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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xlbues的侮辱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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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1-12-2009 11:30: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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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xlbues的侮辱留言。

原帖见:
http://www.freeoz.org/bbs/thread-871767-1-1.html

第六楼的留言。

要求xlbues为他/她的侮辱留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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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49 收起 理由
四香油饼 + 49 安慰+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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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1-12-2009 11:54:43 | 只看该作者
正在处理,请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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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1-12-2009 12:20:31 | 只看该作者
楼主你哪怕不理解不赞同别人的性取向,但你要学会尊重别人。
你的言语有点过份,就好象我说你每天上网八小时的都是一种病态,是可以治疗的,你觉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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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1-12-2009 12:46:2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熊猫阿三 于 1-12-2009 12:20 发表
楼主你哪怕不理解不赞同别人的性取向,但你要学会尊重别人。
你的言语有点过份,就好象我说你每天上网八小时的都是一种病态,是可以治疗的,你觉得如何?


谢谢你的建议。

我会谢谢你对我的关心,自己想想是不是上网太多了(也许你会觉得我做作,不过我就是这么想的)。

我也在反省是不是这句话让别人误会了,不过个人认为这里面不尊重或者歧视的意思。
所以来这里投诉,看看是不是大部分认为我这是歧视呢? 如果大家觉得这是歧视,那我道歉,以后不再发表类似的帖子,以免伤害别人。
但是如果大部分不认为这是歧视,我有理由要求xblues为自己的侮辱语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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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5威望 +159 收起 理由
四香油饼 + 49 我不认为是歧视
lisa2008 + 30 谢谢分享!
stellahie + 30 谢谢分享!
熊猫阿三 + 20 同意coredump
coredump + 30 很好的态度,赞! 请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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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1-12-2009 12:58:51 | 只看该作者
不好意思,上面漏了2个字:
不过个人认为这里面不尊重或者歧视的意思。
----------------》
不过个人认为这里面没有不尊重或者歧视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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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1-12-2009 14:35:19 | 只看该作者
我觉的你换个方式和语气来探讨同性恋行为,申明你的观点可能更加恰当。个人认为有点偏见+歧视,但是虫子骂人是不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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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a2008 + 30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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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1-12-2009 16:50:39 | 只看该作者
LZ的发言应当加上“我认为”
“我认为同性恋是……”好点

“祝他们早日离苦得乐”
我不小心看成“早登极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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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1-12-2009 17:03:32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道歉?简直是无稽之谈。你这种人,无耻,让我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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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香油饼 + 49 你不适合当版主
jessie_he8021 + 1 不要人身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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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1-12-2009 17:06:1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 xblues 的帖子

虫子,请你冷静一点,理性看待问题,不要人身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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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1-12-2009 17:07:05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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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1-12-2009 17:11:12 | 只看该作者
我的意见:

1、同人版的公告上写的很清楚:反同话题请发到其他版,所以liyuefu很明显违反了同人版的版规,应该处理。

2、xblues的处理方式有问题,涉嫌侮辱,也应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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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a2008 + 30 我很赞同!
ubuntuhk + 30 我很赞同!
jessie_he8021 + 20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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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1-12-2009 17:55:14 | 只看该作者
完了
虫子中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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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1-12-2009 17:56:0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liyuefu 于 1-12-2009 12:46 发表


谢谢你的建议。

我会谢谢你对我的关心,自己想想是不是上网太多了(也许你会觉得我做作,不过我就是这么想的)。

我也在反省是不是这句话让别人误会了,不过个人认为这里面不尊重或者歧视的意思。
所以来 ...

是该反省!
换位思考,如果我在你宣扬佛教的帖子里说:
"旗帜鲜明地反对佛教。
信佛是一种病态。是可以治疗的。
祝他们早日离苦得乐."

你会认为这是对你及你的信仰的尊重?
已所不欲.对自己不了解的事物大放厥词,你确实修为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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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林 + 20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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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1-12-2009 18:07:2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3 daxiao 的帖子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然后你还可以反过来倒打一耙,说我可没有其实佛教的意思,呵呵。猪八戒照镜子,怎么照,里里外外都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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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楼主| 发表于 1-12-2009 18:47:3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daxiao 于 1-12-2009 17:56 发表

是该反省!
换位思考,如果我在你宣扬佛教的帖子里说:
"旗帜鲜明地反对佛教。
信佛是一种病态。是可以治疗的。
祝他们早日离苦得乐."

你会认为这是对你及你的信仰的尊重?
已所不欲.对自己不了解的事 ...



谢谢。
我会和你一起讨论,辩论。
污言秽语不是辩论。

本人信佛,大家可能看过我一些帖子。
佛法讲的众生平等。如果我心存歧视,对我自己是种恶因;所以我是不会这么做的。
楼上有版主说没有看到版规,发的帖子违反规定。这个有一定的道理,这样我以后看帖子还要先看看版规。
以前从没有遇到过这样的论坛或者版块,长见识了。我看到有版主增加了一个醒目贴,也还不错。个人认为技术上限制可能更好。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我欣赏的一个原则。

版主提到了处罚,因为我无视版规,虽然我回复的那个帖子看标题是一个讨论贴,但是我还是虚心接受。

好心不一定办好事,谨记。

xblues没有道歉的意思,我不强求,我想说,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其它的随它去吧。

说点题外话。
对这个freeoz还是很有感情,移民过程一直得到很多不认识的tx的无私帮助。
最近在这个论坛我有几个帖子,让我感觉很不好:都是语言暴力引起的,我在想,为什么论坛上
会有这么多语言暴力?那个帖子如果我不投诉,估计也没人理会。
对这样的暴力,好像大家见怪不怪,这更是需要思考的。

胡言乱语一番,各位随便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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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a2008 + 30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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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1-12-2009 19:15:5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5 liyuefu 的帖子

相同的语言在不同的人眼里可能会不同的理解。

我先申明一下,对xblues用侮辱性语言来回击你的言论,我个人认为是人身攻击行为,我们内部也在讨论和检讨中。

回到你的言论上来说,我本身是异性恋者,但是也非常尊重同性恋,你用病态来形容同性恋者,我觉得是不妥当言论甚至也是侮辱性言论。

所以这次的问题,你也有很大一部分责任。

我想尊重是相互的,每个人发表一些公共言论特别是可能涉及到敏感言论的时候,应该仔细考虑一下自己的言论是否会引起别人的反感、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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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shfish + 30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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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llahie + 30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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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1-12-2009 19:17:58 | 只看该作者
lz首先没有尊重一个日渐自我觉醒和庞大的社会群体并大放厥词,所以我认为虫子无需道歉——如咕噜所说,中计了而已。

“祝他们早日离苦得乐”——lz怎么知道他们很苦?你了解他们多少?上来就一副救世主的嘴脸,不是找抽是什么?

推荐非脑残的tx们看一部08年底上映的美国片《米尔克》(英文名Milk),也许你们会因此对这个群体有更多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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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Sun + 30 我很赞同!不过虫子公鸡还是该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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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1-12-2009 19:35:57 | 只看该作者
不要人参公鸡啊
要学kkmao的冷炒热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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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Sun + 30 正解,虫子来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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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1-12-2009 19:42:16 | 只看该作者
珍惜来之不易的良好发展环境啊。不要争,不要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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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1-12-2009 19:49:4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男咕噜 于 1-12-2009 18:35 发表
不要人参公鸡啊
要学kkmao的冷炒热蜂啊

冷炒热蜂 是一道好菜,人参公鸡太腻,胆固醇高,对身体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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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Sun + 30 你太有才了!
lisa2008 + 30 你太搞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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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1-12-2009 19:57:35 | 只看该作者


我不认为虫子需要道歉,因为对于被挑衅者,无论是相对平和的反击还是过激的反应,在我看来都是可以理解的。道歉的前提是理亏,而本案例中并非虫子理亏,真正理亏该向一个群体道歉的是lz。生活版有过先例。

而具体站务组对于虫子的做法如何判断和处理,那是另一回事。我认为顶多算反应过激,处理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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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1-12-2009 20:01:38 | 只看该作者
说实话,对于这个版规,我在考虑是否有问题。我也不知道是否经过公示程序。

即使说这个版规对于以反同性恋为主题的专门帖子进行限制,有一定的合理性。
但是对于讨论中的反对同性恋的观点,一概不允许发表,这个似乎违背了FreeOZ的基本精神。
FreeOZ没有一个版面曾经制定这样的版规,只有一种观点可以发表,相反的观点不能发表。

我觉得如果这么无限扩大化地解释这个版规,并且威胁到基本的言论自由,这个版规需要检讨。

原帖由 extreme 于 1-12-2009 17:11 发表
我的意见:

1、同人版的公告上写的很清楚:反同话题请发到其他版,所以liyuefu很明显违反了同人版的版规,应该处理。

2、xblues的处理方式有问题,涉嫌侮辱,也应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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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咕噜 + 16 青老总有道理
freshfish + 30 我很赞同!
lisa2008 + 30 谢谢分享!
骷髅 + 30 看法撞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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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1-12-2009 20:03:08 | 只看该作者
发觉一个问题,不过与本贴无关。

xblues的帖子是让反对者进来的,结果却有这么个版规说反对者不能入内。。。反正在大家指出那行字之前我是进进出出好几次从来没留意过的。或许把这个帖子挪出去会比较合适?

再扩展一下,为什么要人为地把相关主题的帖子分开到n个版块呢?支持也好,反对也罢,如果说的是一件事,那么就让它们在一起好了。能不能大度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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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llahie + 30 我很赞同!
lisa2008 + 30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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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1-12-2009 20:27:52 | 只看该作者
记得小的时候。(应该是初一的时候),我的一个亲戚来我们家串门,一个很帅的哥哥,是路歌(音译)神学院毕业的,还给我家了一套新旧约全书。当时我之前看过一个相声段子,说上帝是不存在的,不然为何那么多人受苦却没人理会。就自以为是的和他辩论了几下。问了他同样的问题。他怎么回答的我已经忘记了,但是后来,直到很久之后的后来,我看了些文章,说是如何尊重别人信仰的问题,我觉得当时的我好幼稚啊。而且后来在广州,在一个朋友的介绍下,我也去过几次教堂听听布道和唱诗。记忆犹新的是长长的吊灯和钢琴伴奏下的女唱诗班的和声。。
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又有什么资格去批评、鄙视、妄自菲薄别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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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37214728 + 10 谢谢分享!
extreme + 49 说的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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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1-12-2009 20:45:05 | 只看该作者
楼主问“为什么论坛上会有这么多语言暴力?“ 这个确实应该思考一下。所有人都应该思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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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1-12-2009 20:52:26 | 只看该作者
但是不能说这个版规 ”威胁到基本的言论自由“。 论坛同人版不可以发表”反同“话题,但是其他版,比如谈天说地,生活版就没有这样的规定,所以并没有威胁到freeoz的"基本的言论自由",不能打着基本的言论自由的旗号追着别人指着鼻子去骂,去质疑,去反对。24楼的同学说的对: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又有什么资格去批评、鄙视、妄自菲薄别人呢?

论坛的言论自由不是体现在对不同观点和信仰的不尊重上。特别是在宗教版和同人版,这2个是争议比较大的板块,版规更应该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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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1-12-2009 21:15:5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aaron_li2k 于 1-12-2009 19:42 发表
珍惜来之不易的良好发展环境啊。不要争,不要吵。



一定要吵
不吵不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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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1-12-2009 21:22:4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骷髅 于 2009/12/1 20:03 发表
xblues的帖子是让反对者进来的,结果却有这么个版规说反对者不能入内。。。


没觉得。那个板块就是这个群体的圈子,在自己的圈子里发发牢骚很正常。何况虫子主帖的观点反对的恰恰就是冒出来回帖的某些自以为是救世主般的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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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1-12-2009 21:26:5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shier 于 1-12-2009 20:27 发表
记得小的时候。(应该是初一的时候),我的一个亲戚来我们家串门,一个很帅的哥哥,是路歌(音译)神学院毕业的,还给我家了一套新旧约全书。当时我之前看过一个相声段子,说上帝是不存在的,不然为何那么多人受苦却没人理会。就自以为是的和他辩论了几下。问了他同样的问题。他怎么回答的我已经忘记了,但是后来,直到很久之后的后来,我看了些文章,说是如何尊重别人信仰的问题,我觉得当时的我好幼稚啊。而且后来在广州,在一个朋友的介绍下,我也去过几次教堂听听布道和唱诗。记忆犹新的是长长的吊灯和钢琴伴奏下的女唱诗班的和声。。
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又有什么资格去批评、鄙视、妄自菲薄别人呢?



尊重和批评不冲突吧??
假如我能忍受宗教人士对我的喋喋不休
他们为何不能忍受我对宗教的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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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1-12-2009 21:28:2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NEWGAY 于 1-12-2009 20:45 发表
楼主问“为什么论坛上会有这么多语言暴力?“ 这个确实应该思考一下。所有人都应该思考一下。


我觉得这里比天涯都算是人间仙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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