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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你会和你的女友婚前同居吗? [打印本页]

作者: goldeneye    时间: 14-4-2008 15:31
标题: 你会和你的女友婚前同居吗?
你会和你的女友婚前同居吗?

试婚究竟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作者: 妮南    时间: 14-4-2008 16:02
要看情况

假如两个人都在异地求职工作,都需要租房生活,两人都有结婚的意向,可以考虑。

假如一方想结婚,另一方没有结婚的打算,还是不要轻易尝试。尤其是女性更容易受到伤害。

假如两人都不想结婚,就好比与人合租房子一样,视朋友对待,但最好不要居住在一间卧室。
作者: thewall    时间: 14-4-2008 16:57
一起生活过才知道是否能走一辈子
作者: 全庸    时间: 14-4-2008 17:43
我老婆坚决拒绝婚前性行为,我也无能为力啊!
作者: stonetree    时间: 14-4-2008 17:57
同居不代表有性行为,你看林平之和岳灵珊。。
作者: 妮南    时间: 14-4-2008 18:16
是的,还有不少无性夫妻。
作者: Microhard    时间: 14-4-2008 18:59
在我的老观念里,是不主张婚前性行为的。
作者: ubuntuhk    时间: 14-4-2008 19:07
双方都同意,我觉得没什么问题,老硬的观念是不够新。
作者: icepeanuts    时间: 14-4-2008 19:07
如果双方都愿意的话,没什么不好意思的。成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需要别人指手画脚。
作者: thewall    时间: 14-4-2008 19:11
原帖由 Microhard 于 14-4-2008 17:59 发表
在我的老观念里,是不主张婚前性行为的。


在我的半新不老的观念立,婚前性行为是快乐的
作者: thewall    时间: 14-4-2008 19:12
原帖由 全庸 于 14-4-2008 16:43 发表
我老婆坚决拒绝婚前性行为,我也无能为力啊!


动武 !!!
作者: coredump    时间: 14-4-2008 19:45
  你不应该用     
作者: 浪沧孤客    时间: 14-4-2008 19:52
连女朋友都没有
看来我是老大难了
作者: thewall    时间: 14-4-2008 20:27
原帖由 浪沧孤客 于 14-4-2008 18:52 发表
连女朋友都没有
看来我是老大难了


非也非也,论坛上待嫁美女N个
作者: zzmmy    时间: 14-4-2008 20:33
原帖由 thewall 于 14-4-2008 18:12 发表


动武 !!!

婚内强奸?
作者: harry109    时间: 14-4-2008 21:12

作者: 四天晒网    时间: 14-4-2008 23:37
原帖由 bg1pdq 于 14-4-2008 14:33 发表
不试一下, 怎么知道合不合适?

买车前, 都要试驾一下的嘛.



有道理,又象新移民的短登,先适应适应看看,再决定是否要长登。
作者: luoyi727    时间: 14-4-2008 23:46
who怕who阿
作者: mite    时间: 14-4-2008 23:48
原帖由 ubuntuhk 于 14-4-2008 18:07 发表
双方都同意,我觉得没什么问题,老硬的观念是不够新。



yes
作者: thewall    时间: 15-4-2008 00:36
原帖由 zzmmy 于 14-4-2008 19:33 发表

婚内强奸?


SM
作者: goldeneye    时间: 15-4-2008 00:57
原帖由 stonetree 于 14-4-2008 16:57 发表
同居不代表有性行为,你看林平之和岳灵珊。。

我没看到晚上的林平之和岳灵珊在做些什么啊
作者: harry109    时间: 15-4-2008 00:58

作者: formatc    时间: 15-4-2008 00:59
怎么就问男的啊?要是女生说,当然不同意呀~
作者: goldeneye    时间: 15-4-2008 01:00
原帖由 formatc 于 14-4-2008 23:59 发表
怎么就问男的啊?要是女生说,当然不同意呀~

美眉 你走错房间了
作者: KALALA    时间: 15-4-2008 01:02
敏锐的感觉这帖子一定火  强贴下留名


BTW:同居在现在的环境下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了  大家平常心对待就是
作者: maaboo    时间: 15-4-2008 01:03
偶只是看看,纯飘过~
作者: harry109    时间: 15-4-2008 01:10
原帖由 goldeneye 于 15-4-2008 00:00 发表

美眉 你走错房间了

哈哈!
作者: tony2006    时间: 15-4-2008 02:08
晕,都什么年代了,还讨论这个话题?敢问有多少个婚前没同居或性行为?
作者: goldeneye    时间: 15-4-2008 10:51
原帖由 KALALA 于 15-4-2008 00:02 发表
敏锐的感觉这帖子一定火  强贴下留名


BTW:同居在现在的环境下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了  大家平常心对待就是

我门大家十分想知道KALALA跟几个女女有过绯闻, 卡卡
作者: harry109    时间: 15-4-2008 11:24

作者: 浪沧孤客    时间: 15-4-2008 12:03
原帖由 thewall 于 14-4-2008 19:27 发表


非也非也,论坛上待嫁美女N个

那我下半年出来留学
试着去找找
PS可别鄙视我哦
作者: harry109    时间: 15-4-2008 14:10

作者: zhenchengli    时间: 15-4-2008 14:20
这是个人私事,因人而已,自己看着办。。。。。。
作者: zzmmy    时间: 15-4-2008 15:16
原帖由 goldeneye 于 14-4-2008 14:31 发表
你会和你的女友婚前同居吗?

试婚究竟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试婚对女性弊大于利
作者: 对方便友    时间: 15-4-2008 15:19
原帖由 全庸 于 14-4-2008 16:43 发表
我老婆坚决拒绝婚前性行为,我也无能为力啊!


涉嫌人身攻击,警告一次 --  yinyunqiao执行删除操作

[ 本帖最后由 yinyunqiao 于 17-4-2008 16:51 编辑 ]
作者: beysup    时间: 15-4-2008 15:19
婚姻和性是可以分开的。
作者: harry109    时间: 15-4-2008 15:31
原帖由 zzmmy 于 15-4-2008 14:16 发表

试婚对女性弊大于利


作者: bg1pdq    时间: 15-4-2008 15:39
原帖由 zzmmy 于 15-4-2008 14:16 发表

试婚对女性弊大于利


理由?
作者: 妮南    时间: 15-4-2008 18:45
原帖由 zzmmy 于 15-4-2008 13:46 发表

试婚对女性弊大于利


在澳洲与国内又不一样。
作者: harry109    时间: 15-4-2008 19:19

作者: awesomelin    时间: 15-4-2008 20:54
bg1pdq
不试一下, 怎么知道合不合适?  

买车前, 都要试驾一下的嘛.  



认出来了,2楼不正是那个善用私权的bg1pdq
您什么叫“买车前, 都要试驾一下的嘛”?

原来在你眼里,XXXXXXXXXXX的啊? 那不是还真可怜呢!?怪不得XXXXX,o(∩_∩)o…哈哈

老婆是活生生的人!不是你买的,更不是车!估计又要扣我30-80分了 ,嘿嘿。
我静候佳音!



删除几个字,请理解 -- yinyunqiao

[ 本帖最后由 awesomelin 于 17-4-2008 21:14 编辑 ]
作者: 妮南    时间: 15-4-2008 21:01
象全庸的女友绝对不同意婚前性生活,假如在20年以前很多人都会这样,但是在现代社会却又很少见了。
作者: coredump    时间: 15-4-2008 21:09
原帖由 tony2006 于 15-4-2008 01:08 发表
晕,都什么年代了,还讨论这个话题?敢问有多少个婚前没同居或性行为?

人家阿娇就没有过

只不过很傻很天真而已
作者: li_diana    时间: 15-4-2008 21:09
原帖由 thewall 于 14-4-2008 18:11 发表


在我的半新不老的观念立,婚前性行为是快乐的

呵呵,不知道你老婆是否也是我们的网友
作者: awesomelin    时间: 15-4-2008 21:14
既不是买的,又不是车!谈朋友就基本知道合适不合适!

也就可以了解秉性,人品和志趣相投否!

最美好的当西要留给最美好的时刻才格外唯美!!!不然人生不完美

有种超前的爱情叫做透支!

弊大于利 很明显,根据科学报道。不会因为时代和地点而不同吧!

关键看个人修养。

(*^__^*) 嘻嘻……。帮支持下。。。的帖子  活活



(*^__^*) 嘻嘻……
作者: harry109    时间: 15-4-2008 22:30
原帖由 yinyunqiao 于 15-4-2008 20:09 发表

人家阿娇就没有过

只不过很傻很天真而已

哈哈,正解!
作者: goldeneye    时间: 15-4-2008 22:50
楼上的楼上的楼上的楼上好假
作者: harry109    时间: 15-4-2008 23:23

作者: awesomelin    时间: 16-4-2008 01:12
谢谢GOLDENETE哥哥加分了哦
作者: awesomelin    时间: 16-4-2008 01:16
弊大于利。对坏女生利大于弊,哈哈
作者: awesomelin    时间: 16-4-2008 01:19
绝对弊大于利!!!怎么只能投一票?
作者: 妮南    时间: 16-4-2008 10:33
赞成两个人都是真心实意、有结婚意向的,假如一时条件不够成熟,可以先选择同居。

在男女关系上,也不存在坏女人和好女人,或是坏男人和好男人,那是他们两个人之间的事情。
作者: solid    时间: 16-4-2008 10:47
在我的观念里,婚前同居和婚前性行为是两件事儿。我不赞成婚前同居,新恋爱的两个人生活在一起一定不可避免有摩擦,在这种时候又没有婚姻这种保障,两个人分手的几率很大。婚前性行为就不用说了,强调自由个性的今天,仿佛第一个被解放的就是人类的第一需要。
作者: 妮南    时间: 16-4-2008 11:03
不过,也有两个人相爱同居了十年,但是结婚后不久就离异分手了,你看罗大佑就是一个例子。
作者: 挖按    时间: 16-4-2008 15:51
原帖由 stonetree 于 14-4-2008 16:57 发表
同居不代表有性行为,你看林平之和岳灵珊。。


我靠,太有才了~!

这年头,讨论这个话题貌似有点过时了。
作者: 全庸    时间: 16-4-2008 17:34
[quote]原帖由 对方便友 于 15-4-2008 14:19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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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人身攻击, 执行删除操作 请理解(对方发言也已删除) -- yinyunqiao

[ 本帖最后由 yinyunqiao 于 17-4-2008 16:56 编辑 ]
作者: whl9182003    时间: 16-4-2008 17:57
今天有空,这个话题和三位女性朋友聊了起来,很有意思。
香港来的女孩(不过在新西兰生活了9年,在澳洲生活了3年),从日本来的女孩(在澳洲生活了6年半)OZ (她的父母及祖父母都是在澳大利亚出生的)。

香港mm. "同意意婚前同居,而且不介意"老外".同居大概半年就准备结婚".(原来是先谈恋爱,差不多了在同居)
                 “婚后生活在一起,发现无法忍受对方,会很惨~”
----完全出呼我的意料,在我的印象中,她在国外独立生活了这么多年,应该很西化?

日本mm, "我也不在乎婚前性行为" 晕~  从新问了她一次" 住在一起也无所谓" ,"这些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适合我的品位,比如,皮肤一样要深 (不是印度和非洲的黑),象斐济人那种,一定要猛男,看上去要很帅....."

-----看了她FACEBOOK上的相片,她所说的猛男帅个, 我就纳闷了,都是亚洲人,怎么欣赏水平差这么多呐! 不过她本人超级热情,听说在日本上高中的时候,就一个人出来租房子住了,在澳洲也一直打工! 还是很强的MM哦~就是回答问题没有见解性.

OZ mm,“强烈同意一定要同居”“如果不生活在一起,你怎么会了解他的另一面(阴暗面),如果结婚前不合适,就分手阿,这对大家都好。“婚前要放大对方说有的缺点,婚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  中西方在对婚前婚后的态度竟然如此的相似。

个人认为喜欢很传统点的,毕竟自己是中国人,在国内同居好想是非法的.听了众多MM的高见,思想有点转变,如果要同居,也是以婚姻为前提.
同居MM们要小心避孕,不然受苦的是自己,无论男人如何的疼爱你,这个伤害还是要你一个人来承担.

以上仅为嫌聊,不用背景的MM观点不能代表所有人,不能一棒子打翻一船人.

欢迎拍砖

 
作者: awesomelin    时间: 16-4-2008 19:19
楼上是说的都是非大陆的MM,想找外籍或港籍GG朋友们多关注。。。

婚前whatever!

[ 本帖最后由 awesomelin 于 16-4-2008 18:20 编辑 ]
作者: 浪沧孤客    时间: 16-4-2008 19:51
看到投票触目惊心
只有我一个人投了第三选项——没有女朋友
失败啊失败
要被鄙视喽
作者: whl9182003    时间: 16-4-2008 19:53
原帖由 awesomelin 于 16-4-2008 18:19 发表
楼上是说的都是非大陆的MM,想找外籍或港籍GG朋友们多关注。。。

婚前whatever!



这位MM乱扣分,打消我们新TZ来FREEOZ的积极性啊! 从不同的角度去分析事情嘛!
人家辛苦打了半个小时,干嘛扣分啊!
哼~生气ING
作者: yayagogo    时间: 16-4-2008 22:06
我是女生,我不同意同居,结婚后大家有下半生共同生活的时间,所以恋爱就要有恋爱的感觉,天天在一起就少了那种恋爱的感觉了。。
作者: bg1pdq    时间: 16-4-2008 22:14
原帖由 awesomelin 于 15-4-2008 19:54 发表
bg1pdq
不试一下, 怎么知道合不合适?  

买车前, 都要试驾一下的嘛.  



认出来了,2楼不正是某个善用私权的,什么叫“买车前, 都要试驾一下的嘛”?

原来你老婆是你买来的啊? 那还真可怜呢?怪不得你 ...


你要知道那句话是我老婆讲的, 你又会怎么想?

请原谅她的一句玩笑话刺激了你可怜的神经. 抱歉, 我扣过你的分. 你这样挖苦我, 我是活该.

不过, 作为一个文明人, 你报复的对象应该是我, 而不是我的家人. 我BS你.

[ 本帖最后由 bg1pdq 于 16-4-2008 21:26 编辑 ]
作者: awesomelin    时间: 17-4-2008 00:49
原帖由 whl9182003 于 16-4-2008 18:53 发表



这位MM乱扣分,打消我们新TZ来FREEOZ的积极性啊! 从不同的角度去分析事情嘛!
人家辛苦打了半个小时,干嘛扣分啊!
哼~生气ING




Just kidding! 一个大老爷们,人家学习实践下如何加分扣分嘛,您哪里来那么大气性哦? 怕怕哦。别哭哈*^__^*) 嘻嘻……!来来来,MM帮你再多加10分!!!o(∩_∩)o...哈哈


现在新时代了,MM都要让者男生哈!!!不然遭到男生的一声乔气的(哼~生气ING -   555.偶还真受不了啊。。。。!    我是被bg1pdq莫名其妙道的扣分还对发帖对女性不尊敬气晕了。。。自己不会加扣分,就顺便拿您实验了下,忽忽。以后但说无妨!支持所有灌水,嘿嘿!尤其是GOLDENEYE LZ的帖子,^_^

[ 本帖最后由 awesomelin 于 17-4-2008 17:18 编辑 ]
作者: zzmmy    时间: 17-4-2008 00:52
吵架啦??
作者: whl9182003    时间: 17-4-2008 02:07
原帖由 zzmmy 于 16-4-2008 23:52 发表
吵架啦??



误会误会~我喜欢你的头像,是你的小狗吗?
作者: awesomelin    时间: 17-4-2008 02:20
原帖由 zzmmy 于 16-4-2008 23:52 发表
吵架啦??



误会~嘻嘻,乖小哈好你的乖乖狗狗好可爱耶!

除非有人莫名其妙加罪于我,还说话对女子都超级不尊敬!自己不文明,倒扁人家。
不然偶从来懒得和那种不可理喻还专权跋扈,不厚道之人说话!!!更何况和那厮”吵架“???娃哈哈。岂非又失身份哦,(*^__^*) 嘻嘻……

哈哈,我还很少尝试“吵架”是什么滋味呢,bg1pdq您大爷就不用教了吧,不是想“BS“我吗?可没人理你啊。别自己。。。。。。挖哈哈(*^__^*) 嘻嘻……
bg1pdq先自己说的话被我挖苦的实在没道理了,还冒充着把他老婆的话都搬上来了。以为是他老婆就有道理来扁了。哈哈,活活!哇塞!!!您“大爷”还真够“酷”的啊??!

奉劝bg1pdq大爷没事情还是不要自己来撞“枪口”哈哈。MM我就是敏感加桀骜不驯,愤世嫉俗啊。看不惯的坚决直言不讳!!!^_^


和某个人理论还真有失本大小姐的身份呢!活活~~~~~更脏了LZ GG 的地盘!偶没时间奉陪bg1pdq您大爷斗嘴。要不你权势高,看着不爽,再扣我的300,500分什么的,估计偶还没那么多分给大爷您扣呢。不如您和版主说说直接把偶屏蔽了什么的还真无妨啊!o(∩_∩)o...哈哈。还不准备和你共一个论坛,公饮浑水类!以后这个论坛偶不认识bg1pdq!说什么你自便!不尊重别人的人也就是不尊重自己的人!!!大爷还是请自重!

*-*欢迎乖小哈大小姐多来玩哦。姐姐,我们自己说体己话去,不与bg1pdq那厮理论,浪费口舌,没意思!

[ 本帖最后由 awesomelin 于 17-4-2008 14:04 编辑 ]
作者: 浪沧孤客    时间: 17-4-2008 11:16
口水啊口水
这么多口水战涅?
作者: bg1pdq    时间: 17-4-2008 12:57
楼主问: 试婚究竟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我在二楼答: 买车前, 都要试驾一下的嘛.

二楼的“买车试车”,正是呼应楼主的“试婚”之说。“车”是指“婚姻”。而楼上的楼上,把“车”理解成婚姻关系的一方,变成了一方试驾另一方,只能说明你心理阴暗。真正不尊重女性的,恰恰就是你自己。

再看看你的用词,牙酸嘴利,这就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应该讲的话吗?

言尽如此,请你自重。

[ 本帖最后由 bg1pdq 于 17-4-2008 12:16 编辑 ]
作者: 浪花    时间: 17-4-2008 13:42
同居后,应尽快结婚,至少是领个证。

在我看来,单身男士接受一个离过婚的女士,会比接受一个曾经长期同居的女士(两者皆为没有小孩),更能获得安全感和互信。  ~~以上为个人意见,若受此引导,所致后果本人不付任何责任。
作者: awesomelin    时间: 17-4-2008 16:06
原帖由 bg1pdq 于 17-4-2008 11:57 发表
楼主问: 试婚究竟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我在二楼答: 买车前, 都要试驾一下的嘛.不试一下, 怎么知道合不合适?

。。。而楼上的楼上,把“车”理解成婚姻关系的一方,变成了一 ...




请大爷还是不要把您单方面加给我的,宁人做呕还有伤大雅这样的话搬来论坛上!!!您就不觉得口水战脏了我LZ GG的地盘?

爱情婚姻不是”买卖“!!!千金易得,知心难求。它不是物质,更不您的什么破车。

您说的”车“到底是什么意思,我的帖子又是什么意思?人正不怕影子斜!!!谁自己心理阴暗?而且谁自己言语不尊重女性,谁不自重大家在我的帖子和您的帖子里看的很清楚!大众的眼睛雪亮的!!!o(∩_∩)o...哈哈!!~可由不得您随便找个作呕的观点强加于我!

   还有我的人品什么样子的。我身边的朋友老师自有公断!盖棺定论。就算您大把年龄,也不是您bg1pdq大爷给我加帽子诋毁的了的吧!!!
  


您骂我“牙酸嘴利”,那我就是愤世嫉俗,直言不讳!看不惯就。。。更别说是你犯我在前!那您还真说对了,当宽容善良遇见强词夺理,专权跋扈,不厚道之人!!!化学反应自然是“牙酸嘴利”专治专整鸭子死了嘴巴硬! o(∩_∩)o...哈哈   

既然我是您说的“受过高等教育的人”,那也是父母恩师之之教!我好像没有辱使命,不然鉴定不会“品学兼优”吧?不然家人朋友不会喜欢我!   您就算大几岁,但您貌似没这个资格给我鉴定!!!o(∩_∩)o…哈哈

人贵有自知之明!上个帖子说了。恭喜您成为本论坛第一个绝交的人。偶不与不可理喻之人说话!!!以后这个论坛偶偶不认识bg1pdq!要在我LZ GG的地盘或以后我的底盘!有人如果非要狗急跳墙,想PM单挑,您自便!我还真不信巾帼有理怕您个什么了?大不了您再找茬扣分被!

点了您敏感的神经。您再想再说什么?骂什么?给我带什么帽子?你自便!!!本大小姐没时间回。也不会理!不过奉劝您爱打仗换个地盘。说实话,本人很少对这种敏感话题发表看法,更不想汤您这样的人的混水。简直“如入鲍鱼之呰,久而不闻其臭!!!完全是LZGG好朋友的帖子,顶一下。



诀别送老大爷句: 不尊重别人的人也就是不尊重自己的人!!!大爷无论走到哪里,还是请自重!

[ 本帖最后由 awesomelin 于 17-4-2008 15:17 编辑 ]
作者: KALALA    时间: 17-4-2008 16:10
晕  讨论的好好的帖子怎么吵起来啦?  莫非这个季节大家都上火了?
作者: goldeneye    时间: 17-4-2008 16:19
唉,看来我的帖子个个那么火爆.,那么的出色  苦恼啊
作者: awesomelin    时间: 17-4-2008 16:52
原帖由 KALALA 于 17-4-2008 15:10 发表
晕  讨论的好好的帖子怎么吵起来啦?  莫非这个季节大家都上火了?



误会,误会~~~偶很乖哦。偶不和胡搅蛮缠的人说话呢,(*^__^*) 嘻嘻……。偶不会吵架,忽忽


欢迎大家来帮LZ GG的帖子哦。姐姐的猫猫好可爱耶。有想养猫猫的欲望,555 妈妈不让
作者: goldeneye    时间: 17-4-2008 16:56
原帖由 awesomelin 于 17-4-2008 15:52 发表



误会,误会~~~偶很乖哦。偶不和胡搅蛮缠的人说话呢,(*^__^*) 嘻嘻……。偶不会吵架,忽忽


欢迎大家来帮LZ GG的帖子哦。姐姐的猫猫好可爱耶。有想养猫猫的欲望,555 妈妈不让

据我所知,他不是姐姐 汗~~~~~~~~~
作者: awesomelin    时间: 17-4-2008 17:22
原帖由 goldeneye 于 17-4-2008 15:19 发表
唉,看来我的帖子个个那么火爆.,那么的出色  苦恼啊



终于等来GG了,活活~~~
本来是顺路过来帮下小顶~~~,(*^__^*) 嘻嘻……结果碰见个***。把自己给卷进去了,555 好想大哭一场。555.。。555.。55幸好GG及时赶到。谢谢加分咯!开心,吃糖糖了。。55555'
火爆是自然哦。谁叫GG是精英?这个叫人格魅力,o(∩_∩)o...哈哈!欢迎在澳洲的各位MM多参与哦~~~~~~~~嘻嘻,哈哈,忽忽~~~~~~~~~~~~~~~~~~~~~~~~~~~~~~~每个人的成长都会经历许多苦恼。苦尽甘来。。。无苦,则甘无所谓甘也。苦之深,则甘之洌!这‘出色苦恼’中涉及每个人的个人原则和个人修养 ,又不必过于可压抑自己。当今社会,对男生来说也无需克己复礼。。。当然发乎情而止乎礼。。圣贤所为也。。。。先苦后甜,先甜后苦。人生定理轮回,悉心自我。。。自己的人生自己把握,悉在不前路不后悔 。。。建议GG凭心选择。无需苦恼。。。。。。终有苦尽甘来之时!祝愿所有论坛的朋友。经历艰辛的求学和移民都能得到天道酬勤苦尽甘来的好结果!

[ 本帖最后由 awesomelin 于 17-4-2008 16:47 编辑 ]
作者: sxyb    时间: 17-4-2008 17:25
HAHA, 看来征婚有结果啊,已经开始考虑同居的问题了,还是说先借此来个声明——和俺谈朋友是要上床的哦
作者: coredump    时间: 17-4-2008 17:46
都不要激动,  要说这个么个投票放到上个世纪80年代以前,估计会和现在的投票结果完全相反。我们不可否认的是越来越多的国家和人们对同性恋、婚前外性等行为都越来越宽容了。甚至加拿大都法律规定换妻合法了(http://www.chinadian.ca/viewthread.php?tid=5892)。总体上来说这是个个人生活态度的问题,是自己的私生活,选择什么都无可厚非,没有必要着急上火,非要把大家的观点都扳到自己这边才罢休。

希望大家都能有足够的智慧来包容这个世界的不同: 不同的声音,不同的态度,不同的人生观,不同的价值观,不同的宗教,不同的婚姻... ... 否则来到这个由全世界各色各样的人们组成的国家里恐怕只能自寻烦恼。

说得有点太一本正经了哈   本来是一个巨有潜力的生活版强帖,大家可别把楼吵歪了哦  

BTW:  awesomelin 小妹妹写的字有太多的表情符号和语气词了啊, 影响表达,读起来有点晕的说
作者: coredump    时间: 17-4-2008 17:48
PS:对于设计人身攻击的帖子和文字请大家注意,发现一个删除一个
作者: awesomelin    时间: 17-4-2008 18:10
原帖由 yinyunqiao 于 17-4-2008 16:46 发表
都不要激动,  要说这个么个投票放到上个世纪80年代以前,估计会和现在的投票结果完全相反。我们不可否认的是越来越多的国家和人们对同性恋、婚前外性等行为都越来越宽容了。甚至加拿大都法律规定换妻合法了(http://w ...


嘿嘿,活活~~~谢谢指教,怎么的说。咱们也是85后一孩子,身边的开放女生多的是,见怪不怪!哈哈~~~绝对包容哦~~~!!!反正身边的朋友,劝得了就劝劝,劝不了也仁至义尽。吃亏好坏和自己没关系。
忽忽
5555555555555555说了3遍了,偶不知道谁在“吵架"啊???偶不说话,偶看热闹和某人的独角戏,(*^__^*) 嘻嘻……但总不能被人家莫名其妙出言不逊,恶语攻击不说话吧???555555555555
仅仅陈述个人观点,岂敢拉反方到自己这边来啊?!  不然出师未捷身先死啊

不然刚才都被某注册小号的家伙用英文骂的那个难听吧!!!某人去了澳洲,好的什么都没学,就学了半吊子的几句水平次的不能再次的糟粕英文!!!!就忘了自己是中国人了。连中文都说不来了?!以为人家没人懂,天下无敌吧???^_^,

偶可是外文辩论得过全国奖项的吧,还不至于次到连您大爷几句破话都看不懂!!自作聪明的人往往是最愚蠢的人!!!!!!!!

刚以报告,各位论坛大人可是有目共赌的吧!‘

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 。明间栈道 ,暗渡陈仓。算英雄还是狗雄?^_^

恼羞成怒,借脏话骂人者一般不是GeeK就是JERK!!!

在此特别答谢各位大人明鉴和帮我主持的公道!!!!!

谢谢删除他的帖子,保护人身安全和论坛清洁。  小的初来乍到,请大家多多包涵指教。

偶表情丰富哈,忽忽,GG别晕哦。偶力气小。。。可扶不起哦。。。555.希望大家多指教以后,呵呵


偶今天被奖励糖糖分分耶耶!!!由此激动,忽忽

[ 本帖最后由 awesomelin 于 17-4-2008 17:49 编辑 ]
作者: goldeneye    时间: 17-4-2008 18:57
林mm,关键时候,报出我的大名,保你安全
作者: harry109    时间: 17-4-2008 21:43
原帖由 yinyunqiao 于 17-4-2008 16:46 发表
都不要激动,  要说这个么个投票放到上个世纪80年代以前,估计会和现在的投票结果完全相反。我们不可否认的是越来越多的国家和人们对同性恋、婚前外性等行为都越来越宽容了。甚至加拿大都法律规定换妻合法了(http://w ...

换妻合法了

以前国内第一宗的换妻案5个人全部枪毙了呢!
作者: KALALA    时间: 17-4-2008 21:46
以结婚为目的的同居无可非议   但如果只是抱着玩玩的心态……
作者: zzmmy    时间: 17-4-2008 21:51
这里成这样了??
作者: 妮南    时间: 17-4-2008 21:51
我不赞成已婚之夫(妇)出国之后另外找人同居,但是不反对在两个人结婚条件还不成熟的前提下先选择同居生活,可以节省开支也可以互相照顾。假如一对恋人不同居,相反女的或男的找别人合租,这种危害就更大了。
作者: nizi    时间: 17-4-2008 22:06
标题: Defacto
澳洲的人,白人,不领结婚证,但是在一起生活,有的生几个孩子,甚至10几,20年,他们管这个叫:Defacto.分手的时候一样要协议,只是没有结婚,离婚的手续而已。
这个问题涉及个人隐私,谁会说真话呢?
感觉好就在一起呆着呗,呆多久看感觉,结婚与否要看很多层面,不是简单的问题。
女人如果婚后不拒绝性行为那叫“红杏出墙”。
作者: harry109    时间: 17-4-2008 22:20
记得好象《锵锵三人行》里说过:
广东这边有个做翻版碟的老板,身家过亿。移民到澳洲后分别在几个不同的街区安了几头家,好象那些女的也相互知道这回事,但却一直相安无事。真是奇栽怪也,什么人都有。
作者: zzmmy    时间: 17-4-2008 22:22
道德信誉危机
作者: harry109    时间: 17-4-2008 22:46

作者: coredump    时间: 18-4-2008 00:31
没错,可以谴责,可以厌恶,可以声讨。但是法律和道德还是不一样的,这也是人家比我们先进的地方啊。记得当初英国通过同性恋合法化的时候,布莱尔也是在咬牙切齿中同意的,而在另一边,阿富汗还停留在处死自由相恋的恋人阶段,理智与感性的拿捏不是那么容易的,这个世界太复杂了。

[ 本帖最后由 yinyunqiao 于 17-4-2008 23:32 编辑 ]
作者: harry109    时间: 18-4-2008 00:55
原帖由 yinyunqiao 于 17-4-2008 23:31 发表
没错,可以谴责,可以厌恶,可以声讨。但是法律和道德还是不一样的,这也是人家比我们先进的地方啊。记得当初英国通过同性恋合法化的时候,布莱尔也是在咬牙切齿中同意的,而在另一边,阿富汗还停留在处死自由相恋的 ...

法律和道德还是不一样的
作者: 妮南    时间: 18-4-2008 10:45
在二十年以前的中国,男女交往都需要保持一定的距离。同居就更不能被人接受了,会被视为女人轻浮、男人不负责任。

而我们现在生活在澳洲,一般来说与人合租房子,假如全是同性在生活在一个house内,或是有人看到几个同性的人一起去餐馆,会被人怀疑是同性恋。

在澳洲,男女搭配会被视为正常,不管你们是特殊的恋人关系还是普通的朋友关系。
作者: nizi    时间: 18-4-2008 10:54
标题: 回复 #90 yinyunqiao 的帖子
阿富汗,很想去看看,但是估计一辈子不敢去,敢去月球看看。谢谢加分!
作者: guigua    时间: 18-4-2008 11:50
原帖由 formatc 于 14-4-2008 23:59 发表
怎么就问男的啊?要是女生说,当然不同意呀~

一旦婚后发现上错了船......
作者: awesomelin    时间: 18-4-2008 13:27
原帖由 goldeneye 于 17-4-2008 17:57 发表
林mm,关键时候,报出我的大名,保你安全


权倾一世,得高望众的GG啊!荣得GG和尚方宝剑一把。 Thanks a million!!! 感动
恭敬不如从命。先收下珍藏,待到真有逼不得已时用 不过但愿在论坛短暂的有生之年不用它 )有了护身付,不怕风刀霜剑

[ 本帖最后由 awesomelin 于 18-4-2008 13:53 编辑 ]
作者: awesomelin    时间: 18-4-2008 13:39
[quote]原帖由 sxyb 于 17-4-2008 16:25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HAHA, 看来征婚有结果啊,已经开始考虑同居的问题了。。。

人家GG没有GF尚且!!来辟谣!谁告诉您的人家有GF?

论坛有缘的其他各位MM

[ 本帖最后由 awesomelin 于 18-4-2008 12:42 编辑 ]
作者: awesomelin    时间: 18-4-2008 14:06
yinyunqiao

超级感谢新明君版主的多次加分嘉奖。

yinyunqiao 威望 +5 挺美的,不过耳朵好恐怖的说~~ 手绘图片,表吓着 一丝惊艳,顺风耳~~~~~呼呼。偶喜欢古典美眉

换清秀的分享

[ 本帖最后由 awesomelin 于 18-4-2008 13:14 编辑 ]
作者: 浪沧孤客    时间: 18-4-2008 14:53
原帖由 awesomelin 于 18-4-2008 13:06 发表
yinyunqiao

超级感谢新明君版主的多次加分嘉奖。

yinyunqiao 威望 +5 挺美的,不过耳朵好恐怖的说~~ 手绘图片,表吓着 一丝惊艳,顺风耳~~~~~呼呼。偶喜欢古典美眉

换清秀 ...

我喜欢中间的mm
作者: harry109    时间: 18-4-2008 14:55
假的,不爽
作者: awesomelin    时间: 18-4-2008 14:57
偶喜欢林MM。 87版的黛玉是真人啊???不认识?其他是手绘
作者: harry109    时间: 18-4-2008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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