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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489TR申请887PR时的工作证明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daniel_    时间: 19-2-2016 19:49
标题: 489TR申请887PR时的工作证明问题
申请887除了要居住满2年,更重要的是全职工作满1年。这个全职工作一定要求是交当地的个税,受澳洲的企业雇佣吗?

如果我现在中国的雇主同意我做relocation,based在489的地区,并保持现有的劳动合同关系,我可以一直全职工作,交中国的个税和社保,这样够887要求的全职工作的条件吗?
作者: happycory    时间: 20-2-2016 14:35
顶一下,期待高手回复
作者: sylar_yu    时间: 20-2-2016 14:57
lived in a regional Australia/low population growth metropolitan area for at least two years if you were nominated by a state or territory government
worked full time (usually at least 35 hours a week) in a specified regional area for at least a year while you held your eligible visa

具体我不专业,不太清楚,但是网站上写是要住在并且工作在指定地区

要么你找移民律师
要么被一些中介瞎忽悠
要么你自己理解

如果到时候你申请887的时候被,如果被刁难的话,那些中介最多是笑笑,估计都把你忘记了。

当然如果你这边一直有合同,澳洲一直开薪水,交税的话。 那么你可以说长期出差到中国。
但是如果你工资什么的 所有活动都发生在中国,澳洲的合同跟废纸有什么区别。 这如果可以就是一个严重的漏洞, 所有的担保,偏远公司都可以这么做来规避了。 担保一个中国员工,然后不去澳洲在中国工作,拿这一张废纸一样的合同,澳洲也不发薪水也不交税, 政府也不傻。。

记得是在想问 找律师,中介都是半桶水,当然更别提我这种不是中介的业务回答问题的啦
作者: heaichen    时间: 29-2-2016 20:32
抱歉,楼主, 我回答不了你的问题。
我看了你的备注,以你的语言能力,
1)写信给Skill support问
2)自己写信给CO问
3)查DIBP网站
4)查移民法的相关规定。
祝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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