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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3】对Espresso记警告一次[2010/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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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1-2-2010 15:39: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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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Espresso发表对男同性恋者侮辱性言论,记警告一次:

[quote]原帖由 xblues 于 31-1-2010 21:51 发表
我都没心思看完,也没心思跟你边界,跟讲理的人讲道理,跟不讲道理的人,说什么都是白费口舌,什么样素质的人都有,你这样的人在FreeOZ呢,丢人!洗洗睡吧,简直大脑有问题。

你大脑有问题吧?说话跟你下面出气一样?没话辩还不赶紧着闭嘴?赶紧着把屁股洗干净睡觉去吧。

懒得搭理你这种吃500kg bacon满嘴乱放气的货。
和能说话的人说话,懒的哩你这样就会泼街乱骂的人了。
[/quote]

相关讨论帖:
http://www.freeoz.org/bbs/thread-88177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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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1-2-2010 15:43:17 | 只看该作者
http://www.freeoz.org/bbs/viewth ... id=46433#pid2236490

Espresso已经被警告过一次,这是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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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1-2-2010 15:53:01 | 只看该作者
同意,我尊重不同意见,但是反对以这种侮辱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不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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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1-2-2010 17:45:16 | 只看该作者
前面虫子也先说咖啡猫大脑有问题的。

虽然后面咖啡猫言辞更激烈,但是总归事出有因,他们两个只有量不同,性质是一样的。所以,要么一起警告,要么就删帖算了。  我倾向于后者,所以弃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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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1-2-2010 17:56:24 | 只看该作者
没有投票权,不过提案是我先发的,也得来说两句,虫子固然有不对的地方,不过一开始只是说狗拿耗子,还有哼唧,顶多是有点小气的牢骚,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而这之后苦咖啡就火力全开了,现实翻来覆去的说人体器官,还问候人家父母,到了这份上虫子只是说对方脑子有问题我觉得都是轻的。
管理员之间争吵是常事,但是如此恶劣的辱骂我真是的从来没见过,如果换做一个普通的ID,早就几次警告加身了,这里难道一次警告都不给?实在说不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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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1-2-2010 18:02:24 | 只看该作者
我不赞成删帖,这个对原发帖ID不公平
苦咖啡的辱骂确实违规了,必须处分,不然我们怎么跟普通网友交代?难道管理员就可以有特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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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1-2-2010 18:04:0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 Michael.Sun 的帖子

有因有果,两个家伙都不是省油的灯。我说了,他们的性质都一样,恶劣程度有区别。

我建议这个提案改成对2个同时警告,然后我再投同意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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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1-2-2010 18:09:0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 coredump 的帖子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再次发生类似事情我还上,你要警告双方没关系。这种人如果不抛砖,你还以为他是省油的,为了论坛少一个这样的人,我就是赔上自己也没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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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1-2-2010 18:09:3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 coredump 的帖子

因是什么果是什么难道还不明显吗?一个人上来就打了另一个人一下那算是恶意攻击,如果一个人脑袋上已经被一顿老拳招呼,他回了一拳然后又被一顿老拳招呼,这样的情况难道都算恶意攻击该各打五十大板?老丐你没搞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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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1-2-2010 18:10:3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 coredump 的帖子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老乞丐:他们的性质都一样,恶劣程度有区别。

看看你说的,那性质是一样的么?!我看你的判断力严重失衡,建议闭门思过调养三天回来再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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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1-2-2010 18:20:3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9 Michael.Sun 的帖子

首先觉得受欺负的应该报告,不应该用同类行为还击,使事情恶化,否则就两个都该被警告。 所以都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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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1-2-2010 18:30:55 | 只看该作者
不太认同老乞丐的意见,不能把2个人绑到一起。违规了就要警告,虫子也不应该例外。你投票的考虑应该是当事人是否违规?

如果你同情当事人,哪么你应该发起另一个提案,而不是让你的同情心影响你投票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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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1-2-2010 18:32:0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xblues 于 1-2-2010 17:10 发表
老乞丐:他们的性质都一样,恶劣程度有区别。

看看你说的,那性质是一样的么?!我看你的判断力严重失衡,建议闭门思过调养三天回来再发言。

你是版主,有权利给警告的,应该在事情稍露苗头的时候就操作,而不是弄到这个样子,该警告就早给,你把话题引导到这样也不是一次2次了,这对邻里同人版是很不利的,吵起架来就忘记了版主该做的事情了,为什么要捡起来用自己都鄙视的态度去迎战另一个需要鄙视的言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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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1-2-2010 18:33:2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NEWGAY 于 1-2-2010 17:30 发表
不太认同老乞丐的意见,不能把2个人绑到一起。违规了就要警告,虫子也不应该例外。你投票的考虑应该是当事人是否违规?

如果你同情当事人,哪么你应该发起另一个提案,而不是让你的同情心影响你投票的公正性。
这个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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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1-2-2010 18:33:25 | 只看该作者
一个警察接到报警电话赶到案发现场,发现是两个人打架,问明起因是因口角而起,A和B反正因为什么事儿斗上嘴了,结果B面子上挂不住开始动手把A狂扁一通,A长着胳膊长着腿也不会光是挨打,也回了几下,但是明显不是对手。C打电话报了警,于是警察来了,问明了情况,于是说,两个人都动手了,这事儿就算了。A不答应了,“明明是我被打了啊”。警察说,“什么你被打了,你只挨打不还手那才叫被打,挨了打不会一手抱着脑袋一手打电话报警?你还手干什么?想让我处罚A,行,你们俩各交500块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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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1-2-2010 18:34:5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5 Michael.Sun 的帖子

建议这些讨论都改到版主室吧,投票贴应该留给投票人独立判断。


大家分析的有道理,我改成同意票,然后我再去给虫子提个警告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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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Sun + 11 抱歉,我这就把回帖移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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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1-2-2010 18:35:1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3 coredump 的帖子

这个帖子是在情感大版里,给警告只有大版版主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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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redump + 30 谢谢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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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1-2-2010 18:37:4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ichael.Sun 于 1-2-2010 17:35 发表
这个帖子是在情感大版里,给警告只有大版版主有权!

那我误会虫子了,应该情感大版版主早点操作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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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1-2-2010 18:58:27 | 只看该作者
我看到的时候已经操作完了,不好意思,现在没有什么时间泡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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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redump + 30 理解,理解,都是他们瞎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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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1-2-2010 19:39:4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oredump 于 1-2-2010 06:34 PM 发表
建议这些讨论都改到版主室吧,投票贴应该留给投票人独立判断。


大家分析的有道理,我改成同意票,然后我再去给虫子提个警告提案。

3.7.3, 正式提案之前,应该尽可能充分讨论;一旦正式提案,原则上不应该再编辑,ZHT投票完成后不得再修改、编辑。


Sorry,不能改票的。还是以4#的弃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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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1-2-2010 19:50:0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0 stellahie 的帖子

ok,那就不破坏原则了。

BTW, 我觉得这条规定应该向杀人游戏规则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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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llahie + 30 喂,我要征收广告费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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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1-2-2010 22:04:28 | 只看该作者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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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1-2-2010 22:15:43 | 只看该作者
我只想说明:
1,我侮辱人,我同意,但是说对男同性恋者侮辱性,我不同意,我是针对个人的,不是全体的。
2,有人把帖子全部看一遍了吗?开始我回的3个帖子全部是就事论事的,但是3个帖子里有关的回帖可全部是针对个人的。

对这样的人的侮辱,我是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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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1-2-2010 22:16:30 | 只看该作者
建议你下次投诉,而不要骂回去。

原帖由 Espresso 于 1-2-2010 22:15 发表
我只想说明:
1,我侮辱人,我同意,但是说对男同性恋者侮辱性,我不同意,我是针对个人的,不是全体的。
2,有人把帖子全部看一遍了吗?开始我回的3个帖子全部是就事论事的,但是3个帖子里有关的回帖可全部是针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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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1-2-2010 22:17:4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stellahie 于 1-2-2010 15:43 发表
http://www.freeoz.org/bbs/viewth ... id=46433#pid2236490

Espresso已经被警告过一次,这是第二次。

以前被警告过一次?
为啥?我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呢?
帮我提醒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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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1-2-2010 22:20:5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ubuntuhk 于 1-2-2010 15:53 发表
同意,我尊重不同意见,但是反对以这种侮辱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不同观点。

我只是针对对我的个人攻击回的帖子。
确实有点更激烈的回语,这我承认。
但是,没想到这帖子里还有这样的关于不是论事而直接针对个人的言语
原帖由 xblues 于 1-2-2010 18:09 发表
再次发生类似事情我还上,你要警告双方没关系。这种人如果不抛砖,你还以为他是省油的,为了论坛少一个这样的人,我就是赔上自己也没商量。

以后再遇到这样不论事只对个人的言论,那天天气热的有点燥,我还会照样抽耳刮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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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1-2-2010 22:23:1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1-2-2010 22:16 发表
建议你下次投诉,而不要骂回去。


连着3次,全部回的帖子全部不是关于我发的帖子论事的,直接开始就是个人攻击,正好我昨天又有时间,我一般也没投诉那爱好,所以,就直接抽回去了,我承认,我脾气大过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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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llahie + 30 天热,ho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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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1-2-2010 22:23:4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5 Espresso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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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1-2-2010 22:29:22 | 只看该作者

还真没啥印象..........
既然是NEWGAY给的,我也就懒的再问了,没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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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1-2-2010 22:30:49 | 只看该作者
把我说的话引用一下:
原帖由 Espresso 于 31-1-2010 19:25 发表

看看所谓“同志”版的版规吧,反同话题请发其他版,一点反对意见都不能有的,和北朝鲜的独裁差不多了,至少中国宪法还有个规定叫言论自由呢。弄到这步,遇到个没顺自己的耳朵的话,跳出来大骂,我看也不稀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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