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OZ论坛

标题: 如何让UB回来以及选举域名保管员?(可发言版) [打印本页]

作者: xblues    时间: 14-5-2012 13:3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标题: 如何让UB回来以及选举域名保管员?(可发言版)
标题: 【提议讨论】 如何让UB回来以及选举域名保管员?
作者: 妮南    时间: 13-5-2012 15:26             

标题: 如何让UB回来以及选举域名保管员?       

目前域名由cello,UB分别保管。看到最近网友提出相关问题,比如财务保管员能兼职PO吗?域名保管员能兼职技术员吗?
对这类问题赞成与不赞成都要经过投票。不过,等议事员人数补充到15人,才可以投票选举域名保管员。

假如域名保管员不允许兼职技术员的话,那保管员就必须兼职版主或议事员,而不能辞去一切职务。假如技术员被选上了域名保管员就得辞去技术员而担任其他职务。

我提名几位比较合适的域名保管员,我是中立派。我不看人缘,而看其对论坛的忠诚度和可靠度。
Cello
UB
青山
Microhard
肥猫
老丐
Miller
作者: Microhard    时间: 13-5-2012 17:25       

你真推荐我啊?这次如果我是技术员,我就交出去了。
作者: 妮南    时间: 13-5-2012 20:54       

域名保管对一个网站应该说是很重要的,需要责任。假如没有人提到这个问题大家也忽略了,cello和UB不应该辞去论坛一切职务。
作者: formatc    时间: 13-5-2012 22:44       

比如财务保管员能兼职PO吗?域名保管员能兼职技术员吗?
》我觉得都不能。

假如域名保管员不允许兼职技术员的话,那保管员就必须兼职版主或议事员,而不能辞去一切职务。假如技术员被选上了域名保管员就得辞去技术员而担任其他职务。
》我完全支持妮南的提议。
作者: mite    时间: 14-5-2012 01:28       

我同意肥猫
作者: 妮南    时间: 14-5-2012 08:22       

肥猫是最老的也是发i贴量最高的,别人都会离去,只有他不离不弃。
作者: chubbycat    时间: 14-5-2012 08:30       

引用:

原帖由 mite 于 14-5-2012 01:28 发表
我同意肥猫
我不同意
作者: formatc    时间: 14-5-2012 09:35       

cat, u r the best
作者: 妮南    时间: 14-5-2012 11:14       

假如UB和cello还愿意回归当ZHT和版主,愿意继续保管域名,那也就不必选举了。
假如UB和cello愿意移交域名,或UB愿意当技术员。
哪位想要移交的,我也赞同老麦:猫是最佳人选。

UB和cello都是老好人,看到老好人也有承受不住压力逃避的时候,就怕这一点。
作者: formatc    时间: 14-5-2012 11:47       

我是衷心希望UB能够回来做技术员和ZHT,但是如此以来就要他交出域名。我小人之心一下,猜测他是宁可不做技术员和ZHT也要继续持有域名的。
作者: xblues    时间: 14-5-2012 13:3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这个帖子里面好多人喜欢泼脏水啊。
作者: NEWGAY    时间: 15-5-2012 02:01
我相信如果是mite 肥猫 老硬 cello任何人要ub交出域名都可以
你们赶紧通过一个决议,让ub轻松一下吧
作者: NEWGAY    时间: 15-5-2012 02:03
这次事件我所有的发言都是为了freeoz能更好的发展,只有这一句是为了朋友
作者: xblues    时间: 15-5-2012 02:1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费力不讨好的活,八抬大轿抬我,我也不干。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15-5-2012 09:24
虫子太有才了,先mark一下,待会有时间来回复一下妮南对我的质疑。
作者: chubbycat    时间: 15-5-2012 10:42
原帖由 xblues 于 15-5-2012 01:10 发表
费力不讨好的活,八抬大轿抬我,我也不干。


agreed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15-5-2012 11:44
妮南,或许你自己都不清楚,你在这个贴这里其实想要解决的是3个问题。

1, UB的域名管理资格。

2, UB的申请技术员的行为。

3,推荐青山和微硬来作为域名管理人选之一。

我当时给你的这个行为的评分是:看你们在胡扯可就是没有办法发言。

感谢FREEOZ,CCTV,虫子给了我这个发言机会。。。。。

关于UB的域名管理资格,是FREEOZ网站的创始人作为对UB和CELLO的信任,把最高管理权限交给他们,也就是说授权给他们2个可以在自己的理解和负责的前提下全权处理域名事项。从法律上来说,UB和CELLO有权处理所掌握的权限,任何人,不可以,也不应该用强迫和威逼的手段来让他们交出这个权利。对于UB能够在如此巨大的压力下,阐明交出域名的条件,我非常赞同,并起立已对他的做法表示支持,在这里,我对CELLO想尽快脱手域名的行为小小鄙视一下。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15-5-2012 11:59
其次, UB的申请技术员的行为。 谁说域名管理员不能申请技术员的?哦原来你们先入为主地认为,域名管理同时又是技术员对网站的安全性有顾虑呀,我发现,你们的这种臆想正是滑稽可笑。UB又不是第一次申请技术员,他已经很多年一直就是技术员+域名管理员了,如果他有心想独吞FREEOZ,还用等到现在嘛。更何况,多年以来,UB一直在默默地解决网站的BUG问题,及增加新的功能,除了UB,我没有看到现在还有人有这个能力。即使有这个能力,又有谁可以把有限的私人时间来奉献给没有任何回报的网站。
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既然没有怀疑的任何证据,那么就应该完全相信UB。所有我想说:UB能够申请技术员是所有热爱FREEOZ者的福气。
作者: 插里    时间: 15-5-2012 12:00
标题: 回复 #8 我无聊 的帖子
freeoz委托UB,cello保管域名,并没有授权他俩全权处理,只保管。
需不需要转让,转让给谁,何时转让的权利应该是freeoz权力机构--议事院。

无聊的说法是把UB和cello推到了太上皇的位置。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15-5-2012 12:19
第三,推荐青山和微硬来作为域名管理人选之一。

妮南呀,提出的观点也要想想可行性呀,
先说微硬吧,你别看他在网站很耐心的解释,我想知道,他这个样子有能够说服谁了,而谁又被他说服了呢。我有一次和他在短信里讨论关于公开内板的事,我建议先从局部开始,如果一开始全部公开似乎难道较大,感觉他好像是赞同了我的观点,可在CELLO的局部公开的提案的投票中,我发现他还是投的反对票,理由是要求全部公开。。。。当然这个提案最后被否决了,从此后我发现,和他讨论,纯粹是浪费时间,所以我一直称呼他“浆糊大王”(这里纯粹是开玩笑的,希望别介意)

你还提了青山,这么一个有争议的人物来管理域名,我看你是没事找事,我的“看你们在胡扯”也就是针对这句话的。
作者: chubbycat    时间: 15-5-2012 12:19
所有我想说:UB能够申请技术员是所有热爱FREEOZ者的福气。
作者: mason00    时间: 15-5-2012 12:22
标题: 回复 #10 插里 的帖子
权力机构议事院?笑话!鸠占雀巢而已。

一直要求ub交出域名的人无非强调交出这个行为,但是交给谁你想过吗?ub在交出条件中已经明确表态,交给保函普通网友的合法实体。谁有本事做到这点,再来谈什么交出。其他都是自说自话,没有资格来讨域名。
作者: xblues    时间: 15-5-2012 12:3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查理,我一直问你一个问题,你从来没回答过我:你为什么顶住UB不放呢?柿子找软的掐,对吧?如今即便是青山牧马人下台了,还有那么多值得你去掐的人呢,你咋不去掐啊?我也分析一下你的心理啊:

1 你好战,但是只敢找好欺负的UB,别人你不敢动
2 你和UB有私仇
3 你想整死FreeOZ
作者: 插里    时间: 15-5-2012 12:37
标题: 回复 #14 xblues 的帖子
http://freeoz.org/ibbs/thread-1021117-1-1.html
作者: 插里    时间: 15-5-2012 12:50
标题: 回复 #13 mason00 的帖子
是笑话吗?你们不都曾经是这个法律体系的维护者吗?
议事圆难道不是公选出来的吗?
议事院不是一直再行使最高权利吗?直到那一次,
UB拒绝了议事院的决议!freeoz的法律基础不存在了。
你可以不喜欢这批议事圆,没关系下次不选他们就是了。
你可以不喜欢议事院这个名称,那就改成养老院,改成版主联盟也没关系,但是freeoz需要这个权力机构。
作者: 妮南    时间: 15-5-2012 12:51
标题: 回复 #8 我无聊 的帖子
你太有才了。去申请版主吧。
作者: 妮南    时间: 15-5-2012 13:26
原帖由 mason00 于 15-5-2012 10:52 发表
权力机构议事院?笑话!鸠占雀巢而已。

一直要求ub交出域名的人无非强调交出这个行为,但是交给谁你想过吗?ub在交出条件中已经明确表态,交给保函普通网友的合法实体。谁有本事做到这点,再来谈什么交出。其他都 ...

所以我说mason只说不行动,你现在是临时ZHT,为何不采取行动呢?

对我们来说,若没有议事院也就不来说话了。这又是一个管闲事的岗位。
作者: mason00    时间: 15-5-2012 13:27
标题: 回复 #16 插里 的帖子
需要权力机构是对的,要责权明晰,不能跟笑话似的,对吧。这样来接手论坛还说得过去。没有这样的机构就天天喊交域名,没有资格。资格已经说清楚了,我认为条件很合理,我支持ub。
作者: mason00    时间: 15-5-2012 13:33
另外,我从来不维护议事院。如果有版主委员会,几位常年在论坛,有盛誉的版主出声要域名还靠谱些。什么都没有的情况下还要这么急,口气那么狂,凭什么啊?
作者: black_zerg    时间: 15-5-2012 13:3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目前法制基础被破坏,freeoz私有化或小集团化的可能性变得很大。ub和cello抓住域名也不是坏事,但不应该 参加管理。

不要回来搞了几下,最后再被赶走,七搞八搞,论坛就私有了。
作者: black_zerg    时间: 15-5-2012 13:4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议事院存在的原因是论坛的创始者希望维持论坛公有,属于广大网友。所以需要有一个机构代表网友。 所以代表网友的议事院是最高权利机构,是论坛的所有者,他根本就不是用来提高生产力的。

要是现在提议说几个版主应该把持论坛,成为论坛的所有者,那我其实也没意见,这论坛又不是我创立的,不过我就替那些创始者不值了。
作者: 妮南    时间: 15-5-2012 14:22
原帖由 mason00 于 15-5-2012 12:03 发表
另外,我从来不维护议事院。如果有版主委员会,几位常年在论坛,有盛誉的版主出声要域名还靠谱些。什么都没有的情况下还要这么急,口气那么狂,凭什么啊?

你理解错了。
目前能让UB回来的机构只有两个,一是ZHT;二是议事院。
假如UB申请ZHT,那由议事院投票,但是目前人数不足,可以说任何人无论是申请和罢免ZHT都无人受理。
而UB若申请版主或技术员,由ZHT投票,你可以投一票。但你现在只是以议事员身份轮值。

若想取消议事院,那只有议事院自己才能做到。若想修改和废除某些你认为不合理的现有条例,也只有提案修改。
作者: diamond168    时间: 15-5-2012 14:27
应该有一机构保证论坛公有,不论是称为议事院还是其它什么的。
楼上说得很对,这个机构不是用来提高生产力的,生产力由版主负责。
干活的想拿到所有权,那得经现在的所有权人------Freeoz网友同意。
作者: diamond168    时间: 15-5-2012 14:32
在目前的论坛状态下,UB掌握域名是最好选择,因为已有的后果大家已经看到,未来的发展尚可预期。如果再换一个人掌握域名,那么事态的演变、发展完全不可预计。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15-5-2012 15:31
我认为应该支持UB先做技术员开始,因为我有很多想法希望他能够帮我实现。其中最应该实现的是:
所有在家园建设里发言的网友,必须在其他板块里有10个回帖(表情不算)后才能有一次发言机会,可以累计,但100贴为上线,这样可以增加网友的参与感,同时防止搅局者出现。

当然有人不喜欢这样也请他来谈谈如何增加网站的发帖量。
作者: KYLIE2008    时间: 15-5-2012 15:36
我也有一些版面的改进计划呐

哪位技术员负责改进版面?
作者: mason00    时间: 15-5-2012 16:54
标题: 回复 #23 妮南 的帖子
我不知道理解错是哪点?

如果说论坛创始人希望公有,合法道路明确,ngo算一条,且是包含普通会员运行成熟后。议事院算什么公有?无非这几年持续搞这玩样,惯性等价与民主公有而已。还真以为代表谁了。早就说过论坛大选无意义,缺乏必要的投票要素:投票资格,人数和比例。

真把议事院当老板,你也看看谁会为你打工啊?不是生产单位,说得好轻松。自称最高权力机构就要为论坛现状负责。难道推到版主头上?或者网友身上?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15-5-2012 17:52
你也太容易说服了吧,也不给我来个答记者问等啥的。

原帖由 妮南 于 15-5-2012 11:51 发表
你太有才了。去申请版主吧。

作者: 妮南    时间: 15-5-2012 17:53
标题: 回复 #28 mason00 的帖子
马婶,目前,你要考虑如何利用自己既是ZHT又是议事员兼版主的资格,把UB请回来。

UB兼技术员和域名保管员,我们很多人可以赞成。但是你要做到如何名正言顺的?假如某个机构,你若能做到版主机构表决通过也可以。插里爱说什么,这也是一个网友的权利,假如以合法的途径投票通过了,那插里也就无话可说了。
作者: 大杨树    时间: 15-5-2012 18:01
搁置争议,共同开发
作者: mason00    时间: 15-5-2012 18:25
标题: 回复 #30 妮南 的帖子
Ub要做技术员zht投票就好了。他撤去技术员申请无非是有些人不信任,或者要避嫌。我能做的就是在舆论和投票流程上都支持他的。

放下争议没问题,但是有人出来质疑,我就要讲明为什么ub保留域名是正确的选择
作者: black_zerg    时间: 15-5-2012 18:5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ub本身的人品应该没有问题,这次的事请也应该是确实有原因,我认为目前的情形域名抓住不是坏处。
但是这是个很坏的开头,就是个人判断可以凌驾于议事院决议之上,动摇了一直以来的根基。他如果回来管理作为域名保管和技术员,实际上就有了最大权限。有了这个事件在前,freeoz很容易就变成一个小圈子,议事院很可能被架空或者废除。有些别有用心的人也许现在会捧着他,等时机到了把他撵走把freeoz私有化。等大家习惯了有一个人拥有最高权限的时候,事情变化也未可知。如果真如ub所说,他这次所做的是为了防止freeoz私有化,那确实是非常让人感动,但还是不宜一人权限太多。
作者: black_zerg    时间: 15-5-2012 18:5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ub所坚持的东西,实际上和青山坚持得一样,就是保持共有,保持普通网友能够进入决策层。我想他也应该能看到,在支持他的人里,实际上很多人是反对这点的。有一种观点是希望版主们把持这个论坛,版主不受制约的永久来做这个论坛,把网民作为服务对象而不是论坛所有者。针对这个观点,不知道ubuntuk有什么看法。我是很希望他能回答一下。
作者: 妮南    时间: 15-5-2012 18:57
标题: 回复 #32 mason00 的帖子
我觉得有的提出质疑的人内心也会认为UB可以兼技术员和域名保管员。

假如走了程序,让UB身兼两职变得名正言顺、合法化,那谁也不必再说三道四了。

假如让我去想,这事情ZHT那里不要指望了,也只有议事院了。若要补选,也是在版主和智囊团内部吸引新议事员。
作者: 插里    时间: 15-5-2012 19:05
标题: 回复 #20 mason00 的帖子
哥告诉你凭什么,凭哥是freeoz 会员。
freeoz追求的是自由民主,人人平等。
你满脑子p民无资格,只有你们版主才有资格,中GCD的流毒很深嘛,
哥念你刚登录澳洲,不懂这里的规矩,就不跟你计较了,不过还是希望你加强学习,早一日融入民主社会。
作者: mason00    时间: 15-5-2012 20:04
标题: 回复 #36 插里 的帖子
谁告诉你p民无资格?ngo要在保函普通网友情况下才能接受域名不正是此次事件的交点吗?你满脑子想出风头,弄点标新立意的话题,其实没啥意思。
作者: freshfish    时间: 15-5-2012 20:22
原帖由 我无聊 于 15-5-2012 10:59 发表
其次, UB的申请技术员的行为。 谁说域名管理员不能申请技术员的?哦原来你们先入为主地认为,域名管理同时又是技术员对网站的安全性有顾虑呀,我发现,你们的这种臆想正是滑稽可笑。UB又不是第一次申请技术员,他已 ...

就技术员这一点,毋庸质疑,UB为论坛做了很多很多。同时其他技术员为解决论坛BUG和其它事情也做了很多,打个简单的比方比如老丐完成了GOOGLE广告的相关的技术工作,做了乱发广告自动过滤等解决论坛额外收入及版主大量手动删除广告等工作,其他现任和以往的技术员也都在尽可能的做着相关的工作。

除精英和能人外,FREEOZ是由许多喜爱FREEOZ的人共同维护的。
作者: 插里    时间: 15-5-2012 21:24
标题: 回复 #37 mason00 的帖子
mason00,是你告诉我的p民没资格,只有你们资深的版主有资格。还想抵赖吗?下面就是你在20楼的原话:
‘另外,我从来不维护议事院。如果有版主委员会,几位常年在论坛,有盛誉的版主出声要域名还靠谱些。什么都没有的情况下还要这么急,口气那么狂,凭什么啊?’

说错话没关系,那是水平问题。说错话不认帐,是品行问题。

希望你对自己的行为做出解释,你自己考虑清楚。
作者: mason00    时间: 15-5-2012 21:49
标题: 回复 #39 插里 的帖子
我看你理解有问题。没看到我用假设退步语句吗?退一步讲,如果你认为查理顶个p民的帽子就有资格去问ub拿域名,那你就去。
作者: 插里    时间: 15-5-2012 22:13
标题: 回复 #40 mason00 的帖子
freeoz的猪头说话是这种水平,搞不好一点也不奇怪。
作者: mason00    时间: 15-5-2012 22:22
标题: 回复 #41 插里 的帖子
你的水平也代表了华人公社糟糕水准。
作者: Microhard    时间: 15-5-2012 22:44
原帖由 我无聊 于 15-5-2012 11:19 发表
先说微硬吧,你别看他在网站很耐心的解释,我想知道,他这个样子有能够说服谁了,而谁又被他说服了呢。

我在建设版发言,从来没期望要说服谁。
我发言只想阐述我的观点,当网友、议事员或者zht投票的时候,如果觉得我的观点有道理,就会倾向于我期望的选项,从而使freeoz朝着我认为好的方向发展。这是我在建设版发言的最主要目的。
原帖由 我无聊 于 15-5-2012 11:19 发表
我有一次和他在短信里讨论关于公开内板的事,我建议先从局部开始,如果一开始全部公开似乎难道较大,感觉他好像是赞同了我的观点,可在CELLO的局部公开的提案的投票中,我发现他还是投的反对票,理由是要求全部公开。。。。

至于cello的那个提案,我想我在那个帖子里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1.我赞成取消从现在开始的内版。这个观点我已经不止一次的表达过了。
2.公开以前的内版,我心里赞成,这样可以让大家更清楚地看清内版人员的观点。但是从我的道德标准来看,这是违反了对以前内办人员的承诺。
3.至于cello提出的所谓内版当作”公司内部邮件“一样,公开没问题。我无法赞同这样的观点。而且由技术员删除隐私的选择性公开,更是缺乏可操作性,而且很多内版人员都联系不上了。所以我头反对票。
原帖由 我无聊 于 15-5-2012 11:19 发表
从此后我发现,和他讨论,纯粹是浪费时间

如果你不想浪费时间,请不要和我讨论。
作者: abmm    时间: 15-5-2012 23:27
很久没回来,回来发现几年前的话题更激化尖锐而且继续在讨论。

只有一个问题,现在这个论坛值几个钱啊?

如果都没人来这个论坛了,大家抢来了这个论坛,还值几个钱啊?

但是,即使不值几个钱,被某些人就此抢去私有化,也是不合理的,也不应该退让的。这点我支持。

路过的。大家继续。
作者: 妮南    时间: 15-5-2012 23:33
标题: 回复 #44 abmm 的帖子
这个论坛只是纠纷多。

没有人想抢这个论坛,因为所有管理技术员都是义工,没有报酬的。
作者: xblues    时间: 16-5-2012 00:3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看了你们这些人的发言,我要是UB,就再也不管这闲事啦,看你们让我脊背发凉啊。FreeOZ有你么这些人,真的不值得任何人辛苦的付出。

去年牧马人事件让虫子看清楚了FreeOZ人的本质,今年青山医院看看UB是不是也看破红尘了。

FreeOZ不值得救,死就死了吧。
作者: abmm    时间: 16-5-2012 08:52
上面两位误会了。我不是指UB。

不是说谁想私有化吗?我指的是那些人。
作者: abmm    时间: 16-5-2012 09:11
标题: 回复 #45 妮南 的帖子
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会纠纷多啊?
作者: abmm    时间: 16-5-2012 09:18
标题: 回复 #46 xblues 的帖子
你把自己贴标签是freeoz人,我可不那么忠诚。

freeoz不过是个论坛,有志趣相投的人在一起能聊聊,那就在一起聊聊。这前提不存在了,那还有别的论坛。

虫子也别太把自己当回事。上freeoz的人,就是社会上的人,什么人都有。甚至于由于有了freeoz这块产权不明晰,或者说让人觉得产权不明晰的唐僧肉,牛鬼蛇神更加多了。

我个人觉得UB把住域名对freeoz是更稳妥的选择,毕竟UB在freeoz年份久了,更值得信任。

freeoz当初能火起来,就因为当初的那些人,心思比较干净,没有后面冒出来的那么多牛鬼蛇神... ...
作者: 妮南    时间: 16-5-2012 09:27
标题: 回复 #48 abmm 的帖子
想了,还是没有正确答案

就是网友之间的纠纷最后也会带来管理人员的矛盾。太复杂了,就看到原来悉尼同城聚会那些活跃的朋友们,怎么最近也在搞帮派?
作者: 妮南    时间: 16-5-2012 10:13
标题: 回复 #46 xblues 的帖子
虫子,论坛就好比社会与家庭,这一切纠纷出现也是正常的。你与其看破红尘,还不如以积极的态度去扭转局面。

你也不必总把UB拉着不放,把他当做你的保护人。你说你们2009年在悉尼聚会,那次他全家来墨尔本我们这里也热情地欢迎,青山那次也在场。

虫子应该不是小小孩了。
作者: abmm    时间: 16-5-2012 10:17
原帖由 妮南 于 16-5-2012 08:27 发表
想了,还是没有正确答案

就是网友之间的纠纷最后也会带来管理人员的矛盾。太复杂了,就看到原来悉尼同城聚会那些活跃的朋友们,怎么最近也在搞帮派?


要我说,不是吃得太饱了,就是太空了,没事做闲的。真正在现实生活中有事干的,谁会30、40岁了还拉帮结派?又不成立政党,又没有阶级斗争的,搞什么搞。

今天请了一天假,休息在家。也一样闲的飘过。不过还没闲到天天搞这些事。哈哈。还是羡慕那些同学啊,财务自由了,身心都能空闲下来。羡慕嫉妒恨啊。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16-5-2012 10:28
虫子,我越来越喜欢你了.

原帖由 xblues 于 15-5-2012 23:31 发表
看了你们这些人的发言,我要是UB,就再也不管这闲事啦,看你们让我脊背发凉啊。FreeOZ有你么这些人,真的不值得任何人辛苦的付出。

去年牧马人事件让虫子看清楚了FreeOZ人的本质,今年青山医院看看UB是不是也看破 ...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16-5-2012 10:30
原帖由 妮南 于 16-5-2012 08:27 发表
想了,还是没有正确答案

就是网友之间的纠纷最后也会带来管理人员的矛盾。太复杂了,就看到原来悉尼同城聚会那些活跃的朋友们,怎么最近也在搞帮派


你的这些无厘头的想法是哪里来的?
作者: xblues    时间: 16-5-2012 11:0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原帖由 妮南 于 16-5-2012 09:13 发表
你也不必总把UB拉着不放,把他当做你的保护人。
虫子应该不是小小孩了。


倪萍姐,这都哪跟哪啊?你不是不给领导添乱吗,不发言就是最好的表现。
作者: 妮南    时间: 16-5-2012 12:06
原帖由 我无聊 于 16-5-2012 09:00 发表
你的这些无厘头的想法是哪里来的?


这要看多数人是怎么看?假如我的思路与多数人已经不入了,那我也就从此禁言了。
作者: panada    时间: 16-5-2012 12:39
原帖由 黑眼睛blackeyes 于 16-5-2012 09:45 发表

是黑眼睛带进了不该进入的人给同城聚会,所以才会有你看到的局面。

我想我知道那人是谁了。。。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16-5-2012 13:05
原帖由 妮南 于 16-5-2012 11:06 发表


这要看多数人是怎么看?假如我的思路与多数人已经不入了,那我也就从此禁言了。



别禁言呀,你还蛮有意思的.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16-5-2012 13:07
原帖由 我无聊 于 16-5-2012 09:28 发表
虫子,我越来越喜欢你了.


xblues 威望         +50 亲一个! 16-5-2012 11:13


嗨,逮着机会就不放过呀. 可惜,你我的爱好不同呀
作者: 妮南    时间: 16-5-2012 13:25
标题: 我无聊 威望 +20 个人和帮派是2个概念. 16-5-2012 11:38
我那个‘拉帮结派’的词用得不够恰当,论坛上的朋友大多相隔遥远,即使一些在同城的朋友也没有时间经常见面。

不能用‘拉帮结派’,只能说是原来在一起相聚的朋友现在也出现了矛盾。也很痛苦的。
作者: panada    时间: 16-5-2012 13:32
黑眼睛, 跟freeoz没太大关系,我们2005年就见过面。。。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16-5-2012 13:32
原帖由 妮南 于 16-5-2012 12:25 发表
我那个‘拉帮结派’的词用得不够恰当,论坛上的朋友大多相隔遥远,即使一些在同城的朋友也没有时间经常见面。

不能用‘拉帮结派’,只能说是原来在一起相聚的朋友现在也出现了矛盾。也很痛苦的。


还是要改:

对事物的认识和判断不同.

也不用痛苦,求同存异就好,相同的是聚会,玩耍,这就够了.
作者: abmm    时间: 16-5-2012 13:33
原帖由 妮南 于 16-5-2012 12:25 发表
我那个‘拉帮结派’的词用得不够恰当,论坛上的朋友大多相隔遥远,即使一些在同城的朋友也没有时间经常见面。

不能用‘拉帮结派’,只能说是原来在一起相聚的朋友现在也出现了矛盾。也很痛苦的。


妮南,你随他们去好了。常言道:“君子之交淡如水”。他们弄成什么样,和论坛应该半毛钱关系也没有。把这些带到论坛上,不是气量太小就是太闲。总之RP不咋样。
作者: 插里    时间: 16-5-2012 13:34
请呢喃不要把插里归类为同城帮,参加过几次同城聚会不等于就入了同城帮。
插里公开确认的是“图帮”和“猎人帮”。
图兰朵走了,图帮也就散了。猎人帮,是现实中玩枪的一些朋友,与论坛关系不大。

实际上插里就是一个江湖游侠,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作者: panada    时间: 16-5-2012 13:35
原帖由 abmm 于 16-5-2012 12:33 发表


妮南,你随他们去好了。常言道:“君子之交淡如水”。他们弄成什么样,和论坛应该半毛钱关系也没有。把这些带到论坛上,不是气量太小就是太闲。总之RP不咋样。

有些就是为了挣钱。。。
作者: 大杨树    时间: 16-5-2012 13:38
原帖由 我无聊 于 16-5-2012 12:07 发表


嗨,逮着机会就不放过呀. 可惜,你我的爱好不同呀

谁信呀
作者: abmm    时间: 16-5-2012 13:40
原帖由 abmm 于 16-5-2012 12:33 发表


妮南,你随他们去好了。常言道:“君子之交淡如水”。他们弄成什么样,和论坛应该半毛钱关系也没有。把这些带到论坛上,不是气量太小就是太闲。总之RP不咋样。


无聊同学问我RP是啥? 统一解答 RP=人品

总而言之,人品太差!
作者: 大杨树    时间: 16-5-2012 13:40
原帖由 插里 于 16-5-2012 12:34 发表
请呢喃不要把插里归类为同城帮,参加过几次同城聚会不等于就入了同城帮。
插里公开确认的是“图帮”和“猎人帮”。
图兰朵走了,图帮也就散了。猎人帮,是现实中玩枪的一些朋友,与论坛关系不大。

实际上插里就 ...

等无聊领衔了,你再加入同城帮。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16-5-2012 13:40
原帖由 大杨树 于 16-5-2012 12:38 发表

谁信呀



要不,你来试试我看.
作者: abmm    时间: 16-5-2012 13:42
原帖由 panada 于 16-5-2012 12:35 发表

有些就是为了挣钱。。。


我有同样的怀疑。

那种注册十几二十个马甲上来的,你要说他们仅仅是为灌水,我还真不觉得。除非BT。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16-5-2012 13:42
原帖由 abmm 于 16-5-2012 12:40 发表


无聊同学问我RP是啥? 统一解答 RP=人品

总而言之,人品太差!



谈到人品,似乎就有些远了.
作者: abmm    时间: 16-5-2012 13:45
原帖由 我无聊 于 16-5-2012 12:42 发表



谈到人品,似乎就有些远了.


不远。freeoz上人品好的不少,人品差的也不少。别一团和气了。没必要。不就一个虚拟空间吗,没必要遮遮掩掩,有话不敢说。现实生活中我也是说大实话的。
作者: panada    时间: 16-5-2012 13:48
原帖由 abmm 于 16-5-2012 12:42 发表


我有同样的怀疑。

那种注册十几二十个马甲上来的,你要说他们仅仅是为灌水,我还真不觉得。除非BT。

注册那么多马甲的到不一定是为了钱,也有可能是心理变态。以前台上的,现在造反的当中肯定有想趁机捞一把的。。。不过好像都不是傻子,暂时还没看到有偷鸡成功的可能性。。。
作者: abmm    时间: 16-5-2012 13:48
无聊,对的 BT就是变态。

注册一两个马甲好玩,注册十几个上来玩,不是闲得蛋痛就是变态,要么就是目的不纯不说还猥琐得不够男人不敢光明正大。
作者: abmm    时间: 16-5-2012 13:49
原帖由 panada 于 16-5-2012 12:48 发表

注册那么多马甲的到不一定是为了钱,也有可能是心理变态。以前台上的,现在造反的当中肯定有想趁机捞一把的。。。不过好像都不是傻子,暂时还没看到有偷鸡成功的可能性。。。


嗯,这世上谁都别把谁当傻子。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16-5-2012 13:50
原帖由 abmm 于 16-5-2012 12:45 发表


不远。freeoz上人品好的不少,人品差的也不少。别一团和气了。没必要。不就一个虚拟空间吗,没必要遮遮掩掩,有话不敢说。现实生活中我也是说大实话的。


人品好,就多交往,人品差,就少接触,现实里就是这样处理的,不是嘛. 皮蛋妈在悉尼吗?
作者: abmm    时间: 16-5-2012 13:52
标题: 回复 #77 我无聊 的帖子
对啊,就是这样。所以以前我还混freeoz,现在很少,大概离开一年多了。我在悉尼。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16-5-2012 13:57
在虚拟空间里吵架是最没有意思的. 那只是自己气自己的傻事.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16-5-2012 14:04
原帖由 abmm 于 16-5-2012 12:52 发表
对啊,就是这样。所以以前我还混freeoz,现在很少,大概离开一年多了。我在悉尼。



皮蛋妈的性格很像小迷糊.
作者: abmm    时间: 16-5-2012 14:12
原帖由 我无聊 于 16-5-2012 13:04 发表



皮蛋妈的性格很像小迷糊.


不知道小迷糊是谁。我只有这个ID,没有任何马甲。上来只是寻开心,没精力玩那么多花样。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16-5-2012 14:13
原帖由 我无聊 于 16-5-2012 12:57 发表
在虚拟空间里吵架是最没有意思的. 那只是自己气自己的傻事.


玩虚拟网站就应该玩风花雪月,那种想偷又偷不到的感觉才叫刺激娜.
作者: abmm    时间: 16-5-2012 14:18
插里 威望 +50哥证明,我无聊的人品一级棒。16-5-2012 13:06

这里谁人品很好或者很不好和我半毛钱关系也没有。聊得来就聊,聊不来就不聊。

我不会在网上买东西,也不会参加任何网友聚会。网络的就仅限于网络。

无欲则刚。也不怕半夜鬼敲门。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16-5-2012 14:21
原帖由 abmm 于 16-5-2012 13:18 发表
插里 威望 +50哥证明,我无聊的人品一级棒。16-5-2012 13:06

这里谁人品很好或者很不好和我半毛钱关系也没有。聊得来就聊,聊不来就不聊。

我不会在网上买东西,也不会参加任何网友聚会。网络的就仅限于网络。 ...


不会在网上买东西? 那你就OUT啦,我家LD现在也开始蠢蠢欲动啦.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16-5-2012 14:24
原帖由 我无聊 于 16-5-2012 13:13 发表


玩虚拟网站就应该玩风花雪月,那种想偷又偷不到的感觉才叫刺激娜.

abmm 威望         +50 祝你心想事成啊。哈哈。 16-5-2012 13:19


偷都偷不到,还事成哪,这不是在刷我嘛.
作者: abmm    时间: 16-5-2012 14:25
原帖由 我无聊 于 16-5-2012 13:21 发表


不会在网上买东西? 那你就OUT啦,我家LD现在也开始蠢蠢欲动啦.


以前在淘宝买过,发现质量一般,后来不买了。

嗯,我是挺out的。
作者: abmm    时间: 16-5-2012 14:27
原帖由 我无聊 于 16-5-2012 13:24 发表


偷都偷不到,还事成哪,这不是在刷我嘛.


你自己说“那样才刺激".应该是你自己希望的。哈哈。

不管如何,祝你心想事成。不管想的是什么。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16-5-2012 14:29
原帖由 abmm 于 16-5-2012 13:25 发表


以前在淘宝买过,发现质量一般,后来不买了。

嗯,我是挺out的。


衣服不能买啦,买有牌子的东西问题就不大,但会便宜很多,特别是化妆品,几乎有50%的折扣.



哦,我们是不是把楼给歪啦.
作者: abmm    时间: 16-5-2012 14:33
原帖由 我无聊 于 16-5-2012 13:29 发表


衣服不能买啦,买有牌子的东西问题就不大,但会便宜很多,特别是化妆品,几乎有50%的折扣.



哦,我们是不是把楼给歪啦.


那种更不敢了,涂脸上的更怕是假的。俺胆子小。

话说,买的没有卖的精。有时候真是一分价钱一分货。识货的人可以去买,一般人还是算了吧。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16-5-2012 14:39
原帖由 abmm 于 16-5-2012 13:33 发表


那种更不敢了,涂脸上的更怕是假的。俺胆子小。

话说,买的没有卖的精。有时候真是一分价钱一分货。识货的人可以去买,一般人还是算了吧。



那你就上了澳洲商人的当啦.

相同的东西,有30%的差价,我就会去网购来试试看.
作者: Fernando    时间: 16-5-2012 15:17
原帖由 abmm 于 16-5-2012 13:25 发表


以前在淘宝买过,发现质量一般,后来不买了。

嗯,我是挺out的。

真out啦
网购不等于淘宝
可以从美国欧洲网购啦
作者: Dreamhouse    时间: 16-5-2012 15:37
也没有马甲,也不会网购,也“基本上”不参加网友聚会的飘过。。。。。。。。。
作者: xbb22    时间: 16-5-2012 16:24
amazon,eachnet,ebay,alibaba,yahoo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16-5-2012 16:28
原帖由 Dreamhouse 于 16-5-2012 14:37 发表
也没有马甲,也不会网购,也“基本上”不参加网友聚会的飘过。。。。。。。。。


香港的东西够便宜了,不需要网购了吧.

等你来悉尼,一定拉你来聚会.
作者: 大杨树    时间: 17-5-2012 13:21
原帖由 Dreamhouse 于 16-5-2012 14:37 发表
也没有马甲,也不会网购,也“基本上”不参加网友聚会的飘过。。。。。。。。。

四项基本原则呀
作者: 大杨树    时间: 17-5-2012 13:22
原帖由 我无聊 于 16-5-2012 15:28 发表


香港的东西够便宜了,不需要网购了吧.

等你来悉尼,一定拉你来聚会.

我作陪,,稀饭看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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