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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 关于storming的《一点回复》删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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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9-5-2010 04:40: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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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贴是应楼主PM要求删帖,楼主的删帖理由如下:

原始短消息 (回复)
来自: storming
发送到: ubuntuhk
时间: 29-5-2010 02:50

[quote]原始短消息 (回复)
来自: storming
发送到: storming
时间: 29-5-2010 00:56

[quote]事情的发展,实在令人无语。

我在 http://www.freeoz.org/bbs/viewth ... p;extra=#pid2851694 (第8页第一条)再次发布了一些回复。但是,因为涉及关于对方的一些资料,不确定是否合适。如果需要删除或屏蔽,请能代为转言,事情并不是许多人所想象的那样。

谢谢。


对不起,刚才出于对某些言论的出发点的异议,发布了一些与对方有关的细节问题的言论,经过再次考虑觉得不是很合适,不知是否可以删除此贴?如果可以的话,请从头(第一页)开始全部删除此贴,因为此帖也已经与原初衷相违背了,而且不合适的文字多处被广泛引用。谢谢。[/quote]


原始短消息 (回复)
来自: storming
发送到: ubuntuhk
时间: 29-5-2010 03:27

请在理由中加注:不希望在未争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过多涉及事件具体细节。

并请删除全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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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29-5-2010 04:50:46 | 只看该作者
我个人尊重storming的意愿,但并不代表认同他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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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9-5-2010 05:39:32 | 只看该作者
开个会回来就没有了,原来要求被删除啦!

可惜没看到后来一点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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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9-5-2010 06:41:48 | 只看该作者
此人,已经无法用语言形容

你要删帖可以炸楼么,干吗把大家的回复都删了呀,那是大家的知识产权啊

你不肯付抚养费也罢了,老是深更半夜让管理员删帖,u版的加班费总该付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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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 + 49 赞同UB应该收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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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9-5-2010 09:50:1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ubuntuhk 的帖子

“请在理由中加注:不希望在未争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过多涉及事件具体细节”

都吵到这种程度了,男猪脚还在考虑尊重对方的隐私权,真难得啊!

扯淡,根本就是男猪脚不愿意将细节拿来讨论(原因不明),所使用的一个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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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9-5-2010 10:12:29 | 只看该作者
我第三次再说一句
我鄙视storming
幸好啊幸好啊
昨天看到他第8页的第二次再说几句
气S我了,于是立刻跑就去睡觉
现在那条留言的窗口还开着

全都是绕圈的废话,还在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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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9-5-2010 10:24:3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6 y2kgo 的帖子

.
我对男猪脚的文采、照片是欣赏的,也反对网络暴力进行攻击,但是看到他的一些回复,那些充分酝酿充满外交措词的文字,还有在新足匿名发的讨论贴,现在只能说很失望......................................

我觉得男猪脚需要一些勇气,而不是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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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redump + 30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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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9-5-2010 10:29:05 | 只看该作者
我一开始也是如此的态度
后来男主角出来一喊话
我立马明白了

刘叔现在也明白了。

真理很简单。
磊落就是指引。

原帖由 刘叔 于 29-5-2010 07:24 发表
.
我对男猪脚的文采、照片是欣赏的,也反对网络暴力进行攻击,但是看到他的一些回复,那些充分酝酿充满外交措词的文字,还有在新足匿名发的讨论贴,现在只能说很失望......................................

我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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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9-5-2010 12:05:18 | 只看该作者
先是炸楼,接着删贴,我昨天就知道他会这么干,当时回复都写好了,但想想还是没发出来。
不明白,大家对扣扣和孩子所表达的爱心,为什么就是他的眼中钉,肉中刺,
他能要求删除这些留言,但能删除大家心中他那个恶龊的形像么?
一直都没有对他评论什么,现在只想说一句:我很鄙视你,你的做法很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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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9-5-2010 12:11:09 | 只看该作者
现在
你也忍不住了?


原帖由 liwus 于 29-5-2010 09:05 发表
先是炸楼,接着删贴,我昨天就知道他会这么干,当时回复都写好了,但想想还是没发出来。
不明白,大家对扣扣和孩子所表达的爱心,为什么就是他的眼中钉,肉中刺,
他能要求删除这些留言,但能删除大家心中他那个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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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9-5-2010 12:39:12 | 只看该作者
此人真的是人间极品,居然还说什么生孩子讹诈他,XXXX的,难道孩子是草,生出来自己会长? 难道不是妈妈付出一生的心血在抚养孩子。生孩子讹诈,有没有搞错,你以为自己是谁? 你有多少银子? 要人家付出一生来讹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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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9-5-2010 12:44:34 | 只看该作者
女方: 看到很多认识的人的评价 觉得人品很好; 一个人在现实里得到这么多认识的人肯定 让人羡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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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9-5-2010 12:48:08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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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9-5-2010 13:29:11 | 只看该作者
NND,那帖子里有我辛辛苦苦找来的法律、DNA test 和监狱知识!!太TM浪费我时间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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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lf + 1 辛苦了!
ubuntuhk + 30 这个我可以帮你通过PM找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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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9-5-2010 13:43:23 | 只看该作者
你的签名太大了吧 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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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9-5-2010 14:16:57 | 只看该作者
靠,应该只删除那个鸟人的留言,不应删大家的发言,明显袒护那个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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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9-5-2010 14:23:16 | 只看该作者
删除主贴内容就好了,跟贴里有不少有用的信息,都是大家的劳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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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wh20041 + 20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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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9-5-2010 15:17:27 | 只看该作者
U版,我反对你的做法。
Storming的意愿是删除自己的帖子,即帖子的一楼。删除其他人帖子的理由是因为“不合适的文字多处被广泛引用”。但事实是:并不是所有的回帖都引用了“他不合适的文字“。
因此,“不合适的文字多处被广泛引用”,并不能成为删除其他所有人帖子的理由。合理的做法是把主贴及回帖中的引用部分编辑掉。
如果你觉得一点一点删工作量太大,可以请其他版主一起做,相信这里很多版主都愿意出力。
如果实际上你出于其他原因,请你明示,不要隐藏在Storming的不合理的理由后面,因为那是难以服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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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9-5-2010 15:31:11 | 只看该作者
希望UB尊重大家的想法,恢复那个帖子。如果需要正式程序,我们可以配合,另发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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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楼主| 发表于 29-5-2010 15:42:2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29-5-2010 14:17 发表
U版,我反对你的做法。
Storming的意愿是删除自己的帖子,即帖子的一楼。删除其他人帖子的理由是因为“不合适的文字多处被广泛引用”。但事实是:并不是所有的回帖都引用了“他不合适的文字“。
因此,“不合适的文 ...


和工作量无关,正如我们应扣扣的要求删她发表的主题一样,storming的主题也是他自己来提要求我们才删除的。

管理员对一件事情会有自己的立场,但是他在执行论坛的管理时应该是中立的、一视同仁,我删除那个帖子就是基于这一点出发(本贴二楼的观点是我自己的观点)。

如果大家对这个删帖操作有异议,是可以发起一个ZHT提案,将storming发表的内容和引用部分屏蔽、删除之后,再恢复那个主题,最终ZHT将会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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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9-5-2010 15:44:40 | 只看该作者
好,我来发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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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楼主| 发表于 29-5-2010 15:50:1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1 KALALA 的帖子

好的,注意,ZHT提案的内容要求,必须是ZHT在投票时可以用同意、反对或弃权来投票。

一个提案只能提出一个事项要求,若有多个不同事项要求需要分多个提案提出。

提案格式可以参考《提案公开》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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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叔 + 1 真是淳淳善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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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9-5-2010 16:07:05 | 只看该作者
Storming的情况和扣扣的情况相似,但不完全相同。
扣扣作为女性和基于目前信息背景下的受害者,她提出删帖以保护隐私,大家不会有意见,事实上也的确没人反对。是合法且合理的。
Storming没有这样的权力,他所提出的要求只能应用于他自己的帖子,或他提出的,的确损害他隐私的内容。但不能损害其他人的知情权,更不能摧毁别人的辛勤劳动。是合法但不合理的。
即使的确有法规规定自己发的帖子有权无条件要求版主删除的话,是否能考虑将不涉及到他隐私的内容予以“异地重建”?
即另开一贴,除主贴和引用主贴内容外,将原帖的其他部分移植过去,请考虑.





原帖由 ubuntuhk 于 29-5-2010 14:42 发表


和工作量无关,正如我们应扣扣的要求删她发表的主题一样,storming的主题也是他自己来提要求我们才删除的。

管理员对一件事情会有自己的立场,但是他在执行论坛的管理时应该是中立的、一视同仁,我删除那个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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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楼主| 发表于 29-5-2010 16:09:4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3 Ray和Wendy 的帖子

你说的不无道理,但这个要求,我个人无法决定,已经通过ZHT提案来表决:
http://www.freeoz.org/bbs/thread-902408-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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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9-5-2010 16:13:56 | 只看该作者
STORMING 也可能是可怜的.
SEX is not only for kids. the most important thing of sex is for happy or for love.
Think about: in a life, how many times of sex a man or woman has however how many kids they ha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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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9-5-2010 16:34:23 | 只看该作者
Think about:
How many women only have sex with a man in a life?
How many men only have sex with a woman in a life?
I am not! are you?

Talk about law again:
Whether the woman want to keep then must keep, no need consult with her lover.  some thing must be wrong. 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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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9-5-2010 18:39:49 | 只看该作者
如此牵动人心 引人关注的事

删全贴为什么如此“容易”

大家希望恢复回复 过程如此“繁琐”?

有个帖子提供给大家 不但可以出谋划策 也算“监督”吧

现在看来2边都觉得自己问心无愧

阴谋诡计在 光天化日之下 当事人总有所顾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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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9-5-2010 18:42:2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omeseeme 于 29-5-2010 17:09 发表
如此牵动人心 引人关注的事

删全贴为什么如此“容易”

大家希望恢复回复 过程如此“繁琐”?

有个帖子提供给大家 不但可以出谋划策 也算“监督”吧

现在看来2边都觉得自己问心无愧

阴谋诡计在 光天化 ...

这也正是我在那个提案后面要表达的意思,通过规范制度来杜绝类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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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楼主| 发表于 29-5-2010 18:46:5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omeseeme 于 29-5-2010 17:39 发表
如此牵动人心 引人关注的事

删全贴为什么如此“容易”

大家希望恢复回复 过程如此“繁琐”?

有个帖子提供给大家 不但可以出谋划策 也算“监督”吧

现在看来2边都觉得自己问心无愧

阴谋诡计在 光天化 ...


试着想想你如果是当事人,这么隐私的内容成为大家的热点话题,你会有什么样的感受和压力。

所以我们能做的就是,在尊重当事人的意愿的条件下,给大家提供尽可能宽松和公平的讨论环境。

当然,我们的管理操作有时难免出现偏差,但是欢迎大家监督和批评,若有不当的管理操作会经团队协商后尽快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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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lf + 1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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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9-5-2010 18:53:12 | 只看该作者

我说句公道话就走~~~

假如“一点回复”在昨晚凌晨12点之前删除
一点问题没有
问题是storming再之后又做出了对自己有利的阐述
也就是对扣扣无利的阐述后
而扣扣又没有作出答复后
要求锁帖
这给人的感觉就是
扣扣背对storming
storming刺了扣扣一剑
然后又对管理层说“拉住她,别让她回头来对付我”一样
事件孰是孰非
我无法下评论
但就这个贴一事
storming做的有点龌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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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Sun + 25 别走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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