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extreme 于 2-6-2009 10:39 发表
小伙子应该道歉。
A太太不应该道歉,除非说游客在上船之前被告知了这些安全注意事项。要不然她只是自私,或者说是素质差。但是素质差不应当成为被粗暴对待的理由。当然,事后可以向她指出她的问题。
原帖由 韩健 于 2-6-2009 12:38 发表
如果是一位西人的lady挡着道了,他可能会用手护着她而不是推搡;
-也只是猜测“可能”护着而已。西人这么不自觉的还真少见,一个西人妇女这样被推了也是活该,你不自觉让开通道,劝你还不听就更有理由推了,不推开 ...
原帖由 韩健 于 2-6-2009 12:38 发表
如果是一位西人的lady挡着道了,他可能会用手护着她而不是推搡;
-也只是猜测“可能”护着而已。西人这么不自觉的还真少见,一个西人妇女这样被推了也是活该,你不自觉让开通道,劝你还不听就更有理由推了,不推开你被后面的人拥挤发生踩踏就是大事了,再严重点掉水里怎么办,这个道理都不明白?何况具体的现场情况谁也没看见,谁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个“推”法,都是凭自己的想象而已。
如果我是服务生,无论是谁劝你不听,推。
原帖由 韩健 于 1-6-2009 22:25 发表
楼主为了自己的客人据理力争算是尽责了
不过那个A太太的做法实在很不道德,在公共场合特别是船上占住通道造成拥挤是很不安全的,按说这都不用人提醒而是捡起衣服立刻让出通道的,虽然她不懂英文但起码的道理得懂吧,何况人家已经劝过她了,估计劝的时候还梗着脖子浑然不觉呢。旅游团是付了钱来享受服务的,但正是因为收了你们的钱人家有义务保证大家的安全,这船员本是无需道歉的,sorry一下倒也给了面子,算是息事宁人吧。
像A太太这样看上去再好的人,一件不经意的事情就暴露出素质问题,中国人被瞧不起大都是这种小事情造成的。
原帖由 liuhuey 于 2-6-2009 11:01 发表
国人在争取个人权利的时候,常常是基于利,而不是基于理。从利益角度盘算,一旦发现维权的行为会给自己带来收益的负增长,就偃旗息鼓;更不要说被对手施以压力,通以人情,再金钱收买。就身边的事例来说,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雷霆震怒化和风细雨,这样的事太多了。
原帖由 韩健 于 3-6-2009 14:30 发表
不由得想起墨尔本那个被4个警察开枪打死的13岁男孩,虽然罪不致死但他就该被用枪打,为什么?他挥着2把厨房的菜刀张牙舞爪冲警察这边过来了,警察先是口头警告,然后喷辣椒,后来鸣枪示警,他傻bee一个以为没事就是不停下来,那人家警察就按照程序来了:向身体最大的部位开枪,也就是腰以上的部位。这样容易击中目标,也同时防止子弹没打中嫌疑人而打中无辜群众。警察没什么错
原帖由 韩健 于 3-6-2009 15:54 发表
这完全是一码事,我举例是说如果不守规矩人家就要按程序办事,吃亏倒霉是自己,谁在这里跟你谈举证的法律问题了?
那个是把人打死了,当然事后有很多paper work要做。
这个是推了一下,又不是上法庭,还让船员提出什么紧急情况?稍微有点公德心的人都知道挡住通道是不应该的,非得等有人出了事吗?挡住通道给小孩穿衣服肯定会造成拥堵,这一点不用吃核桃大家都能设想得到,他还要提出什么证据?况且楼主都说A太太做的不对了。
你怎么总是提出那些没有操作性的建议,那种情况你要船员事先准备好DV还是DC还是找证人证明已经威胁到其他人的安全了,然后再推她一下?如果有人证明拥堵了,而且劝告不听,你说该不该推?还用道歉吗?到底是谁该向谁道歉?
我看那个A太太应该向其他旅客和东道主道歉。
原帖由 emilydear 于 3-6-2009 19:38 发表
这个有代沟的,本来就是女性向的耽美小说,就跟男生喜欢看武侠小说一样,成年人的童话,你没看过的话接受不了是正常的,一般是只有女性跟gay才会喜欢耽美圈子里的小说,起码偶的小说已经带给偶一点零花钱收入了,够 ...
原帖由 extreme 于 3-6-2009 20:26 发表
同感。青山让我最为气愤的一点是,怎么骂他他都不生气,还是耐心和你讲道理,这份涵养功夫着实到家,
韩健挺有进步。不过我说,林MM你还是得去请回来,你们两个不 ...
原帖由 extreme 于 1-6-2009 22:45 发表
小伙勉强算是情有可原,我也说了,双方都有问题。但是,不要忘记,这小伙是其心可诛,在他心里是认为你们中国人就是这样的,这样对你们根本就没有关系。我最气愤的就是这点。我们不好,我们自己可以说,但是你就不可 ...
原帖由 韩健 于 2-6-2009 12:38 发表
如果是一位西人的lady挡着道了,他可能会用手护着她而不是推搡;
-也只是猜测“可能”护着而已。西人这么不自觉的还真少见,一个西人妇女这样被推了也是活该,你不自觉让开通道,劝你还不听就更有理由推了,不推开 ...
原帖由 extreme 于 3-6-2009 22:01 发表
你这个说法有点是非不明,对就是对,错就是错,很简单的事情,什么为难小孩,你搞得太复杂了,典型的中国式思维。鬼佬没有这么复杂的,他们很简单,对就是对,错就是错,不管你是总统,还是小孩。
原帖由 liuhuey 于 2-6-2009 11:01 发表
对,我同意你的观点。
我对那位华人妇女的意见在于,她没有意识到这其中的是非对错,更没有就自身应有的权利进行积极的争取。
按传统段子来讲,这时候会有一位白胡子的长者出场,长叹一口气,劝她:“妹子,出 ...
原帖由 韩健 于 3-6-2009 19:47 发表
比如在商店,法律规定店员可以要求你自己打开包给他们检查,但是绝对不可以触碰你的身体。
-这才完全是2回事,防窃和制止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完全是不同的情况。A太太的举动已经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了,推一把并不过分,在那里跟她耐心解释沟通的当口儿后面出了事故怎么办?船员跟法庭说,哎,我怕青山他们说我歧视中国人所以没敢碰她于是我俩就鸡同鸭讲说相声来着,行吗?你是愿意去那个摔断腿的还是磕掉门牙的角儿?你要会游泳要不让你去掉水里那角儿?
防窃可能不允许碰你,但要是偷窃被发现了,比如超市发现你偷东西还想跑,扭住你没商量。我就亲眼见过一个漂亮白人美眉被2个保安抓住手腕子,她一直在喊help help,check out那里那么多人就是没人搭理她,谁让她被抓了现行?警察来了还不是把她带走了,保安没事人一样又去巡视了。
你太教条了,死抱着一个“不得触碰身体”到处套用,也不看看适用条件,怎么跟林无敌对中国人倡导肯尼迪的演讲如出一辙?
不信你在同样的情况下,推一个本地人,你看他什么反应?
-怎么着,想耍混蛋?好啊,管他是不是本地人叫警察伺候他!就像上面那个白人美眉一样。
你要在酒吧闹事或者不到年龄非要进去,难道保安还不敢碰你一个手指头了?我还真不信了。
原帖由 extreme 于 1-6-2009 20:38 发表
Extreme的澳洲故事-你应该向她道歉
Extreme的澳洲故事-你应该向她道歉
在悉尼客串过一阵导游,这是一项极具挑战性的工作,每天和形形色色的不同人等打交道,处理各式各样千奇百怪的突发事件。不过,也有很多有意思的经历,正如毛先生的名言,“与人斗,其乐无穷”也。
一次带一个国内团,去King St Wharf坐Lunch Cruise游悉尼港。团里有一对三十多岁夫妻带一个小孩儿,天津人,做房地产开发的,挺有钱,但人很好,很讲道理,暂且叫他们A先生A太太吧。
订的船是Captain Cook,在悉尼港的游轮里面,算是大船了,好几层甲板,进去是底层大厅,我的团安排在第二层,要沿着楼梯往上走一层才到。
我走第一个,进去确认好座位,客人也陆陆续续上来了,正点人数呢,忽然看到A太太撅着嘴一脸怒容的坐在椅子上,A先生站在后面,正和她说着什么,我问她怎么了?A太太气呼呼的说,船员推我!
原来,在上楼梯的时候,由于人多拥挤,船公司安排了一个船员在楼梯口维持秩序,A太太的儿子衣服掉了,A太太停下来,捡衣服,然后帮儿子穿上,这时候后面已经堵了很多人,船员让她们快点走,并且用手推了她一下。
“他居然推我,我吃亏就吃亏在不会说英文,所以只能狠狠的盯了他一眼,气死我了。”A太太余怒未消。
很简单的一件事情,其实双方都有点问题,客人方面,捡衣服是对的,但是停在楼梯上给孩子穿就不对了,因为把后面的人都堵在楼梯上和过道里,人进不去,码头上还有很多人就进不来,应该是把衣服捡起来,带到里面去穿。国内的客人很多只考虑自己,不会考虑别人,这个我是见怪不怪了。而船员方面,则应该是去提醒客人,而不是简单粗暴的推人。就算客人做的不对,也不能那么干。而且居然欺负我的客人,这我可非得要去讨个说法不可。
我问A太太,是哪个船员,她抬头巡视了一圈,指给我看,“喏,就是那个!”
我马上过去,白种人,挺帅一小伙,金发碧眼的,我说,
“对不起,我是那个团的导游”,我指了一下,“请问你刚才在楼梯口推过我的客人吗?”
他倒也老实,楞了一下,说,“是”。
“你应该向她道歉,因为你不该推人”,我单刀直入。
“那是因为她挡住了通道,这个在安全手册上是不允许的,会造成事故”,小伙不以为然,还搬出什么安全理由。
什么态度?我有点火大,“即使她做错了,你也应该向她指出,而不是动手”
“我跟她说了,可是她听不懂”,小伙继续负隅顽抗。
“那是你们的事情,中国客人听不懂英文这很正常,你们应该采取一切可能手段,让他们能够听懂”,我见招拆招。
“我去过你们中国,你们上公共汽车都是推来推去的”。
这回轮到我楞了一下,看不出这小子还挺狡猾,对我们的劣根性了解的一清二楚。所幸咱走南闯北,也是见过大市面的,这个时候可不能乱了阵脚,他硬,你要比他更硬
“是,我们之间是可以推来推去,但是,你不可以推我们。因为我们是付了钱来这里享受你们的服务的,不是来让你推的。”我看着他的眼睛,语气强硬。
这小子蓝眼睛眨巴眨巴终于说不出话来,我乘胜追击,
“你应该过去向她道歉,她就在那边”,我指给他看。
小伙想了想,点点头,“OK”
过不多时,那小伙过来了,拿着罐可乐,红着脸,走到A太太面前,把可乐往她手里一塞,低着头说,“I’m sorry.”,马上逃也似的走了。
我们的人看了,都笑了,A太太看着小伙的背影说,“咳,这小伙子,知道自己犯错误了,不好意思了。”
其实,华人在海外,一直被认为软弱可欺,大部分是自己造成的。西方社会的基本准则就是Fair Go,公平第一,只要你在理的,一定要去讨个说法,人要的就是这股精气神。自己的权益自己不维护,别人欺负了你,还看不起你。
听过太多华人受委屈的故事,因此在这里想和大家分享一下自己的心得,欢迎探讨。
下一篇预告,extreme的澳洲故事-和黎巴嫩老板斗智斗勇讨薪记。
原帖由 韩健 于 3-6-2009 22:14 发表
老外也不都那么简单吧,在这件事上明显是A太太有错在先,她先破坏公共秩序劝阻不听被推了一下是自找的,如果钉是钉铆是铆的说起来A太太应该先对所有人道歉,这次小伙子是息事宁人而已。
原帖由 男咕噜 于 3-6-2009 22:44 发表
我们看看
华女堵在路口,服务生不管,几种结果
1:啥事没有-----93.99%
2:出现推搡,很快被平息------5.5%
3:出现推搡,有个别人受点碰撞-------0.4%
4:出现推搡,有个别人受点小伤--------0.1%
5:出现 ...
原帖由 liuhuey 于 2-6-2009 14:27 发表
来来来,烦请韩兄扮演一下那个相貌英俊、作风硬朗的船员,我来演lady,还请extreme演导游,另外再招聘一位德高望重的猪头扮船长,我们来演一场话剧吧,就叫《三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
我们看看谁该道 ...
原帖由 coke 于 3-6-2009 23:03 发表
你从小有拣核桃的习惯啊,以后吃了桃子什么有核的东西,你就跟着我好了,我扔你检着玩把,
想跟贴就好好说,别那么没礼貌,要不就滚一边去,没人搭理你(同样开心 )
原帖由 coke 于 3-6-2009 23:03 发表
你从小有拣核桃的习惯啊,以后吃了桃子什么有核的东西,你就跟着我好了,我扔你检着玩把,
想跟贴就好好说,别那么没礼貌,要不就滚一边去,没人搭理你(同样开心 )
原帖由 青山 于 3-6-2009 22:42 发表
顶楼说的这个情况,离你说的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差得远了。你说盗窃被捉现行,那是犯罪行为。
人家在那里稍微多停留了几秒钟,就威胁公共安全了,那是你自己定义的?
那个船员没有耐心而已。如果船员尊重A女士, ...
原帖由 青山 于 3-6-2009 22:46 发表
你总说她破坏公共秩序,这个指控不是随便说的。也不是你说是就是的。但是推人却是明确的人身侵犯。这不是一个性质的问题。
你总以西方思维方式自居,但是你却不懂得西方社会最重要的一些原则和基本权利。其实你的思维是很中国式的。
原帖由 extreme 于 3-6-2009 22:01 发表
你这个说法有点是非不明,对就是对,错就是错,很简单的事情,什么为难小孩,你搞得太复杂了,典型的中国式思维。鬼佬没有这么复杂的,他们很简单,对就是对,错就是错,不管你是总统,还是小孩。
原帖由 韩健 于 4-6-2009 00:09 发表
哪里的逻辑说公共通道停留几秒就危害公共安全,该被推了?
-你到底同意不同意阻挡通道越久发生意外的概率越大?被推怎么了,这要是警察执法你不听劝阻把你按在地下也不稀罕。也就当时的情况没有那么激化而已,否则有更”辱华“的举动。
不管这个被推的是不是中国人,这个推人的都是错的。
-没有公德阻挡通道不听劝阻无论是哪国人,被推是轻的,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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