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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To 所有威权主义者 [打印本页]

作者: shiaka    时间: 7-11-2014 19:0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标题: To 所有威权主义者
我知道这里有很多威权主义者,比如幸福妈妈这样的,大家都是华人,我很能理解这样的想法。

不过,我还是有一点点小小的建议。

这个世界是自由的,或者趋向于自由,言论空间也是如此。每个人都或许有自己所不喜欢的言论、观点或行为模式或表达方式,但采用权力(过家家小游戏的小权力也算是权力吧)或支持采用权力来压制你所不喜欢的东西,这是反自由的行为,说明这个人还处于心智未开化的阶段。

当然,自由是有边界的,这个边界就是不能侵犯他人。如果某一种行为我完全不喜欢,但它并没有侵犯任何人的权利,那么我是不会希望有人用权力去禁止他。正所谓“我反对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当然了,誓死捍卫这个太夸张了,只要不去支持就可以了。
作者: shiaka    时间: 7-11-2014 19:1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有人提出采用黑名单的方式,我很赞同。当然了,我建议在将别人放入黑名单列表的同时,也通知一下对方,好让对方也把你放入黑名单里。

这里有个假设:“特别喜欢把别人放入黑名单的,往往也很容易上别人的黑名单。”我很兴趣去看看这一的假设的验证情况。
作者: 幸福妈妈    时间: 7-11-2014 19:39
尊敬的朋友,

你说的很多都很有道理,幸福妈妈很愿意站在你的立场去思考你的观点。
人类的思想真的不可能被别人所左右,都会听从自己内心的需要。

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去干涉他人内心的自由。

幸福妈妈是个最不需要拥有权威的人,(行将入土,看穿一切,唯一信念:家庭幸福!)

也是个最不会利用权威去伤害到别人的人,

因为,伤害别人的同时,可能伤害更多的是自己。

伤害总是没有幸福感的事情啊!所以,宁愿人人负我,我也不负人人!

正因为如此,我才经常选择“投降”,让被我无意中“气”到的朋友能够开心一些(可能我是个不大会说话的人,偶尔的好心也会不小心伤到别人)。(若我做错或说错了什么,“气”到了你,向你诚恳道歉!)

因为开心不属于自己,应该属于大家,尤其是愿意跟我交流的朋友(否则人家懒得搭理你)。

一个能够心平气和去接受他人不同意见的人,才可能得到别人的认可和尊重。

在此,幸福妈妈希望你能开开心心,因为幸福妈妈没有把你当成敌人,而是把你当成值得尊重的网友(虽然素未谋面)。

若你觉得给幸福妈妈提意见可以让你内心觉得轻松,我也会用心聆听,只要你能消消气!

不好意思,我得给家人烧饭去了 ,一家子等着我做饭呢。

今天晚上打算做顿好吃的给家人。

最后,热爱Freeoz就要学会热爱所有在此提出批评的朋友,

对于我来说,做到这点,没有困难!

祝福你,朋友!






补充内容 (7-11-2014 19:40):
"黑名单"留给别人用吧,谁要谁拿去~~免费出让ing (把任何人加入黑名单都是不礼貌的行为)
作者: kevin妈妈    时间: 7-11-2014 20:04
幸福妈妈 发表于 7-11-2014 19:39
尊敬的朋友,

你说的很多都很有道理,幸福妈妈很愿意站在你的立场去思考你的观点。

伤害别人的同时
也同样会伤害到自己
所以我也宁愿伤害自己也不愿意去伤害别人

作者: 嘟嘟宝贝    时间: 7-11-2014 21:58
呵呵,哥们你可真闲啊,看了这么久不明白吗,在FREEOZ 提意见,得先学会奉承体,对领导得先说您做义工辛苦了,对明星得说我是您的超级粉丝。看过彭德怀庐山会议的意见稿吗,基本上得那种格式,不然要么进小黑屋要么进黑名单。
作者: 思想有病    时间: 8-11-2014 01:10
这里基本上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再这样下去,估计最后也就剩下那个猴子自个玩了。。。。
作者: shiaka    时间: 9-11-2014 12:2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幸福妈妈 发表于 7-11-2014 19:39
尊敬的朋友,

你说的很多都很有道理,幸福妈妈很愿意站在你的立场去思考你的观点。

我是个很难被“气到”的人,这点上你可以绝对放心。

我是觉得你有些这样的思维,但还有很多人——我不是太想点名——比你的程度要高得多。所以我这帖子并非单独针对你。

当然了,说“针对”也不太好,仅仅是提点建议。
作者: shiaka    时间: 9-11-2014 12:3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kevin妈妈 发表于 7-11-2014 20:04
伤害别人的同时
也同样会伤害到自己
所以我也宁愿伤害自己也不愿意去伤害别人

我不太理解为什么会伤害到自己?

我也有很多不喜欢的东西,包括观点、人和言论,但我从不认为我看到这些东西是伤害了我自己。

如果说“一个人看到不喜欢的东西,就等于伤害了那个人”这个命题成立,那么请问谁可以做到自己被所有人喜欢,或者不被所有人不喜欢?如果不能做到,那岂不是在伤害别人?所以这个什么“伤害”,只是自欺欺人,杞人忧天罢了。
作者: shiaka    时间: 10-11-2014 13:4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KKK 发表于 9-11-2014 20:34
LZ,
你正在传播与主旋律相背的负能量,小心把你关进小黑屋,炸掉你的楼。

主旋律实在是太搞笑了,所以我忍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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