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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如果地方市府打算将民宅改造成公寓,或者州政府计划兴建的公路经过一处民宅,那么他们必须向居民赔偿损失。然而,住在附近的居民待遇就不一样了,甚至得为一点点赔偿而奋力抗争。 据《雪梨晨锋报》报导,一名产权专家表示,在各级政府针对住在基础设施项目附近居民的赔偿方面,澳洲亟须复审规定并且做出修改。 “除非确实收购了居民的土地,否则各个政府都不太愿意对遭到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损害的业主进行赔偿,”雪梨科技大学复杂房地产产权亚太中心教授希恩(John Sheehan)说道,“遭受法律的不公正对待后,这些业主蒙受了损失。” 雪梨科技大学近期的研究发现,地方政府越来越倾向于运用强制收购权力为基础设施项目获得建设空间了。 根据现行法规,除非一个项目直接侵犯私人物业的边界,政府没有义务提供补偿,因此业主们经常得各自索赔。希恩表示,现在正是对这些法规进行复审的好时机,以更好地保护业主们的权益。 希恩表示,为修建从Midlands到伦敦的HS2高铁线路,英国政府不仅仅计划收购高铁经过的地块,还计划收购距离铁轨120米范围内的物业,以及可能被噪音污染的房子。这可以为澳洲的法规调整提供新思路。“一个基础设施项目对房产价值的影响远远超出项目边界的范围。” 隧道项目也为赔偿的局限性提供了一个有趣的例子。隧道可以埋在民宅以下几十米、上百米深的地方,州政府可以声称隧道不会影响业主卖房。新州政府目前正在兴建多个重大隧道项目,比如雪梨城铁西北线(North West Metro),还有NorthConnex和WestConnex公路项目的隧道。 澳洲房地产协会在近日提交的审查意见书中表示,买家通常不太愿意购买隧道上方的房子。“市场上确实存在这种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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