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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嘟嘟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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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请UB,老丐,LISA,米勒,老鼠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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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发表于 23-1-2012 16:10:55 | 只看该作者
问题在于,内版公开是一项制度,我们要修改制度,公开内版的信息,就不可能只公开这一次的。

何况,小图和小V的恩怨也不是孤立的。你也很难界定哪个帖子跟这个有关哪个无关。很多帖子你不看,你根本不会明白她们吵的是什么。

当要做什么的时候,我要考虑制度的改变对长期和其他问题的影响,而不仅仅是对特定事件的影响。

原帖由 我无聊 于 23-1-2012 17:03 发表


我明白你说的部分公开和我说的部分公开是2回事。
你不同意部分公开是关于FREEOZ建设的讨论(或争论),说实话,我不感兴趣。

而我(们)希望部分公开的是造成图兰朵所提出的谁是谁非的部分,这样使我们普通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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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发表于 23-1-2012 16:11:27 | 只看该作者
提案公开版,你看不到么?

原帖由 我无聊 于 23-1-2012 17:05 发表


能给几个链接嘛,以前想找来看看,最后根本就没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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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发表于 23-1-2012 19:19:1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3-1-2012 16:11 发表
提案公开版,你看不到么?



我只是想了解,为什么那么多人不满意你的说法,每次当你说那里那里有说明过,我马上就去查找,可真的没有任何头绪,以后如果可以,建议你当用以前的讨论来阐明现在的观点的话,最好给个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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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发表于 23-1-2012 19:32:3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3-1-2012 16:10 发表
问题在于,内版公开是一项制度,我们要修改制度,公开内版的信息,就不可能只公开这一次的。

何况,小图和小V的恩怨也不是孤立的。你也很难界定哪个帖子跟这个有关哪个无关。很多帖子你不看,你根本不会明白她们吵 ...


话是有理,可解决问题是不能一口气完成的,有点到面,这点你应该明白的吧。

而且小图和小V包括和牧马人的帖子也不会复杂到哪里去,全部开放也不是不可以,其实有很多不用看就已经知道因果了,如果事情就此结束也没什么,可有人(这里指牧马人)偏偏又跳出来拿过去的事来说事。。。而又因为你们的袒护得以逃脱,这就是连我一个并不想参政的人都很不满意,势必影响发帖的热情,我想,你作为一个管理层人员应该要考虑到这些因果并想办法去如何改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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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发表于 23-1-2012 19:46:1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3-1-2012 15:31 发表
。。。。但是你把我明确的回答称作没回答,我就 ...


我说的没有回答就是没有回答,而不是你说的“明确的回答称作没回答”

还记得你曾经说过:“ZHT统一了意见,就按米勒和UB的标准执行” 我发短信给你,希望能详细解释一下,至今没有回复,当老乞丐试着说明时,你也没有出来认可。。。不知你是否还记得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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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发表于 23-1-2012 19:54:0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94 我无聊 的帖子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哥同情你,你这样会被青山给绕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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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20 收起 理由
我无聊 + 20 这样就知道你们为什么恨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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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发表于 23-1-2012 22:35:05 | 只看该作者
青山这样的人是管理层必须要养着的。 牧马人最近又不知道干什么去了,难道登录澳洲了? 虫子啊, 牧马人可是说过到了澳洲要跟你喝咖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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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发表于 23-1-2012 23:09:5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97 mk83 的帖子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我咖啡早就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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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发表于 23-1-2012 23:22:5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xblues 于 24-1-2012 00:09 发表
  我咖啡早就忌啦。

那牧马人找你出来交流你去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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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发表于 24-1-2012 06:06:2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99 mk83 的帖子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怎么个交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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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发表于 24-1-2012 06:54:5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xblues 于 24-1-2012 07:06 发表
  怎么个交流法?

我哪里知道他有啥FETISH啊。你等他邀请吧,终究会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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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发表于 24-1-2012 07:01:00 | 只看该作者
发短信?我们还是放在桌面上讲好了。解释什么呢?

基本上就是近期由他们俩负责执法。看看效果如何。

老丐都回答了,为什么还要我认可?我在FreeOZ不过是一个议事员而已。

就这还说我回避你的问题?你不觉得太牵强了么?

FreeOZ也并没有规定,每个问题必须你点名的那个人来回答你吧?

比如你点名问我昨天墨尔本天气如何,老丐说很热,我没认可,也是回避你的问题?

原帖由 我无聊 于 23-1-2012 20:46 发表


我说的没有回答就是没有回答,而不是你说的“明确的回答称作没回答”

还记得你曾经说过:“ZHT统一了意见,就按米勒和UB的标准执行” 我发短信给你,希望能详细解释一下,至今没有回复,当老乞丐试着说明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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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发表于 24-1-2012 07:01:2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01 mk83 的帖子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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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发表于 24-1-2012 07:36:5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4-1-2012 07:01 发表
发短信?我们还是放在桌面上讲好了。解释什么呢?

基本上就是近期由他们俩负责执法。看看效果如何。

老丐都回答了,为什么还要我认可?我在FreeOZ不过是一个议事员而已。

就这还说我回避你的问题?你不觉得 ...



发现你的习惯就是每次回答问题后,就用另外一个例子来强调你的论证,而这个例子根本就不能说明什么(感觉这也是其他人比较恼火的地方),如果其他人又按你引申出来的例子争论下去,问题根本不可能解决。

我一般不会点名叫别人出来回答问题,因为你出来说了关于米勒和UB的决定,我怕我的理解和你说说的有出入,所以给你加分并希望你能解释一下(这个不算私下交流吧),可你并没有反应。

老乞丐都说了,他说的不算,如果你看到,只要跟贴注明:“是这样”也不难吧。感觉你把维护FREEOZ当作你的事业,那么争取更多想了解的人也应该是你想的,而不仅仅是基本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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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发表于 24-1-2012 07:45:49 | 只看该作者
老丐如果说了不算,那我说的并不比他说的就更具权威性啊。

说我把FreeOZ当作事业可不敢当,我也只是一个志愿者而已。我只是希望澳洲华人能有一个平等协作,有了矛盾可以公正解决的圈子。不一定非要搞成围绕在某个核心周围。

我确实希望更多的人了解,所以我觉得我说得够多的了。在一些人看来,我已经说得太多了。

你只要心平气和的问,我会尽量给你解释。

原帖由 我无聊 于 24-1-2012 08:36 发表
老乞丐都说了,他说的不算,如果你看到,只要跟贴注明:“是这样”也不难吧。感觉你把维护FREEOZ当作你的事业,那么争取更多想了解的人也应该是你想的,而不仅仅是基本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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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发表于 24-1-2012 08:04:5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4-1-2012 07:45 发表
老丐如果说了不算,那我说的并不比他说的就更具权威性啊。

说我把FreeOZ当作事业可不敢当,我也只是一个志愿者而已。我只是希望澳洲华人能有一个平等协作,有了矛盾可以公正解决的圈子。不一定非要搞成围绕在某个 ...


如果可以,你只要解释一下你所理解的不就行啦。。。。如果你们管理团队理解都不同的话,更何况我们普通网民了。。。

不过再回到我的起点问题,你没有回答我的提问。(而不是你回答了而我当作没回答,是这样吧?仅管你有很多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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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发表于 24-1-2012 08:07:22 | 只看该作者
就这个帖子来看,是一群人在群殴青山。。。不过我想说的是,骂人并不能给你们加分,你们难道除人多势众的指指点点,骂骂咧咧就没有别的招数了么?另外我更关心下面这个问题:

原帖由 青山 于 23-1-2012 09:44 发表
呵呵,我们简单点说吧,你能不能告诉大家,在FreeOZ明确的喊出私有化的是谁?

是谁至今还躲在保密规则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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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20 收起 理由
嘟嘟宝贝 + 20 希望你能从这里找到答案http://www.freeo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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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发表于 24-1-2012 08:32:31 | 只看该作者
回答见#102第二句。你还想让我回答什么?

原帖由 我无聊 于 24-1-2012 09:04 发表


如果可以,你只要解释一下你所理解的不就行啦。。。。如果你们管理团队理解都不同的话,更何况我们普通网民了。。。

不过再回到我的起点问题,你没有回答我的提问。(而不是你回答了而我当作没回答,是这样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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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发表于 24-1-2012 09:06:3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4-1-2012 08:32 发表
回答见#102第二句。你还想让我回答什么?



这就可以了,早点解释效果会更好些,还是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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