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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UB回来以及选举域名保管员?(可发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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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14-5-2012 13:39: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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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提议讨论】 如何让UB回来以及选举域名保管员?
作者: 妮南    时间: 13-5-2012 15:26             

标题: 如何让UB回来以及选举域名保管员?       

目前域名由cello,UB分别保管。看到最近网友提出相关问题,比如财务保管员能兼职PO吗?域名保管员能兼职技术员吗?
对这类问题赞成与不赞成都要经过投票。不过,等议事员人数补充到15人,才可以投票选举域名保管员。

假如域名保管员不允许兼职技术员的话,那保管员就必须兼职版主或议事员,而不能辞去一切职务。假如技术员被选上了域名保管员就得辞去技术员而担任其他职务。

我提名几位比较合适的域名保管员,我是中立派。我不看人缘,而看其对论坛的忠诚度和可靠度。
Cello
UB
青山
Microhard
肥猫
老丐
Miller
作者: Microhard    时间: 13-5-2012 17:25       

你真推荐我啊?这次如果我是技术员,我就交出去了。
作者: 妮南    时间: 13-5-2012 20:54       

域名保管对一个网站应该说是很重要的,需要责任。假如没有人提到这个问题大家也忽略了,cello和UB不应该辞去论坛一切职务。
作者: formatc    时间: 13-5-2012 22:44       

比如财务保管员能兼职PO吗?域名保管员能兼职技术员吗?
》我觉得都不能。

假如域名保管员不允许兼职技术员的话,那保管员就必须兼职版主或议事员,而不能辞去一切职务。假如技术员被选上了域名保管员就得辞去技术员而担任其他职务。
》我完全支持妮南的提议。
作者: mite    时间: 14-5-2012 01:28       

我同意肥猫
作者: 妮南    时间: 14-5-2012 08:22       

肥猫是最老的也是发i贴量最高的,别人都会离去,只有他不离不弃。
作者: chubbycat    时间: 14-5-2012 08:30       

引用:

原帖由 mite 于 14-5-2012 01:28 发表
我同意肥猫
我不同意
作者: formatc    时间: 14-5-2012 09:35       

cat, u r the best
作者: 妮南    时间: 14-5-2012 11:14       

假如UB和cello还愿意回归当ZHT和版主,愿意继续保管域名,那也就不必选举了。
假如UB和cello愿意移交域名,或UB愿意当技术员。
哪位想要移交的,我也赞同老麦:猫是最佳人选。

UB和cello都是老好人,看到老好人也有承受不住压力逃避的时候,就怕这一点。
作者: formatc    时间: 14-5-2012 11:47       

我是衷心希望UB能够回来做技术员和ZHT,但是如此以来就要他交出域名。我小人之心一下,猜测他是宁可不做技术员和ZHT也要继续持有域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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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2威望 +40 收起 理由
果仁1212 + 20 其实虫子真的很正直
KYLIE2008 + 20 你太可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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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14-5-2012 13:39:5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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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帖子里面好多人喜欢泼脏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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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15-5-2012 02:01:36 | 只看该作者
我相信如果是mite 肥猫 老硬 cello任何人要ub交出域名都可以
你们赶紧通过一个决议,让ub轻松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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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15-5-2012 02:03:36 | 只看该作者
这次事件我所有的发言都是为了freeoz能更好的发展,只有这一句是为了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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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15-5-2012 02:10:1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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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力不讨好的活,八抬大轿抬我,我也不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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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15-5-2012 09:24:49 | 只看该作者
虫子太有才了,先mark一下,待会有时间来回复一下妮南对我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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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2威望 +40 收起 理由
xblues + 20 你太有才了!
妮南 + 20 愿意倾听你的真实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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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15-5-2012 10:42:1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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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15-5-2012 11:44:25 | 只看该作者
妮南,或许你自己都不清楚,你在这个贴这里其实想要解决的是3个问题。

1, UB的域名管理资格。

2, UB的申请技术员的行为。

3,推荐青山和微硬来作为域名管理人选之一。

我当时给你的这个行为的评分是:看你们在胡扯可就是没有办法发言。

感谢FREEOZ,CCTV,虫子给了我这个发言机会。。。。。

关于UB的域名管理资格,是FREEOZ网站的创始人作为对UB和CELLO的信任,把最高管理权限交给他们,也就是说授权给他们2个可以在自己的理解和负责的前提下全权处理域名事项。从法律上来说,UB和CELLO有权处理所掌握的权限,任何人,不可以,也不应该用强迫和威逼的手段来让他们交出这个权利。对于UB能够在如此巨大的压力下,阐明交出域名的条件,我非常赞同,并起立已对他的做法表示支持,在这里,我对CELLO想尽快脱手域名的行为小小鄙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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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blues + 20 你太有才了!
插里 + 20 搅浑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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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15-5-2012 11:59:35 | 只看该作者
其次, UB的申请技术员的行为。 谁说域名管理员不能申请技术员的?哦原来你们先入为主地认为,域名管理同时又是技术员对网站的安全性有顾虑呀,我发现,你们的这种臆想正是滑稽可笑。UB又不是第一次申请技术员,他已经很多年一直就是技术员+域名管理员了,如果他有心想独吞FREEOZ,还用等到现在嘛。更何况,多年以来,UB一直在默默地解决网站的BUG问题,及增加新的功能,除了UB,我没有看到现在还有人有这个能力。即使有这个能力,又有谁可以把有限的私人时间来奉献给没有任何回报的网站。
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既然没有怀疑的任何证据,那么就应该完全相信UB。所有我想说:UB能够申请技术员是所有热爱FREEOZ者的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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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shfish + 50 谢谢分享!
金鱼和农夫 + 50 说的好
KYLIE2008 + 20 我很赞同!
xblues + 50 我很赞同!
chubbycat + 50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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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15-5-2012 12:00:1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 我无聊 的帖子

freeoz委托UB,cello保管域名,并没有授权他俩全权处理,只保管。
需不需要转让,转让给谁,何时转让的权利应该是freeoz权力机构--议事院。

无聊的说法是把UB和cello推到了太上皇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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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shfish + 20 你太有才了!
Microhard + 20 我很赞同!
我无聊 + 20 搁置争议,2年内不考虑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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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15-5-2012 12:19:05 | 只看该作者
第三,推荐青山和微硬来作为域名管理人选之一。

妮南呀,提出的观点也要想想可行性呀,
先说微硬吧,你别看他在网站很耐心的解释,我想知道,他这个样子有能够说服谁了,而谁又被他说服了呢。我有一次和他在短信里讨论关于公开内板的事,我建议先从局部开始,如果一开始全部公开似乎难道较大,感觉他好像是赞同了我的观点,可在CELLO的局部公开的提案的投票中,我发现他还是投的反对票,理由是要求全部公开。。。。当然这个提案最后被否决了,从此后我发现,和他讨论,纯粹是浪费时间,所以我一直称呼他“浆糊大王”(这里纯粹是开玩笑的,希望别介意)

你还提了青山,这么一个有争议的人物来管理域名,我看你是没事找事,我的“看你们在胡扯”也就是针对这句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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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15-5-2012 12:19:25 | 只看该作者
所有我想说:UB能够申请技术员是所有热爱FREEOZ者的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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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LIE2008 + 20 你太可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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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15-5-2012 12:22:4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0 插里 的帖子

权力机构议事院?笑话!鸠占雀巢而已。

一直要求ub交出域名的人无非强调交出这个行为,但是交给谁你想过吗?ub在交出条件中已经明确表态,交给保函普通网友的合法实体。谁有本事做到这点,再来谈什么交出。其他都是自说自话,没有资格来讨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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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主| 发表于 15-5-2012 12:31:0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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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理,我一直问你一个问题,你从来没回答过我:你为什么顶住UB不放呢?柿子找软的掐,对吧?如今即便是青山牧马人下台了,还有那么多值得你去掐的人呢,你咋不去掐啊?我也分析一下你的心理啊:

1 你好战,但是只敢找好欺负的UB,别人你不敢动
2 你和UB有私仇
3 你想整死FreeO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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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bbycat + 50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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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15-5-2012 12:37:5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4 xblues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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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blues + 50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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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15-5-2012 12:50:1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3 mason00 的帖子

是笑话吗?你们不都曾经是这个法律体系的维护者吗?
议事圆难道不是公选出来的吗?
议事院不是一直再行使最高权利吗?直到那一次,
UB拒绝了议事院的决议!freeoz的法律基础不存在了。
你可以不喜欢这批议事圆,没关系下次不选他们就是了。
你可以不喜欢议事院这个名称,那就改成养老院,改成版主联盟也没关系,但是freeoz需要这个权力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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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15-5-2012 12:51:3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 我无聊 的帖子

你太有才了。去申请版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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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15-5-2012 13:26:2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ason00 于 15-5-2012 10:52 发表
权力机构议事院?笑话!鸠占雀巢而已。

一直要求ub交出域名的人无非强调交出这个行为,但是交给谁你想过吗?ub在交出条件中已经明确表态,交给保函普通网友的合法实体。谁有本事做到这点,再来谈什么交出。其他都 ...

所以我说mason只说不行动,你现在是临时ZHT,为何不采取行动呢?

对我们来说,若没有议事院也就不来说话了。这又是一个管闲事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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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15-5-2012 13:27:3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6 插里 的帖子

需要权力机构是对的,要责权明晰,不能跟笑话似的,对吧。这样来接手论坛还说得过去。没有这样的机构就天天喊交域名,没有资格。资格已经说清楚了,我认为条件很合理,我支持u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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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15-5-2012 13:33:21 | 只看该作者
另外,我从来不维护议事院。如果有版主委员会,几位常年在论坛,有盛誉的版主出声要域名还靠谱些。什么都没有的情况下还要这么急,口气那么狂,凭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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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blues + 20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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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15-5-2012 13:36:49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目前法制基础被破坏,freeoz私有化或小集团化的可能性变得很大。ub和cello抓住域名也不是坏事,但不应该 参加管理。

不要回来搞了几下,最后再被赶走,七搞八搞,论坛就私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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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15-5-2012 13:41:59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议事院存在的原因是论坛的创始者希望维持论坛公有,属于广大网友。所以需要有一个机构代表网友。 所以代表网友的议事院是最高权利机构,是论坛的所有者,他根本就不是用来提高生产力的。

要是现在提议说几个版主应该把持论坛,成为论坛的所有者,那我其实也没意见,这论坛又不是我创立的,不过我就替那些创始者不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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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GAY + 20 "议事院存在的原因是论坛的创始者希望维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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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15-5-2012 14:22:3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ason00 于 15-5-2012 12:03 发表
另外,我从来不维护议事院。如果有版主委员会,几位常年在论坛,有盛誉的版主出声要域名还靠谱些。什么都没有的情况下还要这么急,口气那么狂,凭什么啊?

你理解错了。
目前能让UB回来的机构只有两个,一是ZHT;二是议事院。
假如UB申请ZHT,那由议事院投票,但是目前人数不足,可以说任何人无论是申请和罢免ZHT都无人受理。
而UB若申请版主或技术员,由ZHT投票,你可以投一票。但你现在只是以议事员身份轮值。

若想取消议事院,那只有议事院自己才能做到。若想修改和废除某些你认为不合理的现有条例,也只有提案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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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15-5-2012 14:27:06 | 只看该作者
应该有一机构保证论坛公有,不论是称为议事院还是其它什么的。
楼上说得很对,这个机构不是用来提高生产力的,生产力由版主负责。
干活的想拿到所有权,那得经现在的所有权人------Freeoz网友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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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15-5-2012 14:32:31 | 只看该作者
在目前的论坛状态下,UB掌握域名是最好选择,因为已有的后果大家已经看到,未来的发展尚可预期。如果再换一个人掌握域名,那么事态的演变、发展完全不可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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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15-5-2012 15:31:55 |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应该支持UB先做技术员开始,因为我有很多想法希望他能够帮我实现。其中最应该实现的是:
所有在家园建设里发言的网友,必须在其他板块里有10个回帖(表情不算)后才能有一次发言机会,可以累计,但100贴为上线,这样可以增加网友的参与感,同时防止搅局者出现。

当然有人不喜欢这样也请他来谈谈如何增加网站的发帖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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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in + 30 你太有才了!
cynthiawu + 20 你太有才了!
KYLIE2008 + 20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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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15-5-2012 15:36:58 | 只看该作者
我也有一些版面的改进计划呐

哪位技术员负责改进版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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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15-5-2012 16:54:2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3 妮南 的帖子

我不知道理解错是哪点?

如果说论坛创始人希望公有,合法道路明确,ngo算一条,且是包含普通会员运行成熟后。议事院算什么公有?无非这几年持续搞这玩样,惯性等价与民主公有而已。还真以为代表谁了。早就说过论坛大选无意义,缺乏必要的投票要素:投票资格,人数和比例。

真把议事院当老板,你也看看谁会为你打工啊?不是生产单位,说得好轻松。自称最高权力机构就要为论坛现状负责。难道推到版主头上?或者网友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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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15-5-2012 17:52:31 | 只看该作者
你也太容易说服了吧,也不给我来个答记者问等啥的。

原帖由 妮南 于 15-5-2012 11:51 发表
你太有才了。去申请版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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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15-5-2012 17:53:5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8 mason00 的帖子

马婶,目前,你要考虑如何利用自己既是ZHT又是议事员兼版主的资格,把UB请回来。

UB兼技术员和域名保管员,我们很多人可以赞成。但是你要做到如何名正言顺的?假如某个机构,你若能做到版主机构表决通过也可以。插里爱说什么,这也是一个网友的权利,假如以合法的途径投票通过了,那插里也就无话可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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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无聊 + 20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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