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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Queena_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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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婚姻法,你赞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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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
发表于 18-8-2011 02:58:3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小金刚 于 17-8-2011 20:39 发表


你是开玩笑的吧  现在所谓的“剩女”那都是圣斗士,就是说人家自己的经济能力 , 才学 都是很高的, 所以才很难找到match的男生, 主动剩了下来
能拜倒在一个男人门下的 , 忍气吞声做小妾的, 恐怕都是自己 ...


正因为圣斗士们对男人要求高,所以有能力的男人才应该多娶几个呀。

一夫多妻,不是一夫一妻多妾,知道穆斯林的一夫多妻制吗?每个妻子都是平等的,连小三都有做的很有腔调的,更何况是明媒正娶的妻子们?再说了,女人天生就擅长调整自己适应环境,要是真的爱上一个男人,分享也是很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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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
发表于 18-8-2011 08:40:54 | 只看该作者
新婚姻法产生后,一些适龄女性会考虑先有事业再结婚,等我有了自己的积累那就可以在结婚时与男人平分秋色,得到自己的产权,然后再考虑生育。但是在过去等你到这一步时年龄已经大了,女的嫁人最好在25岁前,这就出现了大龄剩女人。。

新法也让那些已婚的妇女感到一种危机感,她们也许都是“父母之命、媒约之言”一定把自己嫁了,因为她们在婚前还没考虑这么多。当然,幸福的还是幸福,不幸的还是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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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
 楼主| 发表于 18-8-2011 12:41:4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extreme 于 18-8-2011 01:58 发表


正因为圣斗士们对男人要求高,所以有能力的男人才应该多娶几个呀。

一夫多妻,不是一夫一妻多妾,知道穆斯林的一夫多妻制吗?每个妻子都是平等的,连小三都有做的很有腔调的,更何况是明媒正娶的妻子们?再说 ...



亲情有可能分享,但爱情很难。虽然男女不同,但是除去占有因素,男人也不愿意分享自己的女人。女人占有欲比男人差一点,但是爱的实质是一样的,
难以分享。

我想那些可以“分享”的女人,多半是受到很多因素的限制,比如,考虑必须依靠这个男人等等。

古代的女人对于丈夫再娶多半也是悲哀的,她们一样煎熬,一样克制,最后心如止水。不得不说时间有种不动声色的力量,它使人在日复一日的煎熬中,
发生了偏转,女人们为了逃避伤害,不得不将精力转移到了其他方面比如孩子,比如家庭内务的统治权。从古代女人爱儿子超过爱丈夫的传统就可以可见一斑。

我相信随着社会越来越发达,女性地位终究可以平等。这平等不是生理上的,而是精神上的。

真正的精神上的强大,不意味着咄咄逼人,而是意味着都有无比坚强的内心。男人充满力量,女人温柔似水,但都能有坚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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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
发表于 18-8-2011 13:05:34 | 只看该作者
顶楼上 ,说的好!

我有一种很不好的习惯,就是看到咄咄逼人的人,就忍不住上去拍板砖。

[ 本帖最后由 kevinheart 于 18-8-2011 12:3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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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urel_dyf + 1 咄咄逼人的恰恰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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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
发表于 18-8-2011 14:02:35 | 只看该作者
laurel_dyf,请你对事不要对人。

辩论不是攻击,一点风范都没有

[ 本帖最后由 kevinheart 于 18-8-2011 13:0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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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
发表于 18-8-2011 14:07:56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帖子参与发言的绝大多数网友中,即使有不同意见,也都保持的良好的态度,都是就事论事,而不涉及到具体个人,却有那个别人,满腔悲愤,不停的涉及发言网友个人,真是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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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
发表于 18-8-2011 14:17:3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46 kevinheart 的帖子

当然,大家各抒己见才能达到效果。

每当我们在表达个人意见时并不意外着一定是否认别人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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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
发表于 18-8-2011 14:20:28 | 只看该作者
我真的好奇怪,我什么地方攻击人了??
我点名说谁怎么怎么了吗??
我说了那么多观点,倒是有人来说我就是要把财产给别人
心态不好怎么怎么
你是没看见,还是看不见?
我从来的发言都是针对对方说的话,就事论事,从来没有涉及别人的人品
我不想跟你再吵了
只是你说的话很让人不舒服
我都说了如果我说的话让你们很不舒服,我道歉
反而你揪着不放,咄咄逼人还恶人先告状
我究竟什么地方踩到你了
是因为我支持弱者权势,让你这么强者极端不舒服了吗?!
好女不跟男斗,请便吧

[ 本帖最后由 laurel_dyf 于 18-8-2011 13:2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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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翡翠 + 20 冷静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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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
 楼主| 发表于 18-8-2011 14:35:5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46 kevinheart 的帖子

Kevin兄弟,保持冷静哦,水瓶言辞铿锵,却有一部分是很有道理的,别被情绪所引导,对方是哪种情绪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的表达的思想。坛子里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独特之处,水瓶有值得赞赏之处,你也一样,至少可以看出你一定是个直爽的人,何不再豪爽一点,与水瓶、我们成为朋友呢?我觉得其实大家的个性相似,快人快语,是同一群爱恨分明的群体,也许你会了解一个不一样的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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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发表于 18-8-2011 14:53:11 | 只看该作者
很好! 主席说,真理越辩越明。 我们不怕辩论,但是我们不喜欢谩骂,那是泼妇的手段

虽然,某人, 某自称为“好女”的人,之前声明不再回复这个帖子, 大义凛然貌似刘胡兰。 但我也理解,有的时候,人还是难耐内心的奇痒与躁动。。

我并不感谢那施舍给我的  (laurel_dyf 威望         +1 咄咄逼人的恰恰是你 18-8-2011 12:58) 虽然,我知道本意并不是真的给我加那一份,只是既不好自己食言,又是在按捺不住自己那颗驿动的心。  请收回你那可怜的一份, 孔子说,不食嗟来之食。

到如今,干脆重新出山 ,很好,非常好。

请教几个问题 :

1) 见162楼。
原帖由 laurel_dyf 于 16-8-2011 10:51 发表

你说的恰好代表了广大男士的想法
又想跟美女上床,又想不负任何责任
最好上了床有了后代,后代不用自己抚养,将来他/她反正都要认你做爹
真是一本万利,划算!


请问你是怎么知道广大男士的想法,是因为你和广大的男士们都深度沟通过吗?
别人都是在阐述自己的观点,哪怕这些观点我也不认同,你为何要在回帖总是涉及对网友个人的评价? 你不懂规矩的话,回去让你妈妈重新教你。

2)请举例说明,我恶人先告状。   我这个这个你所说的“恶人”在什么时间,先于某人,告了什么状,谢谢。

[ 本帖最后由 kevinheart 于 18-8-2011 14:1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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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
发表于 18-8-2011 14:56:0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Queena_Li 于 18-8-2011 13:35 发表
Kevin兄弟,保持冷静哦,水瓶言辞铿锵,却有一部分是很有道理的,别被情绪所引导,对方是哪种情绪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的表达的思想。坛子里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独特之处,水瓶有值得赞赏之处,你也一样,至少可以看 ...



谢谢你的话,让我感到很舒服。

我是个吃软不吃硬的人,也算是个缺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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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
发表于 18-8-2011 16:20:32 | 只看该作者
一直在说新法对弱势群体不公,要保护弱势群体。既然是弱势,那就不得不接受弱势的待遇,失业的也就只能拿最低收入,想多?没有!无居住的就只能廉租房,想地段好?自己挣!如果是弱势妇女,就算在旧婚姻法下也不一定能保得住家产,早被有心计的老公给转移了。所以对于弱势妇女,关键不是去想怎么得到婚前财产,而是怎样让自己不变成弱势。生完孩子就要重返职场,家务由钟点工,孩子没老人带就全托。老公出轨要抓住把柄,法律是可以给更多补偿的。
倒是有两点我也不太明白,新法适用于已结婚的吗?家庭主妇能否争取到孩子抚养权了?
另外也给众多MM几点实用建议:
1。婚前要把自己名字加到男方房产中,但是不要伤了感情,如果不行,参照第二条
2。婚后找一借口,如房子地段不好,没有好学校,太小了,等等,把现有房子卖了,另外再买,理所当然就把名字加到新房里了
3。力争把小孩名字加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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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翡翠 + 20 你太有才了!
Queena_Li + 20 你太有才了!建议很实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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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
发表于 18-8-2011 16:29:53 | 只看该作者
个人认为新法的出台本意是为重塑社会风气,没有一部法律可以解决任何问题, 纠枉难免过正, 就如同,治理乱世用重典。

无论男女,幸福的生活靠自己的双手去创造。

结婚的时候没有能力自己购房,老公老婆就自己去租房,用劳动,用自己的能力出创造属于自己的财富。

所有公同创造的财富,自然共同分享,再以家庭为单位的经济体内,一切都是共享的。 极端鄙视那些,自己没有能力,就去啃老的人,更鄙视那些要求自己的老公/老婆去啃老的人。

不要以为弱势/强势是理所应当,这个世界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希望馅饼从天上掉下来的人,希望头脑清醒之。

在封建时代,女人是男人的附属品,所以婚姻对于女人的全部意义就是“嫁汉嫁汉,穿衣吃饭“  , 我一点也不否认物质基础对于婚姻的重要性,但极力想搞清楚的是前后的关系, 是感情先于物质,还是物质先于感情。

对于所有没有房子不结婚的姑娘们,我祝福你们好运。

[ 本帖最后由 kevinheart 于 18-8-2011 15:4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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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
发表于 18-8-2011 16:45:53 | 只看该作者
我很鄙视那些结婚要谈条件的女人。不过我也很不理解为什么男人要接受这样的女人?要对她提出的条件妥协?硬气点,我就是买不起房子,我也不会用父母的钱来买房子,你爱嫁不嫁。这样不就结了?

如果我是男的,碰上这样一女的避之唯恐不及,别提要和她结婚了。

[ 本帖最后由 charade 于 18-8-2011 15:5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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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heart + 20 这样的女人应该是稀有动物,赶快保护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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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
发表于 18-8-2011 16:51:5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harade 于 18-8-2011 15:45 发表
我很鄙视那些结婚要谈条件的女人。不过我也很不理解为什么男人要接受这样的女人?要对她提出的条件妥协?硬气点,我就是买不起房子,我也不会用父母的钱来买房子,你爱嫁不嫁。这样不就结了?



我来告诉你我的看法, 暂时男人对女人的爱,超过了因为女人把自己当筹码,把婚姻当交易的反感和憎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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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
发表于 18-8-2011 16:54:02 | 只看该作者
不理解。我对这样的人爱不起。这是人品问题。如果不幸碰上了,我会自认倒霉然后退步抽身。而不是让自己在泥潭里越陷越深。

如果说已经爱上了才发现对方是这样的人,已经没法退步抽身了,那就只好怪他眼睛没擦亮,后面的麻烦就自己认了扛了吧。

[ 本帖最后由 charade 于 18-8-2011 15:5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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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heart + 20 我很赞同! 这个方面的观点我们100%的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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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
发表于 18-8-2011 17:01:31 | 只看该作者
贴个小故事:  看我们应该怎么改正错误,而不去纵容

新娘接不走,去接替补新娘
  
    10月5日,网友“沈郎”在半岛网论坛发帖《新娘结婚当天索要液晶电视,新郎转身迎娶同学》,向网友们讲述了他所说的结婚时的牛人牛事:
  
    这是一个婚庆公司的老板告诉我的,绝对属实!前些天有个婚礼,由于生意不算忙,婚庆公司老板就自己开着车去了,结果新郎从7点多上楼接新娘,直到中午11点还没下来!老板怒了,上楼一看,新娘子在拿捏新郎!说之前看好一个大液晶电视,新郎没给买,让他现在去买!新郎说后补,新娘不干!说现在不买就不结!最后新郎怒了!说再问你一遍:“跟不跟我走?”新娘说不走!新郎扭头就跟伴郎、摄像等人说:“走!”楼下的车队一个也不吭声!老板问他去哪?他说去某某小区。去了之后给一个女孩跪下,让她嫁给他,说一定给她幸福、对她好!跪了好久!结果,就真的带下来一个没穿婚纱的新娘。
  
    老板说:“我靠!哥们你还有替补队员啊?”
  
    新郎说:“你别拿我开心了!这个是我同学,一直喜欢我,是我以前有眼无珠……”
  
    据说后来准新娘去闹会场了!而且新娘家的也开始闹。新郎说是她自己不嫁我的!
  
    第二天就和原来的新娘办了离婚,要和他那个同学办结婚证!厉害吧,这就叫爷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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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
发表于 18-8-2011 17:04:08 | 只看该作者
所以说,男人要坚决不给予物质女人成长的温床,都像上面这人一样治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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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9#
 楼主| 发表于 18-8-2011 17:23:1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kevinheart 于 18-8-2011 16:01 发表
贴个小故事:  看我们应该怎么改正错误,而不去纵容

新娘接不走,去接替补新娘
  
    10月5日,网友“沈郎”在半岛网论坛发帖《新娘结婚当天索要液晶电视,新郎转身迎娶同学》,向网友们讲述了他所说的结 ...


怎么说呢,我觉得这个故事中的男人有点过激了。这么做反而有点像为了跟那个没娶来的老婆赌气呢?潜台词(我自己编造的)“你不跟我,自有人跟我”

如果那个女孩知道了,那天的漂亮鲜花,那天的车,那天的乐队,甚至那天的爱人,都原本是为另一个女人准备的,自己只是替补,她会不会觉得有点难过呢?

我觉得情感是心灵的契合。不是施舍。需要花时间去了解,需要时时变化角度从对方的立场想问题,用最细腻,最温柔的情感相互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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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
发表于 18-8-2011 17:26:49 | 只看该作者
从人格健全和人格尊严2个角度考虑:
为一些自身缺乏魅力,只能用物质去吸引女性的人感到悲哀。反过来,古有卖身葬父,是为忠孝,让人唏嘘怜悯,更是好女子。 若为锦衣玉食,荣华富贵,则等同卖淫。
另外一个方面,我是男人 ,若我的女人,其实是爱我的房,我的车,而我只是恰好是住在同一个房子的ROOM MATER , 同一辆车里拼车的人,那是一种怎样的悲哀。

对于物质女人,我想说,不要以为男人什么都不知道,男人都是傻瓜,我们只是在忍耐,能忍多久,就看那个度如何把握。 恐怕物质女永远也走不进我的生活,对于马诺之流,我会让她在宝马上尽情的哭,然后给我滚下去

[ 本帖最后由 kevinheart 于 18-8-2011 16:3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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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
发表于 18-8-2011 17:29:1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59 Queena_Li 的帖子

的确如你所说,有些过了,我相信这也只是个个例,绝多多数情况,都是男人屈服了。

但就整个小故事而言, 我更看到的是那个那人说一句话:这个是我同学,一直喜欢我,是我以前有眼无珠……”

有的时候,只有在激烈的矛盾冲突下,才能真正弄明白,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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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
发表于 18-8-2011 17:37:0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57 kevinheart 的帖子

这个故事听说过,我也觉得那个准新娘挺恶心的,很无语。让我想起了前一阵北极光MM发的那个“嫁人还是卖身”的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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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
 楼主| 发表于 18-8-2011 17:45:2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61 kevinheart 的帖子

是,最应该清楚的是自己到底想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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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
发表于 18-8-2011 17:49:1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60 kevinheart 的帖子

人以类聚,物以群分,所以前辈们说婚前不妨睁大双眼,用心去看,婚后大家都睁一眼闭一眼,互相包容忍让才能有幸福和谐的婚姻生活是很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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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
发表于 18-8-2011 17:52:4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59 Queena_Li 的帖子

我想当时那个“侯补新娘”是很清楚的,只是因为爱而选择了下嫁。若果故事中男子真的不是因为斗气而是因为顿悟了的话,排除性格不合的因素,相信他们婚后应该会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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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
发表于 18-8-2011 17:57:27 | 只看该作者
对于男人接受物质女人,有2种情况:

1. 这个男人无可救药的的爱着那个女人,就像武大郎无条件的爱着潘金莲,真的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这样的人和事,就发生在我所知道的人中,我只能怀着悲催的心情祝福这位哥们,好人一生平安。玩命挣钱,维持他幸福的婚姻。

2. 既然女人提条件,那咱就一起做买卖,买个老婆在家摆着,外面也不耽误,反正是交易,有限责任公司而已。这个我没实际接触过,纯粹是自己的判断。 判断的依据来自于和一些女孩的聊天,她们说,我们又不是傻子,那个有钱的男人不偷腥,反正只要给我钱,不动我名分,我就当不知道。。

看看,真是存在即是合理, 都是交易,大家就不要对对方要求过多了吧。嘿嘿

[ 本帖最后由 kevinheart 于 18-8-2011 16:5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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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
发表于 18-8-2011 18:01:4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Xiaoping 于 18-8-2011 14:50 发表
另外也给众多MM几点实用建议:
1。婚前要把自己名字加到男方房产中,但是不要伤了感情,如果不行,参照第二条
2。婚后找一借口,如房子地段不好,没有好学校,太小了,等等,把现有房子卖了,另外再买,理所当然就把名字加到新房里了
3。力争把小孩名字加进去
...


小萍的建议不错。
不过,从今年2月份国家出台的购房新政策来看,若你已有一套房,想更换另一套房就显得十分不容易。若是先买进后卖出,那你买进时因为是第二套房要付较高的契税,而且不允许购买第二套房子时贷款。买进后再出售原有住房时因为你拥有两套房子需要支付房产增值部分的个人收入所得税。若先卖掉自己住的一套,也有风险,万一房价一下子上升自己买不起比原来更好的了。

不过,各地政策也不都相同。

总而言之,都是房价上涨带来的问题。

[ 本帖最后由 Rondy 于 18-8-2011 16:3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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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
发表于 18-8-2011 18:25:2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67 Rondy 的帖子

房价上涨是现象,物质交易是本质。

本质不变,不同的现象都会遵循相同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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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
 楼主| 发表于 18-8-2011 20:50:06 | 只看该作者
房价太高带来的负面影响真的是太大了。多建“合格”的房子吧,保证居者有其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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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
发表于 18-8-2011 21:58:5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69 Queena_Li 的帖子

都是因为房价太高,使得家庭因房屋产权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也不光是夫妻之间,还有子女与父母之间、还有兄弟姐妹之间大动干戈。

新婚姻法中房子更成了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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