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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收到ATO 的来信(尘埃落定-case closed) [打印本页]

作者: cathytzy    时间: 27-3-2013 18:32
标题: 收到ATO 的来信(尘埃落定-case closed)
本帖最后由 cathytzy 于 10-6-2013 18:18 编辑

前几天,收到一封ATO的来信,要求解释2010年的海外收入。

听到很多人都收到了这样的信,只要你是PR,只要你从海外汇入了大于1W刀的钱,你中奖的概率应该会有50%。

2010年,我们还是TR,我正在澳大利亚努力地为892工作着呢,我汇入的等额5W美金的款项不就是为了满足移民局的要求吗?感叹一下,现在的ATO可真勤快!

听到很多163朋友,转成892后,都接到过这样的信,最后写一封解释信就没事了,我也没把这当回事。

但悲催的是,当我仔细看了这封信后,发现离这封信发出的日子已经超过28天了(这封信被家人从信箱里拿来后,在家的某个角落静静地躺了一个多月,后来偶然中才发现 )。我赶紧在本月20写回信,但还是在昨天收到了“notice of amended assessment" ,要补交的税是$15000+

我立马联系ATO ,再次声明,这笔款项不是我2010年的海外收入。对方要求我补材料,要我提供银行的statement,证明这笔钱在我来澳洲之前早已存在。

接下来,我要做的工作,就是去开银行证明了。已经过去三年时间了,要重新回忆一下并准备证据了。有些小郁闷。

我把我自己的经历写下来,希望给大家提个醒。

1、在163期间汇入钱,最好做一个档案管理,申请892的时候移民局要求提供,拿到892后,税局也有可能要找你说明。
2、收到信后,尽早打电话说明。英语不好的,可以拨131450,有免费翻译。
3、如果叫你的会计打电话,事先问一下收费情况。因为我听到,有会计打这样一个电话收费4百多刀。

最后,祝大家好运,让ATO离我们远一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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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打电话向ATO询问,终于被告知:case closed 。
作者: 资料盒    时间: 27-3-2013 18:40
谢谢分享.
作者: pretyjun    时间: 27-3-2013 20:17
感谢您的分享。

请问在申请892期间汇过来的钱都要算吗?
作者: cathytzy    时间: 27-3-2013 21:29
原帖由 pretyjun 于 27-3-2013 20:17 发表
感谢您的分享。

请问在申请892期间汇过来的钱都要算吗?



我这笔钱就是在申请892期间汇过来的啊。
ATO 是随机抽查的,只要你成为了PR,你前几年汇过来的钱也有可能被抽查到,但不一定都要算。
作者: nihaowohao    时间: 28-3-2013 00:09
谢谢分享、
作者: 妮南    时间: 28-3-2013 09:14
好象也就是今年1月份开始ATO大量追查海外汇款。能说清楚就没事。
作者: dkart    时间: 28-3-2013 13:12
谢谢分享
作者: jishishuoai    时间: 28-3-2013 16:27
TMD怎么这么变态啊!
作者: limuc    时间: 9-4-2013 23:54
老婆登录了,我还没有。
到六月份我要报税吗?还是我老婆报税。
谢谢!
作者: cathytzy    时间: 11-4-2013 09:21
原帖由 limuc 于 9-4-2013 22:54 发表
老婆登录了,我还没有。
到六月份我要报税吗?还是我老婆报税。
谢谢!


没有登录就不用报了吧。
如果一个财年内在澳洲住满183天以上,就要报税了。

人一生中不能逃避的两件事是,死亡和税务
作者: my_dream    时间: 11-4-2013 11:35
刚看到lz的帖子,吓出一身冷汗,我们是3月底刚刚登陆的,3月中旬在国内以自己的名义汇过来一笔钱,新移民没工作只能吃国内的积蓄啊;满足lz说的两个条件,“只要你是PR,只要你从海外汇入了大于1W刀的钱”,我们这种case也会被ATO查吗?
作者: harveyliu    时间: 11-4-2013 12:48
标题: 我刚登陆,汇钱过来买房,有问题吗?
澳洲还有这个规定?我正在汇钱买房,有些没法出银行证明,因为是放在别人那的,怎么办?
作者: cathytzy    时间: 11-4-2013 14:47
原帖由 my_dream 于 11-4-2013 10:35 发表
刚看到lz的帖子,吓出一身冷汗,我们是3月底刚刚登陆的,3月中旬在国内以自己的名义汇过来一笔钱,新移民没工作只能吃国内的积蓄啊;满足lz说的两个条件,“只要你是PR,只要你从海外汇入了大于1W刀的钱”,我们这 ...

被查不可怕,可怕的是查了说不淸。

象你这种情况,只要说明是来澳洲之前的存款就可以了。注意保存银行帐户的清单和汇款凭证,以防万一。也可以在要求说明时去银行拉清单,但拉两年前的话就要付费了。
作者: cathytzy    时间: 11-4-2013 15:24
原帖由 harveyliu 于 11-4-2013 11:48 发表
澳洲还有这个规定?我正在汇钱买房,有些没法出银行证明,因为是放在别人那的,怎么办?


放在别人那的钱ATO 会认为不是你的 ,除非你有证据说明那确实是你的钱。

你是TR还是PR?你是否已荣幸地成为澳洲的税务居民?

有些待遇是不一样的。
作者: cathytzy    时间: 11-4-2013 15:30
不同的情况要不同处理。

以下是个人理解(不负法律责任):

如果你是163,在TR期间,你要尽量用自己的名字汇款。
如果你是PR,尽量不要用自己名字汇款。
作者: my_dream    时间: 11-4-2013 15:50
就是说如果能证明这笔钱是国内的积蓄,ATO就不再征税了是吗?还是说即使是积蓄,在中国交过税了,汇到澳洲也要再交一边税呢?
谢谢lz扫盲
原帖由 cathytzy 于 11-4-2013 11:47 发表

被查不可怕,可怕的是查了说不淸。

象你这种情况,只要说明是来澳洲之前的存款就可以了。注意保存银行帐户的清单和汇款凭证,以防万一。也可以在要求说明时去银行拉清单,但拉两年前的话就要付费了。

作者: 3210888    时间: 11-4-2013 15:58
PR登陆几年后再将国内的积蓄全转过来,怎么证明呢,跑回国去开证明?

就算征税也只能对这几年的利息征税吧
作者: cathytzy    时间: 11-4-2013 21:52
原帖由 my_dream 于 11-4-2013 14:50 发表
就是说如果能证明这笔钱是国内的积蓄,ATO就不再征税了是吗?还是说即使是积蓄,在中国交过税了,汇到澳洲也要再交一边税呢?
谢谢lz扫盲  


证明是以前的积蓄,那就是登录以前的事,不把你当税务居民看待,那部分钱就不算是海外收入,在澳洲就不用交税了。
作者: cathytzy    时间: 11-4-2013 21:57
原帖由 3210888 于 11-4-2013 14:58 发表
PR登陆几年后再将国内的积蓄全转过来,怎么证明呢,跑回国去开证明?

就算征税也只能对这几年的利息征税吧


我这次就得回国开证明,你说啃爹吧。
作者: 3210888    时间: 11-4-2013 23:02
原帖由 cathytzy 于 11-4-2013 20:57 发表


我这次就得回国开证明,你说啃爹吧。

万一再不符合要求,难不成再跑!
PR登陆后在国内的钱几年内的利息如要再纳税,不就是重复征税了?
作者: cathytzy    时间: 11-4-2013 23:29
原帖由 3210888 于 11-4-2013 22:02 发表

万一再不符合要求,难不成再跑!
PR登陆后在国内的钱几年内的利息如要再纳税,不就是重复征税了?


如果按要求提供材料,应该就可以了吧。

有关利息税,应该不算重复征税吧,最多叫补税,即补足国内利息税和澳洲这边的差价。

这方面真得不是很懂,请专业人士来说说。
作者: STS-TAX    时间: 17-4-2013 12:39
标题: 回复 #16 my_dream 的帖子
YES.

U CAN SHOW THEM YOUR PR GRANT TIME
作者: amy1008    时间: 18-4-2013 20:05
标题: 回复 #22 STS-TAX 的帖子
请教一下,
我是580陪读签证,我有做生意的打算,所以就亲自去ATO申请税号,当时网上申请失败。提交申请之后等了1个多月,收到了税号的确认信。
我很担心我来自中国的汇款,会不会征税?当然国内汇款人不是我的名字。
求解答?

谢谢。

[ 本帖最后由 amy1008 于 18-4-2013 19:12 编辑 ]
作者: ascend2012    时间: 18-4-2013 21:58
汇款问题好麻烦~
作者: cathytzy    时间: 19-4-2013 00:48
原帖由 STS-TAX 于 17-4-2013 11:39 发表
YES.

U CAN SHOW THEM YOUR PR GRANT TIME


有一个问题想请教:
假如A前两年持TR签证,后两年持PR,一直生活在澳洲。但来澳洲之前,国内有一笔存款。
那么A的这笔利息收入是每年都要向ATO报税,还是只报PR期间的?
作者: angelahe    时间: 22-4-2013 01:27
标题: 回复 #1 cathytzy 的帖子

作者: cathytzy    时间: 2-5-2013 00:22
回国了 ,去银行开证明。

现在国内的银行专门有中英文统一格式的。可能是这种情况比较多吧,银行也与时俱进了,这样应该更方便了。

正碰上五一小长假,还得等节后再去拿,先特上来汇报一下。
作者: cathytzy    时间: 7-5-2013 22:54
继续汇报:
今天去银行拿证明,被告知说,要开中英文统一格式的,超过18个月的话,需要上级领导批准,还得等几天。

为了不耽误时间,我最后还是选择了拉清单,准备寄到澳洲作三级翻译,然后再寄给ATO.

不知道ATO还会有什么新的花样精出来,但愿一切顺利!

顺便纠正一下关于拉超过2年的银行清单需要付费的说法,以免误导大家。事实是,我今天去拉清单,没有付费。
作者: ausnail    时间: 7-5-2013 23:19
谢谢CATHY提醒啊。
是不是只是抽查,有些东西补起来好麻烦的。
作者: cathytzy    时间: 8-5-2013 22:21
标题: 回复 #29 ausnail 的帖子
是的,只是抽查,但听下来,最近抽查的面比较广。
这个财年抽查的是09-10年度的。接下来应该轮到10-11年度了吧
我想,事先提防比事后补救会更好一点,尽量做到有备无患。
作者: cathytzy    时间: 10-6-2013 20:32
尘埃落定-case closed

离2月6日ATO第一次给我发信,说我有海外收入到6月10日,算起来有4个多月的时间了,今天终于得到了满意的答复:09-10财年的$1,5000+税可以不用交了,如果已经交了,会退回给你的。

回过头来看,本来一件简单的事情,在我身上出了点小状况,与各位分享,希望对大家有用。

状况1:等得知ATO要我解释海外收入的事,已经超过了28天的解释期限。只好赶紧和ATO电话联系,多出来补材料的要求。

状况2:趁回国的机会,去银行拉了清单,寄回澳洲做三级翻译,翻译人员说,这样翻译不一定有用,建议我做国内公证。因为  时间的关系,我没有做国内公证,直接把材料寄给ATO了,但比较忐忑,心里没底。

状况3:5月13日我把准备好的材料复印件从post寄出,为了保险起见,用的是挂号信。5月20日是我补材料的最后期限,我想应该是来得及的。后来几天,我每天会去auspost网上查一下结果, 却发现一直处于in transit状态下(直到今天还是这个状态 )。5月21日,我不得不再次和ATO 联系,对方首先告诉我没有收到材料这个事实,然后建议我用传真再发一次。于是我又发了一次传真。

(发现传真是好方法,又快又保险。当初为什么没有想到呢?)


今天,我第三次打电话,询问结果,得到了满意的答案,很开心,毕竟一件事情终于了结了。


作者: ascend2012    时间: 10-6-2013 20:51
恭喜LZ问题圆满解决!!
作者: cathytzy    时间: 23-6-2013 22:07
今天,接到了ATO有关本人的“Income Tax Account Statement of Account"  再上来更新一下。

如果这等额5W美金的汇款算是个人海外收入的话 ,就要付个人海外收入税: $12,800+ 加上利息: $2,300+,一共是$15,000+

幸好,到13年的6月3日,最后的balance是0。

希望从国内汇款过来的朋友,特别是拿了PR后,一定要谨慎处理。
作者: 愚夫    时间: 21-10-2013 13:40
刚看到这个帖子,给大家总结一下汇款问题与ATO查询的关系:
1. 如果你是PR, 说明你需要在澳洲需要每年报税。如果你不需要在澳洲报税,那么ATO不会care你。除非你有还有别的事项和此款项有关联。
2. 如果你需要法定报税,那么任何有记录转让你名下的款项(澳洲境内,境外都算),都默认是可能是你当年或者某年的收入,除非你能解释这不是和你当年或某年的收入。
3. 解释的途径,不一而论。如楼上说说的是你在国内多年的积蓄,或者是别人赠予给你的礼金礼物/gift,或者是中了彩票...等等,总之不是当年或者某年别人付给你的工资报酬。
4. 任何被认为是可纳税的收入(参阅ATO网页的保税项目),都要报税,请大家遵纪守法,违法的成本会很昂贵,另外也影响咱们的信誉。
作者: ALICE_YU    时间: 17-4-2014 08:58
感谢楼主分享.
作者: amanda06083    时间: 7-8-2014 21:10
以后汇款不用自己的名字汇进来
作者: michaelsusu    时间: 11-8-2014 13:21
我操
作者: tulip_liu    时间: 11-8-2014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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