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OZ论坛

标题: 要不要NGO [打印本页]

作者: dcxg    时间: 31-8-2011 18:26
标题: 要不要NGO
NGO参考这个

青山可以补充链接
作者: dcxg    时间: 31-8-2011 18:26
http://www.freeoz.org/ibbs/thread-975900-1-1.html
作者: mite    时间: 31-8-2011 19:18
不要
作者: dcxg    时间: 31-8-2011 23:02
freeoz这个域名是谁注册的?
作者: 天下有山    时间: 31-8-2011 23:06
你 whois一下就知道了。
作者: dcxg    时间: 31-8-2011 23:26
域名属于谁啊?
作者: dcxg    时间: 31-8-2011 23:30
与其你们拉帮结派,我想不如在这个帖里就把这事给办了,
光明正大的就给他办了。

绝对的民主,
投票结果,我想谁都不会jjww
作者: dcxg    时间: 1-9-2011 08:08
NGO, 是不是就像个美好的愿望,类似大跃进呢

不要NGO是不是可以理解成维持现状呢?

大多数人好像不知道NGO是怎么回事呢

群众的参与热情很不高啊
作者: sucewang    时间: 1-9-2011 08:41
标题: 一个普通网友的发言
帖子和里面的链接都看了,在思考。我想很多的网友也都在看帖子,要不要NGO?
目的都是一个,有利论坛的发展、兴旺。
作者: 小白狼    时间: 1-9-2011 10:23
无齿地代表大多数网友一下,我觉得他们来这基本就是找乐、求助、讲故事的,FreeOz是不是NGO关系不大,你就是乌托邦,没乐子、无信息谁来啊?!
作者: 青山    时间: 1-9-2011 10:44
FreeOZ是不是NGO也许关心的人不多。但是FreeOZ这里是否会被私有化,是否会变成天朝,是否会丧失长期以来的平等,法治的特色。却是FreeOZ核心用户群体所关注的。这些人对FreeOZ不离不弃,根源就在这里。

原帖由 小白狼 于 1-9-2011 09:23 发表
无齿地代表大多数网友一下,我觉得他们来这基本就是找乐、求助、讲故事的,FreeOz是不是NGO关系不大,你就是乌托邦,没乐子、无信息谁来啊?!

作者: 小白狼    时间: 1-9-2011 10:54
标题: 回复 #11 青山 的帖子
假设FreeOz成功转换为NGO,但由于缺乏有价值的信息、缺少有能力的写手,大部分网友撤盘,全凭所谓“核心用户群”支撑,您认为还有意义吗?我知道的就有网站在成全了所谓“核心用户”后日渐萧条、门可罗雀了
作者: 天下有山    时间: 1-9-2011 11:01
原帖由 小白狼 于 1-9-2011 09:54 发表
假设FreeOz成功转换为NGO,但由于缺乏有价值的信息、缺少有能力的写手,大部分网友撤盘,全凭所谓“核心用户群”支撑,您认为还有意义吗?我知道的就有网站在成全了所谓“核心用户”后日渐萧条、门可罗雀了


唉,又一个大好青年失足了。。。
作者: 小白狼    时间: 1-9-2011 11:04
标题: 回复 #13 天下有山 的帖子
就一个假设,你至于嘛,又不是演脱戏
作者: 青山    时间: 1-9-2011 11:05
有价值的信息,有能力的写手,很多就在这个核心用户群体中。如果不在意平等和法治,不在意公有和非盈利性,要离开的何必等到NGO成立?

再说了,转换为NGO为什么就会缺乏有价值的信息?这两者有何联系?既然你说这些不关心NGO,哪怕FreeOZ成了私人的,他们也不在意,那么FreeOZ成立了NGO对他们又有什么影响呢?

原帖由 小白狼 于 1-9-2011 09:54 发表
假设FreeOz成功转换为NGO,但由于缺乏有价值的信息、缺少有能力的写手,大部分网友撤盘,全凭所谓“核心用户群”支撑,您认为还有意义吗?我知道的就有网站在成全了所谓“核心用户”后日渐萧条、门可罗雀了

作者: 小白狼    时间: 1-9-2011 11:10
标题: 回复 #15 青山 的帖子
不要误会,我不是反对成了NGO,而是假设成立NGO后可能发生的情况,如果你认定的东西都能实现,那自然是最好的结局了
作者: sashaaston    时间: 1-9-2011 14:04
一个普通网友也来说两句。先说好,我不是什么失足青年,是不是也不用各位评价。

其实论坛里有很多不同立场的人(概括的不一定全):
1. 普通网友,像我。大家来FreeOZ就是为了方便,快捷,免费的交流信息,有分享,有索取,对于是不是NGO只要信息在大家并不关心,只要信息在人就在。
2. 捐款人。对于交了钱的人,大家的希望是钱用在了该用的地方,只要不被卷走是不是NGO也无所谓,NGO只是一个可能能使捐款变的更安全的途径。
3. 有志者。对于那些把NGO当成自己事业终极目标的人来说,把论坛改成NGO是你们的理想,你们的抱负,我觉得也无可厚非,理想的实现是要靠做的,在这说没有用。
4. .......
总结一下,大家各有所需立场不同,如果改成NGO对任何人都没有影响,那就让那些有理想,愿意折腾的人改好了。但如果改成NGO后影响到了多数人的利益(普通网友应该是绝大多数吧),请各位负责任的提前告诉大家,而且请不要仅仅在内版通知。
作者: 青山    时间: 1-9-2011 14:09
有关NGO注册的一步一步的决议,都在提案公开版。

原帖由 sashaaston 于 1-9-2011 13:04 发表
4. .......
总结一下,大家各有所需立场不同,如果改成NGO对任何人都没有影响,那就让那些有理想,愿意折腾的人改好了。但如果改成NGO后影响到了多数人的利益(普通网友应该是绝大多数吧),请各位负责任的提前告诉大家,而且请不要仅仅在内版通知。

作者: sashaaston    时间: 1-9-2011 14:17
原帖由 青山 于 1-9-2011 13:09 发表
有关NGO注册的一步一步的决议,都在提案公开版。



不好意思,可能在这里说话的基本都是“头比较大的”,我误以为这里是内版了。 我想说的是这里实在没什么人来,影响大多数网友利益的是应该尽可能的让大多数网友知道。
作者: dcxg    时间: 1-9-2011 16:37
我来了啊


作者: dcxg    时间: 1-9-2011 16:38
NGO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资金问题吧

现在好像有盈余,我想,我们能不能先赤字先呢

这样就没人惦记着钱的问题了啊
作者: dcxg    时间: 1-9-2011 16:48
原帖由 青山 于 1-9-2011 10:05 发表
有价值的信息,有能力的写手,很多就在这个核心用户群体中。如果不在意平等和法治,不在意公有和非盈利性,要离开的何必等到NGO成立?

再说了,转换为NGO为什么就会缺乏有价值的信息?这两者有何联系?既然你说这些不关心NGO,哪怕FreeOZ成了私人的,他们也不在意,那么FreeOZ成立了NGO对他们又有什么影响呢?


离开跟NGO没关系,跟扯淡有很大关系。
跟人也很有关系。

法制和人性并不相悖。
人性可能会让论坛更长久吧
作者: dcxg    时间: 1-9-2011 16:59
我提问,谁来答啊

NGO算是个实体吧,这个实体以谁的名字去注册,有法人信息这 一说吗?
法人要具体到一个组织,或个体吧?

如果是这样,怎么能保证NGO也不出现卷款的现象发生?
作者: ubuntuhk    时间: 1-9-2011 17:05
标题: 回复 #23 dcxg 的帖子
d兄,你的疑问也是很多人的疑问(包括我),希望这个帖子能解开你的一点疑问:
http://www.freeoz.org/ibbs/thread-975900-1-1.html
作者: dcxg    时间: 1-9-2011 17:08
原帖由 ubuntuhk 于 1-9-2011 16:05 发表
d兄,你的疑问也是很多人的疑问(包括我),希望这个帖子能解开你的一点疑问:
http://www.freeoz.org/ibbs/thread-975900-1-1.html
1.成立NGO的动机是什么?
FreeOZ本身是个公有非营利性的论坛,而从法律上,目前属于域名管理员。这对FreeOZ的长期发展,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也有一系列的管理问题,难以解决。所以我们需要FreeOZ的本质和法律地位相统一。名正才能言顺,才能使FreeOZ走上更高的台阶。

2.NGO是属于谁的?
NGO从法律上是属于全体会员的。

3.NGO是否可能被私有化?
NGO的会员入会的时候需要放弃对NGO的所有财产权利,NGO将成为一个公有制实体。每个会员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4.NGO如何保证财务和域名安全?
NGO本身是一个法人实体。有限责任(NGO破产不会找会员),可以作为实体进行诉讼和收支。作为一个实体交税。

5.谁可以加入NGO?
我们的目标是,所有符合一定的条件,愿意实名加入的FreeOZ网友。第一阶段过渡期,目前的方案是所有议事员先作为首批会员加入(议事员本身就是实名制),然后再扩展到其他网友。现在也有人提出首批会员包括所有FreeOZ管理团队成员,这个可以在新议事院成立后再讨论,看大家的意见。

6.NGO的会员有什么权利?
投票选举NGO的委员会,及根据NGO章程,做出某些重大决策的权力。

7.NGO的会员要履行什么义务?
达到NGO对会员的基本要求,这个可以在NGO成立后不断完善。可以是在FreeOZ当年的发帖量,或者其它任何大家认为有必要的条件。

8.NGO和FreeOZ论坛什么关系?
NGO是FreeOZ的法律实体。FreeOZ将从域名管理员私人名下,转入NGO名下。


这还不够解释我的问题。
作者: 青山    时间: 1-9-2011 17:08
NGO的管理角色主要有四个

Public Officer,提交注册的那个人
秘书长
财务负责人
出纳

PO提交任何文件,都必须有秘书长的签名(不要跟我说伪造,那可是刑事罪行)
超出一定的额度,需要有财务负责人的签名,而财务负责人不碰钱。

目前我们的章程草稿规定,出纳和PO必须居住于不同的州,也就是说这两个人应该基本上没有私交。

另外,从NGO名下的帐户卷款,证据确凿。而且是贪污的刑事罪。

原帖由 dcxg 于 1-9-2011 15:59 发表
我提问,谁来答啊

NGO算是个实体吧,这个实体以谁的名字去注册,有法人信息这 一说吗?
法人要具体到一个组织,或个体吧?

如果是这样,怎么能保证NGO也不出现卷款的现象发生?

作者: ubuntuhk    时间: 1-9-2011 17:13
标题: 回复 #25 dcxg 的帖子
d兄别着急,请继续仔细看贴,有更多问题欢迎补充,人多力量大这时候该发挥点作用,把之前没想过的问题和风险尽可能实现发现,这比事后亡羊补牢省力多了。
作者: dcxg    时间: 1-9-2011 21:51
原帖由 青山 于 1-9-2011 16:08 发表
NGO的管理角色主要有四个

Public Officer,提交注册的那个人
秘书长
财务负责人
出纳

PO提交任何文件,都必须有秘书长的签名(不要跟我说伪造,那可是刑事罪行)
超出一定的额度,需要有财务负责人的签名, ...


设想不错,也可以操作,只是很复杂。
不可确定的因素也很多。
因为论坛的性质决定的,虚拟性,松散的,自发的。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1-9-2011 23:05
我来回答你:

NGO算是个实体吧 ----------------------------------------算

这个实体以谁的名字去注册, ------------------------------- 这个实体先由全体议事员发起设立,设立完成以后,立即开始扩大会员范围,所有符合规定的实名用户都可以申请成为会员。

有法人信息这 一说吗? ----------------------------------- 不知你指的什么,如果论坛实体化了,这个法人会有自己的一些基本信息。

法人要具体到一个组织,或个体吧? -------------------------- 法人自己就是一个组织,不知你问的“具体到组织”,是什么意思。

原帖由 dcxg 于 1-9-2011 15:59 发表
我提问,谁来答啊

NGO算是个实体吧,这个实体以谁的名字去注册,有法人信息这 一说吗?
法人要具体到一个组织,或个体吧?

如果是这样,怎么能保证NGO也不出现卷款的现象发生?

作者: dcxg    时间: 1-9-2011 23:28
标题: 回复 #29 Ray和Wendy 的帖子
我对组织成立这个事一点都不懂。
我在想如果耗费这么大的人力和物力去成立一个组织是否合适?
很多人也不是很关心。

是不是该换种思路,觉得有必要成立NGO人,有个圈子,你们是不是可以把NGO先办起来。
有了一定的经验和资金的实力之后再回馈给这个论坛。
这样就省得扯皮了
作者: 四香油饼    时间: 1-9-2011 23:59
原帖由 dcxg 于 1-9-2011 22:28 发表
我对组织成立这个事一点都不懂。
我在想如果耗费这么大的人力和物力去成立一个组织是否合适?
很多人也不是很关心。

是不是该换种思路,觉得有必要成立NGO人,有个圈子,你们是不是可以把NGO先办起来。
有了一 ...

支持NGO的人实际上并没有在这上耗费太多,主要是Ray等人在做具体的事情,不过反对NGO的人对此比较在意,所以反对NGO的帖子一直在重复出现。但反对的理由把NGO等同于私有化,就有些无的放矢了。
作者: dcxg    时间: 2-9-2011 07:57
我看都严重内耗了,还没耗太多呢

广大网民觉得选议事员这事比较不靠谱啊
作者: dcxg    时间: 4-9-2011 09:17
没人谈了,再来

从中国人来讲,绝大多数,成立个什么组织,都是添堵哈
远的,大的,咱就不说了
就说澳洲,悉尼吧,那些什么会啊,社啊,团啊
基本我看都是谋一己私利,中饱私囊,口号刚刚的,无比的伟光正
你看吧,你方唱罢我登场,像唱戏。

群众现在连看戏的欲望都没有了,一看到扯大台,基本绕着走
这就是现实。

既然都这样了,也别整什么o了,不就怕那钱没了
把它花了行吧,想点折,这钱该是怎么花,好不好。

实在达不成协议,咱就先预交它3年服务器费用,没有后顾之忧,
你们这帮人就省下点脑细胞,吃喝拉撒睡,就灌吧
作者: 青山    时间: 4-9-2011 09:20
正因为如此。FreeOZ这个从DNA上就拒绝谋私,坚持平等协作的群体,建立NGO才更可贵。

原帖由 dcxg 于 4-9-2011 08:17 发表
就说澳洲,悉尼吧,那些什么会啊,社啊,团啊
基本我看都是谋一己私利,中饱私囊,口号刚刚的,无比的伟光正
你看吧,你方唱罢我登场,像唱戏。  

作者: dcxg    时间: 4-9-2011 09:26
原帖由 青山 于 4-9-2011 08:20 发表
正因为如此。FreeOZ这个从DNA上就拒绝谋私,坚持平等协作的群体,建立NGO才更可贵。



在虚拟的论坛上搞这个东西,你还真不如在现实中搞,大家都知根知底啊

Id这个东西,有多大的可信度,诚信,和法律的约束呢

我的观点就是把那钱给它花了,就不怕贼惦记着了。

你也别怕网站变成私人的,如果这个网站变成私人的,这个论坛的同学,就齐刷刷的去隔壁了。

实在不行,就在扯杆大旗,从头再来吗
作者: 青山    时间: 4-9-2011 09:50
NGO的会员肯定是实名制的。只所以现有的方案是议事员第一批加入,就是因为FreeOZ只有议事员是强制实名制的。

FreeOZ不仅仅是钱的问题那么简单。FreeOZ现在不剩一分钱,也还是会有很多人想要的。

FreeOZ变成私人的,也不仅仅是钱被谁拿走那么简单,而是一大批喜欢FreeOZ的自由,民主,平等,非营利的宗旨的人无家可归的问题。

原帖由 dcxg 于 4-9-2011 08:26 发表


在虚拟的论坛上搞这个东西,你还真不如在现实中搞,大家都知根知底啊

Id这个东西,有多大的可信度,诚信,和法律的约束呢

我的观点就是把那钱给它花了,就不怕贼惦记着了。

你也别怕网站变成私人的,如 ...

作者: 青山    时间: 4-9-2011 09:51
你真的觉得,为了FreeOZ帐上那点钱,值得这么多人,如此苦口婆心,花这么多时间争议,解释么?

原帖由 dcxg 于 4-9-2011 08:26 发表


在虚拟的论坛上搞这个东西,你还真不如在现实中搞,大家都知根知底啊

Id这个东西,有多大的可信度,诚信,和法律的约束呢

我的观点就是把那钱给它花了,就不怕贼惦记着了。

你也别怕网站变成私人的,如 ...

作者: 青山    时间: 4-9-2011 09:53
你也看到这一点了。华人移民要找一个干净清明,真的是互助合作的组织,有多难。FreeOZ提供这一个选择,不是很有意义么?

原帖由 dcxg 于 4-9-2011 08:17 发表
就说澳洲,悉尼吧,那些什么会啊,社啊,团啊
基本我看都是谋一己私利,中饱私囊,口号刚刚的,无比的伟光正
你看吧,你方唱罢我登场,像唱戏。

作者: dcxg    时间: 4-9-2011 09:56
原帖由 青山 于 4-9-2011 08:50 发表
NGO的会员肯定是实名制的。只所以现有的方案是议事员第一批加入,就是因为FreeOZ只有议事员是强制实名制的。

FreeOZ不仅仅是钱的问题那么简单。FreeOZ现在不剩一分钱,也还是会有很多人想要的。

FreeOZ变成私人 ...


我上面已经提到过了,如果网站变成私人的,这里的人也会走的七七八八了
这是人决定的。
这也是有前车之鉴的吗,老足迹分家不就这样。
任何人想把freeoz变成私有的都是得不偿失,死路一条啊
就是因为这里的人都爱民主自由,还有那么点点理想。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4-9-2011 11:06
你好像理解反了,搞NGO的一个作用就是从法律上确定论坛公有制的性质。还有另一个作用,就是彻底杜绝了私有化的潜在可能。

如果你能看看已经公开的NGO方案,就能理解这一点。







原帖由 dcxg 于 4-9-2011 08:56 发表


我上面已经提到过了,如果网站变成私人的,这里的人也会走的七七八八了
这是人决定的。
这也是有前车之鉴的吗,老足迹分家不就这样。
任何人想把freeoz变成私有的都是得不偿失,死路一条啊
就是因为这里的人 ...

作者: 青山    时间: 4-9-2011 11:10
FreeOZ现在谁的都不是。那些想搞私有化的人,并不会珍惜FreeOZ。大可以一试,就算搞残了,他们也不会有多大损失。

很多时候,贪婪的人看到一些人守护着什么,于是就下意识地认为,那里是金银财宝。如果他们得逞了,才发现,那里并不是他们期望的东西。

但是到那时什么都晚了。

原帖由 dcxg 于 4-9-2011 08:56 发表
任何人想把freeoz变成私有的都是得不偿失,死路一条啊
就是因为这里的人都爱民主自由,还有那么点点理想。

作者: fatfish_cc    时间: 4-9-2011 11:19
青山说的有道理。
作者: dcxg    时间: 4-9-2011 15:56
现在不是有备份坛吗,把那个备份坛去掉,你们成立个NGO, 重新申请域名,以NGO的名义。
如果那天论坛被劫持了,还能派上用场是不是?
既然钱不重要,咱就在备份坛做文章,这总成吧。
你们有没有点效率啊,整出的全是内伤。
内坛伤了还不行,整到整个坛子了。

广大人民群众经过文革,64之后,伤不起了啊
作者: dcxg    时间: 4-9-2011 16:07
青山,你脑子全是阶级斗争那套思维,还姓社姓资呢,
还有制度规章。
国人最恨的就是阶级斗争,大多数人不自觉的无意识的还都有这毛病。

最不愿的遵守的就是TMD的秩序,规定。
要不就死板的秩序,毫无人情味,这两个东西不是水火不容的啊

例子吗,你看华人开车就知道我说的tmd都是真理了。
作者: 青山    时间: 4-9-2011 16:40
1,并不是所有的华人都象你说的那样。遵守规则的人也有不少。
2,既然来到澳洲,学学法治,没什么坏处。

原帖由 dcxg 于 4-9-2011 15:07 发表
最不愿的遵守的就是TMD的秩序,规定。
要不就死板的秩序,毫无人情味,这两个东西不是水火不容的啊

例子吗,你看华人开车就知道我说的tmd都是真理了。

作者: diamond168    时间: 4-9-2011 16:48
标题: 回复 #44 dcxg 的帖子
你说得很好啊! 按你的说法,华人最不喜欢秩序与规章,那么没有秩序与规章的大组织中诞生的不会是高效率吧?  绅士风度也不会在没有秩序与规章的组织中诞生吧?
我看,在没有秩序与规章的大组织中只会诞生一种“人情味”,就是党同伐异的小团体“人情味”,而且这种人情味只会因时、因事、因自己位置不同而不断变换、变幻。
作者: dcxg    时间: 5-9-2011 07:16
原帖由 diamond168 于 4-9-2011 15:48 发表
你说得很好啊! 按你的说法,华人最不喜欢秩序与规章,那么没有秩序与规章的大组织中诞生的不会是高效率吧?  绅士风度也不会在没有秩序与规章的组织中诞生吧?
我看,在没有秩序与规章的大组织中只会诞生一种“人 ...


抬杠很有水准啊
作者: dcxg    时间: 5-9-2011 07:21
我的说法是华人最不喜欢的就是秩序和规章,
我又没说没有秩序,没有绅士风度啊
这个要一分为二,很多“农民”该讲秩序的时候不秩序,讲人情,该讲人情的时候讲规矩。
这就要命了,两个都要讲,要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
要不哪有和谐论坛啊
作者: chubbycat    时间: 5-9-2011 07:25
原帖由 dcxg 于 4-9-2011 15:07 发表
青山,你脑子全是阶级斗争那套思维,还姓社姓资呢,
还有制度规章。
国人最恨的就是阶级斗争,大多数人不自觉的无意识的还都有这毛病。

最不愿的遵守的就是TMD的秩序,规定。
要不就死板的秩序,毫无人情味,这 ...


我很赞同!
作者: chubbycat    时间: 5-9-2011 07:25
dcxt, diamond 说的有道理
作者: 雅瑶冬月    时间: 5-9-2011 13:12
肥猫说得很有道理。。。
作者: diamond168    时间: 6-9-2011 04:01
标题: 回复 #48 dcxg 的帖子
本论坛中辩论、争论的杀伤力比较大,往往是以走人终结。国人有“道不同不足为谋”之说,但这里的很多伤感情的争论根本就没不是“道”的争论,只是做事方式方法的争论,有些最后只是争个“面子”,即使是这样,最后还是不欢而散。

我想,大家在辩论中、争论中能否在遣词造句方面考虑下对方的感受? 能否得理且饶人、给对方留些面子?  能否让对方感受到虽然做事有分歧,但你是尊重他(她)的?

同样,在执法的时候能否有些人情味? 即使是大是大非问题的辩论,即使是一方心生去意,那此时我们能否让他(她)感受到: 大家仍然感谢他(她)们曾经的付出?

虽然我自己也说过,论坛与网友的关系是“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人员流动很正常。但从另一方面看,多个朋友多把力。建设本论坛的目的之一就是互助与分享,让参与者在这里得到知识、信息与快乐应该是论坛追求的目标。所以我想,每个人都要被尊重,每个人都要尊重别人。

dcxg 说得很对,秩序与人情,两者都应该体现在本论坛上!    要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
作者: dcxg    时间: 6-9-2011 07:54
原帖由 diamond168 于 6-9-2011 03:01 发表
本论坛中辩论、争论的杀伤力比较大,往往是以走人终结。国人有“道不同不足为谋”之说,但这里的很多伤感情的争论根本就没不是“道”的争论,只是做事方式方法的争论,有些最后只是争个“面子”,即使是这样,最后还 ...


这马屁怕的我很舒服啊
作者: chubbycat    时间: 6-9-2011 08:05
雅瑶说得很对, 要天天灌、月月灌、年年灌
作者: dcxg    时间: 6-9-2011 09:08
中国人最爱的是啥,面子

为了面子去争面子是最没面子的事。
这是我对论坛所有争论的基本看法。

作者: 青山    时间: 6-9-2011 09:19
你完全不相信法治原则,所以才会得出这样的结论。

原帖由 dcxg 于 6-9-2011 08:08 发表
中国人最爱的是啥,面子

为了面子去争面子是最没面子的事。
这是我对论坛所有争论的基本看法。

作者: 大杨树    时间: 6-9-2011 13:00
问个很俗的问题---ngo这玩意儿要花多少钱?
作者: 阿贞    时间: 6-9-2011 13:2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
是这玩意儿吗?2楼的链接看不了,没权限啊没权限
作者: pink_maomao    时间: 6-9-2011 17:21
俗,你们都太俗了,我一直怀着高尚的爱国情操上FREEOZ.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7-9-2011 00:19
注册费是114澳元。



原帖由 大杨树 于 6-9-2011 12:00 发表
问个很俗的问题---ngo这玩意儿要花多少钱?

作者: 阿贞    时间: 20-9-2011 18:0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目前是15个要得5个不要7个不知道
作者: dcxg    时间: 20-9-2011 18:20
标题: 回复 #61 Samantabhadra 的帖子
那是因为广大网友不知道还有这么个地方,还有这么个ngo啊
作者: 雅瑶冬月    时间: 21-9-2011 13:58
原帖由 chubbycat 于 6-9-2011 07:05 发表
雅瑶说得很对, 要天天灌、月月灌、年年灌


我没说过。。。我只说过,我们要水掉一切楼。。。
作者: goldgarden    时间: 24-9-2011 22:53
原帖由 青山 于 4-9-2011 10:10 发表
FreeOZ现在谁的都不是。那些想搞私有化的人,并不会珍惜FreeOZ。大可以一试,就算搞残了,他们也不会有多大损失。

很多时候,贪婪的人看到一些人守护着什么,于是就下意识地认为,那里是金银财宝。如果他们得逞了 ...


作者: dcxg    时间: 27-3-2012 06:55
只有34个人投票,很悲惨。
漠视的结果是今天的更大的纷争。

我认为青山们的主推根本就是强j民意,基本就没什么人知道ngo,在乎去搞一个ngo。
认清如下问题
ngo的非营利,并不说明相关人员不拿工资,这是两个概念。
实名注册制,基本就把很多的网友排除在了ngo这个实体的大门之外。

有必要吗?
上网聊天的地方而已,非要结党营私乎?
青山认为是更好的坚持公有制,我怎么看都不像。
我认为像我这样的网友更多,不在乎制度建设,不喜欢实名制,这是否是问题所在?
作者: Maobama    时间: 27-3-2012 07:44
1,114块注册费,好像是5个猪头偷着交了,网友连个交114元的能力都没有吗?
2,ngo注册目的之一,就是逼迫cello把域名交出来,可是这是他的私产,凭啥就交给你们啊?
3,现在ngo的po,财务,还有出纳,管理这4个人是要付出工作时间的,肯定是要领工资或津贴的,那么以后的盈利和得到的广告费,政府的funding,及论坛相关的资产和负债如何安排,这都是实实在在的,有得争了。
作者: Maobama    时间: 27-3-2012 08:27
标题: 要自由的假面舞会还是专制的实名网坛?
网络本来就神奇在可以自由地假面参加派对舞会,畅所欲言,就是有点过分也不要紧,不要命,不会影响你的现实人生轨迹,一旦强迫实名,就如同中国的户口簿,电话,银行实名制一样,对网民的自由言论权力是一种钳制和迫害,是一种独裁和镇压,希特勒,斯大林,东条英机爱干这事,共产党现在也不敢明着做,为啥号称民主自由的管理层要违天下之民主洪流呢?除了共产党国家的网吧上网要看身份证,实名制,现在西方自由世界没有听说哪个网坛是实名制的,就你freeoz要开先例,全球独一份,为共党专制搞模板吗?要这样,谁还敢说话?就是坛里的当权者,实名制后,要查你地址,到邮局把你的车牌,姓名一输入,9块钱,就知道你家住哪了,比如周星星,你下次得罪mk82,如果那天mk82喝多了发神经,真拿枪上你家开上几枪,你会如何啊?你还敢象今天那么牛:你爱干干啥,老子没空理你?
作者: cello    时间: 27-3-2012 12:09
我最近很忙没怎么关注,好像NGO成了争议的新热点。我忙的其中一个原因恰恰是加入了某NGO的committee,虽然时间不是很长,但是也有一点点认识。

简单说,(sorry咱没时间展开),我素不以恶意去揣度,我不认为NGO是洪水猛兽,反倒认为长远来看确实像乞丐说能解决某些问题。但是我也不认为NGO是什么灵丹妙药。

这只是论坛为了公有制不得不逐渐增加的另一个管理投入。每个管理投入都有成本,现在的争议就是成本,当然做好了也有回报,比如彻底解决某些法律问题等等。

可是回到根本,论坛兴旺否,群众满意否,和这个关系真不大。再好的制度都要看执行人。完美的制度也要给人自由发挥的余地,更不说还有怎么解释,是否监督到位的问题。所以制度固然越完美越好,但是事实上不会有完美的,更不会完全消除管理者的个人因素。所以现在论坛要从一个百废俱兴,管理层信任度相对比较低,士气也不好的时候开始做些什么,我个人认为首当其冲还是要以身作则,恢复信任。在网友对管理层信任度低的时候,即使是好的制度,网友也会因为对执行人的不信任而反对。

至于恢复信任我的看法是管理者虽然本身职责并不是发贴回帖,但是这却是取得网友认可和感激的最主要方式,这个时候值得每个人以身作则去作为最高优先级处理;而管理操作,其实需要得很少。对于树立权威派,论坛的权威,非靠强行打压树立,强打在现实社会,人们无路可逃可以屈服,但是在来去自由的网络。这样的权威只能造就孤家寡人。更何况一个不公正的强硬管理带来的额外管理开销其实远远大于其收益,假如对论坛而不是个人有任何收益的话。

另外就是历史问题,历史问题每每会被不时翻起。因为不正确面对历史也就无法开创未来。要正确总结过去的问题,对于做错的事情该道歉的要道歉。不要学霍华德说土著那事情不是我干的,我不道歉,小陆当年那个道歉没什么额外成本,但是就极大的减少了矛盾。

关于NGO很多同学质疑管理,比如有经济上的图谋,我看管理员们也冤枉。可是没有经济上的不良企图不等于没有任何企图,每个人来论坛都有自己的动机,比如获得赞美,比如实现理想,比如交朋友,等等等等。这些任何动机都没有什么好或坏,只要做的事情有利于大家利益最大化--论坛内容丰富好玩,那么就是好事情。可是也许有的时候,有人确实把某些自己的动机放在了这个共同利益之前,也许是崇高的理想动机,也许是没那么崇高的为了自己的pride或为了朋友的动机,只要这些发生了,自然就会有不信任。所以我想,要建立信任,最实际最有效的做法,还是用实际行动,把主要精力放在共同利益上,多写文章,多回答问题,少强硬管理,更不要把精力集中在考虑怎么减少管理难度,怎么强化权威上。
作者: Serin    时间: 27-3-2012 12:14
标题: 回复 #68 cello 的帖子
竞选PO吧,cello!
作者: cello    时间: 27-3-2012 12:25
原帖由 Serin 于 27-3-2012 10:44 发表
竞选PO吧,cello!

我要有时间贡献论坛的话,参与什么职位还不如发多几个帖子来的实际。尤其这个NGO更和论坛本身关系不那么大,其实黑眼睛在现实生活中和那么多人有组织活动有直接联系的纽带,这才是最适合的。

我参加的NGO其实存在和这个论坛一样的问题,参与者要花时间花精力,但没啥好处。但是比论坛好的一点是大家在现实生活中有接触,大家彼此的信任在一起活动中建立,这点虚拟的网络比不了。我以我在上面的回帖主要篇幅用在建立信任上。没有信任,关系对立,那是很难作任何事情的。而且根据热力学第二定律,信任破坏重新建立,需要花避免破坏多得多的能量,这就好像治理污染一样。
作者: Serin    时间: 27-3-2012 12:40
标题: 回复 #70 cello 的帖子
顺着热力学的比方开个玩笑,容我悲观一把预测,无论做何努力信任最终都会被破坏掉,最终末日里我们只能随波沉浮在互相猜忌熵构成的混乱海洋中。

不过你说得很对,如果从面对面的现实接触中加强联系,那么我觉得有真实联系信息的会员制的NGO对论坛的影响应该是正面的。关键在于会员的准入制度不能设计得太狭隘,否则就变成死循环了。
作者: coredump    时间: 27-3-2012 12:42
1,114块注册费,好像是5个猪头偷着交了,网友连个交114元的能力都没有吗?
2,ngo注册目的之一,就是逼迫cello把域名交出来,可是这是他的私产,凭啥就交给你们啊?
3,现在ngo的po,财务,还有出纳,管理这4个人是要付出工作时间的,肯定是要领工资或津贴的,那么以后的盈利和得到的广告费,政府的funding,及论坛相关的资产和负债如何安排,这都是实实在在的,有得争了。.

你这个样子反反复复重复已经被否定了无数次的质疑, 有什么意思呢?
1,114块注册费,好像是5个猪头偷着交了,网友连个交114元的能力都没有吗?

欢迎捐款, 你想捐也可以,不过没有人可以因为捐款而得到任何额外的权和利,只要你想捐, freeoz的捐款帐号摆在那里很久了,只要说明捐款只为freeoz NGO注册即可。 而之所以不用现有论坛捐款来注册NGO,正式为了尊重大家最初捐款的意志是用于论坛,而不是NGO。 NGO从成立之初就明确了,不会动用论坛现有的一分钱。
2,ngo注册目的之一,就是逼迫cello把域名交出来,可是这是他的私产,凭啥就交给你们啊?


现有域名,UB保管2个,Cello保管一个, 这个只是暂时的托管职责,你去问问UB和Cello,域名是不是他们的私产,问完了别忘了上来给大家分享下答案。
3,现在ngo的po,财务,还有出纳,管理这4个人是要付出工作时间的,肯定是要领工资或津贴的,那么以后的盈利和得到的广告费,政府的funding,及论坛相关的资产和负债如何安排,这都是实实在在的,有得争了。.

现有论坛的技术员,财务管理员和其它管理员,版主, 今后NGO的PO,财务,出纳, 包括全部会员,都没有资格从NGO拿走一分钱。

要自由的假面舞会还是专制的实名网坛?

NGO会员需要实名, 论坛注册从来没要求实名过, 玩这么明显的混淆游戏有什么意思?  一方面大张旗鼓要求任何论坛id都要分享freeoz的所有权,另一方面大力反对freeoz的所有权(NGO会员)需要满足最最基本的实名要求, 那么你想怎么样? 谁注册的马甲多,论坛就给谁吗?


以上几个问题,在家园版,你已经在明确回答了多次后,仍然屡次提出, 不知是真的健忘,还是马甲的管理有趋于混乱的趋势呢?
作者: dcxg    时间: 27-3-2012 13:01
标题: 回复 #72 coredump 的帖子
谁来提问啊

我想起了小平的话,摸着石头过河
作者: 嘟嘟宝贝    时间: 27-3-2012 13:07
把主要精力放在共同利益上,多写文章,多回答问题,少强硬管理,更不要把精力集中在考虑怎么减少管理难度,怎么强化权威上

CELLO,看到这句,再看看给你加分的人,真的很幽默呀
作者: Maobama    时间: 27-3-2012 13:59
标题: 回复 #72 coredump 的帖子
老丐又开始狡辩:

1,如果你的ngo不需要私有化FREEOZ论坛,该ngo另有财源奶牛,论坛还是保持现在原状,这儿没有一个人会说个不字,问题是你的ngo目前要私有所有化的唯一对象就是这个论坛,指望着用论坛来进行ngo的始发运营,这样,论坛其实就等同于你的ngo的全部内容物了,对否?
2,ngo是实名化会员制的,目前就是19个仪式员有实名制登记,也就是19个仪式员具有ngo论坛的所有权,可以对论坛的一草一木进行处置,是论坛的主人,其他非会员就不可对论坛有处分权,对吧?

3,我目前是论坛的普通会员,我现在过的很好,我可以对论坛的管理质疑,砸楼或发帖,对我自己的帖子我有权说这是我的,要是ngo后,我不想以实名示人的,那我就无法参与对ngo及论坛的直接接触,我理论上也对自己的贡献的帖子无法处置,因为这是别人的知识财产,我只是被允许在这个私有论坛上玩,而玩出的东西自动成了别人的财产,我只是个打工的,你们是老板,我要当会员,我必须向你们低头,由你们认可才有实名登记的可能,而我实名登记后,还不一定能得到这个位子,有创始会员占着呢,总有先来后到吧,你们是所有人兼管理层,既是董事又是总经理,我付出劳动,却变成了你们的财产,这公平吗?

4,既然ngo成立是马上要由仪式员们所有化论坛的,就等于你们花了114元钱就把值几万块的论坛私有了,实际上这论坛以前留存的债权全部因这114块注册费被你们廉价继承了,而我们这些网友预先根本不知道这件事,这么大的事,你们公告过吗?这么个廉价的管理层收购,经过各位网友们讨论吗?这就是侵吞公产,大胆妄为到了犯罪的地步。

5,我毛巴马是有马甲,不错,但我一个非管理层普通网友可能吞没论坛吗?我唯一要求的就是维持现状,维持公有制,有错吗?

6。如果你们ngo不需要这个论坛作为奶牛,我根本不必也不会说三道四,既然你们要私有收购,我认为有责任提出质疑,并要求解释。
作者: Maobama    时间: 27-3-2012 14:02
域名由谁的名义保存,在法律上就是该人的私有财产。
作者: coredump    时间: 27-3-2012 14:13
原帖由 Maobama 于 27-3-2012 13:02 发表
域名由谁的名义保存,在法律上就是该人的私有财产。
是的, 但是无论UB和Cello都愿意把域名交给NGO。
另一份资产是资金, 钱由谁的名义保存,法律上就是改人的私有财产, 现在论坛的财务管理员就是这样
论坛的广告收入目前是以我的帐号在接受和暂存

以上这些资产,目前在法律意义上全部都是属于以上个人的,所谓论坛的公有,目前全部建立在上面这些个人的良知的基础上, 而这一点,很好,你指出了,在法律意义上, 是不能给出任何保证的。 而NGO就可以把这些不稳定的因素给消除掉, 这不是NGO的全部意义,但是是很基本的也是很重要的一个出发点。
作者: Maobama    时间: 27-3-2012 14:15
如果ngo的管理者们付出了专业的劳动,而没有得到报酬(工资或津贴),既要马儿跑,又不让吃草,长久以往,你认为公平吗?可能维继下去吗?这是资本主义社会,大家都忙着谋生,付出就须回报,这样无偿,别人反过来可否告你剥削呢?

退一万步讲,好,这些人都是有钱有闲,不求回报的雷锋叔叔,那么ngo如果有产出,有funding,如何处理?财务上如何缴税作帐?有明细规章制度吗?我没有看见。

这4个管理者是否还兼仪式员?有否合同?有否任期?有否监督?都没有看到,或言语不清,这样谁会相信您能管好这个论坛年?
作者: dcxg    时间: 27-3-2012 14:15
所以我反对ngo,

其实如果连cello和ub都信不过,我不知道还能信任谁?
加了法律的保护就万无一失?肯定不是。

2,法律保护ngo的权利。
    ngo的行政人员,现在说不收取分文收入,如何能得到法律的承认? 难道是口头承诺?
    我的理解人家付出了劳动,获得报酬这是天经地义,无需狡辩。
    现在以freeoz的基本法为准,不知道基本法和法律哪个更有说服力?
    一旦某些人将来反水怎么办?

3,实名注册的问题,就容易形成一个小圈子,其实很多人就不想融入某个圈子,难道说ngo就把很多人排除在外了吗?
这个思路明显的就跟论坛设立的初衷渐行渐远,我不知道是不是也算谋取私利?
作者: xblues    时间: 27-3-2012 14:1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原帖由 cello 于 27-3-2012 11:09 发表
把主要精力放在共同利益上,多写文章,多回答问题,少强硬管理,更不要把精力集中在考虑怎么减少管理难度,怎么强化权威上。


Cello 的回帖中有很多道理,宝贝摘抄出来的这句话很重点。可惜论坛的管理层没有一个能看明白的。FreeOZ在邪门歪道上越走越黑啊。
作者: dcxg    时间: 27-3-2012 14:19
原帖由 xblues 于 27-3-2012 14:17 发表


Cello 的回帖中有很多道理,宝贝摘抄出来的这句话很重点。可惜论坛的管理层没有一个能看明白的。FreeOZ在邪门歪道上越走越黑啊。


来点建设性的,不会被关小黑屋哈
作者: xblues    时间: 27-3-2012 14:1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这论坛我佩服的只剩下一个人了,就是Cello
作者: Maobama    时间: 27-3-2012 14:21
老丐阿弟,我也看出你是一腔热诚,想通过ngo来搞个试验田,看看成效如何,但依我老汉的经验和阅历,及这么多年的管理,最后是鸡飞狗跳,吃力不讨好,还不如垂拱而坐,无为而治。
作者: xblues    时间: 27-3-2012 14:2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标题: 回复 #83 Maobama 的帖子
在里面呆久了多少都有点脱离显示不知道自己有多少斤两的问题。
作者: Maobama    时间: 27-3-2012 14:25
苦口婆心之语,仅供老丐小阿弟参考,说实话,到了这个地步,你也回不了头了,还是由ray来做po,小格做财务,
但他们绝对不能再做仪式员,这你要起到定海针的作用啊,拜托了。
作者: dcxg    时间: 27-3-2012 14:29
我是怂恿着毛巴马发言哈

毛巴马有个问题提的非常好,成立了ngo,是依托于这个论坛,论坛的资源,人气难免就会被人利用。
比如澳洲为什么那么多人热衷于成立神马组织啊?
谋利!真以为这帮人有多么热心,这十分的不靠谱哈
作者: coredump    时间: 27-3-2012 14:31
1,如果你的ngo不需要私有化FREEOZ论坛,该ngo另有财源奶牛,论坛还是保持现在原状,这儿没有一个人会说个不字,问题是你的ngo目前要私有所有化的唯一对象就是这个论坛,指望着用论坛来进行ngo的始发运营,这样,论坛其实就等同于你的ngo的全部内容物了,对否?

NGO的运作的确是在章程里明确是资金来源必须自筹,论坛捐款和论坛广告收入只能用于论坛的支出, 这一点本来章程里没有,恰恰是我坚持加入的部分。
NGO和论坛的关系是法律意义以上,NGO是论坛的所有者。 这样,论坛的域名就可以不必放在私人名义下, 而论坛的资金也可以不必放在私人的账号里。
网友可以捐款给NGO,也可以捐款给论坛运营, 在捐款里需要指名使用目的,而NGO会为论坛运营和NGO自身运行在内部设立分别独立的账号, 并公开接受监督。

2,ngo是实名化会员制的,目前就是19个仪式员有实名制登记,也就是19个仪式员具有ngo论坛的所有权,可以对论坛的一草一木进行处置,是论坛的主人,其他非会员就不可对论坛有处分权,对吧?

NGO会员整体代表NGO对论坛拥有所有权, 是的, 在第一步, 我们从论坛资产由 UB,Cello, 老丐,RAY,luoyi 所有扩大走向了NGO所有, 然后NGO的会员将成为一个动态的集合来代表NGO拥有论坛。

非会员就不可对论坛有处分权, 错误。 论坛的所有管理职务,没有必须是NGO会员的强制性要求, 网友仍然可以像现在一样申请做版主,做话题主持人,做技术员,ZHT(如果还这么叫的话),这就像现在论坛的运作, 任何管理职务都无须UB, Cello来点头一样, 论坛运行没有和以前的任何区别, 只是会感觉少了议事院, 少了议事员, 也可能会感觉到基本法变薄了,变成了FreeOZ的大版规, 如此而已。

3,我目前是论坛的普通会员,我现在过的很好,我可以对论坛的管理质疑,砸楼或发帖,对我自己的帖子我有权说这是我的,要是ngo后,我不想以实名示人的,那我就无法参与对ngo及论坛的直接接触,我理论上也对自己的贡献的帖子无法处置,因为这是别人的知识财产,我只是被允许在这个私有论坛上玩,而玩出的东西自动成了别人的财产,我只是个打工的,你们是老板,我要当会员,我必须向你们低头,由你们认可才有实名登记的可能,而我实名登记后,还不一定能得到这个位子,有创始会员占着呢,总有先来后到吧,你们是所有人兼管理层,既是董事又是总经理,我付出劳动,却变成了你们的财产,这公平吗?

你做普通会员感觉很好,那也很好, 你继续做就是,论坛还是按照以前的方式管理, 你现在做为普通会员有多少权利, 你以后仍然有多少权利。

4,既然ngo成立是马上要由仪式员们所有化论坛的,就等于你们花了114元钱就把值几万块的论坛私有了,实际上这论坛以前留存的债权全部因这114块注册费被你们廉价继承了,而我们这些网友预先根本不知道这件事,这么大的事,你们公告过吗?这么个廉价的管理层收购,经过各位网友们讨论吗?

这个已经回答的很清楚了,你在学习祥林嫂?
这就是侵吞公产,大胆妄为到了犯罪的地步。
5,我毛巴马是有马甲,不错,但我一个非管理层普通网友可能吞没论坛吗?我唯一要求的就是维持现状,维持公有制,有错吗?

你前面坚持说论坛是UB, Cello等人的私产, 现在又说是公产, 你的这个观点到底想怎么产,怎么看起来这么难产?

6。如果你们ngo不需要这个论坛作为奶牛,我根本不必也不会说三道四,既然你们要私有收购,我认为有责任提出质疑,并要求解释。

欢迎质疑, 也已经提供解释。
作者: Maobama    时间: 27-3-2012 14:37
老丐,不管是现在公产还是私产,ngo后就是法律上是属于仪式员们的私产了,对吧,等于又一次把公权变成了私权,你还是以人治而终啊,狡辩有意义吗?我只看法律上的解释。
作者: coredump    时间: 27-3-2012 14:38
原帖由 dcxg 于 27-3-2012 13:29 发表
我是怂恿着毛巴马发言哈

毛巴马有个问题提的非常好,成立了ngo,是依托于这个论坛,论坛的资源,人气难免就会被人利用。
比如澳洲为什么那么多人热衷于成立神马组织啊?
谋利!真以为这帮人有多么热心,这十分的 ...

这个担心其实非常有道理, 而且也被NGO相关讨论翻来覆去讨论了很多遍, 所以这个NGO的注册章程才会以目前这个面目出现。
在目前的章程里, 对NGO的项目范围和权力做了最严格的限制, 说白了, 目前的NGO,只有保管域名和论坛资金的权力, 除此之外,不涉及任何和论坛无关的实际形式的运作。
作者: Maobama    时间: 27-3-2012 14:41
闹了半天,老丐也是个热心的糊涂青年人,一帮青年人在发乌托邦的神经,我个老年人在一边跳脚。
作者: dcxg    时间: 27-3-2012 14:42
原帖由 coredump 于 27-3-2012 14:31 发表

NGO的运作的确是在章程里明确是资金来源必须自筹,论坛捐款和论坛广告收入只能用于论坛的支出, 这一点本来章程里没有,恰恰是我坚持加入的部分。
NGO和论坛的关系是法律意义以上,NGO是论坛的所有者。 这样,论坛的域名就可以不必放在私人名义下, 而论坛的资金也可以不必放在私人的账号里。
网友可以捐款给NGO,也可以捐款给论坛运营, 在捐款里需要指名使用目的,而NGO会为论坛运营和NGO自身运行在内部设立分别独立的账号, 并公开接受监督。


狡辩。
我看到的是,你们一小撮人罔顾民意,执意要搞什么ngo。
如果真要搞,可以,请有共同爱好的人独立出去,不需要借助freeoz这么一个免费公共的论坛来谋取私利。
这与本坛的宗旨相违背。

我不希望看到所有人的默默贡献变成某些人谋取相关利益(不独指金钱)的工具。
作者: coredump    时间: 27-3-2012 14:45
原帖由 Maobama 于 27-3-2012 13:37 发表
老丐,不管是现在公产还是私产,ngo后就是法律上是属于仪式员们的私产了,对吧,等于又一次把公权变成了私权,你还是以人治而终啊,狡辩有意义吗?我只看法律上的解释。
你绕来绕去还是同样一句话, 你自己去看NGO的定义吧, 就是到极端情况NGO只剩了1个会员, 这个会员也不能再次把NGO从基金会的形式转成私人所有, 所以一旦NGO, 就是个one way的转换,是不可以回头的。
5.4,会员责任

5.4.2, 声明放弃一切资产权利,且不从组织获取任何红利

作者: Maobama    时间: 27-3-2012 14:47
算了,尼玛小阿弟,木已成舟,老丐他们的出发点还是好的,这儿就是没有坏人,只由糊涂人,青年还是要被允许发癫,挥霍一下的,对他们将来有好处。
作者: dcxg    时间: 27-3-2012 14:49
原帖由 Maobama 于 27-3-2012 14:47 发表
算了,尼玛小阿弟,木已成舟,老丐他们的出发点还是好的,这儿就是没有坏人,只由糊涂人,青年还是要被允许发癫,挥霍一下的,对他们将来有好处。


这种大是大非的问题要讲明白,为什么不?
有什么危害才好?

不能轻言妥协哈
作者: dcxg    时间: 27-3-2012 14:50
现在没有坏人,不说明将来没有
作者: Maobama    时间: 27-3-2012 14:50
我如果要贪钱,要明目张胆分红利干吗?我不会来点别的,只要批钱的笔在我手里,如何花,只是个过程和形式。
这么多年国企的经验,我知道这一点。
作者: coredump    时间: 27-3-2012 14:51
原帖由 dcxg 于 27-3-2012 13:42 发表


狡辩。
我看到的是,你们一小撮人罔顾民意,执意要搞什么ngo。
如果真要搞,可以,请有共同爱好的人独立出去,不需要借助freeoz这么一个免费公共的论坛来谋取私利。
这与本坛的宗旨相违背。

我不希望看到所 ...
这个质疑不可能通过辩论来澄清

做为我个人可以为这个质疑证明的唯一方式就是NGO成立后, 不担任任何NGO的职务,也不担任NGO的会员, 因为在我看来NGO一旦成立, 而且NGO被限定为仅执行最小权力集合, 无论是谁担任NGO的任何职务, 无论会员多寡,都已经不可能再由任何人来打侵吞她的主意了,  也注定无法成功。
作者: Maobama    时间: 27-3-2012 14:55
标题: 回复 #97 coredump 的帖子
老丐小弟,我知道你是个热血沸腾的年轻人,你这样做,也是一种不负责任呢,你起码应该让ngo的管理层和所有者分开,让会员制开放到普通人才能走,这是你的责任和义务。
作者: dcxg    时间: 27-3-2012 14:56
原帖由 coredump 于 27-3-2012 14:51 发表
这个质疑不可能通过辩论来澄清

做为我个人可以为这个质疑证明的唯一方式就是NGO成立后, 不担任任何NGO的职务,也不担任NGO的会员, 因为在我看来NGO一旦成立, 而且NGO被限定为仅执行最小权力集合, 无论是谁担任 ...


这个很没逻辑,你认为你不会,不代表别人不会。
po是什么,ngo的代表,你能知道po能干些什么坏事,你根本就预测不到。
ngo我看是个私人组织倒不错,资本主义那套用在论坛很不靠谱
作者: Maobama    时间: 27-3-2012 14:56
既然做了,就要做好才是好汉,大家还是支持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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