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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425]
问题标题:请问带20瓶鱼油,价值2000一下是否要征税?
问题内容:我的家人在国外,因妈妈需要吃鱼油,家人从国外寄了20瓶鱼油过来,寄到香港的,想再叫香港居民帮忙携带过来,该批鱼油价值在2000以下,每瓶实际购买是50元左右,有网站购买的订单可以为证。请问申报的话是否要小票还是其他证明材料?因托人帮忙实有不便,想一次带进来,请问如果是这种情况是否要征税?如果要征税,最多可以带多少瓶?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深圳海关
提 问 人:xxxxxx 发布时间:2010/11/28 10:43:09
答:你好!旅客携带物品进境应遵循自用合理数量,虽然你的物品未超过免税限值,但是数量较多,我们根据留言提供的信息判断,应已超出了自用合理数量。现场海关如判断你的物品超过了自用合理数量,会要求予以退运或者作出其他处理。
问题编号:[135828]
问题标题:外国人随身携带物品的问题。
问题内容:我的一个日本朋友下个月来中国,随身携带一台06年买的笔记本给我,是否在进境时需要申报?是否缴税?如缴税标准是多少?还有就是随身带的几件衣物是他自用。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提 问 人:xxxxxx 发布时间:2010/10/13 19:19:33
答:您好,根据海关相关规定,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在留在境内的个人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笔记本电脑属于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之一,因此无论新旧,在进境时应如实向海关申报,缴纳个人物品进口关税。在实际通关时,请以现场海关的解释和要求为准。
问题编号:[136065]
问题标题:关于从澳大利亚邮寄奶粉入境问题
问题内容:尊敬的海关您好,我是个准爸爸,老婆怀孕5月了,现需要帮宝宝准备奶粉了,我有个同学在澳大利亚,他准备邮寄奶粉回国送给我宝宝,我想请问下他从澳大利亚邮寄回国的奶粉有数量限制吗?我看了前面的咨询有些规定是超过1000RMB就要征税了,又有说不超过5千克不需要征税,所以我糊涂了,想咨询下海关老师,到底是什么政策?还有邮寄到上海后是直接到我家还是我要去机场海关拿的?麻烦告知,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提 问 人:xxxxxx 发布时间:2010/10/16 22:14:00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为进一步规范对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的监管,照顾收件人、寄件人合理需要: 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四、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所以,邮寄物品以自用、合理数量为原则,并不得超过一定的限值,验放进出境邮件时,对个人收寄的物品,原则上以限值决定是否允许进出境,超过合理、自用数量的进境个人物品应当按照进口货物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在实际通关时,请以现场海关的解释和要求为准。 对确定需要征收税款的物品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执行。其中,奶粉海关审定价格为200元/公斤,税率为10%,即每公斤奶粉征税20元人民币。 谢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
问题编号:[136832]
问题标题:学生年底回国,自用的随身电子设备需要交关税吗?
问题内容:您好,请问我下个月放假准备从澳大利亚回国游玩. 途径香港,由香港再转至武汉. 随身有一个当初由国内带去国外用了3年多的笔记本电脑,还有一个自用的iPhone4,无包装的. 这些东西,当我入境时,会被要求收取关税吗?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提 问 人:xxxxxx 发布时间:2010/10/25 20:26:17
答:对于旅客随身携带进(出)境,并复带出(进)境的原有个人物品,海关并不征税,按暂时进出境方式办理有关手续。请在进(出)境时向海关申报,出(进)境时凭原进(出)境申报单予以验放。
问题编号:[135883]
问题标题:未明问题
问题内容:1、规定的2000元是对个人还是家庭?2、如果是对个人,小孩是否也算一个?3、超额部分是否按同种类商品计算出的税额低于50元的也不用交税?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提 问 人:xxxxxx 发布时间:2010/10/14 11:23:54
答:2000元是对个人而言,小孩也享有免税额度,但只限于旅行需用的生活用品。一、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54号公告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问题编号:[136245]
问题标题:关于海外人员入境时的自用物品
问题内容:您好,请问现在持有新西兰护照的人员进入中国境内时,自用的东西需要交税吗?东西有手提电脑,iphone,数码相机,ipad.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提 问 人:xxxxxx 发布时间:2010/10/19 14:29:00
答:你好!根据海关总署第54号公告规定: 一、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对于旅客随身携带进(出)境,并复带出(进)境的原有个人物品,海关并不征税,按暂时进出境方式办理有关手续。请在进(出)境时向海关申报,出(进)境时凭原进(出)境申报单予以验放。
问题编号:[140442]
问题标题:请问,二手iPhone3GS回来自用,是否收税(价格小于5000元)
问题内容:请问,我最近到日本出差,打算买个二手iPhone3GS手机回来自用,价值合人民币2500元左右,回国时候是否需要交税? 这手机是否属于5000元以内免税放行的物品(自用).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提 问 人:xxxxxx 发布时间:2010/11/28 22:34:36
答:您好,由于手机属于国家规定的不予免税的20种商品之一,进境时需要缴纳物品进口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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