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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雪梨恐袭受害女律师 至少被子弹击中七次 [打印本页]

作者: 周星星1832    时间: 28-6-2016 11:56
标题: 雪梨恐袭受害女律师 至少被子弹击中七次
  (本报讯)听证会获悉,2014年12月,当警方对雪梨瑞士莲咖啡馆(Lindt Cafe)的人质劫持事件进行攻坚期间,人质之一,女律师道森(Katrina Dawson)身中至少七处枪伤。
  该律师被发现倒在咖啡馆的一个角落,脸朝下,倒在桌子和椅子下。她被人发现时还有脉搏,但之后便不治身亡。
  道森的右肩,右上背部,左肩,左上背部和颈部区域,上背部和颈部区域都被子弹击中,颈部右侧被击中两次。
  据信,位于右上背部的枪口是致命伤。
  弹道专家范德沃尔(Lucas van der Walt)周一对听证会表示,警方步枪射出的一颗子弹先是穿过了一把椅子,变成碎片,然后击中了道森的右后方肩膀,导致了多处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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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助道森一家的律师,奥康内尔(Michael O'Connell SC)提出了或许不止有一枚子弹导致道森伤情的可能性,以及她在被子弹击中之后,可能作出了反应,移动了身体。
  “如果有人左手侧被子弹击中,不是致命伤,他们是可以感觉到的,而且他们会对此作出反应,他们可能会移动身体。可能他们之后会在右侧受伤,而且因为他们第一次受伤时移动了身体,所以这一次的伤口会出现在特定区域。”奥康内尔说。
  “如果你曾经有那么一会儿,想到不止一颗子弹造成了道森的伤势,那么这显然是可能的,对不对?”
  范德沃尔回答说:“如果(第一颗子弹和第二颗子弹之间)有4秒的时间差,那么是的,这样的移动是可能的。”
  据悉,一些伤口中含有铜片,证实它们来自战术作战单位(Tactical Operations Unit,TOU)警官使用的子弹,因为枪手曼·哈隆·莫尼斯(Man Haron Monis)使用的子弹不含铜。
  前两名进入咖啡馆的警官——称为“警官A”和“警官B”——在2014年12月16日凌晨约2.13分左右,在莫尼斯处决了咖啡馆店长约翰逊(Tori Johnson)之后,一共朝莫尼斯发射了22轮子弹,此时距离人质劫持事件开始已经过了17个小时。
  警官B也被子弹碎片打伤,很有可能就是从他自己的武器中发射出来的,范德沃尔说,可能是子弹在咖啡馆入口处的玻璃板上发生反弹之后,击中了他的脸颊和腿部。
  范德沃尔说,他并不认同对莫尼斯的验尸结论,结论称莫尼斯被7-9发完整的子弹打中,但范德沃尔告诉听证会,应该是四发完好的子弹击中了莫尼斯。
  听证会仍在继续。


作者: avant    时间: 28-6-2016 14:08
早就说了,土澳警方在城市里反恐面对没有防护的匪徒用全自动步枪那就是草菅人命,发射手枪弹的冲锋枪有很好的停止作用却没有强大的贯穿力,不易造成二次伤害,美帝SWAT和德国GSG9在面对这类匪徒时都用MP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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