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别怕,最坏的副作用就是你死了。”
格罗斯(Anna Groth)还清晰地记得她的肚子疼得死去活来,医生不以为然,给她堕胎药时说的冷笑话。
离开诊所不到24小时,格罗斯就躺在一个急诊室里,大出血,还腹痛如绞。
“我记得特别难受。哪儿出问题了。后来他们跟我说,我流产了,”格罗斯说道。
27岁的格罗斯在那家雪梨医院等了五天,跟医生说她不能做人工流产,或者说移除体内死去的胎儿,直到医生的上级签字同意。“那感觉太恐怖了;自己的身体完全由别人控制。”
格罗斯的病情很严重,差点被送进重症监护室。
“医生和护士们一直在道歉,”学习医疗科学的格罗斯说道,“他们或,如果由他们拿主意,他们会早一点做手术。他们说,这是政治上的阻力。”
医护人员跟她说,医院必须确保没有违反新州的法律,因为在新州的法律规定里,堕胎是一种犯罪。
《新州犯罪法》指出,“一名怀着孩子的女性”如果“违法服用任何药物或做有害的事,或违法采用任何器具或其他手段”来终止怀孕,可能面临最高10年的监禁。
但是,周四,一份倡议堕胎合法化的法案本该被首次拿出来在新州议会进行辩论。
绿党议员法鲁奇(Mehreen Faruqi)计划呼吁绿党同僚支持使堕胎合法化,将其从《新州犯罪法》里划掉。
但是法鲁奇包括堕胎改革动议的二次宣读没有进入议会的轮候名单,议会下一次考虑这个动议得等到8月。
她表示,这是新州议会100年来避而不谈的问题,动议明显显示,女性有权为自己的身体做决定。
动议还寻求在堕胎诊所周围设置150米的缓冲区以保护病人隐私,允许医生在把病人移交给另一名没有异议的医生或女性卫生服务时可以从良心上拒绝。
除昆州外,其他州和领地都已经立法保护女性合法堕胎的权利。
1971年附加到《新州犯罪法》的一个漏洞规定,如果一名医生认为需要挽救一名女性的生命,或保护她的身体或心理健康,那么堕胎就不是违法的。
1995年,对“心理健康”的定义扩大至经济或社会压力。
雪梨律师汗布林(Julie Hamblin)表示,实际上,新州经常做堕胎手术。但这么做的医生和病人可能因此被起诉。堕胎手术是“灰色地带”,几乎都由私人诊所进行,代价昂贵。
知情人士称,绿党在提出动议时没有做好规划,才会被放在其他事务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