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植辉已经在新州监狱服完第二年刑期,他在中国被判处11年半徒刑,在中国监狱服完四年刑期之后被转移回澳洲继续服刑。
尽管吴植辉已经符合假释或赦免的条件,但律政部的一名女发言人告诉《澳洲人报》:“任何提早释放吴植辉的想法都必须考虑到这对澳洲今后与中国谈判囚犯转移之能力的影响。”
“该计划的目的是为了促使囚犯成功地洗心革面,重新融入社会,同时尽可能地保留在其接受审判的国家最初判处的刑法。该计划下的囚犯转移并不是为了向囚犯提供宽大处理。”
负责此事的司法部长基南正在柏林与欧洲同侪进行安全对话,因此联系不上。
司法部表示,从今年8月15日起,吴植辉或许有资格获得假释。
吴植辉的律师伦诺克斯(Tom Lennox)上周日表示,政府如果认为现在它无论对吴植辉做什么,都会影响到其他澳洲囚犯的交换,那是“胡思乱想”。
伦诺克斯表示,把澳洲囚犯从中国交换过来,最主要是受政治需求的推动。
墨尔本大学的中国法律专家葛德文(Andrew Godwin)说,中国法庭“听从中国共产党的指示,特别是在涉及国家利益的案件中”。
伦诺克斯表示,未来将囚犯换回澳洲的变化,主要取决于北京是否需要堪培拉在当时的议题上提供支持。他说,澳洲公民吴植辉,认为他被换回澳洲,主要是因为中国强烈需要澳洲帮助搜寻失踪的马航MH370航班,因为上面载有153名中国乘客。
澳洲官员为41名在中国服刑的澳洲人提供领事援助,但吴植辉却是唯一一个根据五年前同意的协议被换回澳洲的囚犯。
伦诺克斯说,国际换囚法规规定:“接收方可以按照本国法律对类似罪行的刑罚调整刑期。”
他还表示,外交部和贸易部的声明只提到,中国正在“监督”这起案件。“律政部在对吴植辉进行自己的量刑时居然会考虑到外国势力的‘监督’,真是不同寻常。”
律政部表示,换囚只适用于在澳洲也算犯罪的案件。伦诺克斯表示,吴植辉的行为在澳洲并不构成犯罪——任命一名主管进入董事会并不是贿赂,向子公司贷款也不是欺诈。
“一个单纯的事实是,”他说,“中国国企想要征用该公司,而它是吴植辉的资产,所以他们利用中国的刑事司法系统,不公正地给吴植辉定了罪。”
伦诺克斯说,吴植辉是个“模范囚犯”,并希望他能够尽早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