这是个有趣的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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