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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关于入境物品征税话题的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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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1-2010 13:01: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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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本文导读:目前,社会上对海关总署《关于进境旅客所携行李物品验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比较关注,也就此引发了一些争议。海关总署监管司负责人黄熠表示,对进境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规定免税限值的做法符合国际通行做法;海关对“水客”打击,是为了给旅客创造便捷高效的通关环境,维护公平的贸易原则。

目前,社会上对海关总署《关于进境旅客所携行李物品验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比较关注,也就此引发了一些争议。
记者14日就此采访了海关总署监管司负责人黄熠,他表示,对进境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规定免税限值的做法符合国际通行做法;海关对“水客”打击,是为了给旅客创造便捷高效的通关环境,维护公平的贸易原则。

4000元买iPad按5000征税是否属实?

记者:有一些旅客反映,他们在香港买的iPad不到4000元,但入境的时候海关要按5000元征税,这是真的吗?

黄熠:由于对个人行李物品和邮寄物品的管理是以便利和简化为原则的,为了避免在通关环节因审定个人物品价格给旅客带来的不便,海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对相关物品确定商品类别和完税价格。由于商品购买地点、购买时间、具体型号的不同,即使是《归类表》中的同税号商品,实际成交价格也会出现差异,有的高于价格表中所列价格,有的低于价格表所列价格,这都是正常的。

目前,根据《完税价格表》规定,笔记本电脑适用的一般完税价格是5000元,这一价格兼顾了有的笔记本电脑价格略高于5000元,有的笔记本电脑价格略低于5000元的情况。
以iPad为例,自上市以来价格在不断变化,且依据配置不同,价格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海关将其归为笔记本电脑并适用一般5000元的完税价格,主要就是为方便旅客,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和旅客的通关时效。

同时,《归类表》还就未列明物品的归类问题提出了“按物品的主要功能(或用途)归类”等4项归类原则,《完税价格表》也明确了如应税物品的实际价格与完税价格相差达3倍(或1/3)及以上程度的,可以采用另行确定价格或按物品实际价格计征税款等计价规则。这些规则都是对例外、特殊情况处理的依据。此外,我们会定期对《完税价格表》中常见商品进行价格调整,使其尽可能贴近实际情况。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快《完税价格表》调整和发布频率。

税率和完税价格有何依据?

记者:物品的税率、完税价格是怎么确定的,有什么依据?

黄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由国务院制定。同时,国务院设立关税税则委员会,负责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的税目、税则号列和税率的调整、解释,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目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是国务院2006年批准实施的,海关严格按照法定税率计征税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规定,海关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对进境物品进行归类、确定完税价格和确定适用税率。其中《归类表》、《完税价格表》由海关总署制定。

高档物品是否还能带入境?

记者:一些人认为,现在随便一件高档物品就超过了海关规定的限值,比如一块手表,可能好几万元甚至十几万元,进境的时候还能不能带?

黄熠:上面我们说的限值是进境个人物品的免税限值,即超过限值予以征税,低于限值予以免税,并非是旅客能否携带有关物品的价值限度。除了国家规定禁止或限制进境的以外,超过免税限值的物品,只是需要向海关缴纳税款,便仍可携带进境。有关规定既符合国情,也符合国际通行实践。

我还要指出的是,一些人对旅客随身携带物品征税的性质理解有误。目前,海关主要对进境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的和非居民旅客拟留在境内的,价值超出免税限值的物品征税。对于旅客随身携带进(出)境,并复带出(进)境的原有个人物品,海关并不征税。

打击“水客”是否牵连旅客?

记者:一些人认为,海关此次严打是为了打击“水客”,一般旅客被牵连了,你怎么评价这种说法?

黄熠:海关作为国家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的监督管理机关,肩负着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打击走私违法行为的职责。一段时期以来,一些有组织的走私团伙,假借个人物品名义,利用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的便捷通关措施,以逃避海关监管、偷逃税款为目的,一日内多次携带各类高档消费品、高科技产品、生活日用品进出境,是变相的进出口商业贸易行为,相关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了正常旅客的通关秩序,还违反了贸易公平原则,对于此类走私违法行为,海关将依法坚决予以查处。多年的实践经验证明,广大进出境旅客是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海关对“水客”打击,正是为了维护正常的通关秩序,为进出境旅客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通关环境。

海关总署近期派员专程赴相关口岸开展实地调研,经多方了解、调查,相关口岸海关执法依据明确,执法操作规范,不存在刻意刁难旅客、恶性执法等情事,口岸通关秩序良好。

“5000元限值”是否太严格?

目前,《完税价格表》中各税号商品的价格,主要是海关参考市场同类商品的价格区间,并综合考虑旅客携带物品的主要种类后确定的。

记者:社会上有人认为海关对居民旅客的“5000元”和非居民旅客的“2000元”限值的规定太严格,你怎么看?

黄熠:目前,对进境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规定免税限值的做法是较为普遍的国际实践,对超出限值物品实行按全部价值征税也是各国普遍采用的方法。

据我们了解,澳大利亚对进境个人物品的免税限值是900澳元,英国是390英镑,德国是430欧元,美国对进境居民旅客的个人物品的免税限值是800美元,对非居民旅客的个人物品的免税限值是100美元,韩国对进境个人物品的免税限值是400美元。目前,我国对居民旅客携带的个人物品的免税限值为5000元,对非居民旅客拟留在境内的个人物品的免税限值为2000元。考虑到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目前我国确定的个人物品免税限值额度与发达国家规定的免税限值水平基本相当。

物品和货物有何区别?

记者:与老百姓的一般认识不一样,对于海关来说,物品与货物是有区别的,为什么海关要区分?

黄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我国对进出境商品主要区分为货物、物品两大类,并适用不同的管理规定,包括税率、许可证件等。这也符合国际通行做法。

鉴于各国对货物贸易的管理要求较为严格,为简化海关对一般旅客所携少量行李物品及邮递物品的管理要求,世界海关组织在《关于简化和协调海关制度的国际公约》(《京都公约》)的专项附约中对旅客行李物品和邮递物品中的个人物品提出了简化通关手续的原则性意见,包括适用税率、申报方式等,同时也强调这些简易管理制度仅适用于非商业性质的个人物品,并受限于各国立法规定的数量和价值限额。目前中国海关实行的有关管理制度与世界海关组织推荐的做法是基本一致的。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进境旅客向海关缴纳的应税物品的进口税中包含了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所定税率是三税合一的税率。

■文/新华社记者 王优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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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质疑iPad征税 - 已发函咨询海关总署

针对近期在境外购买iPad等电子产品征收千元关税一事,商务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中国加入WTO后的重要承诺之一就是对各类计算机实施零关税,海关向iPad征收1000元进口税与WTO规则不一致,20%的税率过高,同时iPad完税价格被高估价了,商务部有关部门已向海关总署发送咨询函询问此事。海关总署负责人表示将于近期举办在线访谈,就此话题答疑解惑。

商务部相关人士指出,中国已经加入WTO《信息技术协定》,即ITA协定,从2001年加入WTO后中国即开始了ITA产品的降税,到2005年ITA产品的关税已经降到零。商务部人士认为,海关对iPad等电子产品征收千元税税率过高。他指出,行邮税是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合并征收。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自用物品的增值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当前增值税税率最高为17%,而计算机现在关税是零,也没有消费税。那么,即便按照最高税率,iPad的进口税率也只能是17%,20%的税率明显过高。

相关新闻:海关总署强调境外购物超5000元入境要征税 扬子晚报

随着国外“打折季”的临近,不少大牌的“粉丝”也开始“蠢蠢欲动”,不过海关总署今年颁布的54号公告明确规定:自8月1日起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一部iPad要征1000块的税,我买来只有4000多。”“5000元人民币的限额,一个大牌的包包也不止这个价吧?”……54号公告让喜欢到国外“扫货”的人们一时乱了阵脚。对于如何查验的问题,海关有关人士表示,那些经常往来代购或者具备代购条件的人,比如旅行社的领队等,都是海关重点“关注”的对象。


商务部坐不住了!- 向海关总署发出咨询函

54号公告引起各方热议,尤其是iPad入境是否该纳税,该缴多少税已成热门话题。海关向iPad征收千元关税的事件逐渐“发酵”。近日向海关总署发送了一份咨询函,认为中国加入WTO后的重要承诺之一就是对各类计算机实施零关税,海关向iPad征收1000元进口税与WTO规则不一致,20%的税率过高,iPad完税价格被高估。海关总署负责人则表示将于近期答疑解惑。

留学生开始急了!-  从国外回来得“裸奔”

针对54号公告,甚至有留学生发布了“回国攻略”:回国用塑料袋装行李,因为两个手提箱就得2000元人民币左右;iPad就地处理;回国只穿内衣内裤;课本、手机、电脑、MP4和相机全都扔掉,最好光着身子回来,保证自用物品金额低于5000元人民币——结论:“裸奔”。对于这样的说法,海关人员表示很夸张,其实在查验现场,海关人员会根据旅客的实际情况酌情考虑,比如笔记本电脑、手机等属于征税范围的物品,明显就是使用过的,即使旅客出境时忘了申报,一般海关人员也不会强行征税。

4大提醒

靠谱

其实进境居民旅客只能携带5000元人民币以内的个人自用物品,并不是新规定,为什么会在今年特别强调,并加强查验了呢?对此,一位旅游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眼下很多大牌的化妆品、服饰网购、代购越来越盛行,就像“跑单帮”一样,赚取地区差价,对国内市场造成冲击,也造成了国家税收的损失。这大概是海关在今年“旧规重申”的主要原因。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游客不能因此抱有侥幸心理,否则一旦被海关查到,还是要交税。

提醒1:太高档的最好别买

根据第54号公告: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则全额征税。简单说来,就是太高档的最好别买。化妆品也是不少人在国外购买的“主力”商品,如果你买了一堆价值8000元人民币的化妆品,那么可以减去5000元的免征额度后再计算税额,即(8000-5000)x 税率。但如果你买了一个价值9000元人民币的大牌包包,那就不能享受5000元的免征额度,而是全额征税,即9000 x 税率。

提醒2:手表“分段”征税

名牌手表也是不少人出国时喜爱购买的商品之一,需要提醒的是,手表的税率也不低,而且是“分段”征收的。

如果手表价格在5000元至1万元之间的,按20%的税率征税;如果手表价格超过了1万元,则按30%的税率征税。

有的是按税率征税,有的则是定额税,比如现在大热的iPad,就是定额税,虽然它的价格还不到5000元,但是因为它属于微型计算机,所以在入关的时候,就必须缴纳1000元的定额税。

提醒3:保留“发票”很重要

到国外购物的,多以“大牌”为主,而国内和国外“大牌”的价格悬殊也比较大,海关在征税的时候,以哪种价格为准呢?南京海关驻禄口机场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具体可登陆海关总署网站,搜索《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需要提醒旅客的是,海关在审定完税价格时,境外购买物品的凭证是重要参考资料,旅客最好能予以提供。如果旅客不能提供境外购买的价格凭证,海关人员会以国内售价为准,如果以此征税,对旅客来说就不太划算了。

提醒4:带出去的也要申报

带进来的贵重物品需要交税,那么在国内购买的相机、手提电脑等贵重物品带出去时,也别忘了到相关窗口进行申报。

记者在采访中得知,有的旅客出境时携带有相机、手提电脑等贵重物品而没有及时申报,结果入境时就要面临征税的尴尬。被海关检查人员查验到后,将按照相关价格和税率计算。

海关人员提醒旅客,出境时自己携带的相机、手提电脑等超过5000元的贵重物品,要主动申报,以获取申报单,作为入境时的免税凭证。


3大攻略

离谱

好不容易出一趟国,不“扫点货”回来不甘心,但如果被海关“逮着”征税,那可就更不甘心了。俗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网友们也在网上争相晒起了“避税攻略”。只不过这些攻略听起来挺好,想操作还是有点离谱的。

攻略1: 拎塑料袋出去背LV回来

拎着塑料袋出国,背个LV回来。不是要征税吗?索性出国的时候随身拎包都省了,直接把钱啊、卡啊都塞进塑料袋里,到了国外买下心仪已久的LV,直接将标牌一剪背身上,背在身上的包,回国的时候海关不查了吧?

点评:这个做法听起来很具操作性,而且对于那些在国外买大牌真正出于自用目的的人来说,更是显得很实用。可百密一疏啊,您别忘了,按照规定,如果您背着LV出国的时候就得主动申报。总不能出境的时候就拿着塑料袋申报说,这是我的LV吧。如果不能提供申报证明,又不能提供在国内购买的凭证,回国的时候被海关“逮着”了还得一分不差的把税给交咯。

攻略2:用假名牌换真大牌

塑料袋换LV风险太大,来个可靠点的,假名牌换真大牌。当然,这个方法依然针对自用人群。出国前就相中了PRADA的大衣,LV的包包,先整套A货充“行头”,出境前光明正大的主动申报:看好咯,这可都是我在国内购买的大牌啊。到了国外直奔专柜,把朝思暮想的正品捧入怀中。回国过海关的时候,雄赳赳气昂昂,递上申报表,一出完美的“偷梁换柱”就此落幕。

点评:这个做法听起来比塑料袋换LV要可靠一些,可兄弟姐妹们,这“投资”也比塑料袋大了去了,粗制滥造的假名牌咱申报的时候也没勇气、没胆量递给海关人员,就算鼓足勇气递了过去,别忘了,海关有项职能是缉私打假,这能逃过人家的“火眼金睛”吗? 得,花点血本整套精仿的A货吧,起码人多混乱的时候也容易蒙混过关,可这价格也不便宜啊,甚至都能赶上税钱了。更要命的是,最终回国的时候要想把正品带回来,那可得先把伪品扔了才行,毕竟鱼和熊掌不能兼得啊。

攻略3:通过邮寄“曲线避税”

随身携带“不方便”,能否采取“曲线政策”,把买好的东西从国外寄往国内呢?此外,据了解,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那么可不可以多邮寄几样东西分摊税费呢?这是不少网友打的如意算盘。

点评:如今,邮寄渠道也在“严打”。据悉,为了加强对海外代购行为的监管,根据海关总署的公告,9月1日起,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那么这个税额如何计算呢?其实很简单,进口税额=完税价格*税率。以服装为例,如果要从国外邮寄入境一件上衣和一条裤子,那么税额就为:(300+200)*20%=100元。

税率参考

适用10%税率的物品:

食品、饮料、鞋靴、医疗保健及美容器材、家具、文具用品、邮票等

适用20%税率的物品:

纺织原材料、皮革皮毛及其制成品,摄影摄像、影音家电、空调、电冰箱及其配件、附件等

适用30%税率的物品:

钟表及其配件、附件等

适用50%税率的物品:

化妆品、酒类、烟草等

影响不小

让香港自由行很“受伤”

“5000元”这个门槛,让香港的自助游很“受伤”。记者昨日从南京多家出境游组团社了解到,从今年9月1日起,对于进境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物品征税,海关方面明显“收紧”,导致以购物为主的香港自由行业务量明显减少。

“香港自由行明显少了很多。”一位旅游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香港每年有两个打折季,即每年七八月的暑期,圣诞节、春节期间。从往年的接待量来看,十月、十一月也是很多年轻人选择香港自由行的旺季。比如每年的“万圣节”,很多商家也会推出打折活动,但是去的人明显比往年少了30%。原来,虽然征税的规定早几年就出台了,但是此前的执行力度很小,大家都没有感觉到。从10月1日开始,海关执行力度明显加大,管理非常严格。很多年轻人获悉此消息后,算算账,觉得去香港“折腾”一下买大牌,算上税费,在价格上占不到便宜,就放弃了。同时,像往年到了十一月,很多年轻白领就开始摩拳擦掌,谋划着十二月去香港“扫货”,纷纷向旅行社打听行程,“今年咨询的人少之又少。”

导游一再叮嘱: 不要买“大件”

不过其他出境游线路,如欧美方向、新马泰或者海岛游,对游客而言,观光大于购物,没有因为购物限制而放弃出游。“我们都会一再叮嘱游客不要买"大件"。”一位旅游业内人士介绍说,但是大牌的价格实在太吸引人,有些游客抵挡不住“诱惑”就买了,也有偶尔侥幸过关的情况。他表示,比如买一块名表,价值一万多元,戴在手上,海关没有检查是新表还是旧表。也有游客买的名牌包包或者衣服,索性剪掉吊牌使用,有时也能“瞒天过海”。

相关新闻 境外“扫货”要交税“买前先计数” 江门日报

“原本打算圣诞节前去香港‘扫货’,带一个iPad和iPhone4回来,但是,最近看报纸,说入境的iPad和iPhone4都要被征税,尤其是iPad的税款高达千元,难道这些自用的物品也要被征税吗?”昨日,市民刘小枫对此颇为不解。看来,要想成为一个境外“BUY霸”,不光要有货比三家的耐心,还要有精打细算的能力,随着海关总署第54号“征税令”的实施,市民境外“扫货”前,最好做足功课再下手。日前,记者就此进行了走访。

超5000元自用品入境需缴税

据悉,根据最新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10年第54号公告》规定,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对入境居民旅客携带的在境外获取总值超过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物品,仅对超出部分征税;但是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如名贵手表、名牌手提包等,则要全额征税。

值得注意的是,海关总署同时规定,对于短期内多次出入境的旅客(15天内进境超过1次)以及边境地区居民,海关按规定只放行其旅途必需品,不按照上述标准执行。那就意味着内地游客15天内多次进出港澳的话,将不享受5000元的自用物品免税额。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7号》规定,包括手机、ipad、笔记本电脑在内的20种常见的物品,也属不予免税的对象,即无论价格是否超过5000元,都需缴纳一定关税。而根据海关有关条例,进境物品的关税以及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合并为进口税,目前,进口税税率共设为四档,分别为10%、20%、30%和50%,其中,市民消费最多的摄像机、数码相机及其他电器用具、手表等产品适用于20%税率。

8成以上受访市民不知“征税令”

昨日,记者随机访问了30位市民,发现尽管第54号“征税令”已发布了2个多月,但仍有超过8成的受访市民仍然“蒙查查”,而对于新政的实施,市民也是有赞有弹。


“海关出台新政,应该是为打击水货,之前太多‘水客’打着自用的旗号,把ipad带进内地,造成市场混乱,所以才会有‘自用不等于免税’的新规出台,现在,就连境外邮递的iPad也被纳入了征税范畴。”公务员王先生对海关的做法颇为赞同,他表示,“今后如携带自用物品出入境会主动申报,若碰上海关抽查,也会尽力配合。”

不过,也有受访市民认为,“征税令”的实施,会令部分境外商品失去价格优势,影响市民出境消费的热情。“买回来自己用的物品,也得交税?看来以后去港澳购物得‘收敛’点。”市民刘小姐认为,“香港的奢侈品之所以比内地便宜,就在于免税和汇率差,如果要征税,再加上路费,那价格和内地可能就没有太大的差别了,那又何必舍近求远,跑去香港购买呢?”“港澳的数码产品不仅更新速度快,而且可选型号多,价格也便宜,每次去香港都会给自己或朋友带一两件,现在出了新规,如果打税打得厉害真的要忍一忍手了,不然划不来。”摄影爱好者李先生对于新规的实施颇感无奈。

一个月去香港“血拼”两次的时尚达人陈小姐则表示,“即使有这样的规定,还是会选择到香港购物,毕竟世界上的许多名牌产品在这里都能以低于其他地区至少三分之一的价格买到,加上圣诞节期间是香港商场打折的高峰季节,不过,买嘢前会先计计数。”

出境购物前先做算好数

现在,大批内地居民借助“一签多行”的便利,前往港澳“扫货”,那么,随着海关总署第54号“征税令”的实施,赴港消费是否依旧划算呢?其实,市民可参照海关公布的《个人物品完税价格表》进行计算。现在,记者分别对近期大受欢迎的ipad、佳能550D单反相机、iphone4和marc手袋四款产品来作一下对比。

以16G WI-FI版ipad为例,目前香港售价折合人民币为3420元,但是参照《个人物品完税价格表》,iPad属于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需要缴纳1000元/台的关税,征税后价格为4420元,比起内地普遍的3900元售价还要贵500元以上,所以,反倒是在内地买更划算。

同样情况的,还有最强入门单反之称的佳能550D,搭配18-55mm镜头的机型,目前香港售价折合人民币为6000元,再加上400元/台的关税,则税后总价为6400元,而目前内地卖场的促销价仅为5630元。

另外一款备受“苹果迷”追捧的iphone4,则是众多数码产品中两地价格差异较大的商品。目前香港16G版iphone4售价,折合人民币为4350元,加上150元/台的关税,税后总价为4500元,但是内地iphone4售价则保持在5880元左右。

还有一些奢侈品即使征税后,也依旧是在香港买更为划算。以marc的一个手袋为例,在香港打完折的价格为4500元,即使按照其价格的20%征税,总共的价格也就在5400元,而内地的价格为13900元。

由此可见,特意前往境外购物的市民一定要仔细做好功课,应该先了解产品的售价,按照《个人物品完税价格表》仔细计算,把要征收的关税计算进去,再决定在哪里购买更“着数”,此外,一定的旅途支出,这也是不能忽视的一个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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