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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维州华商被令赔付百万 追回买房定金不成遭反诉 [打印本页]

作者: 周星星1832    时间: 3-5-2016 15:18
标题: 维州华商被令赔付百万 追回买房定金不成遭反诉

  (本报讯)在购买维州Richmond一套房时临阵退缩,已经让2位物业投资者深陷诉讼泥潭。
  据domain.com.au报导,Eng Kiat Tan和Cheng Lo所面临的法律账单高达100万。维州法庭发现,这2位人士此前曾告知房地产代理退出一笔地产交易的决定,使得合同失效。然而,他们并未通知卖家罗素(Thomas John Russell),或是他的律师。
  在裁决时,维州最高法院法官卡梅伦(Joanne Cameron)表示,为了终止交易,置业者通常认为有必要告知地产代理人,但这一做法并不总是正确的。
  “在‘冷静’期行使他们的法定权利之时,2位买家似乎认为,告知罗素的房地产代理就已经足够了,”法官说,“但据我观察,我并不认为Tan先生和Lo先生有效地终止了合同。”
  据了解,2014年4月,Tan和Lo打算以448万买下Erin St的一套维多利亚风格住宅,其位于Epworth医院对面,具有开办医疗室的许可证。
  然而,5天后,Tan先生给房地产代理——Marshall White的吉本斯(Andrew Gibbons)和Collins Simms的伯恩(Chris Burne)——写了一封邮件,决定退出交易。
  在邮件中,Tan写道,“经过投资集团的进一步思考,我们决定行使3个营业日冷静期权利,即日生效。这意味着,我们依据法律放弃了这个暂定销售合同。”
  在法庭上,Tan透露,他还曾发短信给吉本斯,且留下了语音信息。隔天,吉本斯给予了回复,告知Tan冷静期已经失效,相关事宜已经转入罗素的律师之手。
  罗素拒绝向Tan和Lo退回35万保证金,且将物业再次挂牌出售。4个月后,这一住宅以407万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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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n和Lo便告上了法庭,要求罗素退回定金。然而,罗素提出了反诉,要求对方补足98万剩余定金、??41万的转售成本及损失。
  罗素的案件由卡梅伦法官审理,她命令Tan和Lo支付相关款项以及法律费用——这一笔费用可能高达100万。然而,Tan和Lo的律师肯尼(Jonathan Kenny)告知Domain,他们将会提出上诉。
  罗素的律师德里欧(Paul Dellios)表示,法院作出的里程碑式裁定揭示,置业者在签订合同时有必要细读。


作者: yeats_only    时间: 3-5-2016 15:44
房产是住宅也可以从事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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