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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提案:简化现有议事院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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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30-4-2012 19:56: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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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议事院章程复杂繁琐,这里不便引用,请参见以下帖子。

http://www.freeoz.org/ibbs/thread-847880-1-1.html

提案理由:1。 现有议事院制度不够民主、公平。

                 2。 现有议事院制度操作性太差,缺乏自我调节和灵活机动性。

                 3。 现有议事院制度养懒人,对议事员缺乏约束。


提案内容:1。 议事院大门开放,不设名额限制,借鉴senior member committee形式。

                  议事员资格:注册1年以上,积分1000以上   (注:现有制度规定注册时间在半年以上,积分1000以上)
                                      所有Freeoz捐款人自动成为议事员  (注:捐款人有权获得独立投票权)
                                      所有精华贴主自动成为议事员  (注:内容建设突出贡献者有权投票发言)

                 2。 议事院投票设定时间,所有议事员都可以参与投票,规定时间内多数一方获胜。(注:不用等,不用呼,现有活跃senior member决定当前论坛大事)


请熟悉基本法和论坛规则的网友指证,请关心论坛的网友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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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yang + 50 我很赞同!
ubuntuhk + 50 你太有才了!
Serin + 50 你太有才了!
freshfish + 50 谢谢分享!
大杨树 + 50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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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30-4-2012 20:24:39 | 只看该作者
顶。。。。狂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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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50 收起 理由
BLK + 50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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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30-4-2012 20:29:15 | 只看该作者
其实未来NGO成立后,就可以采用类似的方式。前提是实名制。

议事院现在最大的特点就是实名制。没有实名制,采用这种方式漏洞太明显了。因为特定时间内,投票的人占网友比例会比较小,不可能像大选那样充分动员。那么有几个马甲影响就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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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50 收起 理由
BLK + 50 回来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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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30-4-2012 20:35:1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30-4-2012 19:29 发表
其实未来NGO成立后,就可以采用类似的方式。前提是实名制。

议事院现在最大的特点就是实名制。没有实名制,采用这种方式漏洞太明显了。因为特定时间内,投票的人占网友比例会比较小,不可能像大选那样充分动员。那 ...

你。。。。。。是神呐,      预测帝?    什么TMD漏洞太明显了,什么会很小,什么充分动员,你看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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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30-4-2012 20:38:20 | 只看该作者
你预测帝,你很牛,  你TMD高速我今天论坛发帖总数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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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和Wendy + 2 骂人,警告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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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30-4-2012 20:39:28 | 只看该作者
TMD是跟老麦学的,要疯先疯老麦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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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y.zheng + 20 要我帮你投诉你吗? HA 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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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30-4-2012 20:52:3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衣冠禽兽 于 30-4-2012 19:39 发表
TMD是跟老麦学的,要疯先疯老麦去。

木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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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冠禽兽 + 50 我爱我爱猫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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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30-4-2012 21:11:58 | 只看该作者
水区的猫猫狗狗熊,我爱猫咪叫你们来家园开会,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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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30-4-2012 21:13:1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30-4-2012 19:29 发表
其实未来NGO成立后,就可以采用类似的方式。前提是实名制。

议事院现在最大的特点就是实名制。没有实名制,采用这种方式漏洞太明显了。因为特定时间内,投票的人占网友比例会比较小,不可能像大选那样充分动员。那 ...

提问,怎么实名制了,议事员交了护照或驾照复印件给你了?还是仅仅填个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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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K + 50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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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30-4-2012 21:15:20 | 只看该作者
实名以后发菜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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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30-4-2012 21:16:4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30-4-2012 17:29 发表
其实未来NGO成立后,就可以采用类似的方式。前提是实名制。

议事院现在最大的特点就是实名制。没有实名制,采用这种方式漏洞太明显了。因为特定时间内,投票的人占网友比例会比较小,不可能像大选那样充分动员。那 ...


青山,你根本就是反对这个提案,每次都是这样,说一大堆问题,找不到解决办法。
投票率不足的问题很简单解决办法,例如:
1)只要要求满足资格的会员一年必须投3次票,在投票不足的情况下每次登陆的时候提醒会员参与投票。如果不投票,降低用户级别等来参与。澳大利亚投票就是这样的嘛,难道你不知道?
2)投票给予正向鼓励,发章/积分,提升用户权限等,手段很多嘛。

你肯定又会说,你这样逼着用户投票,用户会走的。。。你肯定也会说,你这样逼着用户投票,用户瞎投票。。。。等等

这些都是问题,但是一定是有解决办法的,虽然任何办法不会非常的完美。但是换之直议民主,而非现在这样代议民主,很多问题自然就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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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shfish + 50 基本赞同!
BLK + 50 谢谢分享!
KYLIE2008 + 50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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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30-4-2012 21:18:07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方案某种程度上和前一段时间论的陪审团有一定相似之处,无保留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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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K + 50 感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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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30-4-2012 21:20:08 | 只看该作者
扩大参与面, 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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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K + 50 感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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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30-4-2012 21:56:31 | 只看该作者
支持
楼主这个属于修改基本法 需要三位议事员联署才算提案成立啊
要是这个提案可以通过咱也不用一个一个提案折腾人了
楼主真聪明
还有啊 提案议事院的木有数量限制的
楼主要还有好提案表藏着掖着尽管提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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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30-4-2012 21:58:16 | 只看该作者
请议事员青山联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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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K + 50 感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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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30-4-2012 22:05:1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衣冠禽兽 于 30-4-2012 19:39 发表
TMD是跟老麦学的,要疯先疯老麦去。
不愧是衣冠禽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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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K + 50 欢迎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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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30-4-2012 22:16:1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y2kgo 于 30-4-2012 20:56 发表
支持
楼主这个属于修改基本法 需要三位议事员联署才算提案成立啊
要是这个提案可以通过咱也不用一个一个提案折腾人了
楼主真聪明
还有啊 提案议事院的木有数量限制的
楼主要还有好提案表藏着掖着尽管提哈

可问题是这个提案是直接让faceless man下岗啊,谁会砸自己的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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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楼主| 发表于 30-4-2012 23:10:1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y2kgo 于 30-4-2012 20:56 发表
楼主这个属于修改基本法 需要三位议事员联署才算提案成立啊


原来是这样地啊,看来有难度。

请议事员联署,

请不愿意联署的议事员指出您不愿意联署的地方,俺可以修改,或者撤回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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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楼主| 发表于 30-4-2012 23:13:0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elbourner1978 于 30-4-2012 21:16 发表

可问题是这个提案是直接让faceless man下岗啊,谁会砸自己的饭碗?


会有的,要勇于相信别人。

只有青山是只相信自己,从来不相信别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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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楼主| 发表于 30-4-2012 23:54:00 | 只看该作者
青山,真的不愿意和你辩论,你太强大了。(主要是嘴巴比较强大,耳朵和脑子需要进一步发育)

为什么一定要实名制?

原帖由 青山 于 30-4-2012 19:29 发表
因为特定时间内,投票的人占网友比例会比较小,不可能像大选那样充分动员。那么有几个马甲影响就很明显。


你这个理由似乎没有证据支持。

1 特定时间内,投票的人占网友比例会比较小 这个就不辩论了哈,属于嘴巴跑在脑子前面了,有预测未来嫌疑。

2 特定时间内,不可能像大选那样充分动员  这个怎么说,”动员“是论坛管理人员接下去需要做的任务,是否“充分动员”是管理人员工作水平的体现,他们跟俺这个提案不相关哈。

3 那么有几个马甲影响就很明显  这个要说明一下俺的理解。

拓宽议事员的人员范围肯定会遇到马甲问题,是不是可以这样考虑:

a 适当提高一下门槛,增加马甲难度。比如注册N年以上,发贴超过N000。如果有人还是要培养够资格的马甲,等上N年,发贴N000,也算是为论坛做过贡献,特别关注论坛,马甲就马甲吧。放宽议事员人数之后,这样的马甲也会很快人数被湮灭的。

b 通过捐款和发精华贴获得资格的马甲。这个就随便吧,还是那句话,放宽议事员人数之后,有相应的门槛,马甲在数量上不一定会起很大作用。

c 关于和马甲的斗争,还是请你要学会相信别人。放宽人数之后,如果有重大决策问题上的争执,马甲们不一定斗的过肥猫、cello和象你一样的资深人物。想想肥猫振臂一呼能带来多少粉丝哇。在立场上你还信不过肥猫、cello和你自己吗?

论坛而已,大家说话聊天的地方,搞实名有点太五角大楼了。为什么不能充分相信一大批senior member和论坛的捐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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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in + 50 谢谢分享!
freshfish + 50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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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1-5-2012 00:13:26 | 只看该作者
之前就在内板提过简化《基本法》,制度派有无数理由不让你改。有些人就喜欢玩这套东西,代表人物青山,代表制度议事院。要在体制内解决问题,就要有一个相当于青山这么“极致”的人来改,要不很容易被扣上“非法”的帽子。你说东,他说西,你说繁琐,他说不公,你说无效,他说专政。人都是怎么被气走的呢?就是这样。回头青山还要摆正自己位置,大呼冤枉,和他无关,他已经尽力了,对不起谁也不能对不起议事院啊。自己亲手养大的孩子,要铺好一切制度,“合法管理“论坛,任何质疑,妄图修改的势力都是”非法“的。要进场玩制度,先宣誓效忠,否则喊破嗓子,投票决定和你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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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K + 50 别忘了联署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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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楼主| 发表于 1-5-2012 00:17:5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1 mason00 的帖子

忽然发现有议事员进来发言了。

Mason,别光说不练,赶紧联署,要迅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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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1-5-2012 00:30:30 | 只看该作者
联署,联署,想改的同学一定要支持。议事院制度另外一个陷阱就是只适合青山这种顽固派,不断耗着提案,拼的是坚持。不管内容如何,先把制度玩起来,就有投入感和满足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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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K + 50 收到,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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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楼主| 发表于 1-5-2012 00:35:40 | 只看该作者


感谢议事员马神主动砸自己饭碗,改天呆妹请吃烧鸭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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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1-5-2012 01:03:32 | 只看该作者
请客请客一定请客,
然后把账单发给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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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1-5-2012 01:07:16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方案可以进一步探讨一下,我觉得有些意思。

不过有些细节问题还要推敲一下。
一个是入选资格,应该做到能防止马甲投票,
另一个每次投票,应该设一个最低投票人数的限制,达不到最低投票人数的投票应视为无效。

另外我觉得这个建议是一个和现行方案差别很大的方案,如此重大的改变,如果要实行,应该先进行一下试点,比如可以约定在某个时间段或者投票表决次数内,由符合新方式议事员资格的网友按新方式投票决策,试验期满后,对试验的结果进行review,确认可行后再实际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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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杨树 + 50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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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1-5-2012 01:26:23 | 只看该作者
还有几个问题需要探讨:

第一个,这个方案似乎只是在议事员资格上比现有方案简化了,投票结果认定上,方法不同,但也不能说是简化了,那么,它比现有方案的优势体现在哪里,似乎不够明显

第二个, 现在经常有质疑说议事院30人不能代表多数网友,那么新方案在这方面是否会面临更多的质疑,因为在设定期限内投票的人数,很可能只是全体议事员中的少数,那么必然也将面对是否能代表多数网友的质疑,新方案如何确保比老方案更能代表多数网友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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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1-5-2012 01:36:11 | 只看该作者
BLK同学议事院就交给您啦
我明天开始去学习研究NGO章程啦
希望又是一部神奇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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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K + 50 鸭梨比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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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1-5-2012 04:39:3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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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1-5-2012 08:54:46 | 只看该作者
我们设计制度的时候,要考虑各种情况。我没说一定会,但是如果有时候会,怎么办?

是否设定有效表决结果的下限?

原帖由 BLK 于 30-4-2012 22:54 发表
你这个理由似乎没有证据支持。

1 特定时间内,投票的人占网友比例会比较小 这个就不辩论了哈,属于嘴巴跑在脑子前面了,有预测未来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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