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13-12-2010 00:07 发表
6 Ray想象中,NGO是如何于Freeoz 论坛结合的。
1)NGO和论坛是战略伙伴,没有从属关系
2)Freeoz论坛里所有的合法内容的版权,自动转交NGO (有盗版的由NGO出面交涉,NGO以论坛内容充实自己的Mail out)
3)原来捐给论坛的捐款,如捐款人愿意,可以转作(或部分转作)向NGO的捐款。
4)在Freeoz上发广告的,经NGO认定服务好,信誉好的,可以自愿转为“赞助商”。以适当形式(金钱或服务)对NGO进行“支援”。(赞助商数目极为有限)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13-12-2010 16:54 发表
感谢楼上两位,Ray认为新建一个简洁高效的NGO已经不是件容易的事,因为一开始资源肯定是缺乏的,时间,金钱和热情都经不起多少消耗。
加入论坛管理团队,在论坛内部推动NGO相当于老城改造---- 光那部《基本法》我看到就怕,更何况要遵照实施?
如果只是“推动和FreeOZ关系密切的NGO组织成立”应该是不需要加入论坛的管理团队的吧。
原帖由 青山 于 13-12-2010 16:07 发表
和FreeOZ关系密切的NGO如何保证和FreeOZ的关系呢?如果NGO有一套决策班子,FreeOZ有另一套,那么到时候两个班子决策如果相反怎么办?这个问题我一直没想通。所以我一直在试图推动和FreeOZ为一体的NGO,但是至今没有走 ...
原帖由 青山 于 13-12-2010 17:07 发表
和FreeOZ关系密切的NGO如何保证和FreeOZ的关系呢?如果NGO有一套决策班子,FreeOZ有另一套,那么到时候两个班子决策如果相反怎么办?这个问题我一直没想通。所以我一直在试图推动和FreeOZ为一体的NGO,但是至今没有走 ...
原帖由 青山 于 13-12-2010 17:42 发表
FreeOZ现在就是存在的,虽然不是一个法律实体,但是有既有的决策流程。其实按照你说的方案,FreeOZ就是NGO的一项业务了,不存在两个关系密切的实体这回事。
这不是和我说的是一样的么。版权都属于NGO,捐款都来自NG ...
原帖由 ubuntuhk 于 13-12-2010 20:00 发表
Ray能不能说说维持一个NGo组织,除了人力资源之外,还需要哪些不可避免的资金支出(比如注册费用、会计费用、办公文具费用、办公产地等)。
有什么样的资金来源可以来支持NGO的持续运作,光靠会费,恐怕不足以支撑 ...
原帖由 ubuntuhk 于 13-12-2010 21:01 发表
嗯,如果这么说的话,那看来维持一个城市NGO的成本可以很低,主要是能找到足够的自愿者(比如会计志愿者是必不可少的)。
不过这样的话,各地就得分别注册NGO实体,跨城市的沟通还是比较困难。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13-12-2010 21:05 发表
例如悉尼成立NGO,可以要求布里斯班的积极支持者捐钱捐东西。如果布里斯班这时候也有分部,那个支持者可能就做志愿者去了,结果造成悉尼有人没钱,布里斯班也是有人没钱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13-12-2010 22:32 发表
这个NGO的政体有所不同啊,在初级阶段,三个委员会成员,就是NGO的决策机构。
到发展到一定阶段,例如总资产超过5万澳币,或注册会员超过500个,可以加上一条:
交注册会的会员可以每年投票一次决定是否满意他们 ...
原帖由 青山 于 13-12-2010 22:38 发表
就是说,在总资产不到5万以前,3人委员会并不是会员选举产生的?这个NGO基本上差不多是这3个人私有。
老丐,你觉得你希望把FreeOZ的决策权,版权和财务交给这样的NGO么?
这样的NGO跟FreeOZ顶多是外部合作的关 ...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13-12-2010 22:55 发表
是的啊,我一开始就是这么设想的啊,难道我没说清楚吗?
只不过这个NGO的发起者和支持者,比较多的一开始在这个论坛里,所以和论坛有着接近的价值观而已。
原帖由 青山 于 13-12-2010 23:00 发表
你说清楚了,我也明白了,可是不少人还没明白呢。因为内部一直为FreeOZ组织化的工作在讨论。所以你提到NGO,大家首先想到的是FreeOZ的组织化工作。
你现在说的这个模式,就是你自己注册一个NGO,跟FreeOZ可以开展一 ...
原帖由 coredump 于 13-12-2010 23:01 发表
R&W: 如果FreeOZ现在有个最低要求:做到财务有一个法人归属,保证这个财务永远由FreeOZ支配,有什么具体途径?
其他的都先不要。
原帖由 coredump 于 13-12-2010 23:12 发表
我的理解:
1. 论坛本身不需要NGO,
2. NGO本质上也不需要论坛,
3. 论坛没有实体,所以资金管理一直悬而未决
4. NGO是有法人实体的,所以财务方面不是问题
5. 论坛财务方面可以借助NGO解决
6 其他方面论坛和 ...
原帖由 青山 于 13-12-2010 23:10 发表
他所说的关系密切,和你所理解我看不同。我们一直试图建立的,是一个维持基于普选的决策机制的NGO。这样才可能把FreeOZ已有的决策原则,建立在这个新的NGO实体上。
你说的这个NGO,如果用来管理FreeOZ的财务和版权 ...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13-12-2010 23:20 发表
1,他怎么理解的,你我都未必能100%理解,不过这也不重要,他只是个猪头
2,NGO是靠做事情赢得大众支持的,而要做事情,什么事情都全民公决是做不好的,民主成本过高了。我说的会员每年投票决定是否对委员会满意,个人认为已经够重的普选味道了。
3,NGO可以代论坛保管现有的捐款,但是这钱还是死的。要让钱活,就要让捐赠者知道现在有个实体在做事情,他们愿意把以前的部分捐款转为支持这个实体。
4,NGO不接管版权,论坛还是没有版权,这个版权等于凭空消失了
原帖由 青山 于 13-12-2010 23:25 发表
1,无所谓。
2,这个至少和目前FreeOZ的决策原则相冲突。不过也可以暂时不讨论。
3,捐款保管不是问题,但是如何支用,是FreeOZ的现有决策机制作出最终决定,还是NGO自己的3人委员会作出决定?
4,不一样。NGO接管 ...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13-12-2010 23:28 发表
现在情况下,财务决策权在哪里?比如现在我提案要买一张邮票,30个议事员都投赞成票,是不是去买邮票就合法了?
现在情况下,版权属于没有实体的论坛吗?不属于吧(只有自然人和法人能拥有财产)。既然不属于,何来剥夺之说?
我的理解:
1. 论坛本身不需要NGO,
如果没有NGO,现有捐款是死钱,版权凭空消失,有人愿意做事没人组织,有人需要帮助没人能帮,如果这个现状令人满意,那么论坛的确不需要NGO
. NGO本质上也不需要论坛,
或者说NGO可以找到论坛的替代品,不过由于NGO人员的论坛情结,有什么需要比较倾向于找论坛解决
3. 论坛没有实体,所以资金管理一直悬而未决
即使有了实体,捐赠人不发话,这钱还是只能用于服务器费用
4. NGO是有法人实体的,所以财务方面不是问题
什么叫不是问题?
5. 论坛财务方面可以借助NGO解决
那要看是什么方面了
6 其他方面论坛和NGO(s)可以相辅相成,互相促进
完全正确
原帖由 青山 于 13-12-2010 23:46 发表
论坛捐款并未限制于服务器租用。而是论坛运行的必要开销。哪里有捐款只用与服务器的字样了?不过目前主要就是服务器的开销。
论坛实体化,也没人打算用现有的捐款做什么。关键是将来怎么管理的问题。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13-12-2010 23:51 发表
比如,论坛资金委托NGO管理,是否可行?
---- 现有资金是捐赠人捐给了一个虚拟的专用账号,声明该捐款只能用于“论坛运行的必要开销”,论坛议事会是没有权力委托的,只能委托NGO代为保管,用途还是限于“论坛运行的必要开销”,这也没啥状况得到改善
原帖由 青山 于 13-12-2010 22:54 发表
如果是这种委托模式,与其委托一个新成立的外部NGO,不如论坛内部找几个公认遵守规则的人成立一个NGO,专门管钱。
其他什么都不作,专门就是遵照议事院的决议,批准钱的合法用途。这个NGO没别的作用,就是执行议事院 ...
原帖由 青山 于 13-12-2010 23:54 发表
如果是这种委托模式,与其委托一个新成立的外部NGO,不如论坛内部找几个公认遵守规则的人成立一个NGO,专门管钱。
其他什么都不作,专门就是遵照议事院的决议,批准钱的合法用途。这个NGO没别的作用,就是执行议事院 ...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13-12-2010 23:59 发表
你又来了,如果只用于论坛运行,那就是现状,而且和议事院的决议毫无关系,是捐赠人本来的意愿;如果议事院的决议超越了捐赠人的要求,这是非法的。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13-12-2010 22:59 发表
其他什么都不作,专门就是遵照议事院的决议,批准钱的合法用途。这个NGO没别的作用,就是执行议事院的决议。
----你又来了,如果只用于论坛运行,那就是现状,而且和议事院的决议毫无关系,是捐赠人本来的意愿;如果议事院的决议超越了捐赠人的要求,这是非法的。..
原帖由 coredump 于 14-12-2010 00:06 发表
我理解你的意思,呵呵,网友捐赠的钱当然只能用于论坛运行,有没有NGO都一样。最小要求,这个NGO起步时,技术上解决FreeOZ论坛现有的资金代管问题,初次之外没有任何权利,钱还是用于FreeOZ论坛的运行。 议事院如果 ...
原帖由 青山 于 14-12-2010 00:09 发表
如果NGO有自己的业务,如何保证能够严格遵守议事院(合法的)决议?
如果是这种模式,那个NGO就是一个法律手续。不应该有自己另外的业务。
所有业务都必须是议事院决议可以约束的。
要想搞另外的NGO,那就是另 ...
原帖由 青山 于 14-12-2010 00:09 发表
如果NGO有自己的业务,如何保证能够严格遵守议事院(合法的)决议?
如果是这种模式,那个NGO就是一个法律手续。不应该有自己另外的业务。
所有业务都必须是议事院决议可以约束的。
要想搞另外的NGO,那就是另 ...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14-12-2010 08:52 发表
我倒觉得要建立一个集体选举(不是集体决策),简洁高效,民主成本相对比较低,因此能做成事情,从而有影响力的NGO,比较难,至少目前澳大利亚华人社会里没见到N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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