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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进境物品超50元今须纳税 海外代购面临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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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010 09:18: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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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9月1日电 综合报道,海关总署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的新规今日起正式实施,邮递进入中国境内物品应缴进口税超过50元人民币的物品,一律按商品价值全额征税。此次政策的调整,海关不仅将严格监管邮寄的物品,还将全面加大旅客携带物品的检查力度,避免国家税收的流失,海外代购或将面临一次重新洗牌。


0'58''视频:个人邮递物关税免征额从500元降至50元

海关新规:50元为征收额度标准线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的最新规定,自9月起,邮递进入中国境内物品应缴进口税超过50元人民币的,一律按商品价值全额征税。免征额度从现在的400到500元统一下调至50元。

对于有人认为该规定“将增加海外代购的成本”的反映,海关总署监管司有关负责人反驳说,中国对进境商品区别为货物、物品等不同监管对象,适用不同的管理要求。海外代购的商品不是物品,而是货物。对于货物,无论价值多少,都需要照章纳税。

他介绍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商品匮乏,经邮递渠道进出境的物品总量较小、内容单一,主要为个人物品。为照顾侨眷,中国对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给予一定幅度的免税优惠。

而在此前,个人邮递物品的征税是按照1994年发布的相关个人物品入境免税规定执行的。根据该规定,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区的个人物品限值为800元,免税额为400元;寄自或寄往其他地区的个人物品限值为1000元,免税额为500元。

邮件性质明显变化消费者保障缺失

海关总署监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如今大部分进境邮件不再是亲友间馈赠的物品,进出境邮件的性质已向交易性质的商品为主转变。最近,网购、邮购、海外代购等业务发展迅速。一些不法分子企图将进口货物拆分成多票,伪报为个人物品,利用个人物品免税额优惠规定,通过邮递、快件渠道进境,逃避监管。这种违法行为不仅造成国家税收流失,也逃避了国家对进口货物的管制,使相关商品在缺乏安全、卫生和质量把关的情况下流入国内市场,消费者无法获得应有的保障。

他还说,已发现有些海外代购商家,企图在9月1日实施新的管理政策前进行货物囤积。

该负责人表示,今后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经审核确属个人自用,可按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对旅客自用物品,中国海关总署规定,居民旅客携带电器总值5000元人民币以内、非居民旅客携带总值2000元人民币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

买家囤货卖家“逃税” 部分产品领涨

就在海关总署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的新规实施前不到一周,有媒体报道称已有多家购物网站海外代购买家、卖家正在争分夺秒冲刺囤货,进口奶粉和进口化妆品价格已率先领涨。对此,卖家解释为“新规提高了海外代购成本”。然而,海关总署监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海外代购商品具有牟利性,都要照章纳税。

新规颁布前的这些日子,网站上主要的热门代购品进口奶粉和化妆品等的价格,相比新规公布前出现了5%-20%的上涨。有海外代购卖家称:“根据海关总署的规定,邮寄入境化妆品的税率高达50%,而香水、眼霜、乳液等每支的完税价格都定在100元,也就是说过去500元的免税额可以邮寄10支香水,现在变成了1支。”而且价格上浮,销量依然不减。

《解放日报》的一项调查发现,8月中下旬,海外代购的成交量大有“井喷”之势。一家进口奶粉代购网店里,7月下旬总销量为82件,8月上旬就飙升到307件,增长了近3倍,而从8月16日至26日,销量高达368件,有位顾客一下子就“囤”了34罐进口奶粉。化妆品抢购的“战场”上更加疯狂:一个专做倩碧化妆品代购的店主称,8月下旬店里的招牌产品“小黄油”销量骤增:8月1日,有买家一次买下45瓶;而在8月15-19日的5天里,有买家四次下单扫货,5天总计拿下136瓶,成交价超过了2.5万元。如果实行了新规,每瓶“小黄油”的价格将上涨约40元。

新规一旦实施,大受影响的还有众多经营海外代购的卖家。有不少经营代购的店家都在其主页上贴出告示向买家 “诉苦”,称“代购成本骤增,请大家别还价了”、“通关困难,断货严重,订好货的拜托再等等”、“实在不行可以退款”。

对于有人认为该规定“将增加海外代购的成本”的反映,海关总署监管司有关负责人反驳说,中国对进境商品区别为货物、物品等不同监管对象,适用不同的管理要求。海外代购的商品不是物品,而是货物。对于货物,无论价值多少,都需要照章纳税。

另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海外代购卖家已想出“化整为零”的办法应对。“只要小心点应该还可不交税。”一位卖家如是说,以前7袋包装的美国蔓越莓可整箱发货,价格约为740元,走个人物品邮寄,不需要交税。9月1日之后,只能以小包装走快速通道,唯一的问题是将增加快递成本,如果仍要购买7袋蔓越莓,需要按3个包装发货,快递费将增加1-2 倍,产品价格势必要上涨。

不过,一位业内人士说,卖家的话不能全信,“化整为零”海外邮寄仍有风险,一旦被海关查到无法通关,还需补交关税,并接受处罚。

海外代购或面临重新洗牌

此次有关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政策的调整,海关不仅将严格监管邮寄的物品,还将全面加大旅客携带物品的检查力度,避免国家税收的流失,海外代购或将面临一次重新洗牌。

有媒体在采访北京国际邮电局建国门邮局时看到,邮局也明显加大了对进境邮包的检查力度,该邮局负责北京、河北、安徽、江西、贵州、宁夏、青海、甘肃这几个省市的进出境邮包的邮递,每天有近万个邮包进境。在这里专门设有海关办事处,像这样的驻邮局海关监管点,全国有50个。在这个邮局里,每一件邮包都被拆开检查。与此同时,海关还要对邮包进行风险分析、重点跟踪。

可以说,由于邮递进境物品起征点降为50元起,一些代购商如果将货物拆分再逃税的可能性也不大。

对于从事海外代购的商家而言,则面临行业的一次洗牌。

一位在德国从事服装品牌代购的孙小姐在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今后可能转行奢侈品代购,“对于奢侈品邮寄来说,增加一两百块成本的话,消费者不会太在意,但对于服装来说,相当于增加了一半的成本。 ”

在淘宝网上,不少代购点已贴出了调价公告,而另有一些化妆品、包包代购店甚至挂出了“暂停营业”的告示。

“我们最近也很愁,不知道今后怎么办。”一些专门从事“海外代购”的网上卖家时表示,新政策对他们的影响较大,可能会促使他们调整业态方向。

据悉,此次海关新政只涉及邮寄,并未涉及过境人员的行李物品。一些网上商家正积极联络,准备通过空姐、导游、留学生等“空中飞人”以个人携带入境方式来避税。

与此同时,各式各样的 “机场代购”、“空姐代购”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一些网店甚至打出空姐图片作为 “店招”吸引顾客。

相比其他“海外代购”者的急迫,这些“空姐代购”业者显得十分从容:“我们的价格肯定是有优势的,今后货源也很足,你可以把我们店铺收藏起来。 ”一些店家甚至表示:“9月之后我们的价格不会大调整,而且肯定是‘含税价’。 ”

附: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

为进一步规范对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的监管,照顾收件人、寄件人合理需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四、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五、本公告内容自2010年9月1日起实行。原《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境邮件中个人物品的限值和免税额的通知》(署监〔1994〕774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二○一○年七月二日


http://news.qq.com/a/20100901/000188.htm?pgv_ref=a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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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1-9-2010 10:14:50 | 只看该作者
那是基本上什么东西都要交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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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1-9-2010 10:34:20 | 只看该作者
长叹一声!!不准从海外邮寄奶粉.只能吃吃"三鹿"和激素奶了,天下竟然有这样的政府!!各位爱国的朋友呢,怎么不护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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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1-9-2010 10:36:0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 mutoudemu 的帖子

唉,烦请看明白了再发表意见!!!

"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邮寄的东西才适用这条,自已装在行李里的适用另外的条款,而且不是物品价值达50元就征,而是按征税比例,需要征50元以上税的物品才征!

不如大家一起来分析分析,把这种官样文章白话一下,也免得我们以后进进出出的一不留神被要求上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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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1-9-2010 10:44:2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 opaldreamworld 的帖子

不至于吧,一罐奶粉就算交税,能多几个钱?你一个月往国内寄两罐够孩子吃了吧?这样还能保证奶粉是近新生产的呢.再说了,一罐奶粉上的税额能到50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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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1-9-2010 10:51:43 | 只看该作者
我来出个题,有没有明白点的来帮着算算,一罐奶粉寄回国去,会被征多少税?
假设一罐奶粉价值21澳元,澳元兑人民币按1:6换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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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1-9-2010 10:57:4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雁过留毛 于 1-9-2010 09:44 发表
不至于吧,一罐奶粉就算交税,能多几个钱?你一个月往国内寄两罐够孩子吃了吧?这样还能保证奶粉是近新生产的呢.再说了,一罐奶粉上的税额能到50元吗?

我和快递公司打听过,如果是两罐两罐地寄,运费会相应地高了, 还没比较过和送一箱缴关税比起来哪个更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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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10 收起 理由
myozshop + 10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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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1-9-2010 11:07:15 | 只看该作者
现在一箱奶粉(6罐)快递公司收5澳元关税,刚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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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2威望 +35 收起 理由
vandia + 25 谢谢,这个还能接受
myozshop + 10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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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1-9-2010 11:51:5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雁过留毛 于 1-9-2010 09:36 发表
唉,烦请看明白了再发表意见!!!

"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邮寄的东西才适用这条,自已装在行李里的适用另外的条款,而且不是物品 ...


咬文嚼字有什么用,关键是看他们怎么做,即使做的不对,你还能找地方说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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