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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09081】投诉lisa2008在处理版务上违反《版主管理条例》[2009/08/31] [打印本页]

作者: stellahie    时间: 21-8-2009 14:08
标题: 【2009081】投诉lisa2008在处理版务上违反《版主管理条例》[2009/08/31]
以下为liuhuey在家园建设版的投诉:

原帖由 liuhuey 于 21-8-2009 01:58 AM 发表
熟归熟,咱一样投诉。否则我就不是刘叔了。

【事实描述】
1) 在“打倒刘淑”一帖中,我于8/19发表了牵涉Lisa头像的帖子(#72);
2) Lisa在8/20编辑了我的帖子,删掉了自己头像的图片,留下了“lisa2008 威望 +20 给你吃药啊~ 20-8-2009 06:18 ”的点评;
3) 我于8/20上午发帖“现在还算不上投诉,请Lisa版主出来答疑解惑”,与Lisa进行了沟通,Lisa认为我的帖子是“一种人身攻击特别是对女士”,我对此表示理解;
4) Lisa还提到“我目前还没有打算投诉你。因为我和你比较熟,给你发的短信是希望你能私下里给我解释一下这个比较过分的玩笑”。

打倒刘淑女 ===》 http://www.freeoz.org/forum/view ... p;page=3#pid2230244
现在还算不上投诉,请Lisa版主出来答疑解惑 ===》 http://www.freeoz.org/forum/thread-855490-1-1.html


【投诉理由】
1) Lisa作为一名版主,行使管理权过于简单粗暴。首先编辑前未进行沟通,其次编辑后未给出理由,最后的那句点评+通知,也是比较让人难以接受的;
2) Lisa未能将自己运动员和裁判的角色划分清楚。她的编辑操作,是以一个叫“不高兴”的运动员的头脑,行使“没头脑”裁判的权利来完成的;
3) 作为一名版主,Lisa未能尽职尽责的将自己认为该投诉的事情进行投诉,仅仅因为和当事者“比较熟”。我完全有理由推论她会在其它地方徇私;


【投诉要求】
1) 我首先向Lisa女士道歉,我开的玩笑让您不高兴了,对不起;
2) Lisa简单粗暴编辑我的帖子,与《版主管理条例》第五章第五条的精神相违背,我要求道歉;
3) Lisa提过我犯的错误该被投诉,为了论坛的健康发展,为了我的茁壮成长,希望您坚持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我投诉,或者对我处理。我将绝对尊重您的决定;
4) 呼吁管理层重视这种既做裁判又做运动员的现象。


请ZHT针对【投诉要求】第2点,lisa2008在谈天说地处理版务上违反了《版主管理条例》,记警告处分,投票裁决。
作者: stellahie    时间: 21-8-2009 14:17
标题: 相关帖子/讨论
家园建设版:
1。现在还算不上投诉,请Lisa版主出来答疑解惑:http://www.freeoz.org/forum/thread-855490-1-1.html
2。投诉Lisa版主工作中的方式方法问题:http://www.freeoz.org/forum/thread-855616-1-1.html

版主室:
1。投诉Lisa版主工作中的方式方法问题:http://www.freeoz.org/forum/thread-855620-1-1.html
作者: stellahie    时间: 21-8-2009 14:21
标题: 相关章程
《版主管理条例》(2008年10月版)

第四章  版主的权利

4.4,对所管理版面内所有帖子可以进行置顶、套色、加精、编辑、删贴(主贴和回贴)、锁帖、提升、下沉、转移、分类、报告等管理操作,其他网站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应干涉版主的版面管理工作,但若对帖子和ID有管理处理的建议和设想,应与该版版主沟通和协商。

第五章  版主的责任及义务

5.5,尽可能地多上网,熟悉版主操作技巧,积极管理版面,柔性执法,多想点子,开创并引导话题,多多策划活动,大力鼓励支持原创贴、精华贴、提问解答贴,提升网站人气等。


《版主管理条例》(2008年10月版):http://www.freeoz.org/forum/view ... id=46433#pid2124715
作者: ubuntuhk    时间: 21-8-2009 18:25
反对。

liuhuey开不当玩笑在先,版主处理在后,虽然这个被开玩笑的当事人是版主,但是版主一样有权限处理这类帖子而无需预先通知或沟通,虽然lisa2008可以在这件事情上处理得更好一些(留下更直观的处理理由),但是这个处理没有违反《版主管理条例》,所以我认为这个投诉不成立。
作者: coredump    时间: 21-8-2009 18:41
3) Lisa提过我犯的错误该被投诉,为了论坛的健康发展,为了我的茁壮成长,希望您坚持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我投诉,或者对我处理。我将绝对尊重您的决定;

关于这一点,我已经在家园版指出其并不属于投诉点。但liuhuey执意要求,所以Lisa在家园版发了相关投诉帖,但根据FreeOZ基本法程序版主可以直接处理版内事务而不用启用投诉程序。但Lisa版主鉴于和liuhuey很熟悉,已经不愿意再为此事做进一步处理了。

但考虑liuhuey的迫切心情非常值得理解,见:
3) Lisa提过我犯的错误该被投诉,为了论坛的健康发展,为了我的茁壮成长,希望您坚持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我投诉,或者对我处理。我将绝对尊重您的决定;

我会就此在“http://www.freeoz.org/forum/thread-779353-1-1.html”帖中对其进行正式警告,以满足liuhuey同学的要求。
作者: mite    时间: 22-8-2009 00:00
反对
作者: windwalker    时间: 22-8-2009 00:03
反对。同意ub意见。。。coredump警告的好 :)
作者: stellahie    时间: 22-8-2009 00:03
标题: 回复 #6 mite 的帖子
老麦,反对得说明理由。
作者: mite    时间: 22-8-2009 00:09
同UB
作者: stellahie    时间: 22-8-2009 00:17
3票反对,提案否决。NEWGAY、青山请继续投票。
作者: NEWGAY    时间: 22-8-2009 12:30
标题: 我的意见在版主室讨论帖子里
【投诉要求】
1) 我首先向Lisa女士道歉,我开的玩笑让您不高兴了,对不起;

ok

2) Lisa简单粗暴编辑我的帖子,与《版主管理条例》第五章第五条的精神相违背,我要求道歉;

不需要,版主有这个权利。而且也无不妥。

3) Lisa提过我犯的错误该被投诉,为了论坛的健康发展,为了我的茁壮成长,希望您坚持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我投诉,或者对我处理。我将绝对尊重您的决定;


这个由lisa个人决定,zht不干涉版主的私人事务。

4) 呼吁管理层重视这种既做裁判又做运动员的现象。

把我们那个关于回避制度的讨论帖子转到家园版去

这个提案我反对
作者: 青山    时间: 23-8-2009 08:08
反对。
作者: chubbycat    时间: 23-8-2009 10:50

作者: 青山    时间: 23-8-2009 12:34
反对的理由是,投诉lisa违反规定的理由不充分。
作者: stellahie    时间: 23-8-2009 13:34
标题: 票数统计
同意:-
反对:(5票)ubuntuhk、mite、windwalker、NEWGAY、青山
弃权:-
缺席:-

投票结果:否决

转提案公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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