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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老大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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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奶粉带回国征税20RMB/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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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5-11-2010 08:22:1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9 alphabeta 的帖子

我意识到的是:有些人可能认为我挡了某些人骂这个政策的道.

我对这个公告里面的具体内容不做评论,这里面的条款合不合理,合不合法,既超出了我的知识也超出了我的兴趣.

我参与讨论是想指出:根据这几个月来各论坛上回国朋友在进关时的实际体验,这个政策是象征性的,对正常回国的影响不大,只要带的东西不过于奢侈和让人产生夹带走私的联想,就没有担心的必要.

如有误导和非就事论事,请指正.

再多嘴一句,如果某人是来骂这个政策的,请随意,跟我想说的不是一码子事,请不要自作多情认为我是在维护这个政策.

[ 本帖最后由 雁过留毛 于 5-11-2010 09:3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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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5-11-2010 11:51:02 | 只看该作者
刚刚携带IPAD回国,没有被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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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5-11-2010 19:11:3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雁过留毛 于 2010/11/5 09:22 发表
我意识到的是:有些人可能认为我挡了某些人骂这个政策的道.

我对这个公告里面的具体内容不做评论,这里面的条款合不合理,合不合法,既超出了我的知识也超出了我的兴趣.

我参与讨论是想指出:根据这几个月来各论坛上回国朋友在进关时的实际体验,这个政策是象征性的,对正常回国的影响不大,只要带的东西不过于奢侈和让人产生夹带走私的联想,就没有担心的必要.

如有误导和非就事论事,请指正.

再多嘴一句,如果某人是来骂这个政策的,请随意,跟我想说的不是一码子事,请不要自作多情认为我是在维护这个政策.


我对你的言论的感受是:你在将未被选择性罚款和未违规画上等号,混为一谈,这不是误导是什么?你对我所有的直接问题都避而不答,还让别人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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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5-11-2010 20:11:28 | 只看该作者
我的天,这个杯具了:  高档手表(完税价10000元以上):海关估价×30%,我的表海关怎么估都得交上W人民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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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5-11-2010 20:14:0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4 cxz009 的帖子

希望不要成了这里的实战对象

https://www.freeoz.org/ibbs/viewt ... id=14454#pid3142557

祝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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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7-11-2010 16:01:4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alphabeta 于 5-11-2010 20:11 发表


我对你的言论的感受是:你在将未被选择性罚款和未违规画上等号,混为一谈,这不是误导是什么?你对我所有的直接问题都避而不答,还让别人指正?


唉,alphabeta,你要是还一厢情愿地认为我是在跟你争这个政策本身,那我就只能认为是你对我的说明理解能力有限了.

或者你是一个喜欢对法理公正,公平,合理性进行辩论的人,所以一旦有你认为不妥的法规,你就要揭露,要批判,让大家认识到它的危害性,不愿大家上当受害.我觉得这是非常好的,也非常支持你的这种行为.但具体到海关的这个法规上,我前面讲过了,因为这些法规超过了我能客观认知的范围,而有时候个人的认知是有局限性的,我觉得我不能对它的合理合法性做出正确的判断,所以我没有对它本身进行评价,具体到你那个"感受",就是我从来没有想去讨论或者企图得出"选择性罚款=未违规"这个结论.不知你明白没有?

我提起讨论的目的,就只有一个,就是:我们现在还能不能正常的带着自己的东西回国.
从我前面的讨论中,我想你能也注意到,我非常在意是否有正常携带物品回国而被海关要求补税的实例,因为,只有实例,才能提供我做参考,以了解哪些东西能带,哪些东西不能带,海关具体在怎么查,我们怎么样处理不至于在过关时给自己带来过多的麻烦.我想,近期有回国计划的朋友都和我一样,需要了解和得出一个结论.你要明白,这是一个关于行为的结论,目的是既尽量多地带想带的物品回国,又尽量减少入关时在补税上的损失.

那么到目前为止,我所看到的大家分享的入关实例,都是未被收税的"正面"实例,甚至很多实例中入关时根本连检查都没有做!具体的我就不列举了,本帖中和其他类似帖中的实例我想你肯定也看到不少.
而做为被补税的"反面"实例,以在本帖内出现的为例,我做个分析你看对不对?注意,是实例,发泄情绪的就忽略了.
12楼
要是从深圳海关走个人自用物品一样要征税,前几天的新闻 ipad 过深圳海关被收税

该举例没有给出具体事件和过程,我觉得只能算是传闻;
14楼
自用iPad过海关 需缴1千元税金才放行

这是我查出的被删掉,只能用快照方式查看到的,原文出处是猫扑,不可靠,内容中提到的已用了一年的ipad不实际,我判断它是假的;
16楼
在海关总署网上看到一旅客带一台自用一年多的艾风手机入关,被交一千元的例子。
http://www.customs.gov.cn/publish/portal0/tab39267/info242916.htm

这个引用的内容跟他的标题完全不对应,标题是自用一年多的艾风,内容确是新买的ipad和LV的奢侈包,题文不符,而且被补对象是持内地和香港间"一签多行"签证,来回香港和深圳间的人士,个人夹带走私的嫌疑过大,且和我想讨论的回国身份不同,我觉得参考价值太小;
18楼
这篇边实例都没有,官样一样的文章,不参考也罢;
最后,你在11楼,23楼,25楼提到的让你(其实也包括我)大光其火的
那20种不管是否自用,只要他们查到你,而你又不能出示N年前出境的申报单证明那东西是从国内带出去的,都得征税。

你这个说法开始我也觉得非常不可思议,郁闷至极,正如你所说,几年前出关就不需要申报了,而且,也从来没吸说有哪条规定说个人必须妥善保管出关申报单以备N年内回国备查,如果现在突然来说要以此为证明,那确实是真他XX的有病,是故意设套让人钻.但随后,我注意到这几个方面:1,在海关的这个公告中,根本没有提到需以N年前的出国申报单为入关免税认定依据. 2,目前为止没有任何"正面"或"反面"实例中提到过要出示N年前出关的申报单,这么重要的证据不被提及不可思议. 3,唯一与这个"N年前的出关申报单"有点联系的,是你转的新浪那篇文章,里面
"一位深圳罗湖海关的一位龚姓检查员告诉记者,“我们一直以来都是这么查的,也没有比之前特别紧,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成了新闻。”该检查员分析,之所以最近海关征税的话题愈演愈烈,“可能是以前没什么人带iPad进出”。他告诉记者,在国内带出去的电子产品,带出前是要申报的,如果没有申报,入关的时候也是按照进口来打税。",

但这里面有几点值得注意的是,他们是在谈论ipad入关的问题,他们并没有比之前特别紧,他们也不理解为什么查ipad突然变成新闻,他指的从国内带出去的电子产品要申报,是指深圳和香港间短期进出时要申报还是我们一般意义上的长期出国要申报?因为我们知道出国签证和往返港澳的通行证是完全不同的,是两种不同类型出关证明,如果出关要求不一样也不奇怪. 那么我可不可以这样理解,你提到的"需出示N年前的出境申报单"的说法,是你自己根据这个检查员的话引申的?如果确实是你以你自己的理解引申出来的,我觉得你这个引申的根据太薄弱,引申得不严谨的,和实际的海关操作可能存在很大的偏差. 4,在你引用的这篇文章中开篇提到的那位经常去香港购物的张先生打算去香港买ipad,iphone,他只是担心回来时补税,显然他之前并没有补税过,这种担心没法做为实例参考.

由以上这些分析我觉得可以看出,对海外回国人员自带物品入关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被要求补税的真实可信的实例值得分享,已有回国经历的朋友都平安过关,目前我们要回国,自带物品只要不过分夸张,还是安全的. 当然,我这里要着重申明,也希望alphabeta你要了解的,这个结论,并不是最终的不可更改的结论,它仅是一个到目前为止的参考.我来讨论这个话题,绝不是要维护它的永远正确性,相反,做为一个肯定要和国内海关打交道的人而言,我非常希望了解到真正的"反面"实例,只有即时,准确地掌握了真实的海关动向,我们才能安全放心地带上我们想带的东西,避免在入关时遭受不必要的损失,这才是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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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7-11-2010 23:52:3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6 雁过留毛 的帖子

你引用的最后两个链接是哪儿的,你到现在为止你确定自己搞清楚了吗?那是海关总署的官方网站。官样文章?你说对了,这就是上面的政策,只是现在还没有部署下边干活的人执行。在海关干活和在中石油中石化的一样,有天天混办公室看报纸拍马屁的,也有累死累活收入微薄的。为什么现在各地海关执勤的能不查就不查,连有网友出境时要求主动申报都不让?下面干活的那些没接到命令,就算罚了也得上交自己又捞不着,所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仅此而已。

回到你的所谓初衷,你觉得之前这些网友的经历有多大的参考价值?现在网已经撒好了,相关的政策宣传也早就做足了,就差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何种尺度动手而已,你竟然还在这里鼓吹根据最近他人经验揣摩“圣意”?“圣意”是混论坛的如你我这等小民揣摩得出来的么?

至于你后面扯的一堆所谓出国签证和通行证的区别,我之前27楼里防河蟹转发的新闻中标黑部分已经把“圣意”中愿意公开的一部分说得很明白了,爱信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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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8-11-2010 10:23:5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7 alphabeta 的帖子

alphabeta啊,你让我怎么说你好呢? 我再三说过了,我讨论这个话题的主要目的是要搞清楚在这个公告后对我们入关所带物品的影响问题,是讨论我们的行为,具体的公告条款到底是SB还是NB,没必要讨论.你觉得条理不妥,你自管骂就是了,不要扯上我,我完全不阻拦你,并且在精神上支持你去海关声讨,如果要能让海关把这公告撤了那最好了,真那样我带头在论坛上发帖建议大家尊你为"与海关斗争英雄"或者"勇斗海关义士",怎么样?

引用zhijian_j 所提供的那两个链接,是因为他在标题中声称是"在海关总署网上看到一旅客带一台自用一年多的艾风手机入关,被交一千元的例子。",这个例子是讨论带自用物品入关会不会被补税的很重要的实例,但是在他的两个引用链接里,确完全没有这个所谓的实例,我想你不会看不到这个事实吧? 我认为这个例子无法做为行动参考没问题吧? 里面的其他内容都和老大卫在顶楼的转帖是同一个东西,没新花样啊,关于条款的问题有必要反复讨论吗?至于网站是不是谁的官网,请问你,我在哪里说了什么样的话来否认这个网站的真实性? 我在哪里什么样的表态让你觉得我没搞清楚? 到底是我没搞清楚呢还是你没搞清楚呢?

接着看你的回复,
官样文章?你说对了,这就是上面的政策,只是现在还没有部署下边干活的人执行
为什么现在各地海关执勤的能不查就不查,连有网友出境时要求主动申报都不让?下面干活的那些没接到命令,就算罚了也得上交自己又捞不着,所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仅此而已。
请问你这个说法又是怎么得出来的呢? 你是海关内的人,知道上头还没布署? 你有朋友在海关工作向你透露了离具体实行还有一段时间? 或者仅仅是你的推测? 根据!根据? 你这么说的根据在哪里?哪怕是小道消息,也麻烦你给个出处出来! 再多问一句,你的
那20种不管是否自用,只要他们查到你,而你又不能出示N年前出境的申报单证明那东西是从国内带出去的,都得征税。
中标红部分的说法又是怎么来的呢? 我来回看了几遍都没看见公告里有这种变态的要求啊!你千万别说你是根据你转的那篇文章里那位"龚姓检查员"说的引申出来的哟!
回到你的所谓初衷,你觉得之前这些网友的经历有多大的参考价值?
我觉得这有很大的参考价值.正是有了这些网友的经历,我(和众多要回国的朋友)才能了解到目前为止海关的动向,才能知道带奶粉,带电脑,带内衣内裤会不会真的被海关收税,我才能在安排我的行李时有的放矢,既带上我想带的尽可能多的东西,又避免入关时冤枉浪费我的血汗钱,避免因为查税产生不必要的纠缠,避免浪费我宝贵的时间.如果没有网有的这些经历,我怎么办? 难道我不带东西回去了? 难道要等到你所说的那个"命令"开始执行后再安排行程? 如果网友的经历参考价值不大,那什么东西的参考价值大? 是公告里那些SB一样的条文还是你所谓的还没有布署下来的开始执行的命令?

你竟然还在这里鼓吹根据最近他人经验揣摩“圣意”?“圣意”是混论坛的如你我这等小民揣摩得出来的么?
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哪句话算得上是鼓吹啊? 我又在哪里表明了海关的文件和行为是"圣意"了啊? 你如果认为海关的种种是"圣意",麻烦你自己膜拜,不要往我头上扣盆子.还有,海关的屎盆子,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位入关的人被扣上,但你却确确实实地扣到了我的头上!另外再提醒你一句,你自己都在说要"就事论事有理说理",千万别规矩都是给别人订的,自己不受约束拿着盆子随意发挥啊.如果真那样,你和那个D里的那群人又有什么区别呢? 看一眼你的签名,我都觉得你就是在说你自己.我一个劲在讲现在我们回国要关注海关怎么执行的,现在情况如何,你却一个劲扯条文上的事,扯你认为的将来会发生的事. 唉,牛头马嘴啊!

对于这个公告,你的心情我理解,我想所有在国外的人都理解.但不能因为不满这个公告,不满海关的有可能的后果,就连别人分析总结一下都不行,都成了误导.我只是一个俗人,最关心的是我的利益不受到无端的损害,并且我希望和大家分享生活的经历,希望大家都不吃亏上当.在这件事上,现在非常需要了解的是海关究竟动不动手,什么时候动手,但我们不能停下来等这个结果,生活是持续的,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和结束,如果一定要等着那只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掉得下来的靴子掉下来之后才行动,我们的生活还能继续吗?(注:这段是感想,不是讨论的一部分)

[ 本帖最后由 雁过留毛 于 8-11-2010 11:5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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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8-11-2010 17:48:4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8 雁过留毛 的帖子

http://www.customs.gov.cn/publish/portal0/tab399/info236916.htm

宁和聪明人打一架,不和XX说一句。

对不起,我错了。

[ 本帖最后由 alphabeta 于 8-11-2010 18:5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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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9-11-2010 08:59:0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9 alphabeta 的帖子

撤了?   

今天早上看见的新闻,就是你在说的法规的问题,这里整了一大堆,热点啊,都来劲!!
嘿嘿,别说执行了,这内部就已经先杠上了!  其实说心里话,我就真是怀疑海关敢不敢照着它公告上说的来办.现在已经过了想咋样就咋样的时期了,犯了众怒总还是要拉人出来承担责任的,海关应该没那么傻.

http://www.6park.com/news/messages/943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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