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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指纹对个人作风的内省和致歉 [打印本页]

作者: 指纹    时间: 12-11-2014 20:09
标题: 指纹对个人作风的内省和致歉
最近收到一些朋友的提醒,以及多方面的反应,促使我对近日个人的工作作风和论坛举止做了一些反思。

总的说来我最近在处理论坛各方面的事情上容易被自己的情绪左右,急功近利,导致伤害了很多网友,包括管理团队的同事们。

作为论坛管理员,参与维护论坛这个大家庭的工作,确实不应该把这些情绪带到论坛中,在此深表歉意。

欢语和Shyaka的禁言处罚,直接或间接都是我的个人情绪不稳定导致,因此专门和二位道歉,并即刻解除禁言。

对于其他我个人无意中伤害的网友和同事,在此一并致歉并请求原谅。

论坛管理员情绪化是容易引发矛盾,我个人会尽量改善。也希望每一位管理员乃至网友都能够共勉,减少今后出现类似事件的机会。

同时也希望每一位网友和发言者,能够尽量体会听众的感受,尽量避免使用判断性的语言和容易引发误会的敏感词汇。对于伤害论坛氛围的言行,也希望尽量减少。简单的说,be nice。

感谢所有给我提出意见和批评的朋友们。

作者: 妮南    时间: 12-11-2014 20:40
可以看到指纹一直很努力也做了不少工作,网友都是有着自己个性的,有时候会适得其反。
作者: 愚夫    时间: 12-11-2014 21:06
给指纹一个赞!

的确,我们每个人都有不足之处,能看到自己的不足,是一种智慧,能坦诚自己的不足,是一种勇气。

谢谢版主给我们做的表率!我也在反思中...希望各位同仁批评。


作者: 欢语    时间: 13-11-2014 11:43
禁言?是指以欢语的名字的发言吗?倒是没关心还有多少时间可以以这个名字发言呢,多谢你的关心。
借此机会,感谢那些让我能发言的所有的网友,特别感谢对禁言设置的改变,让被禁言的人的言论也能公之于众,省了很多的口水。

请问撤销版主的决定呢?屏蔽maggie和我的回复呢?
作者: sydneyloveyou    时间: 13-11-2014 14:4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欢语 发表于 13-11-2014 11:43
禁言?是指以欢语的名字的发言吗?倒是没关心还有多少时间可以以这个名字发言呢,多谢你的关心。
借此机会 ...

还有完没有?
作者: 愚夫    时间: 13-11-2014 15:09
@欢语
举个例子,咱们在OZ认识,和其他人比较,咱俩比较“熟”了;假如有一天,我由于心情不佳,在你的板块里说了过激的话,者做了过激的事,你是处理我,还是不处理我呢?

作者: shiaka    时间: 13-11-2014 20:4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接受道歉。

同时,为了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毕竟再完美的人也会有疏漏),还是继续建议本论坛不要“谈制度就怕”,对于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尤其是对个人)的管理操作——比如删帖、禁言、封IP、撤职——能够有稍微具体些的简明规则作为依据。比方说,对于发表侮辱性言论的坛友首次警告,再次触犯实施3天禁言;对于含有政治敏感言论的帖子实施删除,等等。对于管理操作的实施流程,也应含有必要的沟通部分。

没有基础,何来发展?我个人觉得,这些针对管理行为的规则是一个论坛之所以被称为论坛的基础。
作者: shiaka    时间: 13-11-2014 21:0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doreadme 发表于 13-11-2014 15:09
@欢语 ,
举个例子,咱们在OZ认识,和其他人比较,咱俩比较“熟”了;假如有一天,我由于心情不佳,在你的 ...

所以,有无规则差别很大了。

如果没有规则,那么处理就没有依据。依照个人的喜好与价值判断行使自己的权力,显然不合适,因为对于同一件事每个人可能有不同的价值判断,如果你的价值判断不被对方认同,那么对方会觉得这是你运用权力无故压制他人,申诉是一定的,你们俩也别“熟”了。

如果有规则,且按照规则理应处理,那么处理了对方也没话说。
作者: 指纹    时间: 13-11-2014 21:14
shiaka 发表于 13-11-2014 20:49
接受道歉。

同时,为了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毕竟再完美的人也会有疏漏),还是继续建议本论坛不要“谈 ...

谢谢建议

确实,必要的规则是需要的,而另一方面,过于繁琐的规则加载到论坛这种以文字为主的交流平台上,常常会导致低效率甚至误解

管理团队会尽量制定一套简洁并有效的规章,但同时我觉得,网友和管理员之间,网友和网友之间的宽容和体谅才是维护良好论坛气氛的核心

愿与你共同完善自己,贡献论坛


作者: 嘟嘟宝贝    时间: 13-11-2014 21:41

作者: 欢语    时间: 14-11-2014 05:47
doreadme 发表于 13-11-2014 15:09
@欢语 ,
举个例子,咱们在OZ认识,和其他人比较,咱俩比较“熟”了;假如有一天,我由于心情不佳,在你的 ...

不知道什么是过激,按照惯例,有人投诉处理,没人投诉,参照李天真和肥猫。
若是有恐吓威胁,我的建议是当事人保留证据,报警。

作者: kevin妈妈    时间: 14-11-2014 07:05
指纹 发表于 13-11-2014 21:14
谢谢建议

确实,必要的规则是需要的,而另一方面,过于繁琐的规则加载到论坛这种以文字为主的交流平台 ...

网友和管理员之间,网友和网友之间的宽容和体谅才是维护良好论坛气氛的核心
作者: 思想有病    时间: 14-11-2014 15:55
道歉还是可以有的,

论坛关键是人治还是法制的问题。

或许将来有一天,哪个猪头或版主一时情绪爆发,还会发生这样的事。
作者: shyaka    时间: 14-11-2014 16:48
指纹 发表于 13-11-2014 21:14
谢谢建议

确实,必要的规则是需要的,而另一方面,过于繁琐的规则加载到论坛这种以文字为主的交流平台 ...



恩,关于规则的讨论已经太多,我就不多说了,相信你们已经有了自己的判断。

至于宽容和体谅,每个人的理解可能都不一样,不过我相信大家都会尽量的。

这次的事件,很多人(包括我)都暴露了自己的缺点,引以为鉴吧。

不过可怜因我而躺枪的dcxg,似乎是受伤很深啊,你要不给他个私信表示一下?。。。
作者: 指纹    时间: 14-11-2014 16:52
shyaka 发表于 14-11-2014 16:48
恩,关于规则的讨论已经太多,我就不多说了,相信你们已经有了自己的判断。

至于宽容和体谅 ...

谢谢

@dcxg 更需要小伙伴们的安慰

我借此机会专门和他道歉
作者: 愚夫    时间: 14-11-2014 17:03
指纹 发表于 14-11-2014 16:52
谢谢

@dcxg 更需要小伙伴们的安慰

他没这么脆弱的,这几天肯定有事~~
作者: 容容    时间: 21-11-2014 09:5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有人问我为什么不先接受你的道歉,表现一下风度。
可是禁言我的是ub,不是你,要我原谅什么呢。当然也有可能你托梦给他,我也是不知道的。

与你有关的,你避而不谈。

有很多人有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可我没有。我个人认为风度不是做给别人看的,是自己内心的体现。
作者: 容容    时间: 21-11-2014 10:1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我才发的对比金鱼和农夫被投诉他的帖子当成spam,投诉你的还原地放着的帖子,你删了做什么?
难道又是情绪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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