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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终于分CO了!CO: Anthony Chambers [打印本页]

作者: joakay    时间: 2-11-2011 12:39
标题: 终于分CO了!CO: Anthony Chambers
前两天刚在纠结,早上一打开邮箱就发现分了

要求补:清华、无刑、体检

不知Anthony Chambers怎样?
作者: p.b.drizzt    时间: 2-11-2011 12:39

作者: bigapple2008    时间: 2-11-2011 12:40
前排
作者: mattmilisa    时间: 2-11-2011 12:40
恭喜
作者: bigapple2008    时间: 2-11-2011 12:40
问下楼主,
补清华是怎么描述的?
作者: joakay    时间: 2-11-2011 12:42
● CADGEDC
● Health
● Police clearance

就列了这三项
作者: Serin    时间: 2-11-2011 12:46
补清华认证的理由是什么?这个论坛上普遍的认识是清华不是必须材料,而且LZ已经是7月1日之后的新政了,不存在社区语言要求。

作者: foxioo    时间: 2-11-2011 12:49
先恭喜一下
作者: joakay    时间: 2-11-2011 12:51
原帖由 Serin 于 2-11-2011 12:46 发表
补清华认证的理由是什么?这个论坛上普遍的认识是清华不是必须材料,而且LZ已经是7月1日之后的新政了,不存在社区语言要求。


evidence of oversea qualification.

原来以为学历公证和成绩单什么的上传就可以了,看来清华认证还是不能免

我算是71后176elodge的先行者之一了,后来的TZ们尽管找我咨询哦
作者: clark2008    时间: 2-11-2011 12:52
恭喜恭喜~~~


作者: 周小小    时间: 2-11-2011 12:52
恭喜恭喜,今日第一滴鸡血
作者: archibald    时间: 2-11-2011 12:56
176就是快啊
作者: v2rain    时间: 2-11-2011 12:57

作者: 萄葡    时间: 2-11-2011 12:57
真快啊,好羡慕~!!
作者: vv_chen2002    时间: 2-11-2011 12:58

作者: joakay    时间: 2-11-2011 13:01
原帖由 萄葡 于 2-11-2011 12:57 发表
真快啊,好羡慕~!!


呵呵,其实我倒没想那么快

别K我得了便宜又卖乖哈
作者: 刘克家    时间: 2-11-2011 13:05
原帖由 Serin 于 2-11-2011 12:46 发表 [img]http://2f[/img]
补清华认证的理由是什么?这个论坛上普遍的认识是清华不是必须材料,而且LZ已经是7月1日之后的新政了,不存在社区语言要求。


正因为是7.1后的65分新政,才没有让主申提供社区语言的证明(英文版汉语普通话授课证明),而只是让主申提供学历加分的相关证据。
主申请人职业评估可能是7.1之前做的,那时移民局还没有委托评估机构对海外学历进行认证;现在(过渡期)的办法是有的CO通过清华认证“补救”。

[ 本帖最后由 刘克家 于 2-11-2011 13:10 编辑 ]
作者: yeats_only    时间: 2-11-2011 13:12
恭喜LZ~~~~
作者: joakay    时间: 2-11-2011 13:15
原帖由 刘克家 于 2-11-2011 13:05 发表


正因为是7.1后的65分新政,才没有让主申提供社区语言的证明(英文版汉语普通话授课证明),而只是让主申提供学历加分的相关证据。
主申请人职业评估可能是7.1之前做的,那时移民局还没有委托评估机构对海外学历 ...


我是71前递交评估申请,评估结果是71后出的,当时正处在评估细节调整阶段,评估结果有描述学历,但评估申请资料里没要求清华认证
作者: 刘克家    时间: 2-11-2011 13:23
标题: 回复 #19 joakay 的帖子
移民局当初只是指定了某一家评估机构有权对海外学历进行认定,后来因为工作量太大和蛋糕分配的问题,扩大了认定机构范围。

对学习背景的描述不是移民局认可学历并且加分的依据,况且7.1前的职业评估信中就有学历概述这一必要组成部分。
作者: 刘克家    时间: 2-11-2011 13:26
标题: 中澳两国政府对学历有互认条约
互认有一定的程序,移民局已经将海外学历认定工作放权给了几乎所有评估机构,而且中澳政府又有互认条约,因此,7.1后的广大同学不必顾虑。

[ 本帖最后由 刘克家 于 2-11-2011 13:33 编辑 ]
作者: Serin    时间: 2-11-2011 13:33
标题: 回复 #21 刘克家 的帖子
好吧,我没做清华认证,但是我做了带学历的EA附加评估,且看到时候CO会怎么做。
作者: 刘克家    时间: 2-11-2011 13:43
原帖由 Serin 于 2-11-2011 13:33 发表 [img]http://2f[/img]
好吧,我没做清华认证,但是我做了带学历的EA附加评估,且看到时候CO会怎么做。



真可爱的同学。你是女生吗?
你应该现在就问一下楼主做职业评估时,有没有“带学历的EA附加评估”。而且这个“附加评估”是7.1前不必做,现在移民局要求做的。
作者: joakay    时间: 2-11-2011 13:47
请教各位,清华认证只做学位证书英文认证即可吗

还是还要做学历证书和成绩单的英文认证报告?
作者: Serin    时间: 2-11-2011 13:47
标题: 回复 #23 刘克家 的帖子
关于附加评估的信息,我的签名里有链接。7.1前政策还没出来,即使7.1后,不多交钱EA也不会做,移民局应该没有明确要求这是必须的材料吧?
作者: joakay    时间: 2-11-2011 13:48
原帖由 刘克家 于 2-11-2011 13:43 发表



真可爱的同学。你是女生吗?
你应该现在就问一下楼主做职业评估时,有没有“带学历的EA附加评估”。而且这个“附加评估”是7.1前不必做,现在移民局要求做的。


我也是做了“带学历的EA附加评估”。
作者: Serin    时间: 2-11-2011 13:52
标题: 回复 #26 joakay 的帖子
那你问问CO凭这个新的评估信结果,难道不能作为学历证明么?直接写个信把附件带上,可能你当工作经验类或者评估类文件上传,CO就不把它当学历类证明材料了,反正写个email也没损失,说不定就省下清华认证的功夫了。连EA的面子也不给,以后谁会去做这个死贵的附加评估啊,就当是消费维权吧!
另外,谢谢帮后来的同学趟地雷!

PS:你做EA评估是7.1后评估过程中,又重新付了一次附加的费用吗?7.1前提交的话,细则都没出来,绝对没有附加评估做,即使是7.1后出的结果,那也是老版本的结果。

[ 本帖最后由 Serin 于 2-11-2011 13:55 编辑 ]
作者: joakay    时间: 2-11-2011 14:03
原帖由 Serin 于 2-11-2011 13:52 发表
那你问问CO凭这个新的评估信结果,难道不能作为学历证明么?直接写个信把附件带上,可能你当工作经验类或者评估类文件上传,CO就不把它当学历类证明材料了,反正写个email也没损失,说不定就省下清华认证的功夫了。连 ...


好主意!我这就去写个邮件argue一下!
我的最开始评估结果刚好在EA出新规当口下来的,后来又交了200刀做工作经验评估,然后又给我发了张新评估结果信,折腾吧
没错,我就是趟地雷的,因为新政,之前很多事在这咨询无果,只好自己摸索着做,还好都算顺利,没遇到什么难关。
作者: Serin    时间: 2-11-2011 14:14
标题: 回复 #28 joakay 的帖子
你的EA评估经历和我一样,我就拿你当作榜样了。
作者: 刘克家    时间: 2-11-2011 14:18
标题: 不需纠结,探索是为后来者引路。
移民局当初只是指定了某一家评估机构有权对海外学历进行认定,后来因为工作量太大和蛋糕分配的问题,扩大了认定机构范围。

EA不是最初的“某一家”,也没有在第一批放权的范围。现在移民局已经将海外学历认定工作放权给了几乎所有的评估机构。

CO对移民局放权前一些评估机构的“认定行为”是否认可,我不得而知。但放权前的“认定”肯定是个问题,这一“问题”用什么办法“过渡”或“补救”,移民局应该有自己操作的分寸。
作者: Serin    时间: 2-11-2011 14:24
注意刚准签的同学的经验,如果上传文件数量上有空余,不妨把新的评估信作为学历类材料再上传一次,同时作为附件加在email里和CO理论。
作者: 刘克家    时间: 2-11-2011 14:29
原帖由 Serin 于 2-11-2011 14:14 发表 [img]http://2f[/img]
你的EA评估经历和我一样,我就拿你当作榜样了。



从签名处的链接看了你关于“附加评定”的帖子,谢谢你“趟雷”和分享。

帖中好像EA自己都说没有把握通过移民局加分芸芸,可能是EA当时没有得到移民局委托就提前从事收费的“认定服务”,自己心里也没底儿的缘故。难道现在EA对放权前的收费服务还没有与移民局沟通和摆平?
作者: Serin    时间: 2-11-2011 14:34
原帖由 刘克家 于 2-11-2011 14:18 发表
移民局当初只是指定了某一家评估机构有权对海外学历进行认定,后来因为工作量太大和蛋糕分配的问题,扩大了认定机构范围。

EA不是最初的“某一家”,也没有在第一批放权的范围。现在移民局已经将海外学历认定工作 ...


半仙,LZ是10月的176,所以如果有移民局对评估机构放权学历认证的问题,那么在时间上也已经经过3个月的磨合期了,除非他的CO一直没有好好领会新政策的精神。现在的问题是,新的EA评估中有明确的学历评定,很明显是移民局放权之后的产物,CO为啥不买账?这到底是政策不明确的问题,还是CO本身的工作问题?为省事和省钱起见,我们当然希望是CO个别的问题,能够通过email沟通就可以解决,如果说不通的话,那么这个EA的附加评估可以说性价比超低,几乎没有做的意义。
作者: Serin    时间: 2-11-2011 14:37
原帖由 刘克家 于 2-11-2011 14:29 发表



从签名处的链接看了你关于“附加评定”的帖子,谢谢你“趟雷”和分享。

帖中好像EA自己都说没有把握通过移民局加分芸芸,可能是EA当时没有得到移民局委托就提前从事收费的“认定服务”,自己心里也没底儿的 ...


我认为这是套话,EA不可能给所有人打包票说过了我这里的评估,包你加分没问题。处于最基本的自我保护,也该把最终决定权的皮球踢给移民局。问题在于EA的面子移民局到底买到何种程度。
另外,在EA的MSA首页上,明确说明附加评估是配合71新政推出的,所以应该是和移民局有完全沟通之后才出来的产物。否则不会等到7月中下旬才真正推出细则。

[ 本帖最后由 Serin 于 2-11-2011 14:39 编辑 ]
作者: joakay    时间: 2-11-2011 16:45
原帖由 Serin 于 2-11-2011 13:52 发表
那你问问CO凭这个新的评估信结果,难道不能作为学历证明么?直接写个信把附件带上,可能你当工作经验类或者评估类文件上传,CO就不把它当学历类证明材料了,反正写个email也没损失,说不定就省下清华认证的功夫了。连 ...


CO快速答复:I have reviewed my decision regarding CADGEDC and have now accepted the details as prescribed on the EA Skills Assessment.

鸣谢Serin同学,为我省了一笔清华认证费用!

同时,以我的开路经验为大家明确:71后的EA评估信(包括学历及工作经验评估)是很有效的!

补充:现在EA的申请材料里还是需要清华认证的,其实我之前EA评估时正好处于细则调整期,清华认证的要求还没出来,所以我省掉清华认证费用只是个特例,享受了因过渡阶段细则未明确而带来的一点benefit.

[ 本帖最后由 joakay 于 2-11-2011 16:59 编辑 ]
作者: Joyliuhaixia    时间: 2-11-2011 16:48

作者: v2rain    时间: 2-11-2011 16:50

作者: Serin    时间: 2-11-2011 16:54
旗开得胜!

另外,又一次证明了刘半仙的神通!有人说他是DIAC的spy。至于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 本帖最后由 Serin 于 2-11-2011 17:03 编辑 ]
作者: HR798    时间: 2-11-2011 23:09

作者: happy218    时间: 2-11-2011 23:48

我们是10月24号的,希望也能快点:)
我们以前做过清华认证了~
作者: 西柚公主    时间: 3-11-2011 00:46
恭喜joakay!谢谢你的“趟雷”和分享
还有,谢谢你的帮忙,呵呵,你懂的
作者: patrickshan    时间: 3-11-2011 01:23

恭喜楼主!!!!
作者: joakay    时间: 3-11-2011 02:21
原帖由 西柚公主 于 3-11-2011 00:46 发表
恭喜joakay!谢谢你的“趟雷”和分享
还有,谢谢你的帮忙,呵呵,你懂的


客气客气!我只是在践行伟大的freeoz思想: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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