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喜鹊 于 18-11-2012 20:50 发表
你终于出现了,你的这些解释是在开托自己,挽回颜面,一派胡言,无中生有。
1. 是你主动联系我帮我做凉亭。
2. 你老公也就是Kane Michael Timmins 和我签的个人协议公司叫Creativebuildings ,而这个名字不存在 ...
原帖由 atraveller 于 19-11-2012 09:24 发表
2, 3, 4, 6, 7, 都是实际的证据。5 是辅助性证据.
喜鹊, 应该打得赢这场官司。
用于LZ, 聪明的方法,与你的男朋友"隔离开"你自己和你未来的宝宝; 至少, 不涉及任何他的生意.
原帖由 鹰扬天下 于 19-11-2012 12:01 发表
这个帖子看的头晕啊
1、签合同的是楼主男朋友对吧,没结婚,先怀了个BB,
2、这位男子华人还是西人,华人就让他自己上来说,楼主自己说自己没参与,那么不如让他自己说清楚。
3、还人1000没打条子,这个就说 ...
原帖由 zookey 于 19-11-2012 11:04 发表
同感觉,23467证据确凿,如果属实,警察应该会自有判断吧。
不管如何,喜鹊算是给大家提了醒了,私人合同要查ABN是吧?如果ABN可以查到,还要检查什么呢?
这件事了了之后,喜鹊你不如开个贴讲一下根据你的经 ...
原帖由 鹰扬天下 于 19-11-2012 12:01 发表
这个帖子看的头晕啊
1、签合同的是楼主男朋友对吧,没结婚,先怀了个BB,
2、这位男子华人还是西人,华人就让他自己上来说,楼主自己说自己没参与,那么不如让他自己说清楚。
3、还人1000没打条子,这个就说 ...
原帖由 DianElectrical 于 18-11-2012 20:06 发表
支持和理解lz。澳洲的规矩就是这样,订了就不能取消,可以取消不会退钱。 但是很多人到了澳洲还是按照中国的做法做事,那就不对了。我就碰到这样的客人,我帮他订好了东西300多澳元,然后就说不要了,我能说什么,货 ...
原帖由 我是新人 于 18-11-2012 23:20 发表
其实,楼主,纠结这些谁骂了谁,谁骗了谁,没有太大意义,气头上过分的话过分的事大家都别太当真
最关键的,就是钱,到底有没有欠钱,到底还了没有,到底拿出解决方案没有?
原帖由 西澳电工 于 19-11-2012 18:08 发表
我去。。。。。。。。!!!!!!!!!!!!!!!!!!!!!!
我去。。。。。。。。!!!!!!!!!!!!!!!!!!!!!!!
下回杀人,先虐待你。。。。。。。。。。。。。。。。。。。。。。 ...
原帖由 西澳电工 于 19-11-2012 21:34 发表
最后还是要P Y12345678一下。。。
实话实说吧,每次杀人游戏里,你看我的眼神,仿佛总是在说,电工====臭民工。。。一点爱意都没有。。。太伤心了。。。
原帖由 喜鹊 于 18-11-2012 20:50 发表
你终于出现了,你的这些解释是在开托自己,挽回颜面,一派胡言,无中生有。
1. 是你主动联系我帮我做凉亭。
2. 你老公也就是Kane XXXXXX 和我签的个人协议公司叫Creativebuildings ,而这个名字不存在 ...
原帖由 喜鹊 于 19-11-2012 00:23 发表
你搜集的证据警方都有。凌晨3点的电话我打过何止一次啊,很多次吧。
所谓的“骚扰”你认为是,我认为是善意的提醒很督促。 如果你们能够
解释清楚,给我道歉,全额还款,我想任何一个人都不会这样做得。
细节的 ...
原帖由 西澳电工 于 19-11-2012 21:08 发表
我去。。。。。。。。!!!!!!!!!!!!!!!!!!!!!!
我去。。。。。。。。!!!!!!!!!!!!!!!!!!!!!!!
下回杀人,先虐待你。。。。。。。。。。。。。。。。。。。。。。 ...
原帖由 8080 于 20-11-2012 10:27 发表
以一个略懂法律的人身份来谈谈我的看法:
喜鹊,如你白纸黑字签过合同,然后想更改,人家不给你退定金,也无可厚非,如你真的要搞下去,不瞒你说,人家可以说所有的材料已下好,人工在等你,到时可向你追讨剩下的余 ...
原帖由 兰舟 于 20-11-2012 12:25 发表
感觉那个叫喜乐的找个很不靠谱的男朋友,惨的是又怀了他的宝宝。我是同情那个叫喜鹊的,必竟人家损失了钱,又没建成凉厅。4690刀不是小钱,谁遇到这事都会发脾气的
原帖由 我无聊 于 20-11-2012 13:33 发表
或许,喜乐的男朋友并没有对她说实话,其实这个很容易查的,先自己去查那个ABN,如果是真的,就再去查那个说是"不真实的转账",如果都是对的的话,那么恭喜喜乐了,否则,就该重新考虑这层关系的永久性了.....
当然,我 ...
原帖由 老鼠爱上猫 于 20-11-2012 16:03 发表
纠纷是几乎可以肯定的,希望大家理性讨论,事情已经发生,而且看样子已经进入司法程序,我觉得没有太大必要再在论坛纠缠孰是孰非,等待处理结果即可。
个人认为我们大家更应该做的是从这件事出发,互相分享一下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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