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由于我的case是请了中介来办理的,所以注定了我没有太多的经验与大家来一起分享,只能循例来总结一下。
先来简单介绍申请过程
我在09年11月25日E-Lodge,175 CSL 2231-79(C),并按中介的要求,在12月份把一些相关的公证等资料办好并由中介代为上传,此时中介并没有要求我提供与工作相关的证明材料,只是把我当初申请ACS评估时用的那份工作证明信上传到attchments中。当时中介根据进度估计,建议我4个月后去作体检。
到10年2月4日,中介转发了CO(KD小姐)发过来的补料信,要求补过去一年的工资单和银行记录,以及体检。工资单和银行记录是2月中上旬通过Email提交的,并在2月15日收到team7回复的补料签收确认信Email(确认信A,后面会再提及),而体检是在2月22日finalised的。
如此一直焦急无奈地等到3月下旬,坐不下去了,3月22日让中介帮我发个查询到移民局催催,3月26日回复说7个工作日内会再有答复;4月1日沾各位智者的光,发现checklist中除了Evidence of Designated Language Qualifications 还是处于Required状态以外,其它全Met了。
复活节假期回来,查询到Approve并收到准签信了。
好象要写完了,但就这样交货的话,好象要挨批了(FreeOz没有扣分的功能的吧?呵呵 )
那就再稍微写点我自己印象深点的--或者说是曾经纠结的东西吧。
1. 关于工作证明补料的东西:前面说了,申请时我只提交了当初申请ACS评估时用的那份工作证明信,但补料时中介只跟我说要求补过去一年的工资单和银行记录;由于我没能亲自看到CO写给中介的补料信原件,但我自己在Document Checklist -->Evidence of Specific Work Experience -->Message 中看到的是要求提供过去四年中的三年的工资单和银行记录、税单的;所以,有一段时间很担心这个工作证明的补料,担心是否中介代理的Case太多了,他有否仔细帮我看清楚CO给的补料信原件;也有点埋怨中介没有提早帮我把工作证明补料多准备一些,完整一些,虽然会明显得增大他翻译的工作量,但结果却增加了我贝雕的可能性了,呜~~ 。幸运的是,最后还是顺利过关了,没有要求再补料,也没有贝雕过。现在觉得还是很惊险啊,各位新同学还是早点把能准备的资料头准备好了,提交上去吧。最后,我觉得现在我这种情况也能免贝雕,除了RP这个硬通货以外 ,跟上段时间KD大人离奇失踪一段时间,她自己事务太多太忙,应该也有点关系吧,呵呵。
2. 关于Document Checklist下的状态。我感觉KD应该是习惯在准签前一天把Checklist下的各项都Met的,然后隔天再准签的。我的情况有点特殊,目前我已收到准签信了,但Evidence of Designated Language Qualifications 还是处于Required状态,其它全Met了(KD没要求过我提交清华认证。)。所以,大家对这个可以有所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