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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resident of Australia for tax purpose”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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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4-2013 16:48: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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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从两个移友那里得到过关于登陆后不超过183天就是“非税务居民”的说法,于是得到一个结论是ATO可能不太会追究在这183天内发生的海外转账行为。今天粗略地挖了一下ATO的相关文档,发现这个判断好像是不正确的。

ATO相关官网入口:
http://www.ato.gov.au/content/40814.htm

其中一段耐人寻味的话摘抄如下:(个人对加粗部分的解读见后)

If you have moved to Australia from overseas and intend to stay for the foreseeable future and set up connections with Australia, you may also be an Australian resident for tax purposes.

183天的来源:
http://www.ato.gov.au/individuals/content.aspx?doc=/content/36270.htm

ATO和residence身份判断相关的法律文件:
http://law.ato.gov.au/pdf/pbr/tr1998-017.pdf

上文第22/23段落摘抄如下:

22. Whether a considerable time has elapsed to demonstrate that the
individual's behaviour has the required continuity, routine or habit is a
question of fact; that is, it depends on the circumstances of each case.
The Commissioner's view of the law is that six months is a
considerable time when deciding whether the individual's behaviour is
consistent with residing here.

23. When behaviour consistent with residing here is demonstrated
over a considerable time, an individual is regarded as a resident from
the time the behaviour commences

从后继Example 4/5/6可以看出,只要登陆后的行为表现出“consistent with residing here”的特征,从该行为发生之日(the time the behaviour commences)算起,就算作“Resident (for tax purpose)”身份。什么意思?

也就是说,只要登陆后你:申请了TFN,银行开户,租房,找到工作,买了二手汽车,申请了medicare,带了家属,就会被认为是“纳税居民”,即使这种身份的认定是在6个月之后作出的。但是resident身份是从展现出这些行为之日开始计算的(很有可能是从登陆之日算起的),所以,从登陆之后发生的一切海外转账,ATRAC都会向ATO报告。如果你在Income Tax Return中没有申报,ATO就会写信要求你解释。如果被判定为oversea income,则就要缴税了。税率多少呢?

2012-1013财年税率:
http://www.ato.gov.au/individuals/content.aspx?doc=/content/12333.htm

注意从年收入$37,001算起,税率32.5%,只需一笔5WAUD的汇款就到这个档位了。

结论:除非在183天之内离开澳洲(或一个财年内登录时间少于6个月),只要表现出和residing相符的行为,从登陆之日起就会被算作税务居民。

欢迎大家拍砖!兼听则明,众人拾柴火焰高嘛,呵呵。

[ 本帖最后由 harrytaurus2002 于 19-4-2013 17:2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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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4-2013 17: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感觉这个问题不会有确凿的结论,最好的办法还是case by case咨询会计师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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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4-2013 17:4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复杂,咋办啊,最近把国内房子卖了,在汇丰开户准备换汇后转到澳洲账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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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5-4-2013 18: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josephine_j 的帖子

哎,我就是由于这个问题没有得到答案,才暂缓了办理HSBC premier账户的。上周末和客户经理联系过,她说会帮我再打听一下。如果有进一步的消息我会再告诉你的。

但是从目前自己调研的结果看,我个人倾向于尽量以父母的名义汇。所以即使你使用HSBC也最好能给父母开一个附属账户,从父母的附属账户也可以按照“全球转账”模式给自己的澳洲账户转账,这样就ok了。

但是这样就引入了附属账户的开户、注销的开销。有利有弊,你不妨再和你的客户经理落实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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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4-2013 18: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卖房有完税证明,留着呗~再说第一次登陆带过去的钱是肯定不会计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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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4-2013 00: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LZ做的功课很足啊!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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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6-4-2013 12:0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fabulous80 的帖子

没错!

昨天HSBC的客户经理也很负责人地告诉我,他们也不能100%确定,建议最好找个会计师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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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6-4-2013 12: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josephine_j 的帖子

我觉得关系不大了,无外乎下面几种情况:

1,环球转账是在登陆前完成的,就和澳洲没有任何关系;
2,登陆后的转账(比如由于外汇管制,不得不到来年1月1日才能再次购汇),保留好自己的工资单,完税证明,卖房契税证明。从而证明转账资金为登陆前的个人积蓄。如果ATO事后问起来,就解释以中国的外汇管制无法一次性完成购汇;
3,双方父母的钱最好直接由他们自己的账户汇给你;如果已经转到你的中国汇丰账户,则最好能找到从父母账户给你的汇丰账户转账的流水,或许也能解释为父母的馈赠。

如果你将来有新的信息,也请及时跟帖,好给大家都提个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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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4-2013 12:3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假如说你登陆几年后将国内售房的资金转入澳洲,若涉及到纳税的收入也只是个房产增值部分的税,叫CPT (capital gain tax),同时还会减去你在国内已经缴纳的税,而不是你整套房子的售后收入。不过,假如国内还有房贷,先除理好也是一桩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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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6-4-2013 14: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 妮南 的帖子

呵呵,可以负责地说,过去10年天朝的房地产价格翻了10倍,所以卖的房子当年买的越早,增值部分越大。所以即使有foreign incme tax offset,向ATO补交的税款也很可能比较多,这种情况下以父母的名义汇是唯一选择了,因为无法被证明为自己登陆前的收入,除非卖房行为发生在登陆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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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4-2013 19:37: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harrytaurus2002 的帖子

正是因为上海、北京的房子会在10天内翻N翻,才会觉得你们卖了会后悔。

在澳洲有评估房子价格的机构,在国内应该也有这样的机构。不妨在登陆前去找有关机构评估一下房产价值,然后找公证处公证。等几年后出售,只要能向ATO提供文件说明这是移民前的房产,以及在移民登陆前的房产价值。

大家现在向ATO解释从海外汇款的钱都是父母赠送,也许他们也会修订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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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6-4-2013 20: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 妮南 的帖子

多谢提供信息!

1+2,去年的城镇化政策,以及最近通过海关总署披露的7万亿投资,还有M2的增速,都说明天朝的房地产泡沫还会继续吹大一些,离泡沫崩溃更进一步了。所以我感觉现在不卖将来一定后悔,呵呵。将来美联储加息是关键信号。

3,所以说必须趁着税法还没有被修订赶快操作呀。无论如何保存好相应契税证明都是必须的,而且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最好在登陆前就完整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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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4-2013 21:32:02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没来怎么转?转别人账户容易导致人家无辜被查

原帖由 harrytaurus2002 于 16-4-2013 20:09 发表
多谢提供信息!

1+2,去年的城镇化政策,以及最近通过海关总署披露的7万亿投资,还有M2的增速,都说明天朝的房地产泡沫还会继续吹大一些,离泡沫崩溃更进一步了。所以我感觉现在不卖将来一定后悔,呵呵。将来美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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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7-4-2013 00:06: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 x24 的帖子

x24你好!

可以参考下面这个帖子:

http://www.hioz.org/ibbs/thread-1052769-1-2.html

但是LZ原帖的最后一点说明“只能转一次”,我暂时还有些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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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4-2013 14:53: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josephine_j 的帖子

如果是个人销售唯一自住用房,应该可以豁免CGT,鉴于本人也是半吊子会计师,建议你自己去ATO测试一下自己的情况,链接http://calculators.ato.gov.au/sc ... perty.XR4&g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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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3-4-2013 11:45: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 harrytaurus2002 的帖子

一点更新。

如果汇丰中国账户上的钱要陆续转到澳洲(比如你和爱人有个人账户和联合账户,你们希望等一个人过去后再转账),则可以在转账操作开始前,在汇丰办理联合账户的余额证明并盖章。从而证明收入发生在登陆之前(即被认定为“纳税居民之前”)。

个人感觉汇丰提供的服务还是很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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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4-2013 10: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arrytaurus2002 于 23-4-2013 11:45 发表
一点更新。

如果汇丰中国账户上的钱要陆续转到澳洲(比如你和爱人有个人账户和联合账户,你们希望等一个人过去后再转账),则可以在转账操作开始前,在汇丰办理联合账户的余额证明并盖章。从而证明收入发生在登陆 ...

办这个证明要收费吗?如果是卓越理财客户的话?直接去网点办就行?
还是我只要打一张对账单出来,上面有日期的,证明是登陆前的余额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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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5-4-2013 15:0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7 cavenn 的帖子

1,如果是Premier账户,则可以免费出具账户余额证明(从汇丰中国的小册子上看到的),所以可以直接在柜台办理。另外汇丰的客户经理也确认了他们可以免费开具中英文余额证明并盖章。
2,有了上述证明后,如果再需要亲朋帮助购汇,则根据在“投资理财”板块相关讨论贴中的经验,还应该进一步保留好从你的汇丰中国账户给亲朋转账的存根,从而将来和从亲朋账户往你海外账户转汇相应证(注意非直系亲属的亲朋无法给你汇丰中国的账户转外汇)

如果你在北京且想了解更多关于汇丰的细节,可以短信给我,我把我接触的客户经理介绍给你

[ 本帖最后由 harrytaurus2002 于 25-4-2013 15:0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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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5-2013 22:26:5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帖子。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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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5-2013 22:25: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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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5-2013 13:37:4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太明白?很多人刚过来不就是用国内收入转账过来买房吗?有涉及需要缴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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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5-2013 21:41:1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很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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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5-2013 21:43:12 | 显示全部楼层
也就是短登时把卡办好,回到国内汇完钱,再隔至少半年长登就肯定没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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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7-5-2013 15:3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3 maudlin 的帖子

1,HSBC, ANZ等银行在中国的大城市都有分支,可以直接拿着澳洲PR申请开办澳洲账户,而不用非得短登后才开。这样转账就就可以在登陆前开始。
2,在转账前让银行开个余额证明,这样就可以向ATO说明转到澳洲的钱是从成为税务居民之前就发生的积蓄。

这样就不用非得多等半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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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5-2013 17:05:1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大家最关心的还是怎样把钱转过来,不必被无辜征税。
似乎被鉴定为非税务居民总归保险些。


我很想继续探讨一下税务居民的问题。

谢谢楼主做的功课,我简单地理解,就是长登后有了定居的意向,就成了resident for tax purpose,即使财年内居住不到183天。

还有,来探亲的人,住183天以上,也不算税务居民。

ATO的网站上有很多例子,包括假期打工族,夫妻一方先登陆,临时要别的国家体验生活,外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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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6-2013 23:38:55 | 显示全部楼层
说是以父母的名义赠予~好像就不用交税~探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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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6-2013 19:49: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帖子怎么没有继续讨论啊?
想知道,真的登陆183天内的汇款可以作为未税居民而免税么?
登陆183天后的汇款只要是从父母的帐户汇过来就可以免税么?
ANZ国内有父母和子女联名帐户的功能,就是直接从ANZ国内父母的帐户汇款到澳洲的子女的帐户,而且可以合并全家的够汇额度.就可以直接证明是从父母的帐户上转过来的了?想问问大家有用过ANZ这个帐户功能的么?好象论坛里用ANZ的比较少啊?难道有什么不便之处么?
其它的地下前庄,不知道有谁用过的能推荐几个可靠的么?是不是底下钱庄是没有外汇限制的呢?就是给多少RMB就可以转多少澳币到指定帐户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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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8-2013 01:5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帖子。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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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8-2013 12: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LZ我也咨询了HSBC客户经理,但是发现那边的rmb存款利息低于国内行,而且卓越理财账户需要达到50WRMB才能免管理费,所以觉得通过卓越账户跨境转账优势不大。你所说的,在HSBC国内账户存入一定的RMB开余额证明等待来年的购汇额度换汇后在境外转账是个好办法,但是会涉及余额不满50WRMB的时候就要被收取300RMB/Y的管理费的问题了。因为你存入的存款不可能正好整除每年的购汇限额呢。而且发现HSBC的跨境转账手续费不低哦,倒是ANZ满5W$等值可以免跨境转账手续费的。
不知道LZ有比较过HSBC呵ANZ的国内服务么?怎么说呢,国人省吃俭用带着点积蓄来澳讨生活,都是能省以点则省一点。想借此贴讨论一下怎么转最安全省钱又能避免别ATO抽税的方式。
还有楼主,如果不请HSBC开余额证明,我的一部分积蓄换汇转账后,另一部分积蓄继续存在国内银行,请国内银行帮我开据存款证明,到发生购回的时候直接把国内行的账户转到中国银行或外资行进行购回再进行境外转账,我也保留自己的工资及税单,那么ATO查税时会认可我的这种说法么?还是ATO不太会相信国内银行的转账信息或者余额证明,必须把未换汇的RMB存在外资行等待来年换汇并请外资行开具余额证明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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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9-2013 14:05:20 | 显示全部楼层
mark一下以后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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