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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没住满2年,顺利获得2nd 5年往返签证 [打印本页]

作者: guigua    时间: 13-11-2008 16:21
标题: 没住满2年,顺利获得2nd 5年往返签证
我2003年拿到PR,迄今只住够14个月,PR签证已经过期。昨天去悉尼的移民局交了申请,今天通知我获得新的5年签证:
Grant of Residence Return Visa (RRV)(s/c BB 155 )
I am pleased to advise you that your application has been approved. You are now granted a new Resident Return Visa (RRV) with amultiple travel facility valid until 13/11/2013。

递交材料:1085表、工作合同、税单、在读MASTER的学费证明、驾照车子的AAMI全险、NRMA、medicare、medibank所有这些证明我与澳洲有紧密联系的材料,要JP签字。
移民官问我为什么必须离开澳洲,我答,家眷全在国内,要回去过圣诞节、春节,本来家眷要过来,但经济危机爆发,咱不能给澳洲政府添麻烦吃救济
移民官问我在澳洲是否有朋友,是多少年的朋友,我正好有个15年的老同学在澳洲
当场缴费$240.

本来是想申请个3个月的就够了,但移民官解释说,3个月的只发给紧急情况申请人,例如海外亲属重病等不可抗力因素(要提供书面证明),不适用于我。

[ 本帖最后由 guigua 于 23-4-2009 07:56 编辑 ]
作者: 妮南    时间: 13-11-2008 16:42
还要提供这么多的资料,够麻烦的。
作者: 小葵    时间: 13-11-2008 17:44
看来澳洲还是个惜才的地方。
作者: chenyi1976    时间: 13-11-2008 17:4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个人觉得澳洲惜才和移民官的心情之间是后者比重更大。

好比你去政府部门办事,办事人员心情好,几下帮你搞定。。。然后回来大赞政府部门效率高。。。其实。。。

[ 本帖最后由 chenyi1976 于 13-11-2008 17:48 编辑 ]
作者: 西澳海豚    时间: 13-11-2008 18:43
我也是觉得----
把这当成是一个有好结果的案例来看就好,并不会建议大家比照办理。
毕竟~这是和现行法令有所抵触的 RESULT----
作者: guigua    时间: 13-11-2008 19:03
原帖由 bug71124 于 13-11-2008 18:43 发表
我也是觉得----
把这当成是一个有好结果的案例来看就好,并不会建议大家比照办理。
毕竟~这是和现行法令有所抵触的 RESULT----

不明白咋抵触现行法令了?
作者: springtt    时间: 13-11-2008 19:07
04年的PR为什么就已经到期了呢?
作者: guigua    时间: 13-11-2008 19:13
原帖由 springtt 于 13-11-2008 19:07 发表
04年的PR为什么就已经到期了呢?

更正了,应该是2003年的签证,今年9月刚过期
作者: guigua    时间: 17-11-2008 23:35
原帖由 chenyi1976 于 13-11-2008 17:47 发表
个人觉得澳洲惜才和移民官的心情之间是后者比重更大。

好比你去政府部门办事,办事人员心情好,几下帮你搞定。。。然后回来大赞政府部门效率高。。。其实。。。

和人家心情没关系吧,他们就是拿个手册给我讲哪条适用于我的情况、哪个不适用,适用的话提供了足够的书面材料就行了。
今天有朋友住满2年但PR签证早就过期了,当场给了5年返程签证,移民官还解释说,他们就看电脑系统里的记录,只要够2年,系统就给年返程签证
作者: jmz    时间: 17-11-2008 23:47
恭喜恭喜

提问:楼主是不是还在读书?
作者: guigua    时间: 17-11-2008 23:52
原帖由 jmz 于 17-11-2008 23:47 发表
恭喜恭喜

提问:楼主是不是还在读书?

是,把学费收据、入学OFFER、校历、已读/未读课程清单等等都给移民局
作者: jmz    时间: 18-11-2008 00:58
那您的这个案例并不算是特例,因为读书本来就是正常理由
作者: wangvw    时间: 18-11-2008 01:08
学习了!
作者: LeoMingY    时间: 18-11-2008 07:56
那楼主现在续的PR,在2010年之前达不到累积2年的要求,估计入籍的时间要按照新的4年算了
作者: guigua    时间: 18-11-2008 10:06
原帖由 LeoMingY 于 18-11-2008 07:56 发表
那楼主现在续的PR,在2010年之前达不到累积2年的要求,估计入籍的时间要按照新的4年算了

没错,存在这个问题。若要呆在澳洲,反复申请5年返程签证就行,两边自由出入,随时满足入籍条件,但就不入籍,比入籍都方便
作者: conty    时间: 18-11-2008 12:32
随时出入的话,入籍就难了吧。至少那个待满1年的要求就挺难满足。
作者: 退休养老的人    时间: 18-11-2008 12:44
移民监就要做完了,也在考虑到底要不要入籍,确实入籍以后回国很麻烦,不单单是签证的问题,比如这次奥运会,我身边的很多朋友要回中国就是因为中国暂停签证惹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所以现在身边的朋友都在劝我不要入籍
作者: 老顽童    时间: 18-11-2008 14:05
原帖由 LeoMingY 于 18-11-2008 07:56 发表
那楼主现在续的PR,在2010年之前达不到累积2年的要求,估计入籍的时间要按照新的4年算了

真的是这样吗?很关心,因为我也是这种情况。我的理解是:这是续了个签证并不是新签证。所以只要在2010年7月1号之前住满2年, 就可以入籍了吧。
作者: guigua    时间: 18-11-2008 15:45
原帖由 jmz 于 18-11-2008 00:58 发表
那您的这个案例并不算是特例,因为读书本来就是正常理由

当然不是特例了,可能以前象我这样的情况不多吧,反正能证明与澳洲有紧密联系就行,澳洲驻华使馆网站上有具体要求:
http://www.china.embassy.gov.au/bjngchinese/DIMAcn361.html

如果你过去5年以永久居民的身份在澳大利亚居住的时间总共不超过2年,请你阅读以下资料:

1085号回澳签证申请表上的第23项问你与澳大利亚是否有商务、文化、工作或个人方面的密切联系并有益于澳大利亚。如果你对此项问题的回答是“是”的话,你必须提供有关材料作为证据。若无上述材料则会延误办理你的申请。

一 商务关系的材料如下:
1、 商业所有权或现任合伙人的证据。
2、 最新年度报告及(或)财务报表的副本。
3、 你积极参与该商业活动的证据。

二 文化关系的材料如下:
1、 你作为演员、音乐家、画家或作家等从事专业艺术活动的证据。
2、 你现任澳大利亚宗教、体育或文化团体会员的证据。

三 工作关系的材料如下:
1、 你受雇于澳大利亚机构、或跨国或外资公司澳大利亚分公司的证据以及你任何职位。
2、 澳大利亚机构的工作证明。

四 个人关系的材料如下:
1、 若你陪同你的澳大利亚公民配偶出国则须提供经认证的结婚证副本、你的配偶与你一同出国的证据、以及你配偶的澳大利亚国籍证明。
2、 若你有直系家庭成员是澳大利亚永久居民或公民并住在澳大利亚,则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和他们在澳大利亚的身份证明,如他们护照所有页数的经认证的副本。若你同时提供并列出你所有家庭成员的居住地址则有助于你的申请。
3、 若你在澳大利亚拥有房屋或其他个人财产则需所有权证明。
作者: guigua    时间: 5-12-2008 20:21
原帖由 老顽童 于 18-11-2008 14:05 发表

真的是这样吗?很关心,因为我也是这种情况。我的理解是:这是续了个签证并不是新签证。所以只要在2010年7月1号之前住满2年, 就可以入籍了吧。

呵呵,我估计你就得关心这问题。没错,155是“返程签证”,而不是第2张“PR签证”,所以严格说,不应该叫做“续签”,只是方便我们这些不满足入籍条件的PR们进入澳洲
作者: 老顽童    时间: 5-12-2008 21:44
我关心这问题的事都被你猜到?


[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 于 5-12-2008 21:45 编辑 ]
作者: guigua    时间: 5-12-2008 23:06
原帖由 老顽童 于 5-12-2008 21:44 发表
我关心这问题的事都被你猜到?

经常游走于中、澳之间谁不关心这事?
作者: taotao63    时间: 5-12-2008 23:48
读master的,不会扁你做intl student发学生签的呀
作者: 西澳海豚    时间: 6-12-2008 03:52
原帖由 guigua 于 13-11-2008 19:03 发表

不明白咋抵触现行法令了?



Five year resident return visaTo be eligible for a five (5) year Resident Return visa you must be one of the following:
You are not eligible for this visa if your most recent permanent visa was one of the following Business Skills visa and it has been cancelled, or is subject to a notice of intention to cancel:
You must also meet one of the following eligibility requirements.
Eligibility RequirementCriteria
Residence requirementYou must have spent two (2) of the last five (5) years in Australia as a permanent resident.
Substantial ties and compelling reasons for absenceYou can provide evidence of substantial business, cultural, employment or personal ties of benefit to Australia,
and
If you have been absent for more than five (5) years, you are able to provide evidence of compelling reasons for your absence.
Member of a family unitYou are the immediate family member of a Resident Return Visa holder.


PR是不会被取消的,我们称为RRV是五年有效的回国签证,或许我们在认知上有些出入,就DIAC官网所述,
http://www.immi.gov.au/migrants/residents/155/eligibility.htm
就时间这一项条件而言,是需要在五年时间内呆在OZ两年,其次~才是证明缺席原因或理由,最後是证明家庭成员,我另举的案例是原主申请在海外RRV过期,故未获准155VISA,所以~我只是就时间来说而已!并不包括了LZ读书的原因,您也获得2nd RRV了,不是吗?

仔细看看,第二项规定实在是一个模拟良可的灰色地带阿!所以~我才会说,这样子的情形----个人会认为是个案,因为认不认可的决定权没有一定标准,故不会把它视为理所当然的向其他TZ推荐比照办理,LZ的在读博士生,我想占了一个很大的加分要素---,如有其他看法,欢迎讨论!

而尊夫人呢?她的申请结果如何?关注中----

[ 本帖最后由 bug71124 于 6-12-2008 04:05 编辑 ]
作者: Fernando    时间: 6-12-2008 07:39
原帖由 bug71124 于 6-12-2008 03:52 发表
PR是不会被取消的,我们称为RRV是五年有效的回国签证,或许我们在认知上有些出入,就DIAC官网所述,
http://www.immi.gov.au/migrants/residents/155/eligibility.htm
就时间这一项条件而言,是需要在五年时间内呆在OZ两年,其次~才是证明缺席原因或理由,最後是证明家庭成员,我另举的案例是原主申请在海外RRV过期,故未获准155VISA,所以~我只是就时间来说而已!并不包括了LZ读书的原因,您也获得2nd RRV了,不是吗?

只要满足三条中的一条就可以了啊, one of .... 不是“首先”,“其次”,“最后”的关系

You must also meet one of the following eligibility requirements.


Eligibility RequirementCriteria
Residence requirementYou must have spent two (2) of the last five (5) years in Australia as a permanent resident.
Substantial ties and compelling reasons for absenceYou can provide evidence of substantial business, cultural, employment or personal ties of benefit to Australia,
and
If you have been absent for more than five (5) years, you are able to provide evidence of compelling reasons for your absence.
Member of a family unitYou are the immediate family member of a Resident Return Visa holder.

作者: guigua    时间: 6-12-2008 11:51
原帖由 taotao63 于 5-12-2008 23:48 发表
读master的,不会扁你做intl student发学生签的呀

我是长登后在澳洲申请的学校OFFER,是本地学生
作者: guigua    时间: 6-12-2008 12:08
标题: 回复 #24 bug71124 的帖子
我就是冲着那个灰色地带/移民官的主观判断去的,其实也不是主观判断,只要提供充足的书面证据,他们就发RRV
作者: 西澳海豚    时间: 6-12-2008 13:25
标题: 回复 #25 Fernando 的帖子
雅思作文写太多了~
作者: Dreamhouse    时间: 12-1-2009 02:17
搂主是PR过期了才办的
不怕被拒绝吗?
作者: springoz    时间: 12-1-2009 02:47
学习了!谢谢LZ!
作者: guigua    时间: 12-1-2009 08:57
原帖由 Dreamhouse 于 12-1-2009 02:17 发表
搂主是PR过期了才办的
不怕被拒绝吗?

-是
-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怕啥?再说我必须回国过年、必须回澳继续工作学习,理由充分、材料充足
作者: hbrenda    时间: 12-1-2009 10:27
原帖由 guigua 于 12-1-2009 08:57 发表

-是
-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怕啥?再说我必须回国过年、必须回澳继续工作学习,理由充分、材料充足


楼主说的不错。谢谢分享!
作者: payen    时间: 21-2-2009 22:18
刚开始准备移民也关注。
作者: JASMINE_JIN    时间: 23-2-2009 15:19
经济危机下的人们应该也关心,ding
作者: xuyuanyuan1388    时间: 23-2-2009 20:20
学习
作者: guigua    时间: 23-2-2009 20:43
没想到这个经历对经济危机下不打算长登的人有一定借鉴意义呀
作者: flyday    时间: 7-4-2009 02:08
学习了, 很有借鉴意义
作者: flyday    时间: 7-4-2009 02:09
标题: 回复 #1 guigua 的帖子
看来, 纯粹的 工作 TIE, 不够啊
作者: ronwang    时间: 7-4-2009 17:24
哈, 跟我情况差不多. 2003年拿到的PR, 2008年9月到期. 其间在澳大利亚共不满不在100天.  为了保PR, 所以申请内部调动从国内到SYDNEY了, 然后去移民局申请RETURN VISA. 最重要的是公司给我开了个在职证明, 所以去申请的时候当天就给我批了, 一小时以内.

之间有个小插曲, 给我面试的签证官认为我公司不是澳大利亚的公司, 不能给我签证. 我说那以有工作为名申请移民吧....和和. 结果这小子好象觉得有道理, 横竖我也是能拿到PR的, 所以就去咨询他老板. 老板是个女的, 上网查了一下我公司, 然后就说OK没问题. 就直接给我贴新的签证了.
作者: 小河    时间: 7-4-2009 20:08
我2000年离开悉尼,没住满2年,后来想回来,在香港问的领事馆,说不给办。

接着还从海外打电话问了悉尼的几家律师、移民公司什么的,都说要看情况,上诉呀啥啥啥。。。心想都没希望了。某年某月来悉尼看我弟弟他们,临离开的大前天,拿了护照,要JP签名了一些文件(我弟弟的citizenship证明什么的),想看看这边移民局怎么说。

那天碰上了一个好人,我只解释了我外婆身体不好,我想照顾她,所以这么多年都没回来。他什么文件都没看,把我护照还是签证号码输进电脑,直接把RRV打了出来。我当时都不敢相信就这么简单。。。原因嘛,具体不清楚,我想可能因为我弟弟是这里citizen,我妈妈也住在这里,或者我以前在澳洲学习工作过。。。等等。。等等。。。吧。。。
作者: flyday    时间: 8-4-2009 02:27
啊, 原来申请得时候LZ人不在澳洲
作者: flyday    时间: 8-4-2009 02:30
标题: 回复 #39 ronwang 的帖子
这个情况和LZ得有点不同.

另:  2003年拿到的PR, 2008年9月到期,其间在澳大利亚共不满不在100天
请问: 你是短登后, 就一直没有回去?
           你是什么时候回澳洲得? LAST MINUTE
作者: 小考拉    时间: 8-4-2009 11:50
恭喜,我的签证马上过期了,只有来澳洲旅游次,移民的事情就此了结了。短登来过一次,过期前来过一次,可惜
作者: ronwang    时间: 8-4-2009 13:36
标题: 回复 #42 flyday 的帖子
我之前这边读书毕业后移民, 然后回国了. 其间来过两次澳大利亚, 但是时间不长, 共不超过100天.

去年8月赶在PR要过期之前又回到澳洲. 因为春节要回国过年, 所以10月去申请的2nd 5 year return visa,
作者: 小考拉    时间: 8-4-2009 13:47
原帖由 小考拉 于 8-4-2009 10:50 发表
恭喜,我的签证马上过期了,只有来澳洲旅游次,移民的事情就此了结了。短登来过一次,过期前来过一次,可惜


我这种是不是压根不可能申请visa了?短登9天,再也没去。
作者: 小河    时间: 8-4-2009 14:30
你怎么样都可以试试看。。。at least give it a try
作者: guigua    时间: 8-4-2009 19:57
原帖由 flyday 于 8-4-2009 01:27 发表
啊, 原来申请得时候LZ人不在澳洲

我去的是悉尼的移民局办公室
作者: newland    时间: 8-4-2009 22:06
那我可亏大了,为了这2年,在经济危机的时候,跑过来! 把老婆孩子丢在国内!
作者: guigua    时间: 19-4-2009 16:06
看来还有人需要RRV
作者: dayangzhilu    时间: 22-4-2009 22:35
原帖由 guigua 于 19-4-2009 15:06 发表
看来还有人需要RRV

是啊,我也需要
作者: BlackHook    时间: 22-4-2009 22:46
原帖由 guigua 于 13-11-2008 15:21 发表
我2003年拿到PR,迄今只住够14个月,PR签证已经过期。昨天去移民局交了申请,今天通知我获得新的5年签证:
Grant of Residence Return Visa (RRV)(s/c BB 155 )
I am pleased to advise you that your application ...


也就是说,如果你不准备回去就不需要去续签。
这样住满两年也可以?
作者: yugn    时间: 22-4-2009 23:32
LZ继签的时候,人还在澳洲吧,如果你当时在机场入境处,情况可能就不同了
作者: guigua    时间: 23-4-2009 08:57
原帖由 yugn 于 22-4-2009 22:32 发表
LZ继签的时候,人还在澳洲吧,如果你当时在机场入境处,情况可能就不同了

可能吧,但何必给自己的申请增加难度呢?
作者: eva_kong    时间: 28-4-2009 00:43
学习了
作者: guigua    时间: 7-6-2009 18:58
..............
作者: wsdy007    时间: 7-6-2009 23:35
学习
作者: Fernando    时间: 8-6-2009 00:00
有工作合同,在读master,说明本来就在澳洲生活,这个回国只是休假性质的,按照正常手续是肯定得给LZ签的。
作者: runningcat    时间: 9-6-2009 02:37
标题: 回复 #51 BlackHook 的帖子
只要人在澳大利亚境内,PR是永远不会被取消的,这就是永久居留权的“永久”所在嘛。不过LZ要回国过节,第一张永久居留签证如果过期了,一旦出境就不许回来了,所以才考虑申请三个月的续签。而移民局说三个月的不适用于LZ,干脆给了五年的……看来我也要照猫画虎,学习学习了,呵呵!
作者: hqx888    时间: 9-6-2009 10:08
原帖由 Dreamhouse 于 12-1-2009 01:17 发表
搂主是PR过期了才办的
不怕被拒绝吗?


在澳洲呆PR就永远不会过期,你想出国才需PR签证给你出去回来.
作者: 清凉水    时间: 9-6-2009 12:11
这么麻烦,我也没住够2年,拿着护照去了,直接交了钱,就给了下一个5年.没有这么麻烦啊/我在猫本
作者: guigua    时间: 9-6-2009 13:16
原帖由 清凉水 于 9-6-2009 11:11 发表
这么麻烦,我也没住够2年,拿着护照去了,直接交了钱,就给了下一个5年.没有这么麻烦啊/我在猫本

说明你的运气比我好
作者: guigua    时间: 10-7-2009 12:25
好运分享:热烈祝贺某君PR签证过期后,在北京成功获得RRV签证
http://www.freeoz.org/forum/view ... e%3D1&frombbs=1
作者: shawn    时间: 13-10-2009 10:54
好贴留个名先.
作者: dofach    时间: 13-10-2009 10:57
原帖由 guigua 于 9-6-2009 13:16 发表

说明你的运气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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