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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车交流] 行人不守规则穿马路,若是有了碰撞,责任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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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19-1-2013 22:34: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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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太吓人,接送小朋友参加活动,来回两次都碰到两起不守规则过马路的行人。
送小朋友去时,有一不知该称为大哥还是大叔的一行人横穿马路,我想啊,如果实在是不想走到路口在过马路,好歹也得看清楚了两边都没有车子的情况下,快速通过啊,再或者如果要一边车道一边的通过,至少也得站在两条车道中间的双实线上吧?问题是此位同志不知是咋回事,三分之二的背朝着俺要开的这条马路,双脚站在俺开车的这条道的三分之二的地方,头却朝着反方向的车道 这是啥意思?这么自信过来的汽车一定得让行人?(停下来让行?)虽然只是60码的路,可是由于他蹦出来的太快了,把俺吓得不轻,同车的朋友已经尖叫起来了,后面又有车子,只能先点下刹车提醒后面的车子,然后再踩重一些再来一下刹车,眼见着此人奔到了对面的台阶上,我的车子也刚好飘过去了,好险,如果他就是背对着我不动,就算我急刹也不知道能不能在他的面前刹住?或者是不是为了辟让应该要打方向盘?这样要是碰上了,岂不是很倒霉?
接小朋友回来时更精彩,一个挺年青的男孩吧,他还计算得挺准的,踩着滑轮在俺的车前两三米左右的位置迅速飘过,打了一个弧度跳上了台阶 也是把俺吓得不轻,俺看到他从对街飘过来了,赶紧带了点刹车了,这要是俺车速再快点,或者他飘得慢一些,岂不是能撞上?就是没想明白,澳洲的公园多得不得了,到处都有,想玩滑轮很多地方都能玩,为何要在大马路上这样速滑?这样好玩?
都说澳洲开车,行人最大,一律要让行,可是这是大路啊,这怎么让啊?


[ 本帖最后由 一笑而过 于 19-1-2013 23:0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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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19-1-2013 23:00:20 | 只看该作者
我的理解,如果事情被证明是这样,而你采取了适当的措施(刹车),不是极端措施(比如撞路边大树),结果仍然撞上了,则你没有责任。

关键在是否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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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笑而过 + 20 谢谢分享!车上如果只有孩子能否当证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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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19-1-2013 23:04:37 | 只看该作者
就算能脱责,也是无比麻烦,这种行人实在讨厌的很,不过lz这么快就已经知道先点刹车再狠刹,车技进步不小啊

换了我,这种情况避过之后一定要按喇叭表示抗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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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笑而过 + 20 谢谢分享!被吓得不轻,忙不过来按喇叭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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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19-1-2013 23:17:05 | 只看该作者
对方能够做的是指控你是危险驾驶(reckless driving), 证明你未能预见到一个正常司机理应能够预见到的险情并未采取适当措施。

而你需要做的是就是否认这一点。如果你赢了,就没事,输了,就惨了。

官司尚未打之前,谁敢保证你会赢还是会输?你能做的就是充分搜集证据保护自己。drive recorder值得买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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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013 09:32:12 | 只看该作者
认识一个朋友,刚来墨村没几天,没遵守交通穿马路,被车弹出三米远骨折,司机吓得不轻。最后结果是朋友医疗费自负,另外还要赔偿修车费,汽车司机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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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2013 09:43:2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hedgehog 于 19-1-2013 23:00 发表
我的理解,如果事情被证明是这样,而你采取了适当的措施(刹车),不是极端措施(比如撞路边大树),结果仍然撞上了,则你没有责任。

关键在是否能证明。



你这是误导。
澳洲的法律是如果行人违章,被撞了还要赔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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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2013 09:44:0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一笑而过 于 19-1-2013 22:34 发表
都说澳洲开车,行人最大,一律要让行 ...

-----违章的行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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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2013 11:18:24 | 只看该作者
LZ做的对.尽一切可能避免撞人.车坏了没关系.责任问题是另外一回事.难不成,有可能无责就撞上去吗?所有的交通规则都是为了最大限度的保障人身安全的.最好抱着行人最大的原则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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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2013 11:44:28 | 只看该作者
看看NSW的交规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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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1-2013 18:28:1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vorbis 于 20-1-2013 17:15 发表
你就是那个考了9个月还是10个月才拿到驾照的人?我明白了


你是那个在论坛上询问"已在 YouTube 看了许多如何开车的视频,能参加路考了吗?"的人?

我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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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in + 30 你太有才了!不用管那个人。
elin-lu + 20 10楼在论坛是有名的"美国人"别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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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2013 20:05:4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伊宁 于 20-1-2013 09:43 发表


你这是误导。
澳洲的法律是如果行人违章,被撞了还要赔车!

不好意思,从下文来看,误导人的可能是您:

Road traffic accidents involving pedestrians are more complicated if the pedestrian has not crossed at a designated pedestrian crossing. In these cases your chance of claiming compensation would depend on who is at fault for the accident. If you are a pedestrian that has stepped out into the road without looking and have been immediately hit by a car or other vehicle, you may still be able to seek compensation.

Road vehicle users owe a duty of care to pedestrians. The courts put a very high duty on a road user to a pedestrian even when they may not be fully aware of the situation.

Pedestrians are of course particularly vulnerable, may not always be paying attention to cars and other vehicles, may not always be sober, or may be children whose visual and spatial awareness is not as developed as that of an adult. The courts generally rule that in a car accident with a pedestrian, drivers are expected to take all these factors into account and show a duty of care to the pedestrian, and the driver may be found liable in most of these situations.

For example, a drunk pedestrian who was knocked down after leaving a nightclub or pub could still claim compensation for injuries.

If an accident happens, wherever possible always keep a record and take photographs if you can; take the names and home addresses of witnesses; keep evidence of doctors visited and treatments, and keep receipts for any injury related expenses.

这是律师的网站,如果你认为是我误导,不要和我争,去和律师去争好了:

http://www.motoraccidentlawyers.com.au/MOTOR-ACCIDENT-LAWYERS-AUSTRALIA-BEEN-IN-AN-ACCIDENT-FREE-ONLINE-HELP-24HRS-7DAYS-FREE-COMPENSATION-ENQUIRY-SERVICE-FOR-ALL-ROAD-CAR-ACCIDENTS-MOTOR-ACCIDENT-LAWYERS-AUSTRALIA-PASSENGER-PEDESTRIAN-ACCIDENT-LAWYER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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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2013 20:09:45 | 只看该作者

Drivers at fault even if pedestrians break rules

这里还有一个实实在在的案例,反驳了楼上说我误导人的说法:

A recent case before the Victorian Court of Appeal is a wake-up call for drivers who think they’re not to blame for injuring pedestrians who break the road rules, according to a Melbourne injury lawyer.

......

http://www.fullyloaded.com.au/industry-news/articleid/7978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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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2013 20:30:3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hedgehog 于 20-1-2013 20:09 发表
这里还有一个实实在在的案例,反驳了楼上说我误导人的说法:

A recent case before the Victorian Court of Appeal is a wake-up call for drivers who think they’re not to blame for injuring pedestrians wh ...

我把文章中的几段重要段落翻译如下:

“司机负有高度的谨慎之责,避免伤害行人。”。Carus说。

“这意味着司机必须对行人突然进入其汽车行驶道路有所预见。”

Carus说司机在这种情况下要想避免责任,必须经得起这一条标准的检验:即司机秉持了合理的小心谨慎(took reasonable care)。(换言之,就是我前文所说的司机没有reckless driving)

在上诉审讯过程中,法官判决该撞了行人的司机犯有疏忽驾驶(negligent),因为他没有秉持合理的小心谨慎,没有做适当的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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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2013 22:23:5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hedgehog 于 20-1-2013 20:05 发表

不好意思,从下文来看,误导人的可能是您:

Road traffic accidents involving pedestrians are more complicated if the pedestrian has not crossed at a designated pedestrian crossing. In these cases yo ...

新移民里面发生的撞了白撞的现实案例已经不止一个,行人需要对撞他的车赔偿的案例也不止一个。
我也贴一段法律条文吧:

编辑一下,法律条文跟现实生活中的经验是相反的,法律上规定司机和行人要相互give way:

1. When the driver is turning left or right at an intersection the driver must give way to any pedestrian at or near the intersection who is crossing the road the driver is entering. This provision does not appear to apply to roundabouts, perversely.
2. A pedestrian must not cause a traffic hazard by moving into the path of a dri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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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楼主| 发表于 20-1-2013 22:45:24 | 只看该作者
非常感谢楼上各位TX的回复,感叹现在横穿马路的人怎么这么多?
下午回家的路上,七十码的速度,眼看着前面隔离带上站着一个人,貌似也是想横穿过马路的样子,我没有犹豫,没有减速,从他面前呼啸而过。首先,后面有车,另外,我想我没有减速让他的必要吧。如果我减了速度,也许他就真得跨出来过街了,那可真危险了,路面是三车道呢。况且,如果遇到行人,我真得减速,或者急刹了,后面车追尾,也许后面车主也会愤怒不己,责怪前车为何要突然减速,就算后车要全责,也是浪费各自的精力与时间,都不会是愉快的事情。
说起来,有时在路面上开车,看到路边有人站着,像是要横穿马路的样子,都很担心,这些人会不会突然间就窜出来?自己开车一定是遵守交通规则的,可是遇到不守规则的人,真是害怕啊!
祈祷自己同时也祝愿坛里的人每天都能平安出门,平安回家!

[ 本帖最后由 一笑而过 于 21-1-2013 09:2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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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1-1-2013 01:43:3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一笑而过 于 20-1-2013 22:45 发表
非常感谢楼上各位TX的回复,感叹现在横穿马路的人怎么这么多?
下午回家的路上,七十码的速度,眼看着前面路边站着一个人,貌似也是想横穿过马路的样子,我没有犹豫,没有减速,从他面前呼啸而过。首先,后面有车, ...

"眼看着前面路边站着一个人,貌似也是想横穿过马路的样子,我没有犹豫,没有减速,从他面前呼啸而过。"千万别再这样做.您需要犹豫并减速以避免路边的人突然出来被您的车撞上.谁的责任是另外一回事.人的生命比任何东西都重要.而且貌似您并不是没有警觉,只是为了避免后面的车可能撞上您才呼啸而过.后面的车必须保持安全距离.这是他们的责任.希望LZ记住一条原则.人的生命比责任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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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1-1-2013 09:05:12 | 只看该作者
亲 我觉得还是要警觉,如果他还没上马路,就不让;已经到马路边缘要上的架势,一定是要减速让行了。
不守规矩的行人我也遇到了,不过是在Traffic lights,我变绿灯了,后边一堆车呐,可是一位行人边打电话,稳稳当当四方步就横过马路。等他走完,我才走,后面车都滴我了。教练说:“后车滴你也不管,肯定要让行人的。”
  前天在roundabout,一车右转不打灯,那我也直行如不干扰对不对,可是我刚出线,她就右转过来,幸亏车速慢,我一下刹住了,真是越想越害怕!
  我也是刚拿驾照不久呐。真是刚刚开始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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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楼主| 发表于 21-1-2013 09:22:11 | 只看该作者
以前练车的时候,也碰到这样的情况,行人站在隔离带上想过马路的样子,教练说不要让保持速度通过!
横穿马路的人真是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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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楼主| 发表于 21-1-2013 09:25:4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ja080129 于 21-1-2013 09:05 发表
亲 我觉得还是要警觉,如果他还没上马路,就不让;已经到马路边缘要上的架势,一定是要减速让行了。
不守规矩的行人我也遇到了,不过是在Traffic lights,我变绿灯了,后边一堆车呐,可是一位行人边打电话,稳稳当 ...

他站在隔离带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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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楼主| 发表于 21-1-2013 09:41:1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ja080129 于 21-1-2013 09:05 发表
亲 我觉得还是要警觉,如果他还没上马路,就不让;已经到马路边缘要上的架势,一定是要减速让行了。
不守规矩的行人我也遇到了,不过是在Traffic lights,我变绿灯了,后边一堆车呐,可是一位行人边打电话,稳稳当 ...

你说的这两种情况,我也一定会让的!
车速慢都好办,就怕车速快还有人想横穿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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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1-1-2013 19:59:07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本帖最后由 vorbis 于 22-3-2014 19:46 编辑

Expi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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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1-1-2013 21:50:5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tiger-1 于 20-1-2013 11:44 发表
看看NSW的交规是怎样规定的:

必须让路不代表撞了违法行人就是你的责任。
行人和车辆拥有同等的道路使用权,谁有优先权都有很明确的规定,必须遵守规则。
已经有活生生的教训了,一个朋友的朋友,女孩子,在没有斑马线的路口横穿,而且非主路限速50的那种,被车撞了,腿骨折加流血,结果被判罚赔修车钱4000.后来车主看女孩子被撞的可怜,只让她陪了2000。

不是在天朝,撞了行人必然死的是机动车。这里谁不遵守法规,倒霉的就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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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笑而过 + 20 谢谢分享!路上开车一定小心再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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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2-1-2013 11:26:22 | 只看该作者
鉴于本帖充满互相矛盾的信息,本人乱窜马路时,左腿认为车让人,右腿认为人让车,结果当场劈叉。法官裁定楼主和楼众负全责,赔偿医疗费修裤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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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miao + 20 你太有才了!
伊宁 + 20 你太有才了!
Sunglasses + 50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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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2-1-2013 11:43:14 | 只看该作者
我的朋友路考的时候,什么都好,只是见到路旁有一个人要过马路的样子,他没有减速而过去,考官立马给了F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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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2-1-2013 12:57:03 | 只看该作者
一定让了,哪怕是人的乱闯, 或是其他了,这个不是谁对谁错的问题了, 是是否会良心安逸的问题了。  在2者相碰撞过程中,车毕竟是强体, 人是弱体, 很难掌握轻重后果的,对人身体是非常危险的了。

我在澳洲开了十几年了, 也没了国内时的特别警觉感念, 但现在看到路边有玩耍的小孩, 或有人要过路样子, 或一只没绳子牵的狗,都会减到安全速度了。常半夜回家, 连 Possum 过路都逼停我几次了。 有次, 被一个追赶他飞速滑板的男孩吓到, 当时一转弯就看见那滑往坡底的滑板在前, 男孩在后追, 结果滑板还是被我急刹中的车压到, 但男孩却安全的停了下来, 否则我也会后悔一辈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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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笑而过 + 20 谢谢分享!以後一定注意橫穿馬路行人,和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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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2-1-2013 19:16:31 | 只看该作者
只要开车,就要有忧患的意识,再忙也不能忽视了安全,再急也不能危及生命,想一想,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事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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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2-1-2013 19:44:2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QWERTYASDFG 于 21-1-2013 01:43 发表

"眼看着前面路边站着一个人,貌似也是想横穿过马路的样子,我没有犹豫,没有减速,从他面前呼啸而过。"千万别再这样做.您需要犹豫并减速以避免路边的人突然出来被您的车撞上.谁的责任是另外一回事.人的生命比任何东 ...


你根本没看清楚前提,70公里时速的路段,你绝对不能减速让。他拿自己的生命不当一回事,你要为自己和后车的生命负责!
70公里时速急刹车你知道意味着什么?

50公里时速的路段,想让就让,不想让就减速按喇叭警告。

40公里限速路段,才是行人最大,只要有人就要让,因为这个速度限制设计就是为了保证行人安全的。你就算一脚急煞也不会有任何危险,因为这个时速,所有的后车都可以立马停下来等你。

开车是要看路况的而定的,不是什么一味生命最重要,行人最重要,行人出现在不该出现的地方,他就要为自己负责。他的生命重要,难道你和后车里的生命就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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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笑而过 + 20 谢谢分享!总之,看见行人站路边就得多留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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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2-1-2013 19:52:3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tiger-1 于 22-1-2013 11:43 发表
我的朋友路考的时候,什么都好,只是见到路旁有一个人要过马路的样子,他没有减速而过去,考官立马给了FILL!


这个要看他处在什么位置和那条路段的限速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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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2-1-2013 20:11:02 |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不管多快的车速,看到有人要做穿马路的样子就不要猛踩油门了,你慢慢减速而不是立马急刹,如果那人跑出来你还有机会反应,后面的车也不是傻子,看你刹车灯亮他也会反应! 如果速度慢,就是撞上了,人活下来的可能性更大。。。。人看见车也会反应,安全不安全他也会估计

不赞成50码不让人还滴人的做法,50吗的限速通常就是在居民比较多的街道,刹一脚让人真的很难吗??

[ 本帖最后由 maggie2007 于 22-1-2013 20:1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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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笑而过 + 20 谢谢分享!40,50码的路面,对于行人一定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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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2-1-2013 21:00:4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aggie2007 于 22-1-2013 20:11 发表
我认为不管多快的车速,看到有人要做穿马路的样子就不要猛踩油门了,你慢慢减速而不是立马急刹,如果那人跑出来你还有机会反应,后面的车也不是傻子,看你刹车灯亮他也会反应! 如果速度慢,就是撞上了,人活下来的可 ...

刹一脚并不难,但是我只有在明确对方要硬过马路的时候才会刹车,其他时候也就松油门而已。

如果不是有人行横道线,本来就是该人让车,所以不能要求司机看见行人站在路边就刹车让路,这是对规则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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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笑而过 + 20 谢谢分享!我现在也就是松油门了, 祈祷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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