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OZ论坛

标题: NGO [打印本页]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13-12-2010 00:04
标题: NGO
Ray在NGO工作了两年,在此谈谈关于NGO的一些问题。
作者: 雅瑶冬月    时间: 13-12-2010 00:14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13-12-2010 00:19
今天Ray又投诉了,版主处理得很及时。
Ray在感叹论坛里还是有认真的志愿者版主之余,决心自己也自愿一回,码一些字出来,这是我写这个帖子原因。
废话说完,开始讲NGO.

1,什么是NGO,NGO的目的

NGO并不是“不产生利润”的组织,也不是“不追求利润”的组织,而是“目的不是利润”的组织。
那么NGO的目的是什么呢?除了利润,什么都可以追求。例如Ray现在工作的NGO的目的就是为澳洲土著和岛民争取权益的。

2,NGO的基本运作
一个NGO有了目的,就会产生支持者。NGO为达到目的而做的工作,要不就是被支持者感受到,要不就是被支持者听到。于是支持者就会觉得这个组织不错,有效率,有办法,有热情等等,进而以各种形式进行“支援”。支援的主要形式有捐款,志愿者,买特定商品,帮忙扩大影响,发展新支持者等等。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13-12-2010 00:31
3,Ray看到的一个小型NGO的几个职能
    1)委员会 ---- 相当于议会,决策机构和职能监管机构
    2)目的实现部门 ---- 处理和NGO的“目的”相关的一切事情,并负责告诉社会和(特别是)支持者:“我们在干活,我们的成果如下。。。我们还会。。。。因此请继续支持我们!”
    3)会员管理 注册,更改信息,注销,催会员费等等
    4)财务 ---- 管钱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13-12-2010 00:44
4, NGO 的发展

如果会员增加,影响力增加,小型NGO会增加或改进一些职能,成为一个中型NGO
1)目的实现的职能由几个团队分别承担(增设媒体联系团队,各类文章信件标语横幅等制作团队,法律团队,商业团队等)
2)增加出版物编辑制作团队(独立出版物,NGO内外的内容都包括)
2)增加后勤保障团队(行政,IT)
3) 会员数据库管理(否则几十万会员管不过来)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13-12-2010 00:56
5,NGO存在的土壤

1)“捐”文化,澳洲人从小被灌输“捐是人生必做的事情之一”。(反正总是要捐,挑最顺眼的NGO捐!)
2) 社会多样性,可以提出的目标非常多。只要能自圆其说,每个目标都会有人支持
3) 社会整体富裕 (记得韩寒还是谁说过,搞慈善帮助别人,就是吃饱了撑着的人找个乐子)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13-12-2010 01:07
6 Ray想象中,NGO是如何于Freeoz 论坛结合的。

1)NGO和论坛是战略伙伴,没有从属关系
2)Freeoz论坛里所有的合法内容的版权,自动转交NGO (有盗版的由NGO出面交涉,NGO以论坛内容充实自己的Mail out)
3)原来捐给论坛的捐款,如捐款人愿意,可以转作(或部分转作)向NGO的捐款。
4)在Freeoz上发广告的,经NGO认定服务好,信誉好的,可以自愿转为“赞助商”。以适当形式(金钱或服务)对NGO进行“支援”。(赞助商数目极为有限)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13-12-2010 01:17
5)论坛版主工作超过三个月,自动免费加入NGO,享受会员待遇(收到出版物之类)
6)NGO对论坛版主的志愿者工作经验提供reference letter(对NGO本身的志愿者当然也提供reference)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13-12-2010 01:45
补充一句: NGO是一个nonprofit organization,也许还是一个charity. 要看具体目标设置了。
但是,NGO也是有预算的,Ray胡思乱想一个大致预算出来:

第一阶段 小小NGO 第0-1年
委员会成员3人,每人捐款100刀。会员100人以下,平均每人初始捐款1刀。共400刀
NGO全部工作youwentile委员会3名成员以志愿者身份分摊。400刀用于宣传资料,入会表格等打印制作,基本办公用品购置,信封邮票,post box租用费用等。

第二阶段 小型NGO  1-2年
会员200人,每人每年会员费10刀;赞助商10人,5人捐款100刀,5人提供商业服务。一年共有资金2100刀,并有基本的服务功能
委员会成员3人,承担决策,人事和目的实现及组织工作。志愿者承担财务,论坛内容摘编,信函写作,会员管理工作(这些工作有人想做,因为做了就有local experence了)
资金2100刀可以用于NGO自有的电脑,网络,信箱,网站等等

第三阶段 中型NGO  2-3年

会员500人以上,每人每年会员费10刀;企业会员20人,每人每年50刀会员费。赞助商20人,10人捐款100刀,5人提供商业服务。10%会员(即50人)自愿额外捐款50刀
委员会成员3人,承担决策和目的实现工作。组织工作。志愿者承担财务,论坛内容摘编,会员管理工作
资金9500刀,除继续购置资产以外,开始以合同形式外包部分职能,如网站设计,“目的实现”工作负责人,组织工作者等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13-12-2010 01:46
这个版面写错了也没法改,先写这些,反响好继续
作者: lisa2008    时间: 13-12-2010 04:01

作者: 青山    时间: 13-12-2010 06:16
楼主积分快30000了,怎么还不加入管理团队?

申请当议事员,来跟我们一起搞NGO如何?
作者: ubuntuhk    时间: 13-12-2010 06:21
Ray, 我们一直都希望能推动和FreeOZ关系密切的NGO组织成立,不过大家经验不是特别丰富,所以进度很慢,我们真的需要你这样实际参与过NGO组织运作的人来推动NGO的成立和发展。

你提的动机(目的)和步骤挺切合实际的,非常期待你加入我们来推动NGO的进度。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13-12-2010 16:54
感谢楼上两位,Ray认为新建一个简洁高效的NGO已经不是件容易的事,因为一开始资源肯定是缺乏的,时间,金钱和热情都经不起多少消耗。
加入论坛管理团队,在论坛内部推动NGO相当于老城改造---- 光那部《基本法》我看到就怕,更何况要遵照实施?
如果只是“推动和FreeOZ关系密切的NGO组织成立”应该是不需要加入论坛的管理团队的吧。
作者: coredump    时间: 13-12-2010 16:56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13-12-2010 00:07 发表
6 Ray想象中,NGO是如何于Freeoz 论坛结合的。

1)NGO和论坛是战略伙伴,没有从属关系
2)Freeoz论坛里所有的合法内容的版权,自动转交NGO (有盗版的由NGO出面交涉,NGO以论坛内容充实自己的Mail out)
3)原来捐给论坛的捐款,如捐款人愿意,可以转作(或部分转作)向NGO的捐款。
4)在Freeoz上发广告的,经NGO认定服务好,信誉好的,可以自愿转为“赞助商”。以适当形式(金钱或服务)对NGO进行“支援”。(赞助商数目极为有限)

完全赞同! 头脑清晰得很!
作者: 青山    时间: 13-12-2010 17:07
和FreeOZ关系密切的NGO如何保证和FreeOZ的关系呢?如果NGO有一套决策班子,FreeOZ有另一套,那么到时候两个班子决策如果相反怎么办?这个问题我一直没想通。所以我一直在试图推动和FreeOZ为一体的NGO,但是至今没有走通。

很想听听你的想法,一个和FreeOZ分开的NGO,如何保证和FreeOZ一直站在一个战壕里,而不是又一次分裂的开始?以中国人的特性,分开两拨搞成分裂是很有可能的啊。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13-12-2010 16:54 发表
感谢楼上两位,Ray认为新建一个简洁高效的NGO已经不是件容易的事,因为一开始资源肯定是缺乏的,时间,金钱和热情都经不起多少消耗。
加入论坛管理团队,在论坛内部推动NGO相当于老城改造---- 光那部《基本法》我看到就怕,更何况要遵照实施?
如果只是“推动和FreeOZ关系密切的NGO组织成立”应该是不需要加入论坛的管理团队的吧。

作者: coredump    时间: 13-12-2010 17:12
原帖由 青山 于 13-12-2010 16:07 发表
和FreeOZ关系密切的NGO如何保证和FreeOZ的关系呢?如果NGO有一套决策班子,FreeOZ有另一套,那么到时候两个班子决策如果相反怎么办?这个问题我一直没想通。所以我一直在试图推动和FreeOZ为一体的NGO,但是至今没有走 ...

内版这方面已经有了太多讨论,建议等RAY加入管理团队后再深入讨论吧,否则等于再全部把那些话题再搬一次
作者: 青山    时间: 13-12-2010 17:17
这个问题在内版也没见有人回答我啊。谈到这里你就闪了。Ray现在没打算加入管理团队啊,所以我想听听他的思路。

原帖由 coredump 于 13-12-2010 17:12 发表

内版这方面已经有了太多讨论,建议等RAY加入管理团队后再深入讨论吧,否则等于再全部把那些话题再搬一次

作者: coredump    时间: 13-12-2010 17:18
原帖由 青山 于 13-12-2010 16:17 发表
这个问题在内版也没见有人回答我啊。谈到这里你就闪了。Ray现在没打算加入管理团队啊,所以我想听听他的思路。


....

我不想找帖子贴过来, RAY你不进来就看不到喽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13-12-2010 17:29
要保证站在一个战壕里,就一定要一套班子吗? 美国和澳大利亚在一个战壕里,但是显然他们是两套班子。站在一个战壕只是出于类似的组织文化和价值观,甚至是深切的相互利益关系。


联系实际来说,NGO能解决论坛的实体问题(捐款,版权),而且成立NGO以后,能够以实体形式做更多的事情。(最简单一个例子:NGO可以买邮票,寄信,现在的论坛就不能)
而论坛是NGO的人才库和信息发布/收集渠道,也是重要的支持者来源地。
最重要的是,NGO本来就是由论坛上的精英成立的,两者在相互支撑发展的过程中,应该产生强烈的同源感和相同的价值观,就如美国始终认为英国是自己的精神家乡,两国一直血肉相连。

当然,即使亲密如英美,还是有分歧和矛盾的,但这只是内部分歧,不应该成为说不的理由,正如很少有人会因为害怕夫妻矛盾而不结婚吧?




原帖由 青山 于 13-12-2010 17:07 发表
和FreeOZ关系密切的NGO如何保证和FreeOZ的关系呢?如果NGO有一套决策班子,FreeOZ有另一套,那么到时候两个班子决策如果相反怎么办?这个问题我一直没想通。所以我一直在试图推动和FreeOZ为一体的NGO,但是至今没有走 ...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13-12-2010 17:37
不看了,要找反对的理由总是能找到的,而且看起来都很有道理,这个我懂的。




原帖由 coredump 于 13-12-2010 17:18 发表

....

我不想找帖子贴过来, RAY你不进来就看不到喽

作者: 青山    时间: 13-12-2010 17:37
如果FreeOZ的捐款都来自NGO,版权都属于NGO,那么FreeOZ其实就是从属于NGO的。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13-12-2010 17:38
Freeoz本来就不是一个实体,何谈从属还是被从属?



原帖由 青山 于 13-12-2010 17:37 发表
如果FreeOZ的捐款都来自NGO,版权都属于NGO,那么FreeOZ其实就是从属于NGO的。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13-12-2010 17:41
青山你走到金矿旁边,是要求这个金矿自己演化出一块24k的金子跳到你口袋里容易,还是你去找个盒子,把金沙一粒粒挑出来放进去容易?
作者: 青山    时间: 13-12-2010 17:42
FreeOZ现在就是存在的,虽然不是一个法律实体,但是有既有的决策流程。其实按照你说的方案,FreeOZ就是NGO的一项业务了,不存在两个关系密切的实体这回事。
这不是和我说的是一样的么。版权都属于NGO,捐款都来自NGO的话,那FreeOZ就属于NGO了啊。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13-12-2010 17:38 发表
Freeoz本来就不是一个实体,何谈从属还是被从属?




作者: 青山    时间: 13-12-2010 17:43
就说具体的吧。你的思路,FreeOZ的版权属于NGO,财务管理在NGO那里,那么FreeOZ不就是属于NGO么?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13-12-2010 17:41 发表
青山你走到金矿旁边,是要求这个金矿自己演化出一块24k的金子跳到你口袋里容易,还是你去找个盒子,把金沙一粒粒挑出来放进去容易?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13-12-2010 17:54
在我的思路中,NGO是一个理想,从几个人一个小团体开始,把资源组织起来,开展各类活动,成为一个为在澳洲的中国人服务的组织。(此时还没考虑到论坛)

现在是假设成立了这么个NGO以后,发现它说不定还可以解决论坛的实际问题(版权纠纷,捐款安全),而且使论坛更有意义,至此才和论坛发生了联系。

我是学会计的,我的概念中世界上只有自然人和法人可以拥有财产,没有例外,即使有再完善的决策流程,没实体就是没实体。



原帖由 青山 于 13-12-2010 17:42 发表
FreeOZ现在就是存在的,虽然不是一个法律实体,但是有既有的决策流程。其实按照你说的方案,FreeOZ就是NGO的一项业务了,不存在两个关系密切的实体这回事。
这不是和我说的是一样的么。版权都属于NGO,捐款都来自NG ...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13-12-2010 17:59
好,就说具体的。
我的思路是,有这么个NGO,论坛的决策层应该会有足够的理智(知道自己是一个没有实体的实体),从而把自己暂时不能拥有的东西(版权)交给能合法拥有,且能够让这些版权发挥作用的组织去拥有,至于将来论坛能够合法拥有了,自然要有一定的条款,比如NGO归还,或补偿之类。
财务管理方面,NGO是管自己的财务(会员费,对NGO的捐款)。论坛一定还会有自己的钱留下来,理应自行管理。




原帖由 青山 于 13-12-2010 17:43 发表
就说具体的吧。你的思路,FreeOZ的版权属于NGO,财务管理在NGO那里,那么FreeOZ不就是属于NGO么?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13-12-2010 18:04
甚至论坛决策层不把版权全部自动移交给NGO也可以。NGO完全可以自己寻找mail out的内容,只是这样就形不成合力而已。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13-12-2010 18:15
松散型合作其实也可以,捐款转移不做,版权由NGO自行联系原作者解决(无法联系论坛)
NGO以普通会员身份,在论坛上发布各类消息。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13-12-2010 19:40
还是不谈NGO和论坛的的关系了,单纯谈谈NGO好了。

1,澳大利亚可以组织利用的资源:
1)空闲人力
2)“无论如何”也要捐的捐款
3)消费需求(例如回国礼品)
4)开启民智以后的思想火花,老移民的生活文化经验

2,NGO可以工作的领域(假设定下了NGO总目标:华人互助)
1)DIY移民帮助(论坛的老本行了)
2)新来的中国移民基本帮助(接机,租房,英语翻译等)
3)满足中国移民文化,精神方面的需要(本地文化如餐桌礼仪,咖啡红酒介绍,小孩养育方式,社交技巧,找工帮助等)
4)突发事件反应(如自然灾害,社会热点,个人in trouble时的紧急帮助)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13-12-2010 19:46
理想的状态是,NGO在他们需要的时候支持了一些人,这些人有能力了,会有相当比例的人选择支持NGO
同时其他人看到NGO在做实实在在的事情,有能力的条件下也会支持NGO

还有一些人虽然没有“想支持”的本意,但出于利益交换的需要,在客观上支持了NGO(例如想增加办公室经验,拿reference的志愿者)
作者: ubuntuhk    时间: 13-12-2010 20:00
Ray能不能说说维持一个NGo组织,除了人力资源之外,还需要哪些不可避免的资金支出(比如注册费用、会计费用、办公文具费用、办公产地等)。

有什么样的资金来源可以来支持NGO的持续运作,光靠会费,恐怕不足以支撑NGO运作。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13-12-2010 20:49
随便想想,不一定很全面精确:


前期工作
组织外部:网络调查问卷,设定总目标,组织工作方向。并发展第一批积极的支持者100人(电子注册),潜在支持者200人(发信要求注册)  ----免费
组织内部:找人,统一思想,分工,找打印开会地点,注册电子邮箱                      ----免费

注册一个ABN                                              ---- 免费
会计找志愿者,自己报税,不审计                                   ----  免费
办公场地一开始不用,找个固定的咖啡店开会就可以                  ----免费
办公文具费 纸笔文件夹(检都能捡到,检不到的到中国买)           ---- 50刀(撑死了)
电脑一个(找人借着用用)                                         ----免费
打印费用(二百封信,二百张入会表)                               ----50刀                                                         
邮寄费用(二百个信封,二百个回信信封,400张邮票*0.6刀)       ----- 300刀                     
postal box租用                                                 ----80刀

以上合计                                                         480刀

原帖由 ubuntuhk 于 13-12-2010 20:00 发表
Ray能不能说说维持一个NGo组织,除了人力资源之外,还需要哪些不可避免的资金支出(比如注册费用、会计费用、办公文具费用、办公产地等)。

有什么样的资金来源可以来支持NGO的持续运作,光靠会费,恐怕不足以支撑 ...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13-12-2010 20:51
乐观一点估计收入:

积极的支持者中50%交费注册  50人*10=500刀
潜在支持者中10%交费注册    20人*10=200刀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13-12-2010 20:57
以上时段不用做事,说说目标就行了。以后进入小NGO 阶段,开始做事:

一开始以成本极低,但内容丰富精彩的mail out为主,电子分发,少量的邮寄
志愿者进行新移民基本支持
作者: ubuntuhk    时间: 13-12-2010 21:01
标题: 回复 #34 Ray和Wendy 的帖子
嗯,如果这么说的话,那看来维持一个城市NGO的成本可以很低,主要是能找到足够的自愿者(比如会计志愿者是必不可少的)。

不过这样的话,各地就得分别注册NGO实体,跨城市的沟通还是比较困难。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13-12-2010 21:03
会计志愿者我可以做,我现在就在NGO里面做会计

循序渐进 先从最有发展潜力的城市做起,分部太早设立没有凝聚力的

原帖由 ubuntuhk 于 13-12-2010 21:01 发表
嗯,如果这么说的话,那看来维持一个城市NGO的成本可以很低,主要是能找到足够的自愿者(比如会计志愿者是必不可少的)。

不过这样的话,各地就得分别注册NGO实体,跨城市的沟通还是比较困难。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13-12-2010 21:05
例如悉尼成立NGO,可以要求布里斯班的积极支持者捐钱捐东西。如果布里斯班这时候也有分部,那个支持者可能就做志愿者去了,结果造成悉尼有人没钱,布里斯班也是有人没钱


作者: 青山    时间: 13-12-2010 22:23
如果你做成单独一个城市的NGO,那么其他城市的会员如何参与NGO的决策?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13-12-2010 21:05 发表
例如悉尼成立NGO,可以要求布里斯班的积极支持者捐钱捐东西。如果布里斯班这时候也有分部,那个支持者可能就做志愿者去了,结果造成悉尼有人没钱,布里斯班也是有人没钱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13-12-2010 22:32
这个NGO的政体有所不同啊,在初级阶段,三个委员会成员,就是NGO的决策机构。
到发展到一定阶段,例如总资产超过5万澳币,或注册会员超过500个,可以加上一条:

交注册会的会员可以每年投票一次决定是否满意他们的工作,如果不满意,解散委员会,重新推举委员。

如果普通支持者对他们的决策不满意,停止或减少支持好了。



原帖由 青山 于 13-12-2010 22:23 发表
如果你做成单独一个城市的NGO,那么其他城市的会员如何参与NGO的决策?


作者: 青山    时间: 13-12-2010 22:38
就是说,在总资产不到5万以前,3人委员会并不是会员选举产生的?这个NGO基本上差不多是这3个人私有。

老丐,你觉得你希望把FreeOZ的决策权,版权和财务交给这样的NGO么?

这样的NGO跟FreeOZ顶多是外部合作的关系,并不能解决FreeOZ本身的组织化问题。如果FreeOZ要想注册这样的NGO,早就可以做了,何必等到今天。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13-12-2010 22:32 发表
这个NGO的政体有所不同啊,在初级阶段,三个委员会成员,就是NGO的决策机构。
到发展到一定阶段,例如总资产超过5万澳币,或注册会员超过500个,可以加上一条:

交注册会的会员可以每年投票一次决定是否满意他们 ...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13-12-2010 22:44
这你就错了,NGO一旦成立,就是独立的法人,即使清算结业,资产也不是私有的,只能为完成目标服务。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


原帖由 青山 于 13-12-2010 22:38 发表
就是说,在总资产不到5万以前,3人委员会并不是会员选举产生的?这个NGO基本上差不多是这3个人私有。

老丐,你觉得你希望把FreeOZ的决策权,版权和财务交给这样的NGO么?

这样的NGO跟FreeOZ顶多是外部合作的关 ...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13-12-2010 22:46
何况要得到大众的信任和支持,财务透明,决策公开都是必需做到的。
还会有一些限制权力的条款(例如早期不能给自己发工资之类)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13-12-2010 22:44 发表
这你就错了,NGO一旦成立,就是独立的法人,即使清算结业,资产也不是私有的,只能为完成目标服务。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13-12-2010 22:48
一开始由会员选举出3人委员会也可以的啊,这种细节现在有啥可争论的?八字还没一撇呢
作者: 青山    时间: 13-12-2010 22:50
问题不在这里,而在于会员是否有平等的决策权力。这是FreeOZ目前的决策机制的基础。
如果这个NGO抛开这一原则,就不能和FreeOZ整合。只能外部合作。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13-12-2010 22:44 发表
这你就错了,NGO一旦成立,就是独立的法人,即使清算结业,资产也不是私有的,只能为完成目标服务。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13-12-2010 22:52
我不认为现在一定要考虑NGO要和论坛整合的问题,讲得来就紧密点合作,讲不来就松散点合作
作者: 青山    时间: 13-12-2010 22:52
如果抛开这个问题,FreeOZ的NGO早就注册了。如何保证会员在NGO中有平等的决策权力,才是FreeOZ组织化工作的难点。
如果只是随便注册一个NGO,先干起来,哪里用拖这么久?问题是这样的一个NGO,不可能和FreeOZ现有的决策机制相整合。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13-12-2010 22:48 发表
一开始由会员选举出3人委员会也可以的啊,这种细节现在有啥可争论的?八字还没一撇呢

作者: 青山    时间: 13-12-2010 22:53
那么实际上就是一个外部合作的NGO,而不是FreeOZ的组织化。你可以注册一个,他也可以注册一个。FreeOZ只要对这些NGO一视同仁即可。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13-12-2010 22:52 发表
我不认为现在一定要考虑NGO要和论坛整合的问题,讲得来就紧密点合作,讲不来就松散点合作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13-12-2010 22:55
是的啊,我一开始就是这么设想的啊,难道我没说清楚吗?
只不过这个NGO的发起者和支持者,比较多的一开始在这个论坛里,所以和论坛有着接近的价值观而已。



原帖由 青山 于 13-12-2010 22:53 发表
那么实际上就是一个外部合作的NGO,而不是FreeOZ的组织化。你可以注册一个,他也可以注册一个。FreeOZ只要对这些NGO一视同仁即可。


作者: 青山    时间: 13-12-2010 23:00
你说清楚了,我也明白了,可是不少人还没明白呢。因为内部一直为FreeOZ组织化的工作在讨论。所以你提到NGO,大家首先想到的是FreeOZ的组织化工作。

你现在说的这个模式,就是你自己注册一个NGO,跟FreeOZ可以开展一些合作。这以往也有先例,比如南澳的华联会,曾经开过专版。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13-12-2010 22:55 发表
是的啊,我一开始就是这么设想的啊,难道我没说清楚吗?
只不过这个NGO的发起者和支持者,比较多的一开始在这个论坛里,所以和论坛有着接近的价值观而已。

作者: coredump    时间: 13-12-2010 23:01
R&W: 如果FreeOZ现在有个最低要求:做到财务有一个法人归属,保证这个财务永远由FreeOZ支配,有什么具体途径?

其他的都先不要。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13-12-2010 23:02
难道大家真的都误会了吗?我看13楼UB的说法,他就理解得很准确啊


原帖由 青山 于 13-12-2010 23:00 发表
你说清楚了,我也明白了,可是不少人还没明白呢。因为内部一直为FreeOZ组织化的工作在讨论。所以你提到NGO,大家首先想到的是FreeOZ的组织化工作。

你现在说的这个模式,就是你自己注册一个NGO,跟FreeOZ可以开展一 ...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13-12-2010 23:04
Freeoz现在不是实体,没有自己的钱,也无法支配钱
只有实体才对财产有占有权和使用权




原帖由 coredump 于 13-12-2010 23:01 发表
R&W: 如果FreeOZ现在有个最低要求:做到财务有一个法人归属,保证这个财务永远由FreeOZ支配,有什么具体途径?

其他的都先不要。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13-12-2010 23:06
现在钱不是问题的关键,只是这个NGO可能能顺便解决的问题而已
作者: coredump    时间: 13-12-2010 23:09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13-12-2010 22:04 发表
Freeoz现在不是实体,没有自己的钱,也无法支配钱
只有实体才对财产有占有权和使用权





对,这我理解,所以FreeOZ最一开始的基本动机就是想找个简单易行的渠道把这个财务问题落实下来。  后续的事情可以慢慢谈。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13-12-2010 23:10
现在这笔钱是死的,当初人家捐的时候就说是服务器运行费用吧?我已经说了,这样的话你想拿这个钱来买张邮票都不行




原帖由 coredump 于 13-12-2010 23:09 发表

对,这我理解,所以FreeOZ最一开始的基本动机就是想找个简单易行的渠道把这个财务问题落实下来。  后续的事情可以慢慢谈。

作者: 青山    时间: 13-12-2010 23:10
他所说的关系密切,和你所理解我看不同。我们一直试图建立的,是一个维持基于普选的决策机制的NGO。这样才可能把FreeOZ已有的决策原则,建立在这个新的NGO实体上。

你说的这个NGO,如果用来管理FreeOZ的财务和版权,那么等于把现有的基于普选的决策体系,变成了3人决策体系。所以你说的这个模式的NGO是不可能和FreeOZ“关系密切”的。

不然也就不存在我和UB希望你加入管理团队来推进NGO这个事情了。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13-12-2010 23:02 发表
难道大家真的都误会了吗?我看13楼UB的说法,他就理解得很准确啊



作者: coredump    时间: 13-12-2010 23:12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13-12-2010 22:06 发表
现在钱不是问题的关键,只是这个NGO可能能顺便解决的问题而已

我的理解:
1. 论坛本身不需要NGO,
2. NGO本质上也不需要论坛,
3. 论坛没有实体,所以资金管理一直悬而未决
4. NGO是有法人实体的,所以财务方面不是问题
5. 论坛财务方面可以借助NGO解决
6 其他方面论坛和NGO(s)可以相辅相成,互相促进

----
哪里不正确,请指示
作者: 青山    时间: 13-12-2010 23:12
但是财务问题要落实,必须保证现有的决策原则不变。如果为了落实财务原则,把财务变成不受多数人约束的3人决策机制,那么这种落实,你觉得你可以接受么?

原帖由 coredump 于 13-12-2010 23:09 发表

对,这我理解,所以FreeOZ最一开始的基本动机就是想找个简单易行的渠道把这个财务问题落实下来。  后续的事情可以慢慢谈。

作者: 青山    时间: 13-12-2010 23:13
论坛财务方面如果借助NGO,那么财务决策权在哪里?在论坛还是在NGO自己的3人委员会?

原帖由 coredump 于 13-12-2010 23:12 发表

我的理解:
1. 论坛本身不需要NGO,
2. NGO本质上也不需要论坛,
3. 论坛没有实体,所以资金管理一直悬而未决
4. NGO是有法人实体的,所以财务方面不是问题
5. 论坛财务方面可以借助NGO解决
6 其他方面论坛和 ...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13-12-2010 23:20
1,他怎么理解的,你我都未必能100%理解,不过这也不重要,他只是个猪头
2,NGO是靠做事情赢得大众支持的,而要做事情,什么事情都全民公决是做不好的,民主成本过高了。我说的会员每年投票决定是否对委员会满意,个人认为已经够重的普选味道了。
3,NGO可以代论坛保管现有的捐款,但是这钱还是死的。要让钱活,就要让捐赠者知道现在有个实体在做事情,他们愿意把以前的部分捐款转为支持这个实体。
4,NGO不接管版权,论坛还是没有版权,这个版权等于凭空消失了。







原帖由 青山 于 13-12-2010 23:10 发表
他所说的关系密切,和你所理解我看不同。我们一直试图建立的,是一个维持基于普选的决策机制的NGO。这样才可能把FreeOZ已有的决策原则,建立在这个新的NGO实体上。

你说的这个NGO,如果用来管理FreeOZ的财务和版权 ...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13-12-2010 23:24
我的理解:
1. 论坛本身不需要NGO,
如果没有NGO,现有捐款是死钱,版权凭空消失,有人愿意做事没人组织,有人需要帮助没人能帮,如果这个现状令人满意,那么论坛的确不需要NGO

2. NGO本质上也不需要论坛,
或者说NGO可以找到论坛的替代品,不过由于NGO人员的论坛情结,有什么需要比较倾向于找论坛解决

3. 论坛没有实体,所以资金管理一直悬而未决
即使有了实体,捐赠人不发话,这钱还是只能用于服务器费用

4. NGO是有法人实体的,所以财务方面不是问题
什么叫不是问题?

5. 论坛财务方面可以借助NGO解决
那要看是什么方面了

6 其他方面论坛和NGO(s)可以相辅相成,互相促进
完全正确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13-12-2010 23:25
现有财务决策权在哪里?



原帖由 青山 于 13-12-2010 23:13 发表
论坛财务方面如果借助NGO,那么财务决策权在哪里?在论坛还是在NGO自己的3人委员会?


作者: 青山    时间: 13-12-2010 23:25
1,无所谓。
2,这个至少和目前FreeOZ的决策原则相冲突。不过也可以暂时不讨论。
3,捐款保管不是问题,但是如何支用,是FreeOZ的现有决策机制作出最终决定,还是NGO自己的3人委员会作出决定?
4,不一样。NGO接管版权,那么NGO就可以剥夺FreeOZ权利。并且把现有的决策机制架空。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13-12-2010 23:20 发表
1,他怎么理解的,你我都未必能100%理解,不过这也不重要,他只是个猪头  
2,NGO是靠做事情赢得大众支持的,而要做事情,什么事情都全民公决是做不好的,民主成本过高了。我说的会员每年投票决定是否对委员会满意,个人认为已经够重的普选味道了。
3,NGO可以代论坛保管现有的捐款,但是这钱还是死的。要让钱活,就要让捐赠者知道现在有个实体在做事情,他们愿意把以前的部分捐款转为支持这个实体。
4,NGO不接管版权,论坛还是没有版权,这个版权等于凭空消失了

作者: 青山    时间: 13-12-2010 23:25
议事院。但是凭借的,是对财务志愿者遵守议事院决议的许诺的信任。这也是为什么FreeOZ一直试图组织化的原因,毕竟这个不在法律框架下。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13-12-2010 23:25 发表
现有财务决策权在哪里?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13-12-2010 23:28
现在情况下,财务决策权在哪里?比如现在我提案要买一张邮票,30个议事员都投赞成票,是不是去买邮票就合法了?
现在情况下,版权属于没有实体的论坛吗?不属于吧(只有自然人和法人能拥有财产)。既然不属于,何来剥夺之说?




原帖由 青山 于 13-12-2010 23:25 发表
1,无所谓。
2,这个至少和目前FreeOZ的决策原则相冲突。不过也可以暂时不讨论。
3,捐款保管不是问题,但是如何支用,是FreeOZ的现有决策机制作出最终决定,还是NGO自己的3人委员会作出决定?
4,不一样。NGO接管 ...

作者: 青山    时间: 13-12-2010 23:32
目前财务授权,议事院超过半数即可通过。比如16个议事员赞同即可。

不对,如果NGO拥有版权,那么就可以以侵权为由,状告FreeOZ的某些版主,或者其他管理人员。
这样,NGO就拥有了对FreeOZ的实质控制权。议事院的决议就不管用了,因为版权是NGO的。
NGO甚至可以要求关闭FreeOZ论坛。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13-12-2010 23:28 发表
现在情况下,财务决策权在哪里?比如现在我提案要买一张邮票,30个议事员都投赞成票,是不是去买邮票就合法了?
现在情况下,版权属于没有实体的论坛吗?不属于吧(只有自然人和法人能拥有财产)。既然不属于,何来剥夺之说?

作者: 青山    时间: 13-12-2010 23:36
正因为如此,我们推动FreeOZ的组织实体化,就是要把议事院转化成NGO的委员会。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13-12-2010 23:28 发表
议事院没有决策权的,这是非法的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13-12-2010 23:39
标题: 回复 #68 青山 的帖子
目前财务授权,议事院超过半数即可通过。比如16个议事员赞同即可。

----这是非法的,捐款人当初只是捐赠给某位财务保管员,相当于一个trust,钱只能用于服务器运行费用,有没有其他授权给议事院?

不对,如果NGO拥有版权,那么就可以以侵权为由,状告FreeOZ的某些版主,或者其他管理人员。
这样,NGO就拥有了对FreeOZ的实质控制权。议事院的决议就不管用了,因为版权是NGO的。

----可以条款上斟酌一下,例如作者论坛NGO3方共有之类,但实际上论坛拥有是废话,没有法律保护的。
即使论坛不拥有版权,NGO也不能状告版主的,只能状告发帖者本人,但发帖的一般都是作者,也是共有方。

NGO甚至可以要求关闭FreeOZ论坛
那我拍张照片,授权给NGO,再把照片发到新浪去,NGO能不能要求关闭新浪?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13-12-2010 23:41
即使论坛实体化了,还是不能动用捐款的,除非捐赠人重新授权给论坛NGO。


原帖由 青山 于 13-12-2010 23:36 发表
正因为如此,我们推动FreeOZ的组织实体化,就是要把议事院转化成NGO的委员会。




作者: coredump    时间: 13-12-2010 23:45
我的理解:
1. 论坛本身不需要NGO,
如果没有NGO,现有捐款是死钱,版权凭空消失,有人愿意做事没人组织,有人需要帮助没人能帮,如果这个现状令人满意,那么论坛的确不需要NGO

对,这就是现状,私营论坛不存在这个问题,FreeOZ存在,我说的本身就是这个意思,当然,大家也想改变现状。

2
. NGO本质上也不需要论坛,
或者说NGO可以找到论坛的替代品,不过由于NGO人员的论坛情结,有什么需要比较倾向于找论坛解决

理解

3. 论坛没有实体,所以资金管理一直悬而未决
即使有了实体,捐赠人不发话,这钱还是只能用于服务器费用

现在是连公共帐号都没法落实

4. NGO是有法人实体的,所以财务方面不是问题
什么叫不是问题?

可以有法人,可以有ABN,可以有独立帐号和财务

5. 论坛财务方面可以借助NGO解决
那要看是什么方面了

比如,论坛资金委托NGO管理,是否可行?

6 其他方面论坛和NGO(s)可以相辅相成,互相促进
完全正确

作者: 青山    时间: 13-12-2010 23:46
论坛捐款并未限制于服务器租用。而是论坛运行的必要开销。哪里有捐款只用与服务器的字样了?不过目前主要就是服务器的开销。

论坛实体化,也没人打算用现有的捐款做什么。关键是将来怎么管理的问题。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13-12-2010 23:41 发表
即使论坛实体化了,还是不能动用捐款的,除非捐赠人重新授权给论坛NGO。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13-12-2010 23:51
NGO可以有法人,可以有ABN,可以有独立帐号和财务
---- 完全正确

比如,论坛资金委托NGO管理,是否可行?
---- 现有资金是捐赠人捐给了一个虚拟的专用账号,声明该捐款只能用于“论坛运行的必要开销”,论坛议事会是没有权力委托的,只能委托NGO代为保管,用途还是限于“论坛运行的必要开销”,这也没啥状况得到改善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13-12-2010 23:54
论坛实体化,也没人打算用现有的捐款做什么。关键是将来怎么管理的问题。
----所以现有捐款一直不是重要问题啊,只是有了NGO,本来捐款人可能是想回报社会的,当时只有这么个论坛,才捐成了论坛运行费用,现在有了为社会服务的机构,也许捐赠人愿意转一点给NGO而已。也是能转一点是一点的事。

如果没人打算用现有的捐款做什么,现在有可靠的人持有就够了,还有什么怎么管理的问题?




原帖由 青山 于 13-12-2010 23:46 发表
论坛捐款并未限制于服务器租用。而是论坛运行的必要开销。哪里有捐款只用与服务器的字样了?不过目前主要就是服务器的开销。

论坛实体化,也没人打算用现有的捐款做什么。关键是将来怎么管理的问题。


作者: 青山    时间: 13-12-2010 23:54
如果是这种委托模式,与其委托一个新成立的外部NGO,不如论坛内部找几个公认遵守规则的人成立一个NGO,专门管钱。
其他什么都不作,专门就是遵照议事院的决议,批准钱的合法用途。这个NGO没别的作用,就是执行议事院的决议。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13-12-2010 23:51 发表
比如,论坛资金委托NGO管理,是否可行?
---- 现有资金是捐赠人捐给了一个虚拟的专用账号,声明该捐款只能用于“论坛运行的必要开销”,论坛议事会是没有权力委托的,只能委托NGO代为保管,用途还是限于“论坛运行的必要开销”,这也没啥状况得到改善

作者: coredump    时间: 13-12-2010 23:56
原帖由 青山 于 13-12-2010 22:54 发表
如果是这种委托模式,与其委托一个新成立的外部NGO,不如论坛内部找几个公认遵守规则的人成立一个NGO,专门管钱。
其他什么都不作,专门就是遵照议事院的决议,批准钱的合法用途。这个NGO没别的作用,就是执行议事院 ...
我觉得未尝不可
作者: 青山    时间: 13-12-2010 23:57
现在就是这样啊。关键在于,可靠是相对的。单个财务志愿者的可靠,这个没法说啊。尤其当钱多了以后。

前段就有人提出要上广告,在捐款之外开拓其他收入途径。这样更需要规范的财务管理了。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13-12-2010 23:54 发表
如果没人打算用现有的捐款做什么,现在有可靠的人持有就够了,还有什么怎么管理的问题?

作者: 青山    时间: 13-12-2010 23:57
这也是一个方案,就是解决财务管理的问题。

FreeOZ的决策机制还靠基本法运行。而基本法相关的决策,靠NGO中那几个大家都信任的人来严格遵守。

原帖由 coredump 于 13-12-2010 23:56 发表
我觉得未尝不可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13-12-2010 23:59
如果是这种委托模式,与其委托一个新成立的外部NGO,不如论坛内部找几个公认遵守规则的人成立一个NGO,专门管钱。
---- 现在就是在论坛内部找几个公认遵守规则,又有能力的人成立一个NGO啊,这个NGO在做其他工作的同时,可以持有这些钱

其他什么都不作,专门就是遵照议事院的决议,批准钱的合法用途。这个NGO没别的作用,就是执行议事院的决议。
----你又来了,如果只用于论坛运行,那就是现状,而且和议事院的决议毫无关系,是捐赠人本来的意愿;如果议事院的决议超越了捐赠人的要求,这是非法的。




原帖由 青山 于 13-12-2010 23:54 发表
如果是这种委托模式,与其委托一个新成立的外部NGO,不如论坛内部找几个公认遵守规则的人成立一个NGO,专门管钱。
其他什么都不作,专门就是遵照议事院的决议,批准钱的合法用途。这个NGO没别的作用,就是执行议事院 ...

作者: coredump    时间: 14-12-2010 00:00
原帖由 青山 于 13-12-2010 22:57 发表
这也是一个方案,就是解决钱的问题。


嗯,本来就是,一点点来,先解决爬的问题,爬稳当了再去考虑走和跑。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14-12-2010 00:02
麻烦你们讨论组织化工作不要在我这个新建NGO的帖子里行吗?  
作者: 青山    时间: 14-12-2010 00:02
当然有关系了,就算是用于租用服务器,还有用什么样的,用哪家的问题。一样靠议事院决策。

这个NGO要做的,当然是要合法的。但是只要是合法的,就需要执行议事院的决议。

而且这个NGO自己不能在议事院决议之外,有任何其他的自行决定。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13-12-2010 23:59 发表
你又来了,如果只用于论坛运行,那就是现状,而且和议事院的决议毫无关系,是捐赠人本来的意愿;如果议事院的决议超越了捐赠人的要求,这是非法的。

作者: 青山    时间: 14-12-2010 00:04
这不是大家一起探讨么,本来我们还想让你进来帮我们进行组织化工作呢。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14-12-2010 00:02 发表
麻烦你们讨论组织化工作不要在我这个新建NGO的帖子里行吗?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14-12-2010 00:05
我想平地建个堪培拉,想到悉尼去拉两车砖,你们不让,非让我进悉尼进行旧城改造,这部坑我呢么?




原帖由 青山 于 14-12-2010 00:04 发表
这不是大家一起探讨么,本来我们还想让你进来帮我们进行组织化工作呢。



作者: 青山    时间: 14-12-2010 00:06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14-12-2010 00:05 发表
我想平地建个堪培拉,想到悉尼去拉两车砖,你们不让,非让我进悉尼进行旧城改造,这部坑我呢么?





作者: coredump    时间: 14-12-2010 00:06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13-12-2010 22:59 发表
其他什么都不作,专门就是遵照议事院的决议,批准钱的合法用途。这个NGO没别的作用,就是执行议事院的决议。
----你又来了,如果只用于论坛运行,那就是现状,而且和议事院的决议毫无关系,是捐赠人本来的意愿;如果议事院的决议超越了捐赠人的要求,这是非法的。..

我理解你的意思,呵呵,网友捐赠的钱当然只能用于论坛运行,有没有NGO都一样。最小要求,这个NGO起步时,技术上解决FreeOZ论坛现有的资金代管问题,初次之外没有任何权利,钱还是用于FreeOZ论坛的运行。 议事院如果那天搞了个拿点钱哥几个去看脱衣舞吧,这当然是非法的,有没有NGO都是非法的。

除了这个最小化的NGO职能外,NGO可以独立于论坛,论坛也可以独立于NGO各自按照自己规律发展。
作者: 青山    时间: 14-12-2010 00:07
新议事院建立以后,我可以提个方案看看大家是否赞同。

原帖由 coredump 于 14-12-2010 00:00 发表

嗯,本来就是,一点点来,先解决爬的问题,爬稳当了再去考虑走和跑。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14-12-2010 00:07
老丐



原帖由 coredump 于 14-12-2010 00:06 发表

我理解你的意思,呵呵,网友捐赠的钱当然只能用于论坛运行,有没有NGO都一样。最小要求,这个NGO起步时,技术上解决FreeOZ论坛现有的资金代管问题,初次之外没有任何权利,钱还是用于FreeOZ论坛的运行。 议事院如果 ...

作者: 青山    时间: 14-12-2010 00:09
如果NGO有自己的业务,如何保证能够严格遵守议事院(合法的)决议?

如果是这种模式,那个NGO就是一个法律手续。不应该有自己另外的业务。
所有业务都必须是议事院决议可以约束的。

要想搞另外的NGO,那就是另外的NGO.


原帖由 coredump 于 14-12-2010 00:06 发表
除了这个最小化的NGO职能外,NGO可以独立于论坛,论坛也可以独立于NGO各自按照自己规律发展。.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14-12-2010 00:12
这个帖子里只讨论那个“另外的NGO”行不?青山大哥?



原帖由 青山 于 14-12-2010 00:09 发表
如果NGO有自己的业务,如何保证能够严格遵守议事院(合法的)决议?

如果是这种模式,那个NGO就是一个法律手续。不应该有自己另外的业务。
所有业务都必须是议事院决议可以约束的。

要想搞另外的NGO,那就是另 ...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14-12-2010 00:47
再多一句嘴啊,你们这么解决财务问题要NGO干嘛?找几个值得信赖的人,到银行开个联名帐户,规定取钱要几个人共同签名,不就好了?



原帖由 青山 于 14-12-2010 00:09 发表
如果NGO有自己的业务,如何保证能够严格遵守议事院(合法的)决议?

如果是这种模式,那个NGO就是一个法律手续。不应该有自己另外的业务。
所有业务都必须是议事院决议可以约束的。

要想搞另外的NGO,那就是另 ...

作者: 男咕噜    时间: 14-12-2010 08:17
说来说去就是为了点钱
作者: 青山    时间: 14-12-2010 08:47
错,为的是一个合理,可以长期发展的公平的制度。

要建立一个NGO很容易,但是要建立一个真正能够集体决策的NGO很难。

原帖由 男咕噜 于 14-12-2010 08:17 发表
说来说去就是为了点钱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14-12-2010 08:52
要建立一个真正能够集体决策的NGO很难
----也很容易,事事全民公决,不考虑民主成本,不在意事情办不办得成就行了,比如瑞士

     我倒觉得要建立一个集体选举(不是集体决策),简洁高效,民主成本相对比较低,因此能做成事情,从而有影响力的NGO,比较难,至少目前澳大利亚华人社会里没见到NGO。



原帖由 青山 于 14-12-2010 08:47 发表
错,为的是一个合理,可以长期发展的公平的制度。

要建立一个NGO很容易,但是要建立一个真正能够集体决策的NGO很难。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14-12-2010 08:59
这是我在75楼说的:所以现有捐款一直不是重要问题啊,只是有了NGO,本来捐款人可能是想回报社会的,当时只有这么个论坛,才捐成了论坛运行费用,现在有了为社会服务的机构,也许捐赠人愿意转一点给NGO而已。也是能转一点是一点的事。



原帖由 男咕噜 于 14-12-2010 08:17 发表
说来说去就是为了点钱

作者: 青山    时间: 14-12-2010 09:05
澳洲华人社会NGO很多,各种协会,联合会,大批批的,但是真正公平集体选举产生委员会的没有是真的。

我并没有说要每个会员都投票决策每一件事。FreeOZ目前的体系也是集体选举产生委员会,由委员会决策。
但是委员会的选举必须是公开,公平,开放的。

但是你前边说的任命3个人委员会,会员大会每年“确认”(其实是等额选举),这是不成的,这不能叫作集体选举。

你前边说的,在某个城市建立NGO,没有问题,前提是要能够保证其他城市的会员,拥有同样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抛开论坛不谈做NGO其实有两种方式。

1,基本上固定的委员会,实质上就是这个委员会控制这个NGO,你做事,大家觉得你做得好,就来,你做得不好,就走。
2,委员会真正由会员选举产生,NGO做什么,大方向,体现多数会员的意志和愿望,委员会只是一个常务决策机制,纯粹为了提高决策效率而存在。

前者适用于特定目标的NGO,后者适用于希望团结多数人,互助合作的NGO。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14-12-2010 08:52 发表
我倒觉得要建立一个集体选举(不是集体决策),简洁高效,民主成本相对比较低,因此能做成事情,从而有影响力的NGO,比较难,至少目前澳大利亚华人社会里没见到NGO。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14-12-2010 09:23
澳洲华人社会NGO很多,各种协会,联合会,大批批的,但是真正公平集体选举产生委员会的没有是真的。
---- 现有的大批华人NGO,他们内部是不是“真正公平集体选举产生委员会”,你知道?做个调查统计?有数据吗?凭什么说没有?
     倒是有影响力的华人NGO,的确是没有,至少对我来说----我登陆澳洲的时候从来没找到过,也没听说过哪个NGO能帮我,相信论坛里很多人都没找到,没听说过,要不然也不会上论坛来寻求帮助。
      那么为什么没有影响力?我认为现在不能下结论说是因为他们“内部不民主选举”,因为没有统计数据,没有事实支撑。
      我认为“事情做得少,拿不上台面来宣传”更像是华人NGO没有影响力的原因之一



我并没有说要每个会员都投票决策每一件事。FreeOZ目前的体系也是集体选举产生委员会,由委员会决策。
但是委员会的选举必须是公开,公平,开放的。
但是你前边说的任命3个人委员会,会员大会每年“确认”(其实是等额选举),这是不成的,这不能叫作集体选举。
---- 等额还是差额,我也没仔细考虑过,这些都是条款方面的细节。条款写得好,支持的人会多一点点(只限于能认真研究条款,并以条款内容决定自己行为的人);而事情做得好,支持的人可能会多更多(我觉得大多数人捐赠是希望自己的资源能被合理高效运用,真正帮到别人,而不是被捐赠对象的政体如何)
      你可能会说,政体不民主如何保证组织高效,事情做得好?我认为,事情要先做,已经做好了,事实数据拿出来,是最好的证明;比说:“我们的制度好,证明我们能办好事情”
更有说服力。也就是说,不要事先证明,要拿出数据事实来说明

你前边说的,在某个城市建立NGO,没有问题,前提是要能够保证其他城市的会员,拥有同样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这个是技术问题,通过电子及信件投票应该可以做到


抛开论坛不谈做NGO其实有两种方式。

1,基本上固定的委员会,实质上就是这个委员会控制这个NGO,你做事,大家觉得你做得好,就来,你做得不好,就走。
2,委员会真正由会员选举产生,NGO做什么,大方向,体现多数会员的意志和愿望,委员会只是一个常务决策机制,纯粹为了提高决策效率而存在。

前者适用于特定目标的NGO,后者适用于希望团结多数人,互助合作的NGO。



----前者我个人在中文环境下还没有见到过;后者不是我想做的,因为做不成事情,也就谈不上提高影响力,也就谈不上争取更多支持,良性发展等等。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14-12-2010 09:30
而且你说的:基本上固定的委员会,实质上就是这个委员会控制这个NGO,你做事,大家觉得你做得好,就来,你做得不好,就走。

也是可以变化发展,自我提高和更新的,比如规定一系列的markpoint,到了条件就升级政体
这样的条款,既不影响到早期的高效决策,又可能会吸引到一些对民主决策有偏好的人选择支持,但再说一遍,这样的人我认为不会很多。至少我捐款的时候,肯定是听他做过点啥,不是听他的委员会是怎么成立的。
就像找那些初中级工作的时候,为什么都要工作经验,而不重点了解应征者的思维特性?
作者: 青山    时间: 14-12-2010 09:48
华人的组织我来这些年,接触的不少,每年搞活动的也不少,但是真正能够民主选举的很少,基本上都是少数人控制。发展不起来,问题也在于控制的人私利太重。对于会员们来说,反正是你们几个(往往是一个)的,我为什么要贡献力量,做志愿者?

相反,倒是当地人的组织,民主原则贯彻得很好,会员们也积极参与当志愿者,甚至每月都有活动。无代表不纳税,这是一个基本的权利和义务的平衡。

你看到没有一个华人的NGO组织有影响力,恐怕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对你所谓的“细节”不在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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