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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事论事系列]瞒天过海,避重就轻——评“小格妹妹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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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15-7-2011 19:55: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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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论坛这几天因为小格妹妹而格外热闹。小格妹妹道歉了,她石破天荒的道歉了,她震古烁今的道歉了,她委屈无限的道歉了,她大义凛然的道歉了,她热泪盈眶的道歉了,她千古奇冤般的道歉了,她惊天地泣鬼神般的道歉了。表面上一切都似乎没发生过,一切似乎都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论坛大佬们的幕后无尽的劝说努力似乎终于起到了效果,可是,作为一个纯粹的旁观者,笔者不得不说,这样的道歉毫无诚意可言,不过是瞒天过海,避重就轻,下面且听笔者慢慢拆解。

笔者与小格妹妹素不相识,不过根据江湖上的说法,小格妹妹年轻,漂亮,爱面子,在澳洲过着幸福舒适的生活,思想上不成熟,容易感情用事,不太会体谅他人,给笔者印象最深的一点是,小格妹妹曾经无比自豪的宣称,作为一个女孩子,她说自己生命中青春绚丽花样年华的五年,都是与论坛一起度过的,仿佛是和论坛谈过恋爱似的。虽然笔者从未问过小格妹妹,但是笔者相信,如果问小格妹妹一个最最简单的问题,“你爱这个论坛吗?”,小格妹妹一定会眼睛都不眨一下的说,“爱。”可残酷的现实是,小格妹妹虽然嘴上喊出了爱论坛的口号,可是却打着这样的口号,在行动上做出了一件深深的伤害论坛的事。小格妹妹不仅应该向争吵的当事人道歉,更应该公开向论坛道歉,向公众道歉,向那些在背后苦口婆心做你思想工作的管理人员们道歉。那么小格妹妹错在哪里了呢?

小格妹妹从一开始就忽略了自己的身份,她忘了她自己是长期以来的论坛的管理人员之一,她忘了她自己是上届议员,她忘了她自己正在参选本届议员,她不知道她自己的一言一行,多多少少会代表着论坛的形象,多多少少会代表着论坛管理团队的形象,正是她一次又一次的不当言行,损害了Freeoz的品牌形象,使Freeoz阴错阳差的成了最大的受害者。

小格妹妹就不该说出“不该找离婚还带孩子的女人”这样的话,毫无疑问,这是明显的歧视,这样的话伤害的是所有离婚还带着孩子的女人这样一个大群体,虽然严格的说不违背法律,但它却严重的违背道德观念,它不违法却相当缺德,自然免不了争议,特别是免不了当事人的反击和质疑。那么作为一个准议员,就算心里确实是歧视这样的人群,也最好不要公开说出来,公开说出来,如果不引起争议和纠纷,才是大大的不正常。

当受到对方的指责和质疑时,不但没有反思自己的不当言行,反而采取了扩大事端的下下策,只为出一口气,就跑到家园区来投诉对方人身攻击。引用论坛某大佬的口头谗,这叫把小事情搞成了大事情。表面上小格妹妹是依法寻求论坛法规的支持和裁决,可实际上却抹杀了在这一事件初期的其他有效沟通和调解的机会,本来论坛的管理团队只要花很少的时间和精力去调解,结果被这么一闹大,要多花数十倍的时间和精力才能调解过来,这不是浪费论坛极其有限的管理资源么,这不就是间接的伤害小格妹妹爱着的论坛么?

当老顽童做出了明显偏向于小格妹妹的初步裁决后,小格妹妹完全辜负了老顽童善意的偏心,不但没有见好就收,反而内心中极度不服这一判决,浪费了老顽童不惜以牺牲公平为代价给小格妹妹提供的下台阶的机会。客观的讲,老顽童的判决是偏向小格妹妹的,给对方警告的同时却对小格妹妹宣而不判。可以说,小格完全没有领会老顽童的苦心,对论坛一直以来标榜的公平公正造成了间接的伤害。

小格妹妹对于自己歧视性的语言不但没有反省的意识,反而站出来无力的狡辩,借口说这只是猜测四香油饼对于找女人结婚的标准和看法。不得不说,小格妹妹明显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明显的低估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判断力,这样拙劣的偷梁换柱的技巧怎么能遮住广大群众雪亮的眼睛?明眼人一看便知,歧视离婚的带孩子的女人就是小格妹妹她自己,可她却偏要说成好像这是四香油饼的观点,好像是四香油饼在歧视这样的女人似的,这样的混水摸鱼只会把更多的人拖下水,却根本不会把小格妹妹撇清。

接下来一个改名叫羡慕嫉妒恨的现版主准议员主动跳到水里。这位帅哥勇猛得有点失去理智,同样是套着管理人员的外衣,做着伤害论坛形象的事,如果这位帅哥对小格妹妹有意思,完全可以采取光明正大的方式去表白和追求,何必如此心急的英雄救美,不分青红皂白的不分是非曲直的卷入这样的争吵。更加不能原谅的是,这位现版主准议员,在自己跳到纠纷的水潭里后,居然公开无视论坛的法律法规,滥用版主权力,擅自修改评分内容,小格妹妹道歉了,可这位自己跳出来的管理人员严重的违反基本法却至今却逍遥法外,Freeoz一贯倡导的法制和公平何在?

在这样一个管理团队的大佬们焦头烂额的时候,小格妹妹再次激化了矛盾,又去发了一个什么含沙射影的征婚帖子,这是小格妹妹又一次的低估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这一下使得小格妹妹彻底失去了人心,无论是跟踪这一事件的围观群众还是苦口婆心做劝导工作的管理人员,都旗帜鲜明的指明是小格妹妹的不对,眼见论坛一位出色的写手就要放弃id而离去,管理团队的内部人士在采取一切办法挽留的同时,相信也采取了一切办法对小格妹妹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对小格妹妹施加了强大的压力,压得小格妹妹泪流满面,不得不站出来道了歉,亲自挽留对方,同时也领到了迟到的判决。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可是这样的警告判决明显过轻,笔者要对小格妹妹说的是,你做的远远不够,你还欠论坛一个道歉,你这样的言行,最大的受害者是你深爱的这个论坛,那些劝你的内部人士,纷纷对你那不算诚恳的道歉表示赞许和认可,其实那只是他们顾及你的颜面,很多话不方便说出口,很多道理只能靠你自己领悟,你清楚的知道,现在要求你引咎辞职的声音和反对你当选的声音此起彼伏,你现在应该做的是,大大方方的站出来,向论坛和公众真诚道歉,公开表示自己不适合继续担任论坛的管理人员,辞去论坛所有职务的同时一定要坚定的表示不离开论坛,做好一名普通会员,用类似多分享信息等方法挽回你对论坛造成的伤害,这不仅是在挽救论坛的形象,也是挽救你自己形象的最佳办法,此刻辞职反而能让你赢得尊重。忠言逆耳,如果你偏要反其道而行,就算你能当选,你将为此事永远的背上舆论谴责的包袱,当你在论坛上一出现,就会有人从背后戳着你的脊梁骨,就会有人从身后给你送去鄙视的目光,迎接你的不再是众星捧月而会是说三道四,这样给论坛带来的负面影响相信不用笔者说,你自己也会想明白的。激流勇退,不仅是为你个人好,更是为你深爱的论坛好,只是这样的话,那些跟你有一定交情的管理人员,是绝对说不出口的,是需要你自己站出来表率的,事到如今,你需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你需要为论坛的形象和声望负责。

同样的建议也适用于那个羡慕嫉妒恨帅哥,你的行为相比之下更恶劣,对论坛的伤害更深,严重的损害了版主团队的公信力,其他版主也会因为你的行为而受到牵连,每一位版主都被你送了一顶“随时可能会滥用职权”的帽子,你的违法行为永远不会被遗忘,不是改个名字就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的,你是个男人,是男人就要站出来,勇敢的为自己的过失道歉(至今未见一字),辞去一切职务的同时坚定的表示留在论坛,用其他方式争取大家的原谅,相信你在等待弹劾和主动辞职中,你会聪明的去选择后者,同样是那句话,这不仅是对你个人好,更是对论坛好,如果你也爱它的话。

“解铃还是系铃人。”

作为本文的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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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LIE2008 + 20 你太有才了!
penpa + 50 我很赞同,这事处理不公以后我就做万年潜水 ...
雅瑶冬月 + 50 谢谢分享!
NEWGAY + 20 我很赞同!
half + 20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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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15-7-2011 20:14:32 | 只看该作者
个人觉得这个和urban2000那个贴对论坛的发展很有好处,坚决顶,只要言之有物,反对的声音我最喜欢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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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15-7-2011 20:26:10 | 只看该作者
批评虽然尖锐,但说的不无道理。

身为管理团队成员,应该谨言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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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15-7-2011 20:31:05 | 只看该作者
裁判不要同时做运动员,这个道理人人懂。那么本论坛的管理人员就不要参与论坛的讨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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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20 收起 理由
KYLIE2008 + 20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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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15-7-2011 20:36:51 | 只看该作者


不知道你是真不知道 还是假不知道
这个论坛最活跃就是斑竹了

斑竹都不(能)参与讨论
那就基本没有讨论了

你这样的观点真是严重脱离论坛现实啊

斑竹为什么不可以参与讨论? 斑竹也是人 为什么不可以发表看法?
【至于有人滥用权力了 你投诉。 不能1 2个人感冒 赶快让所有人吃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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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15-7-2011 20:48:18 | 只看该作者
重脱离论坛现实啊
-----------------   这点倒是,但是这个现实是人气不足不得已的体现,希望这个现实能很快改观。

斑竹为什么不可以参与讨论? 斑竹也是人 为什么不可以发表看法?
-----------------   又做执法者又做运动员的弊端在哪里是常识。你要做运动员就脱下执法者的外衣,除非你认为自己是个绝对客观、一日三次反省自己的完人。这点没几个人可以做到,你老麦也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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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15-7-2011 20:49:3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diamond168 于 15-7-2011 19:31 发表
裁判不要同时做运动员,这个道理人人懂。那么本论坛的管理人员就不要参与论坛的讨论吧。


论坛的管理员大多是因为积极参与讨论才有机会被选上管理员职位的,如果管理员都不参与讨论,那确实论坛要萧条很多,也是剥夺了管理员的发帖权限,那对于这个义工性质的论坛,管理员就面临无人愿干的局面。

不过我觉得,管理员应该尽量避免带强烈的个人倾向性参与吵架,即便是参与了吵架,也不应该动用权限来进行管理操作(避嫌),这是有必要的。

还有就是论坛的监督问题,如果是管理团队成员自己处理管理团队成员,那或多或少可能会带一些人情因素,如果有一个类似陪审团的机制,独立于管理团队成员的机构来执行监督,我相信会更客观一些,问题是如何产生和执行这个机制,不过度地制约管理团队的积极性,这是一个值得大家一起探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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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15-7-2011 20:54:2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 ubuntuhk 的帖子

管理员应该尽量避免带强烈的个人倾向性参与吵架
----------------------
这点很好,管理人员应该多发帖子,目的是抛砖引玉,激烈的观点交锋应该回避,这不是限制管理人员的权利,而是让管理人员更好完成论坛的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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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15-7-2011 20:57:42 | 只看该作者
DIAMOND和彼得猪:

注意这个论坛的现实

我们如果是TIGTAG 那些拿工资的管理员确实应该少发言

我们这里不是 管理员就是普通ID报名就参加的
你不让他们发言 那谁还来做斑竹

至于说哪个滥用权力了
你投诉啊
譬如小格
大家投诉 就处理了

例子多了

不让斑竹参与讨论 这个在这里一定行不通
也没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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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50 收起 理由
Turandot + 50 我还拿过TIGTAG 600块钱工资呢,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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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15-7-2011 20:58:07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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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15-7-2011 21:00:4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diamond168 于 15-7-2011 19:54 发表
管理员应该尽量避免带强烈的个人倾向性参与吵架
----------------------
这点很好,管理人员应该多发帖子,目的是抛砖引玉,激烈的观点交锋应该回避,这不是限制管理人员的权利,而是让管理人员更好完成论坛的管理 ...



斑竹处理 每个人风格不同

同一个人 对不同的人风格也不同

达到目的就是了




譬如我和虫子
人家以为2人在砍呢
其实有“打情骂俏”的成分
我们2个的交期
能真砍了吗

你去问问他
呵呵

旁观的人惊心动魄
那是你们神经不够粗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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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20 收起 理由
MillerYang + 20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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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15-7-2011 21:04:16 | 只看该作者
不过我觉得,管理员应该尽量避免带强烈的个人倾向性参与吵架,即便是参与了吵架,也不应该动用权限来进行管理操作(避嫌),这是有必要的。

======》

在自己是斑竹的版块 应该掏枪的
否则还做什么斑竹

不觉得要避嫌 为什么要避嫌 做得对 有道理 不需要避嫌
避嫌导致迂腐
上次还修改了要避嫌的条例 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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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15-7-2011 21:07:0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ite 于 15-7-2011 20:04 发表
不过我觉得,管理员应该尽量避免带强烈的个人倾向性参与吵架,即便是参与了吵架,也不应该动用权限来进行管理操作(避嫌),这是有必要的。

======》

在自己是斑竹的版块 应该掏枪的
否则还做什么斑竹

不觉 ...


在自己版面上和网友吵架,先辞职再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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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3威望 +90 收起 理由
雅瑶冬月 + 50 我很赞同!
fatfish_cc + 20 我很赞同!
freshfish + 20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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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15-7-2011 21:08:3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3 ubuntuhk 的帖子

正常辩论不算吵架,像茶馆里一些观点不同的文明交锋不算吵架。

我说的吵架是那种故意刺激网友出口成脏甚至直接攻击网友的那种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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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15-7-2011 21:32:01 | 只看该作者
楼主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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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15-7-2011 21:59:26 | 只看该作者
LZ这个马甲在线时间才9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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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15-7-2011 22:04:43 | 只看该作者
等着看羡慕嫉妒恨的处理方法出台。
这位版主的素质真的太差。难怪会被隔壁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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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50 收起 理由
老顽童 + 50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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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15-7-2011 22:18:28 | 只看该作者
其实很好解决,版主发言穿马甲,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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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15-7-2011 22:28:52 | 只看该作者
谢谢LZ花这么多时间码这么多字对论坛的批评和建议。
我们虚心接受,有关批评和投诉会有一个交代。
民主有时也要付出代价和时间,再次感谢各位的耐心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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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15-7-2011 23:24:49 | 只看该作者
论坛不是只有一个版主,如果一个版主参与了那个贴的争论,我觉得她就不能再对这个贴进行管理了。
我每次上线都能同时看到几位版主,目前还没见过仅一位版主的,所以想处理帖子的版主,至少应做到在这个帖子不要参与。如果已经参与,就一定要找另一位版主来处理。这虽然麻烦,但是我觉得这维护了论坛的形象和权威,对管理层和普通网友都有好处,管理起来阻力也会少很多。
另外还想说的就是锁铁的问题,我觉得无论私下关系怎么好,或者有什么历史渊源,没违反规定的贴就是不能锁,因为不是每个人都了解这些典故,就像我,很容易给人一种随意锁贴的错觉,我想大多数人都不会喜欢这样。版主可以有自己的观点,但同时,他是和普通网友接触最多的管理人员,代表着论坛的形象,如果随意删贴锁贴,论坛的气氛会是什么样的呢?
论坛不是少数管理层和老人参与的,如果更多的人加入了进来,我们的做法,能让他们一直留在这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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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ofish + 20 谢谢分享!
MillerYang + 20 谢谢分享!
老顽童 + 50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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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15-7-2011 23:27:29 | 只看该作者
我不希望再看到有人跟帖:锁贴、下沉。了,这是对论坛赤裸裸的侮辱,而面对侮辱我们又无言以对,悲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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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15-7-2011 23:34:56 | 只看该作者
关于这次事件关于两位当事人,到目前为止,本人不想也没什么资格再说什么
但是我对两位版主的做法提出严重抗议
1,羡慕嫉妒恨,到目前为止依然没有出来做正式的表态,如此不顾事理的护短行为令人BS
2,卡猫,在小格道歉的帖子里说内版开始时一致认为小格有错,那为什么要首先给laurel一次警告就想了事??
为什么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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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15-7-2011 23:41:50 | 只看该作者
卡猫 问你呢 回答啊

羡慕: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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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15-7-2011 23:43:3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Xavy 于 15-7-2011 22:27 发表
我不希望再看到有人跟帖:锁贴、下沉。了,这是对论坛赤裸裸的侮辱,而面对侮辱我们又无言以对,悲催啊



锁帖 下沉是版主必须的操作
而且只安装版主自己的判断

如果那个论坛不是如此 你说出来 我们去观摩

版主不操作 无作为 才是对论坛的侮辱
吃干饭

你这个什么逻辑
荒唐之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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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15-7-2011 23:44:1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Xavy 于 15-7-2011 22:27 发表
我不希望再看到有人跟帖:锁贴、下沉。了,这是对论坛赤裸裸的侮辱,而面对侮辱我们又无言以对,悲催啊



锁帖 下沉是版主必须的操作
而且只安装版主自己的判断

如果那个论坛不是如此 你说出来 我们去观摩

版主不操作 无作为 才是对论坛的侮辱
吃干饭

你这个什么逻辑
荒唐之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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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15-7-2011 23:48:20 | 只看该作者
另外一个观点也很明确
每个论坛情况不同

新人要适应论坛
而不是相反
难道这样8年历史的论坛要适应新人

每个人口味不同
那论坛怎么应付

新人最好先沉浸一下
不要随便发言
否则每个人一个专家
管理员怎么适应

先搞明白8年来几百个专家来过了
他们不是不比你高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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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15-7-2011 23:51:16 | 只看该作者
话说的糙点
而且也没有打算客客气气说
而是堂堂正正说
有脑子的 自然会想明白
否则 也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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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15-7-2011 23:51:33 | 只看该作者
虫子就发了几个唧唧歪歪的贴,又没有什么污言秽语,你就锁贴下沉,你不觉得这有悖论坛“自由澳洲”的名声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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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15-7-2011 23:52:43 | 只看该作者
话糙点无所谓,我理解的主要是你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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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15-7-2011 23:54:01 | 只看该作者
但我觉得咱俩发帖别人也会看的,所以,别太糙,等那天不是版主了,咱随便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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