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wangvw 于 22-2-2008 18:03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LZ 这个主意很有创意阿!要是知道了怎么办领养的也告诉大家一下!
原帖由 hohoho 于 23-2-2008 10:03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领养? 会不会牵涉很多法律问题啊? 以后孩子父母来找你打官司怎么办? 还有,弃婴是不是因为身体有严重疾病?
原帖由 marissa 于 23-2-2008 15:03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当然是手续合法才叫领养,又不是偷,抢,而且既然是遗弃的孩子,亲生父母本身就违法了,才被孤儿院收养,至于身体疾病孤儿院会有孩子的纪录。
原帖由 jennnnnnnny 于 27-2-2008 17:51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是呀,看来真难,要不怎么那么多的老外来咱中国领养孩子! 看来只有等我的孩子长大后嫁或娶个外国人, 我才有可能抱个洋外孙或外孙女!
原帖由 lookaround 于 27-2-2008 20:54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混血改良基因,很好的想法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