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OZ论坛

标题: 守望freeoz [打印本页]

作者: 插里    时间: 8-5-2012 21:04
标题: 守望freeoz
freeoz有2道安全屏障,一是域名持有者,一是技术员。
域名持有者如果想要劫持域名,没有技术员的配合,只能成功一半,如果域名持有者同时有技术员的配合,就可以封掉一切反对派的ID,IP,只留下支持者,论坛就会被彻底占有,被私有化。
  
为了安全起见,不建议域名持有者同时兼任技术员!!!

UB的人品哥是从不怀疑的,freeoz现在是特殊时期,请UB避嫌,不要兼任技术员,等不持有域名后再出任技术员不迟。

freeoz风雨飘摇,失去方向,没了掌舵人,凄凉!凄惨!
管理层内斗,走的走,跑的跑,都靠不住。
恳请毛巴马等江湖明白人士与哥一起,自愿做freeoz守望者,尽最大努力避免freeoz落入个人或小集团手中。

哥虽不看好公有制,但哥会尊重freeoz大部分会员的选择。

前途暗淡,尽力而为吧。
作者: 披个马甲的我    时间: 8-5-2012 21:07
别担心,还有数据管理员呐。
作者: 侯大业    时间: 8-5-2012 21:27
查理不用担心,那些领导没一个是傻子。
作者: 插里    时间: 8-5-2012 21:31
标题: 回复 #3 侯大业 的帖子
有些得罪人的话,心里明白,可没人愿意说。
哥不怕得罪人,哥全把它们挑明了。

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
作者: 5years    时间: 8-5-2012 21:41
UB兼任技术员并持有域名以前也应该有过。 这么多年了,到现在也没有什么问题。不知道LZ担心什么。

现在论坛需要有人挺身而出,所以我支持UB做回技术员。
作者: 侯大业    时间: 8-5-2012 21:44
标题: 回复 #4 插里 的帖子
那是!你怕谁呀?光枪你就够组织一个班的了。
作者: 插里    时间: 8-5-2012 21:47
标题: 回复 #5 5years 的帖子
1,非常时期,小心谨慎
2,权利需要受到制衡
3,有拒绝交域名的先例
作者: 侯大业    时间: 8-5-2012 21:54
标题: 回复 #5 5years 的帖子
王莽一直人品很好,直到他篡权。

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下士时。假使当年身便死,一生真伪有谁知?
作者: freshfish    时间: 8-5-2012 22:12
支持查理的“不建议域名持有者同时兼任技术员”的说法
作者: cnlancer    时间: 8-5-2012 22:47
原帖由 插里 于 8-5-2012 20:04 发表
freeoz有2道安全屏障,一是域名持有者,一是技术员。
域名持有者如果想要劫持域名,没有技术员的配合,只能成功一半,如果域名持有者同时有技术员的配合,就可以封掉一切反对派的ID,IP,只留下支持者,论坛就会被彻 ...


给科普一下。域名持有者把域名不指向freeoz的ip,技术员也是干瞪眼。

想当年天涯的主域名就是这样被废的。
作者: 插里    时间: 8-5-2012 22:53
标题: 回复 #10 cnlancer 的帖子
谢谢科普。
那种极端情况,目前freeoz应该还不至于。
作者: Fernando    时间: 8-5-2012 23:10
原帖由 cnlancer 于 8-5-2012 21:47 发表


给科普一下。域名持有者把域名不指向freeoz的ip,技术员也是干瞪眼。

想当年天涯的主域名就是这样被废的。


两权相害取其轻
域名,数据库劫持通过技术手段都能弥补。如果被玩弄民主玩弄制度的人劫持了整个网站,把几万会员骗得团团转,那才叫悲哀
作者: 第五届zhe联盟    时间: 8-5-2012 23:13
这个插里是什么鸟?
作者: 插里    时间: 8-5-2012 23:21
标题: 回复 #12 Fernando 的帖子
岂止把几万会员玩的团团转?
公有制!
曾经玩转了半个地球。现在还在玩13亿天朝百姓。
换个议事院,换个猪头,就不玩了?
还不是一样把几万会员玩的团团转。
作者: 插里    时间: 8-5-2012 23:34
标题: 回复 #13 第五届zhe联盟 的帖子
哥知道你是一个小小鸟,刚出生的。
作者: xblues    时间: 8-5-2012 23:4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查理,UB这么多年做了什么大家有目共睹,你什么居心啊?你三番五次这么搅局,你告诉我,你到底能够得到什么好处?还是你那个破公社能得到什么好处啊?
作者: 插里    时间: 9-5-2012 00:00
标题: 回复 #16 xblues 的帖子
没什么好处,就是想做个明白人,看到有违法的哥就喊一嗓子。

这就是守望。

做了再多好事,也不能成为违法的理由。
作者: 插里    时间: 9-5-2012 00:02
标题: 回复 #16 xblues 的帖子
还有就是开价10万太贵了,降到5000哥就不喊了。
作者: woodheadz    时间: 9-5-2012 00:07
查理这个建议可以叫做饭还没吃饱就喊减肥,纯添乱

作者: xblues    时间: 9-5-2012 00:0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标题: 回复 #17 插里 的帖子
查理说违法,这个违法,违的到底是哪个法啊?不会是基本法吧?基本法对我再说就是个P。
作者: xblues    时间: 9-5-2012 00:1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这次革命的事情距离成功还没有半撇呢,搞不好既有可能被复辟。我这是咸吃萝卜,淡操心啊。

  算了,对不起了,查理,你玩吧,我这是何苦呢?
作者: 插里    时间: 9-5-2012 00:13
标题: 回复 #20 xblues 的帖子
你我可以藐视这个基本法,他们不能,因为他们曾经用这个屁欺压过你,所以要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
作者: diamond168    时间: 9-5-2012 00:20
呵呵,那我就支持UB持有域名,你插里找到帮手搞技术吧。
作者: 插里    时间: 9-5-2012 00:23
标题: 回复 #23 diamond168 的帖子
我可不想费那劲,哥就在这儿望着,看到有动静就吆喝。
只监督领导们。
作者: diamond168    时间: 9-5-2012 00:24
只不过有个疑问,插里好像没有在Freeoz管理团队的服务记录,无法从过往表现来预测你将来的行为。那么你要是随意删除网友ID怎么办? 谁监督?
作者: diamond168    时间: 9-5-2012 00:26
标题: 回复 #24 插里 的帖子
哦,是这样。
作者: 插里    时间: 9-5-2012 00:31
标题: 回复 #25 diamond168 的帖子
该删不删也不对。
哥不删吵架的,也不删骂人的,这些都能增加GDP。
明知道是竞争对手的马甲却不删,那是2B
作者: 第五届zhe联盟    时间: 9-5-2012 00:49
原帖由 插里 于 8-5-2012 23:00 发表
没什么好处,就是想做个明白人,看到有违法的哥就喊一嗓子。

这就是守望。

做了再多好事,也不能成为违法的理由。


俺老家管这种人叫"搅屎棍子"
作者: diamond168    时间: 9-5-2012 00:53
标题: 回复 #27 插里 的帖子
一个论坛是否该删某个ID或IP,应该是根据这个ID的行为,而不是他的身份。
再说,Freeoz本身就是公益性论坛,某个ID即使在其它竞争网站很活跃,但只要他在本论坛无违法行为,那么在这里出没也是他的权利与自由。
作者: 插里    时间: 9-5-2012 01:03
标题: 回复 #28 第五届zhe联盟 的帖子
专门搅你这样的。
露出真面目让哥瞧瞧。
作者: 插里    时间: 9-5-2012 01:04
标题: 回复 #29 diamond168 的帖子
良民就不删了。
作者: mite    时间: 9-5-2012 01:42
原帖由 插里 于 8-5-2012 20:04 发表
freeoz有2道安全屏障,一是域名持有者,一是技术员。
域名持有者如果想要劫持域名,没有技术员的配合,只能成功一半,如果域名持有者同时有技术员的配合,就可以封掉一切反对派的ID,IP,只留下支持者,论坛就会被彻 ...



你或者别有用心

或者太过天真
作者: mite    时间: 9-5-2012 01:42
http://www.hioz.net/ibbs/thread-1020315-1-1.html

看看这个帖子
作者: mite    时间: 9-5-2012 01:45
原帖由 第五届zhe联盟 于 8-5-2012 23:49 发表


俺老家管这种人叫"搅屎棍子"



同意

在目前情况下 这样说话 基本就是这样的人
作者: mite    时间: 9-5-2012 01:46
这样的人 还什么 守望FREEZO

谢谢你

你想弄死那个论坛 赶快去那里守望去吧
作者: 插里    时间: 9-5-2012 02:09
标题: 回复 #35 mite 的帖子
你就是养老院里出来的所谓元老吧?论坛被你们搞成这个样子你还有脸出来说话???
还不快去对着UB 三呼万岁
作者: ubuntuhk    时间: 9-5-2012 02:31
原帖由 插里 于 8-5-2012 23:02 发表
还有就是开价10万太贵了,降到5000哥就不喊了。


呵呵,插里针对我的言论,原来是源于我和maobama的一个玩笑,有趣得很:

http://www.freeoz.org/ibbs/viewt ... id=15348#pid4146320

原帖由 ubuntuhk 于 4-5-2012 20:54 发表

[quote]原帖由 Maobama 于 4-5-2012 20:24 发表
你们啊,真是一个个太嫩,用经济手段很简单可以办到,要成为有选举权的会员:每人交100澳元,如果谁愿意给他的马甲们交钱,当然欢迎,一样可以成为会员,有选票,这一举两得,又可以充实论坛经费,又可以剔除大部分无 ...



查理同学说这个提议好,花100000澳元,估计能把论坛私有化了 [/quote]
作者: ubuntuhk    时间: 9-5-2012 02:36
如果插里因为我的玩笑而受到伤害,我道歉。

希望这个结在此解开,我欢迎大家一起守望freeoz。

不过如果是想借机搅浑水的,必然会受到大家的谴责(并非指插里)。
作者: 插里    时间: 9-5-2012 09:54
标题: 回复 #38 ubuntuhk 的帖子
插里不会那么脆弱,连玩笑都经不起。

插里只是在这个混乱时期提醒大家保持清醒,不要用另外一个错误改正前面的错误,那是饮鸩止渴。freeoz需要长治久安,而不是慌不择路,把未来建立在重大隐患之上。

UB我不反对你出面重振论坛,但请交出域名以更正你之前的严重错误,自证清白。

权利需要监督,既然议事院不干事,哥就出面行使会员基本权利,青山也好UB也好,请自觉接受会员的监督。

插里遵守规则,就事论事,请那些挥舞“阴谋”“搅局”大帽子的人自动站远点。
作者: xblues    时间: 9-5-2012 10:1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前一段大家斗青山的时候,你不吱声,如今青山下台,却还有那么
多幕后黑手呢,你不斗。你挑一个没有私心的UB斗,别让我太小瞧你了。

查理你要斗这个我支持,但是找对了斗争的对象啊,我跟你一起斗到底!
作者: 插里    时间: 9-5-2012 10:19
标题: 回复 #38 ubuntuhk 的帖子
UB不必向我道歉,要道歉就向全体会员道歉吧,表明你拒绝交出域名虽然事出有因,但确实违法了,勇于承认错误并改正错误相信广大会员会原谅你。免得将来又有什么人效法你,再次玩劫持。
作者: woodheadz    时间: 9-5-2012 10:24
原帖由 插里 于 9-5-2012 08:54 发表
插里不会那么脆弱,连玩笑都经不起。

插里只是在这个混乱时期提醒大家保持清醒,不要用另外一个错误改正前面的错误,那是饮鸩止渴。freeoz需要长治久安,而不是慌不择路,把未来建立在重大隐患之上。

UB我不反 ...

查理只是一名普通网友,又不代表谁。针对查理提出的这种莫须有的罪名,我看UB没有向查理自证清白的必要。查理大可要求zht联盟或者议事院来让ub这么做。
更何况,查理连“UB该向谁交出域名?”这个基本问题都不考虑就一味要求UB交域名,思路混乱,建议查理先自己想清楚再说。
作者: 插里    时间: 9-5-2012 10:31
标题: 回复 #40 xblues 的帖子
虽然你我都在freeoz战斗,但目的不一样,你是要斗垮论坛,我是要帮他们纠正错误,振兴论坛。

谁说我放过了青山?第一个挑战的就是青山和他的基本法去看看这个,http://freeoz.org/ibbs/thread-1010905-1-2.html

哥真没打算跟UB斗,但哥是过来人,看到明显的错误,如果不说出来就心里着急,自私一点说,叫显示自己有经验。
作者: 插里    时间: 9-5-2012 10:38
标题: 回复 #42 woodheadz 的帖子
木头是希望论坛的域名可以由个人把持,想不交就不交,想交给送就交给谁吗?

木头你说对了,谢谢你!正因为插里在论坛什么也不是,只是一名普通会员,所以才没有派别嫌疑,没有为哪个小集团帮腔,插里只是作为普通会员发表个人意见。
作者: woodheadz    时间: 9-5-2012 11:06
原帖由 插里 于 9-5-2012 09:38 发表
木头是希望论坛的域名可以由个人把持,想不交就不交,想交给送就交给谁吗?

木头你说对了,谢谢你!正因为插里在论坛什么也不是,只是一名普通会员,所以才没有派别嫌疑,没有为哪个小集团帮腔,插里只是作为普通 ...

我前面就说你这个叫“饭还没吃饱就喊减肥”。
现在这种乱世,就需要像UB、cello这样的有声望、广受信任的人把论坛的核心资产保管好,稳住人心。
你一直拒绝认真讨论该让ub把域名交给谁,因为你也不知道该交给谁。
域名由私人保管可能是个问题,但首先这是目前唯一可行的做法;其次,目前域名的保管人已经证明了自己的品行并且得到绝大多数用户的支持。
查理你这个“小集团”的说法很不好听,大家都有各自的立场观点。在这个问题上基本没人和你立场一致,你不能因此就把别人归为“为小集团帮腔”
作者: 插里    时间: 9-5-2012 11:18
你说的是freeoz的现在,我提醒的是未来。
UB已经明确表明了,等新的议事院成了,无条件交出域名。这就足够了。
我们无需再多说,等着兑现承诺就是了。
作者: 插里    时间: 9-5-2012 11:22
标题: 回复 #45 woodheadz 的帖子
我只说我没有小集团立场,别人怎么样,我没兴趣关心。
作者: Highway    时间: 9-5-2012 12:19
据我所知,域名要么归已注册的组织所有,要么个人所有。
让UB交出域名,请问交给谁?现在有注册的组织吗?组织的owner是谁?

想不出来目前混乱状况,有谁比UB更有资格来暂时保管域名。

不度LZ之腹,但现在谈论这个恐怕为时过早,如果真为FREEOZ好,请别操之过急,否则有司马昭之嫌。
作者: 插里    时间: 9-5-2012 12:30
标题: 回复 #48 Highway 的帖子
又来了个糊涂小朋友,哥不跟你理论。回家做饭去,快12点了。
作者: xblues    时间: 9-5-2012 12:3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幕后黑手一个都没下去,大家已经一片歌舞升平的开始庆祝了,查理又出来兔死狐蒸。哎。
作者: ubuntuhk    时间: 9-5-2012 12:35
我想说的是,在目前这个局面下,我暂时保管域名没问题,但需要大家的信任,如果因为我继续保管域名而引发更深的信任危机,我就选择将域名转移给另外一名或多名大家都信任的人继续保管。

谢谢插里的提醒。

好了,大家都散了吧,这个主题没有继续争论的意义了。
作者: NEWGAY    时间: 9-5-2012 13:07
标题: 回复 #51 ubuntuhk 的帖子
看看网友的呼声,看看大家对你的信任多还是猜忌多
有些声音是应该忽略的
作者: mason00    时间: 9-5-2012 13:22
Ub拒绝将域名交给纯粹议事院情况下的ngo是对论坛最大的负责。交出来也要看交给谁?空洞的议事院吗?想拿论坛资产,先以一个包含普通网友的法人实体来,就凭现在人都凑不起来,就自居正宗来坛接手论坛资源?还好意思指责ub?
作者: Highway    时间: 9-5-2012 13:28
原帖由 mason00 于 9-5-2012 12:22 发表
Ub拒绝将域名交给纯粹议事院情况下的ngo是对论坛最大的负责。交出来也要看交给谁?空洞的议事院吗?想拿论坛资产,先以一个包含普通网友的法人实体来,就凭现在人都凑不起来,就自居正宗来坛接手论坛资源?还好意思指 ...


说实话, 看到LZ先前的私有化言论, 使我不得不做该有的联想.
作者: 插里    时间: 9-5-2012 13:29
标题: 回复 #53 mason00 的帖子
你认为域名持有者有权利拒绝交出域名吗?那以后出现UC,UD拒绝交出域名情况也是合理的了?
作者: wuyeqw    时间: 9-5-2012 13:30
原帖由 NEWGAY 于 9-5-2012 12:07 发表
看看网友的呼声,看看大家对你的信任多还是猜忌多
有些声音是应该忽略的


作者: BLK    时间: 9-5-2012 13:40
原帖由 插里 于 9-5-2012 12:29 发表
你认为域名持有者有权利拒绝交出域名吗?那以后出现UC,UD拒绝交出域名情况也是合理的了?


老兄,域名持有者同时肩负保护域名的责任,有权利怀疑不合理的域名转移,为保护域名而有条件拒绝转移。

现在UB的怀疑和拒绝转移的条件都清清楚楚,他在清晰明确地履行职责而已。

这个事就不要纠缠了吧。
作者: xblues    时间: 9-5-2012 13:4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这个帖子我先锁了。
作者: 插里    时间: 9-5-2012 13:45
标题: 回复 #57 BLK 的帖子
按老弟的说法,域名持有者可以永远拒绝转移域名。
作者: mason00    时间: 9-5-2012 13:47
标题: 回复 #55 插里 的帖子
你认为谁有权要求域名?早就说过,freeoz的实际资源就是靠个人信誉保障的,这是论坛的真实基础。阿猫阿狗要域名也交?转交的基础ub自己也说了,我认为这就是最大的负责。在那种情况下交出来远比不交轻松。
作者: BLK    时间: 9-5-2012 13:52
原帖由 插里 于 9-5-2012 12:45 发表
按老弟的说法,域名持有者可以永远拒绝转移域名。


理论上说,满足不了安全转移的条件,域名持有者可以一直拒绝转移。

所以说,判断拒绝转移是否合法,要看拒绝转移的条件是否合法。

如果条件合法,那就没啥好说的,你我在这个位置上,也会这么做。职责范围内的事而已。
作者: woodheadz    时间: 9-5-2012 13:53
标题: 回复 #59 插里 的帖子
查理啥时候也学得跟青山一个思维方式了?
你提到的仅仅只是一个可能性,根据目前域名持有人的信誉和品格,我们可以认为这个可能性几乎不存在。
而如果ub此时交出域名,则讨论域名的接收、保管问题会消耗论坛目前已经几乎枯竭的管理资源;而且还存在所托非人而导致论坛域名被劫持的可能性。
为了一个几乎不存在的可能性而花那么多的成本、冒那么大的风险,实在让人无法理解。此乃典型的青山风格。
作者: 阿贞    时间: 9-5-2012 13:5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如果新足老板派马甲占领议事院,要你交论坛出来,你也交??这死脑筋真是让人叹服!!整天法啊法的,可笑知道不。freeoz那破法漏洞百出,你以为是澳大利亚宪法呢啊?漏洞百出的破法被青山解释来解释去,还没闹够是吧?整天琢磨立法,幼稚,幼稚啊!
作者: 插里    时间: 9-5-2012 13:54
中国的愚民还很多,中国的民主之路还很漫长。从下一代培养民主意识开始吧。
作者: 阿贞    时间: 9-5-2012 13:5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这不是民主意识,这是幼稚。民主的基础是啥,是宪制。宪制的基础是完善的法律体系。现在论坛一切都建立在一部烂基本法上,根本就是幼稚可笑。你一个论坛搞什么民主,论坛根本没能力搞这玩意儿,说出去只能让人笑话。
原帖由 插里 于 9-5-2012 12:54 发表
中国的愚民还很多,中国的民主之路还很漫长。从下一代培养民主意识开始吧。

作者: 阿贞    时间: 9-5-2012 14:0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玩论坛就好好玩,整天扯这没用的。你让猪头给你开个民主法制版找青山他们一起玩儿吧。青山那主儿连宪法都没读过,可笑不?
作者: Highway    时间: 9-5-2012 14:07
民主的路还比较长, 不是说不走民主的路.
LZ你心里清楚, 只是在跟大伙较劲.
作者: 大杨树    时间: 9-5-2012 14:16
论坛的前途是每个网游都有权,也都应该考虑的问题,所以我赞同查理提出这样的忧虑和呼吁,同时坚持ub在之前的这个事情上没有违反基本法。
我还是这个观点,在现在这个阶段,广积粮,缓称王
作者: 插里    时间: 9-5-2012 14:36
我没想跟大伙较劲,只是在大伙都把希望寄托在某一个人身上时,给大伙提个醒,freeoz不需要个人崇拜。
  ub出来真的能把论坛搞好吗?ub又不是没出来过,又不是没领导过论坛。
  论坛的根本问题在公有制,只要是公有制,就会吵个不停,就解决不了网友积极性问题。
作者: mite    时间: 9-5-2012 14:50
这个不是个人崇拜

是从实践中争取了人心和尊重的人 需要给予最重要的 保管。

而不是所谓法制闹剧里出来的PO; 独角戏的PO。


目前这个时候 你提这个说法 个人觉得不是论坛的当务之急
反而会背别有用心的人利用。
作者: mite    时间: 9-5-2012 14:51
公有制度 包括 管理员的激励 。。。。。 等等 是硬伤; 我的感觉是无解 。。。。 但是我基本同意你的看法

个人说法
作者: mite    时间: 9-5-2012 14:52
我以为无解 所以开始是支持青山的法制的

但是6年来 试验证明是不通; 必须大改革
作者: 第五届zhe联盟    时间: 9-5-2012 15:01
我是咕噜,我老号密码忘了,都知道这是我马甲


其实论坛送给ub 老麦 又如何?何况只是保管域名


像lz这样的不论出于好心无意发坏,结果没有区别,就是搅屎棍子

白活这把年纪
作者: mite    时间: 9-5-2012 15:05
基本同意楼上 ( 我不要啊 )

但是目前论坛 这个时候说这些话 让人质疑动机
作者: 侯大业    时间: 9-5-2012 15:28
原帖由 第五届zhe联盟 于 8-5-2012 23:49 发表


俺老家管这种人叫"搅屎棍子"


搅屎棍子?这名字好形象,专门在屎里面搅和。
作者: 侯大业    时间: 9-5-2012 15:30
原帖由 NEWGAY 于 9-5-2012 12:07 发表
看看网友的呼声,看看大家对你的信任多还是猜忌多
有些声音是应该忽略的


网友的呼声?不说话的你知道他们是信任还是猜忌?还是根本就知道有USB,不知道有UB?
作者: mite    时间: 9-5-2012 15:35
“搅屎棍子”

:  这个提法太尖锐。 建议修改。
作者: 侯大业    时间: 9-5-2012 15:38
原帖由mite
威望         +20 你不知道 能 代表大家? 9-5-2012 14:36


老麦真是老迈,能把一句话说完整了不?
作者: 插里    时间: 9-5-2012 15:39
标题: 回复 #73 第五届zhe联盟 的帖子
想送你就送吧。
送出去了,哥就不搅合你这堆屎了。
作者: mite    时间: 9-5-2012 15:39
你先说嘛自己是不是马甲先

如果是马甲 不要玩了 没有意思
作者: 侯大业    时间: 9-5-2012 15:40
前两天不还叫嚣着公投呢吗?来,公投一个给哥看看。
作者: 插里    时间: 9-5-2012 15:43
标题: 回复 #81 侯大业 的帖子
在哥的帖子里你怎么也称“哥”?侵权。
作者: 侯大业    时间: 9-5-2012 15:44
我说的就是给查理大哥看看呀。
作者: xblues    时间: 9-5-2012 15:4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老麦,你带头接着把那些议员什么的都搞掉吧。
作者: mite    时间: 9-5-2012 20:45
最新ZHT出来了 总算有人(清风)来点名了
作者: 插里    时间: 9-5-2012 21:44
为了安全起见,不建议域名持有者同时兼任技术员!!!
作者: 插里    时间: 10-5-2012 10:01
继续守望。
作者: cnlancer    时间: 10-5-2012 10:29
原帖由 插里 于 9-5-2012 20:44 发表
为了安全起见,不建议域名持有者同时兼任技术员!!!


请问一下,现在域名应该交给谁?
作者: chubbycat    时间: 10-5-2012 10:36
原帖由 Samantabhadra 于 9-5-2012 13:01 发表
玩论坛就好好玩,整天扯这没用的。你让猪头给你开个民主法制版找青山他们一起玩儿吧。青山那主儿连宪法都没读过,可笑不?


青山那主儿连宪法都没读过,可笑不? 可笑
作者: 插里    时间: 10-5-2012 10:43
标题: 回复 #88 cnlancer 的帖子
交给谁你我都无权指定。

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交给一个有信誉的人,一个不会以任何理由拒绝移交的人。

如果论坛资金允许的话,委托一位律师保管,也是一种选择。
作者: cnlancer    时间: 10-5-2012 10:57
原帖由 插里 于 10-5-2012 09:43 发表
交给谁你我都无权指定。

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交给一个有信誉的人,一个不会以任何理由拒绝移交的人。

如果论坛资金允许的话,委托一位律师保管,也是一种选择。


现在的保管人的拒绝移交行为已经损害了freeoz的实际利益了吗?

请问如何选择这样一个人?如何能保证选出来的人不会在拒绝移交?

我认为,现在UB的行为没有损害freeoz的利益,他自身在大多数freeoz网友中有良好的口碑。与其去冒风险再找一个人,不如维持现状。
作者: cnlancer    时间: 10-5-2012 10:59
原帖由 插里 于 10-5-2012 09:43 发表
交给谁你我都无权指定。

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交给一个有信誉的人,一个不会以任何理由拒绝移交的人

如果论坛资金允许的话,委托一位律师保管,也是一种选择。


这是一个后验条件,没办法作为选择的依据。
作者: cnlancer    时间: 10-5-2012 11:00
原帖由 插里 于 10-5-2012 09:43 发表
交给谁你我都无权指定。

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交给一个有信誉的人,一个不会以任何理由拒绝移交的人。

如果论坛资金允许的话,委托一位律师保管,也是一种选择


freeoz的资金是众多网友的捐款,谁有权做这个决定?
作者: 插里    时间: 10-5-2012 11:32
标题: 回复 #93 cnlancer 的帖子
捐款不就是为了论坛有效运行吗,想有效运行,论坛安全不是第一位的吗?
作者: cnlancer    时间: 10-5-2012 11:35
原帖由 插里 于 10-5-2012 10:32 发表
捐款不就是为了论坛有效运行吗,想有效运行,论坛安全不是第一位的吗?


你说的对,UB的行为已经危害了论坛的安全有效的运行了吗?
作者: 插里    时间: 10-5-2012 11:56
标题: 回复 #95 cnlancer 的帖子
如果拒绝交出域名都不是危害论坛的话.......我无语

谁给了他拒绝议事院决议的权利?

UB是太上皇吗?

如果UB承认他就是要造反,就是要革命,那哥就识趣点,闪人,不耽误人家的宏图伟业。
作者: cnlancer    时间: 10-5-2012 12:08
原帖由 插里 于 10-5-2012 10:56 发表
如果拒绝交出域名都不是危害论坛的话.......我无语

谁给了他拒绝议事院决议的权利?

UB是太上皇吗?

如果UB承认他就是要造反,就是要革命,那哥就识趣点,闪人,不耽误人家的宏图伟业。


你说的危害是危害到论坛的制度,不是论坛的可访问性。

有多少人还支持现行的制度?
作者: 插里    时间: 10-5-2012 12:19
标题: 回复 #97 cnlancer 的帖子
即使是贼偷了论坛,贼也会让人访问论坛的,要不他偷了论坛有什么用?
问题是论坛决定权在论坛权利机构手上还是在个人手上?
你是真的不懂还是装
作者: cnlancer    时间: 10-5-2012 12:23
原帖由 插里 于 10-5-2012 11:19 发表
即使是贼偷了论坛,贼也会让人访问论坛的,要不他偷了论坛有什么用?
问题是论坛决定权在论坛权利机构手上还是在个人手上?
你是真的不懂还是装


论坛权利机构被一小撮人操纵,做出的决定你是否要服从?

UB这个贼真不错,为了偷论坛,辛辛苦苦在这里贡献了大把的时间。

UB这个贼真笨,为啥现在才偷论坛,之前都去想什么了?
作者: 插里    时间: 10-5-2012 12:25
标题: 回复 #99 cnlancer 的帖子
举报!你这是人身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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