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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刘我发的这个帖子怎么是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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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18-4-2012 22:06: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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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刘我发的这个帖子怎么是广告

由于黑眼睛把同城聚会的活动搬家到了www.*********.com.au,不在freeoz平台组织了,所以很多网友问我黑眼睛的活动去哪里了,于是我就发了一个公告,以免老是有人来烦我,你为什么说这个是广告?还吧这个帖子删除了?你们管理层还嫌搞得不够么?不要逼人太甚!!!

帖子为:http://www.freeoz.org/ibbs/viewthread.php?tid=1018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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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fach + 50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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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18-4-2012 22:11:12 | 只看该作者
这个不应该算广告,这个就是freeoz 的“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分享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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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18-4-2012 22:13:27 | 只看该作者

截图一原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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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18-4-2012 22:14:28 | 只看该作者

截图二 ID 老刘给我的通知

截图二  ID 老刘给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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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18-4-2012 22:15:18 | 只看该作者

发错了

截图二  ID 老刘给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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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18-4-2012 22:20:02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这个我不是鉴定过是互助信息了吗?怎么可以这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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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18-4-2012 22:21:29 | 只看该作者
根据以往判别广告帖的通常标准,该网站为同类竞争网站,你的帖子里同时还出现了该网站的链接,所以判定为广告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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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18-4-2012 22:22:41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你这里没有,还不让人家告诉哪里有,真是小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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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18-4-2012 23:18:3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四香油饼 于 18-4-2012 21:21 发表
根据以往判别广告帖的通常标准,该网站为同类竞争网站,你的帖子里同时还出现了该网站的链接,所以判定为广告是合理的。


说老实话,该网站和freeoz根本就不是一个性质的网站。 实际上是黑眼睛因PO选举事件,退出了freeoz,黑眼睛及同城完全是“被退出”的,freeoz管理层应为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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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19-4-2012 00:10:50 | 只看该作者
不论前面故事如何,

十几万会员的网站,居然对一个才百八十人的所谓对手如此小家子气。

油饼啊,说你点啥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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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19-4-2012 00:31:16 | 只看该作者
这不是什么小家子气的问题。既然规则禁止发广告。那么就违法必究。

原帖由 BLK 于 18-4-2012 23:10 发表
不论前面故事如何,

十几万会员的网站,居然对一个才百八十人的所谓对手如此小家子气。

油饼啊,说你点啥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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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19-4-2012 01:01:1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18-4-2012 23:31 发表
这不是什么小家子气的问题。既然规则禁止发广告。那么就违法必究。



这话说的也太无厘头了,举个执法大牌子就想出来懵人,你当别人都是吓大噢。

啥是广告哇,领导? Link是吧,满论坛多了去了,光那个拍卖政府车的link地址就N次出现过,咋不违法必究呢?

知道啥是信息分享,啥是商业广告不?

看看你们一个个大老爷们,整的这叫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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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19-4-2012 11:50:56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无法与青山理论,只能告他,要到他的基本法无效的地方告他,否则他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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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19-4-2012 14:46:12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FreeOZ 好不容易攒了这么多年的家底,让近两年这些管理员都败和光了。你们都跟FreeOZ有仇是怎么的啊,FreeOZ一天不黄,你们心里不舒服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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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19-4-2012 14:56:52 | 只看该作者
操作理由: 这已经多次发表其他论坛链接!属于spam!
且身为版主,请自重!
如果再次发布违规内容的话,将按照新的处罚条例执行,希望理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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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19-4-2012 14:57:11 | 只看该作者
正好借此贴说明一下:   

黑眼睛在明知发布链接是违规的情况下,连续多次在跟帖以及评分中发布链接广告!
给予劝告,希望不要在继续违规!毕竟是老版主!这点道理应该明白!

从现在起,再出现类似广告,将按照新的 处罚条例处理!
希望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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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19-4-2012 15:13:07 | 只看该作者
人各有志,如果有其他渠道高就的话,就应该拿出些魄力和气度来。
可以光明磊落的展开活动。如果有需要的话,可以多个论坛联合组织活动~
Freeoz同城板块也很欢迎这样的合作!

俺目前是轮值ZHT,既然在这个位置上,就要按照这个职务的要求来履行职责!
各位版主之前都为Freeoz做过贡献,将来无论在哪个论坛,只要初衷真的是为广大网友服务,大家都需要相互理解和相互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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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19-4-2012 17:38:4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北京老刘 于 19/4/2012 14:13 发表
人各有志,如果有其他渠道高就的话,就应该拿出些魄力和气度来。
可以光明磊落的展开活动。如果有需要的话,可以多个论坛联合组织活动~
Freeoz同城板块也很欢迎这样的合作!

俺目前是轮值ZHT,既然在这个位置上 ...

小肚鸡肠, 没气量, 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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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19-4-2012 18:08:4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北京老刘 于 19-4-2012 14:13 发表
人各有志,如果有其他渠道高就的话,就应该拿出些魄力和气度来。
可以光明磊落的展开活动。如果有需要的话,可以多个论坛联合组织活动~
Freeoz同城板块也很欢迎这样的合作!

俺目前是轮值ZHT,既然在这个位置上 ...
各位版主之前都为Freeoz做过贡献,将来无论在哪个论坛,只要初衷真的是为广大网友服务,大家都需要相互理解和相互支持的~

就这个,凭你们几个的度量判断得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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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19-4-2012 18:40:0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19/4/2012 17:08 发表

就这个,凭你们几个的度量判断得了吗?

这帮领导不一直都是这样么,  一样的道理他说就是道理你说就是歪理, 说不过你了,就来一句,信不信随你,反正我是信了。   素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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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19-4-2012 18:52:35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不管是什么,只要当上了猪头,说话咋就都一个口吻呢?

说自己的时候--【我也是人】
说别人的时候--【尊重别人,尊重自己,请自重】
说不过别人--【这个帖子我先锁了】
犯了管理错误--【一天在位,我就要陆行职责】
自己做了决定以后--【为了网友我才这么做的】
先封住人家嘴巴以后再说--【不服可以上诉啊】

FreeOZ的猪头们是不是真的大家都当成猪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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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50 收起 理由
大杨树 + 50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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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19-4-2012 20:50:06 | 只看该作者
该网站无论从形式到板块设置均与FreeOZ非常相似,认定是竞争网站无需什么争议。

FreeOZ讲究包容和互助,但也不是说谁愿意来占便宜就可以来占便宜,也需要保护自身资源和面对市场竞争,这点上禁止同类网站来挖墙角更是无可非议。

这里同时劝一下那些曾经在FreeOZ,现在离开另起炉灶的同学们,人各有志,大家如果志趣不投各自发展本很正常,我想留在FreeOZ的各位也都尊重理解你们的选择,但你们何不专心建设你们自己的理想论坛,却每每到FreeOZ这里风言风语,冷嘲热讽?这样又能显示出你们怎样的度量呢?

本来的分歧起因也都是一些论坛管理上的观点不同,在你们心中又何以成了如此的深仇大恨?唉,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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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19-4-2012 21:30:40 | 只看该作者
这里同时劝一下那些曾经在FreeOZ,现在离开另起炉灶的同学们,人各有志,大家如果志趣不投各自发展本很正常,我想留在FreeOZ的各位也都尊重理解你们的选择,但你们何不专心建设你们自己的理想论坛,却每每到FreeOZ这里风言风语,冷嘲热讽?这样又能显示出你们怎样的度量呢?

本来的分歧起因也都是一些论坛管理上的观点不同,在你们心中又何以成了如此的深仇大恨?唉,何必呢

本文提交者:四香油饼,原创帖版权

油饼,既然现在做ZHT,我也劝一下你,或许很多人说话不中你们的意,但也不要太敏感,不顺耳的不见得就代表着深仇大恨,普通网友和管理员在度量的要求上从来就不是对等的,要不,你可以去牛人论坛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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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19-4-2012 21:51:33 | 只看该作者
该网站无论从形式到板块设置均与FreeOZ非常相似,认定是竞争网站无需什么争议。

FreeOZ讲究包容和互助,但也不是说谁愿意来占便宜就可以来占便宜,也需要保护自身资源和面对市场竞争,这点上禁止同类网站来挖墙角更是无可非议。

黑眼睛发的贴我不做评论。我之前也发过一个帖宣传其他论坛的某个板块,针对特殊需要孩子的家长,那个板块在贵论坛是空白的,并有该方面的专家来讲解,我认为符合贵坛“公益性,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宗旨,事实上,我私下联系的家长对我提供的信息感激不尽。
帖子被删我意料之中,新足因为私有性质也容不下,没料想的是被禁告接着被禁言,因此我说贵坛的猪头没有度量,这个不是什么冷嘲热讽,而是陈述事实。强势管理下处罚泛滥,既然做得出怎么还受不了别人的说几句呢?没什么好委屈的,没有那金刚钻,就别揽这瓷器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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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19-4-2012 22:00:4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19/4/2012 20:51 发表

黑眼睛发的贴我不做评论。我之前也发过一个帖宣传其他论坛的某个板块,针对特殊需要孩子的家长,那个板块在贵论坛是空白的,并有该方面的专家来讲解,我认为符合贵坛“公益性,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宗旨,事实上 ...

炳叔是好人啊,你们可不能欺负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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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19-4-2012 22:03:2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5 mk82 的帖子

他个四十开外的大老爷们,岂是我欺负得了的,再说我陈述的事情也不是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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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19-4-2012 22:06:15 | 只看该作者
俺在VIC那段时候最怀念的就是炳叔啊,  羊肉串火锅+啤酒威士忌,还有那个小 壁炉。

话说FREEOZ 哪有那么好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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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19-4-2012 22:33:5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19-4-2012 20:30 发表

油饼,既然现在做ZHT,我也劝一下你,或许很多人说话不中你们的意,但也不要太敏感,不顺耳的不见得就代表着深仇大恨,普通网友和管理员在度量的要求上从来就不是对等的,要不,你可以去牛人论坛试试。


不多说了,反正大家都看着。现在严格说来,你们已经不算是普通的FreeOZ网友了,应该算是同类网站的管理人员,如同商场上的同行。一般商场上即便是面对面的竞争对手,多数也都是能保持些风度,大家只管把自己的事情做好,很少评论对方的内部事务,更少对对方恶语相加的。

我想FreeOZ仍然还是要走按法治理的道路,在现有法规下,无论风言风语,还是冷嘲热讽,只要就事论事,还是不违规的,想说也还可以说。需要提醒一下各位的就是这类话语请务必不要针对具体个人,针对个人的无论人身攻击还是嘲讽,都是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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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19-4-2012 23:12:5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7 mk82 的帖子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甲书,乙书,丙书,不管以前是好人坏人,做了官以后人都会变。
炳叔自己骂人那会儿忘记啦?也没收到啥处罚啊?现在当了猪头,说的一本正经的。
装吧你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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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19-4-2012 23:50:1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xblues 于 19-4-2012 22:12 发表
甲书,乙书,丙书,不管以前是好人坏人,做了官以后人都会变。
炳叔自己骂人那会儿忘记啦?也没收到啥处罚啊?现在当了猪头,说的一本正经的。
装吧你就!



我原来骂过你,这个是事实。当时我是版主,骂你的时候想着就算为此受处罚,也心甘情愿了,当然后来没有受处罚,因为那会儿满论坛全是你喊冤的帖子,我的帖子被淹没看不见了,当时的zht们也被你闹得顾不上我这小小的骂人贴了。

这事是历史事实,下次选举的时候,如果我参选了,可以作为一个资料列出来供大家参考,对于当时骂了人没被处罚一事,我也只能表示遗憾了。

当然我现在觉得嬉笑怒骂虽然洒脱,但保持心平气和会更好,起码在我担当Freeoz管理职务期间,大家应该不用担心我骂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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