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络草根NGO的发展,缺少相应的法律支持。网络空间不分疆界,只要登录网络即可漫游整个世界的任何网站,网络的跨国管辖特性、各国法律对于违法行为的判断标准不同以及意识形态的差异,使得对于跨国性网络违法行为的追究变得越来越复杂和困难。跨国界活动的网络草根NGO,在其活动和行为与其分支机构所在国家法律出现抵触情况时,所在国政府进行有效监管和处理都比较困难。
由于网络草根NGO成员以网民为主,网民身份的虚拟性导致组织成员做出违反法律的行为时,追究当事人责任也容易出现各种障碍。在网络上大量存在和发展的网络草根NGO,由于没有在民间组织管理局正式登记,不具有合法身份,一旦出现法律纠纷,更是难以应对。这类组织的成员有了活动创意,就可以在网上论坛或者博客上发帖子,说明时间、地点和活动内容,感兴趣的网友就可以自发地参与发起者的活动。
然而这些网络草根NGO事实上是很有可能在“非法”地开展活动。例如在中国,根据中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社会团体筹备活动,或者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继续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根据这条规定,凡未经民间组织管理局审批和注册的社会公益组织,都可以看作是非法组织。一些网络草根NGO就经常因为遭遇法律难题而自行解散。
个别网络草根NGO,在发展初期是宗指明确,但是随着社会经济活动的参与,也有一部变成是借公益的名义骗取资财,影响恶劣。这直接导致人们对所有网络草根NGO的信任度降低,使得网络草根NGO吸纳社会资源变得更加困难。
对网络草根NGO的财务状况的法律监督也比较复杂,大部分的网络草根NGO网站比较简陋,没有在网上披露其财务信息,由于接受公众捐款而出现财务问题而遭遇法律官司的网络草根NGO屡见不鲜。
2、网络草根NGO组织机构不健全,组织行为规范性较差。
网络草根NGO则主要依赖网络作为组织平台,认证成员的真实性程序较为复杂。在互联网上有大量的论坛、聊天室,它们是一个个网络意广场,聚集着来自四面八方、不同年龄的网民。在诸如Freeoz等这样的一些网络草根NGO里,网民来去自由,少有或者根本没有规范的组织约束。
由于网络草根NGO结构松散的特性、网络内部的决策机制和内部治理以及政治风险等因素使这类社会公益组织经常面临各种发展问题。
社会公益组织往往更加倚重“道德”。但实际上很多网络草根NGO由于网友职业道德、职业素养良莠不齐。而导致发生各种不规范的行为,从而失去公众的信任。有些网络草根NGO过多依赖少数精英人物,较少利用传统的价值观念和文化传统来凝聚组织力量、较少扎根于基层社区,这些问题导致网络草根NGO的无形资产———合法性、权威性、知名度等都比较低,公众对其了解少、依赖少、信任也较少,甚至抱有疑虑乃至轻视的态度,这对网络草根NGO发展组织和开展活动都非常不利。
3.组织成员身份不确定性强,组织凝聚力较弱。德国学者巴巴拉·贝克尔认为:在网络社会中,一组代码、一个角色符号,便成了身份的维持物。虚拟社区成员的身份识别与现实社区成员的身份识别不同,网络草根NGO中的成员可以通过身份认证相互区分,但是淡化了现实社会互动的个人认定经验积累,网络草根NGO成员可以以不同的身份自由选择出入虚拟社区。而网络社会的松散型特征使得网络草根NGO的凝聚力相对薄弱。
由于缺乏法律劳动关系意义上的约束。网络草根NGO的志愿者可以随时结束自己的志愿服务。参加“捐献时间,分享快乐”公益网站活动的一个在培训行业工作的志愿者捐献了自己的时间,他接到了关于学生如何规划学业生涯的讲座需求,地点在上海师范大学奉贤校区。第一次,他怀着新鲜感,用了3个小时的时间从市区换车赶到这个校区实践他的时间捐献;但是第二次就以各种理由推脱不去了。一些网络草根NGO由于没有固定的员工,身处天南海北的志愿者,只能用网络、电话、短信来联系,随时都有中断的可能。厦门“小鱼社区”爱心版的版主“快乐如我”通过网络组织过20多次慈善活动,,她组织活动遇到的最大困难就是网络慈善核心团队无法稳定地建立起来,因为网络这个特殊的平台比较松散,,网上参与的年轻人多,但只要个人工作、家庭、感情等发生变化就可能会随时离开,网络草根NGO的组织者也没有办法强行要求志愿者继续履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