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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任何人在FreeOZ均有不受攻击和侮辱的权利——人身攻击判定标准讨论 [打印本页]

作者: 四香油饼    时间: 16-4-2012 03:14
标题: 任何人在FreeOZ均有不受攻击和侮辱的权利——人身攻击判定标准讨论
本贴为本人思考的对人身攻击的判定标准,现贴出供大家讨论,收集意见,3日后我将提出正式提案。<br><br>&nbsp;FreeOZ是网友们所共有的,依靠大家共同奉献得以运转的网上社区,所有的网友在FreeOZ均享有同等的权利。同时所有的网友在FreeOZ的奉献也都是无偿的,我们有充分的理由,保证每一个网友在FreeOZ都能得到尊重。

<br><br>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对言论的自由给予了充分的保护,但同时却对人身攻击言论缺少足够的约束,原因我认为主要在于缺少一个明确的判别标准,以致造成不同的管理人员执行起来尺度有所不一,这不仅造成很多不当言论没有得到处理,或正常言论得到了不应有的处罚,同时本身也成为引发矛盾的因素,因此,我认为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人身攻击言论判定标准势在必行。
<br><br>因为语言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因此一直以些所采用的根据关键词来判定言论是否为人身攻击言论的方法,并不是非常有效,一方面语言的多样性造成同样的意思可以有多种或明或暗的表达方式,同时因为语境的不同,同样的词语可能在不同的上下文中有不同的意思,因此这个方式比较难以准确地判断是否为人身攻击言论,也容易存在争议。<br><br>&nbsp;在此,我建议一种新的判别方法,利用人身攻击言论的几大要素,来作为标准判定言论是否属于人身攻击。
<br><br>人身攻击言论的危害,在于这样的言论使得被攻击的网友受到了人身和人格上的屈辱,这和FreeOZ的宗旨相违背,侵害了网友在FreeOZ人格受到尊重的权利。由此,即可得出人身攻击言论的两大要素:<br><br>&nbsp;<span style="color: Blue;">第一:人身攻击言论是针对明确的个体,换言之,就是明确针对FreeOZ的网友,包括明指和暗指、影射。
</span><br style="color: Blue;"><br>首先,攻击言论,必须是针对FreeOZ上的网友的。如果其对象不是FreeOZ的网友,则不属于FreeOZ应处罚的言论。例如,假如有人说“郭美美是婊子“,尽管“婊子“一词是明显辱性的词语,但因没有针对具体的FreeOZ网友,因此不在本贴讨论的违规言论之列。当然言论还应遵守其它规定,比如不能有种族歧视内容等,但本帖仅讨论人身攻击言论。<br><br>&nbsp;其次,该言论的对象是FreeOZ网友,不限于明指,还包括暗指、影射等。之所以如此判定,是因为暗指和影射,同样会对被攻击的网友造成屈辱和伤害。言论是否暗指和影射FreeOZ的具体网友,应由管理人员根据上下文判断,而不依据攻击方或被攻击方任何一方的解释。这是为了防止规则被滥用。如果当事人对管理人员的判定有异议,可以提出zht投票裁决。<br>&nbsp;暗指和影射的例子,比如用“XXX饼“暗指“四香油饼“,"楼上某些人“,"论坛里的某位“等等
<br><br><span style="color: Blue;">第二:人身攻击言论以使对方受到人身和人格上的屈辱为目的
</span><br><br>汉语的表达方式非常丰富,因此单凭关键词很难准确判断语义。禁止人身攻击言论的目的,在于保护网友不受人身和人格上的羞辱和诋毁,因此,凡是并非讨论观点,而是贬低对方个人品格、能力的言语,使对方感到羞辱的,均应视为人身攻击言论。<br>比如,不说"这个论点逻辑上有问题“,而说“你逻辑思维能力有问题吧“,再如,“你理解能力有问题“,或“你妈妈没教你如何如何吗“这样的语言,都不是讨论问题,而是攻击对方的能力、品行,都应该在FreeOZ被禁止。管理人员判断时,可设想自己为被攻击方,根据自身的感受,即可判断该言语是否为侮辱性语言。这个判定同样不宜依据争吵双方任何一方的解释,而应由管理人员独立判断,争吵双方如有异议,可申请zht表决。<br><br>&nbsp;<span style="color: Blue;">凡是同时符合上面两条的言论,均可判定为人身攻击言论。</span><br><br>&nbsp;这个判定方法易于操作,且易于统一尺度,希望能为freeoz带来一个文明的语言环境。

欢迎大家提出问题和意见,我会积极吸收大家的建议,让提案更完善。
作者: 青山    时间: 16-4-2012 08:46
有一个问题。就是那些目标不是特指某个FreeOZ的网友,但是却涵盖一部分FreeOZ网友的人身攻击也需要处理。比如:住在东区的人XXX。这里不是特指哪个FreeOZ网友,但是指代范围也包含一部分FreeOZ网友。如果进行人身攻击,一样应该处理。

另外,我觉得对于明显的脏字,无论是否针对FreeOZ的网友,都应该禁止。因为你无法确定你说的那个人是否是FreeOZ网友的朋友,亲人。而且明显的脏字存在于论坛中,并不只指代的那个人受到侮辱,其实周围围观的同学一样会感到受到侮辱。
作者: ricowang    时间: 16-4-2012 09:12
我觉得freeoz最差的一点是,有些猪头太过热心了。我见到过,人家辩论的或者说骂架的双方都没说啥,帖子就被关闭了。

认定标准是一方面,提出异议更必须是当事方之一。如果当事方没有提出异议,猪头不得强行干预。即所谓民不举管不纠,否则猪头成了纠察对对长了。

然后,对于人生攻击的范围尺度,根本不需要什么管理人员的来判断。管理人员的判断完全是可能不确定的,不恒定的,甚至是有倾向性的。

为什么不效仿海洋法系成立陪审团机制呢?在论坛上运行陪审团成本是非常低的。

管理人员就应该做管理的事情,比如如何建立好更好的陪审团规则,以及实际的案件组织处理。

我能理解,有些猪头是不倾向于这样的,因为这样,管理一点意思也没有,自己完全没机会抛头露脸。

欢迎对我的建议提出批评。
作者: 青山    时间: 16-4-2012 09:15
不是这样。尤其对于脏字。两个人互相以脏字伺候,相当于当街大打出手。就算当事人不报,围观的人一样可能感觉受到侮辱。

脏字的恶劣影响,不仅仅针对当事人。会恶化整个版面的气氛。

原帖由 ricowang 于 16-4-2012 08:12 发表


我觉得freeoz最差的一点是,有些猪头太过热心了。我见到过,人家辩论的或者说骂架的双方都没说啥,帖子就被关闭了。

认定标准是一方面,提出异议更必须是当事方之一。如果当事方没有提出异议,猪头不得强行干预。即所谓民不举管不纠,否则猪头成了纠察对对长了。

然后,对于人生攻击的范围尺度,根本不需要什么管理人员的来判断。管理人员的判断完全是可能不确定的,不恒定的,甚至是有倾向性的。

为什么不效仿海洋法系成立陪审团机制呢?在论坛上运行陪审团成本是非常低的。

管理人员就应该做管理的事情,比如如何建立好更好的陪审团规则,以及实际的案件组织处理。

我能理解,有些猪头是不倾向于这样的,因为这样,管理一点意思也没有,自己完全没机会抛头露脸。

欢迎对我的建议提出批评。

作者: 牧马人    时间: 16-4-2012 09:56
标题: 回复 #3 ricowang 的帖子
每一个case都用陪审团,别说freeoz,连美国司法机构都承受不了,很多案子要经过几道程序才到得了陪审团级别,多数情况下在法官手里就处理掉了。至于在法庭上公开的对法官的挑衅和攻击,可以直接一句主观判断的“You are in contempt."就关拘留。

另外,真的很难决定的case,可以由5个zht一起表决,这本身也是一种类似的陪审团机制。再搞出一个陪审团机制来,我真没看出成本低在哪里,难道每个处罚都得议事院投票表决?freeoz甭玩了。
作者: fatfish_ccc    时间: 16-4-2012 10:07
原帖由 牧马人 于 16-4-2012 08:56 发表
每一个case都用陪审团,别说freeoz,连美国司法机构都承受不了,很多案子要经过几道程序才到得了陪审团级别,多数情况下在法官手里就处理掉了。至于在法庭上公开的对法官的挑衅和攻击,可以直接一句主观判断的“You are in contempt."就关拘留。

另外,真的很难决定的case,可以由5个zht一起表决,这本身也是一种类似的陪审团机制。再搞出一个陪审团机制来,我真没看出成本低在哪里,难道每个处罚都得议事院投票表决?freeoz甭玩了。


的确:
- 陪审团成本太高;
- x马人一向推崇的民主不适合freeoz,不适合中国人;

不过你不觉得5个zht一起表决成本也很高吗???如果某个zht因为任何原因参加不了呢???

所以,最简单、最民主的办法,就是让x马人一人做决定好了。

这什么理论啊。。。

x马人你的居心到底何在啊???

你就是出来给freeoz捣乱的吗???就是来误导管理层的吗???
作者: fatfish_ccc    时间: 16-4-2012 10:11
原帖由 ricowang 于 16-4-2012 08:12 发表
为什么不效仿海洋法系成立陪审团机制呢?在论坛上运行陪审团成本是非常低的。

管理人员就应该做管理的事情,比如如何建立好更好的陪审团规则,以及实际的案件组织处理。


非常赞同。只要建立适当的规则,其实运行起来非常简单。
作者: ricowang    时间: 16-4-2012 10:28
原帖由 青山 于 16-4-2012 06:15 发表
不是这样。尤其对于脏字。两个人互相以脏字伺候,相当于当街大打出手。就算当事人不报,围观的人一样可能感觉受到侮辱。

脏字的恶劣影响,不仅仅针对当事人。会恶化整个版面的气氛。



我不知道你这是一种什么思想作为基础的判断,在我看来是如果大多数人都是习惯讲脏话的,那又何妨呢?难不成freeoz要充当一个净化语言习惯和改良社会环境的角色?而且责任具体的落实到管理人员身上?
我的想法是,freeoz搭台,大家上来演习,演什么戏不是搭台的人应该关注的。

做好自己搭台的工作,不是应该去阻止大家演什么戏,而是应该是去搭更好的台让大家更好演戏。比如说开发一个“忽略”的过滤功能,如果会员觉得看谁的言论经常出现脏话就屏蔽ta的言论。一定还有比这个更好的方法来解决这样一种问题,单纯单纯的去武断的禁止,只能让“管理人员”走火入魔,论坛最终走向以管理人员为核心的怪圈。
作者: ricowang    时间: 16-4-2012 10:38
原帖由 牧马人 于 16-4-2012 06:56 发表
每一个case都用陪审团,别说freeoz,连美国司法机构都承受不了,很多案子要经过几道程序才到得了陪审团级别,多数情况下在法官手里就处理掉了。至于在法庭上公开的对法官的挑衅和攻击,可以直接一句主观判断的“You  ...


现实的陪审团的成本和论坛肯能的陪审团运作成本根本不可比。
议事员如果亲历亲为可能忙不过来,但是如果建立好一个机制让猪头们去运行陪审团处理case,他们就不会太操劳了。甚至猪头都不会那么操劳去了解每个事情了。将事情分算开来,这就是我认为的低成本(对于论坛的每个角色来说)。如果你将所有的事情集中起来,某些角色就只能付出甚至是无法承担的高成本。

当然这一切也不应该是免费的,可以以积分什么的来付起诉费用。
作者: ricowang    时间: 16-4-2012 10:48
原帖由 ricowang 于 16-4-2012 07:28 发表


我不知道你这是一种什么思想作为基础的判断,在我看来是如果大多数人都是习惯讲脏话的,那又何妨呢?难不成freeoz要充当一个净化语言习惯和改良社会环境的角色?而且责任具体的落实到管理人员身上?
我的想法是 ...


补充一点,如果猪头/管理人员(其实我都不完全清楚论坛的人员角色等),觉得某id的言论危害了论坛,可以提取类似“公诉”的case,最终又陪审团来认定。
为了避免一些人故意搞破坏,可以设置一些技术措施来防范,比如:
1. 同一个ip一天之内不能有超过5 id登录,否则需要特别申请。
2. 新注册用户,注册满N天,发帖M个,当日最多的发帖量不超过MIN(N,M/2 + 1)。
作者: ricowang    时间: 16-4-2012 10:58
原帖由 fatfish_ccc 于 16-4-2012 07:07 发表


的确:
- 陪审团成本太高;
- x马人一向推崇的民主不适合freeoz,不适合中国人;

不过你不觉得5个zht一起表决成本也很高吗???如果某个zht因为任何原因参加不了呢???

所以,最简单、最民主的办法 ...


我真不明白牧马人有没有看明白,所谓陪审团竟然要又议事员组成?难道现实的陪审团是从议员里选人的吗?
议事员/猪头组成的“陪审团”就有议事员/猪头们的倾向,只有会员组成的陪审团才能代表论坛,因为论坛是由会员构成的。
作者: xblues    时间: 16-4-2012 11:3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标题: 回复 #11 ricowang 的帖子
请看牧马人的帖子,看了就知道不需要讨论什么制度程序什么的了,他要的就是一言堂,不顺眼立即格杀勿论,我以为周星星狠,看了这一届新猪头,才知道什么叫做狠。大家,洗洗睡吧。
http://freeoz.biz/ibbs/thread-1017743-1-1.html
作者: 嘟嘟宝贝    时间: 16-4-2012 11:51
标题: 回复 #8 ricowang 的帖子
搭台的人现在不甘寂寞,以跑调为名将其它人都赶下去了,开始自弹自唱,你我都是看戏的人,看到高兴了笑一声就行了。

搭台的人始终不明白让台子干净靠的是自身的心胸和品行修为,以诚待人,演员才会多起来,戏才能丰富多彩,一味的加强安检,将舞台用铁丝网围起,前面再搞护城河,保安们真枪实弹24小时巡逻,这还能称为舞台?应该是监狱吧。
作者: xblues    时间: 16-4-2012 11:5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标题: 回复 #13 嘟嘟宝贝 的帖子
那是独角戏。
作者: 牧马人    时间: 16-4-2012 12:02
标题: 回复 #13 嘟嘟宝贝 的帖子
I do feel sorry for you, actually it's not for you but for the one represented by the id. 有部电影挺好的,估计你也看过,就是《天下无贼》,我真的建议重温一下。这也是我最后一次回你贴,其实并不是冲着坐在电脑前发帖的你,而是冲着你id所代表的那个人。
作者: 青山    时间: 16-4-2012 12:07
一些人在这里随便对人大打出手好几个月了。现在需要一个安全的,文明的舞台。你所说的,还是靠圣人来搭建舞台,问题是,FreeOZ不是私人的。谁也不可能在这里义务劳动,主持一辈子。早晚会换人来管理。更何况没有谁是圣人。所以心胸品行个人修为是不可靠的,不然也不会有过去几个月的大乱。只有规则和对规则严格遵守,才能维系一个安全文明的舞台。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16-4-2012 10:51 发表
搭台的人现在不甘寂寞,以跑调为名将其它人都赶下去了,开始自弹自唱,你我都是看戏的人,看到高兴了笑一声就行了。

搭台的人始终不明白让台子干净靠的是自身的心胸和品行修为,以诚待人,演员才会多起来,戏才能 ...

作者: fatfish_ccc    时间: 16-4-2012 12:12
原帖由 青山 于 16-4-2012 11:07 发表
一些人在这里随便对人大打出手好几个月了。现在需要一个安全的,文明的舞台。你所说的,还是靠圣人来搭建舞台,问题是,FreeOZ不是私人的。谁也不可能在这里义务劳动,主持一辈子。早晚会换人来管理。更何况没有谁是圣人。所以心胸品行个人修为是不可靠的,不然也不会有过去几个月的大乱。只有规则和对规则严格遵守,才能维系一个安全文明的舞台。


这个我赞成。

青山作为freeoz复兴的英明领袖,搭建行之有效的游戏规则是最重要的事情。

前面有个ricowang建议的陪审团、积分的办法,是个值得探索的好办法。
作者: 嘟嘟宝贝    时间: 16-4-2012 12:19
原帖由 牧马人 于 16-4-2012 11:02 发表
I do feel sorry for you, actually it's not for you but for the one represented by the id. 有部电影挺好的,估计你也看过,就是《天下无贼》,我真的建议重温一下。这也是我最后一次回你贴,其实并不是冲着坐在 ...

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这是你最后一次看得起我 ,并不是看得起我这个人,而是最后一次看得起那个曾经熟悉的ID?

无所谓啦,小马,你看不看得起也不会伤我一根毛发,不过我眼界低一点,整个论坛好像没想起来有谁非要看不起,看不惯的人倒是有几个。

天下无贼我就不评论了,如果非要将一个灌水的网络比作一辆列车,我不明白这列车有什么值得贼们惦记,我愿意如王宝强般很傻很天真,这样的心境让我开心,这也是我移民澳洲的主要原因。
作者: 青山    时间: 16-4-2012 12:20
陪审团的模式,本质上我不反对。但是现在有几个问题。

1,很多人现在觉得管理团队强硬,但是其中有不少人,并不真的希望通过进一步完善制度解决问题。如果我提出这样的方案,很快就会有大量的帽子,诸如“搞政治不搞内容”,“论坛不是国家”,这类东西扣过来。我是深受其害。现在真正支持建立陪审团制的有几个人?

2,要建立陪审团制,那么就需要一套完善的遴选,表决程序。谁来做这个事情?FreeOZ一直是谁主张,谁提出可操作的提案。如果你真的觉得这个道路可行,你不妨提出提案。

3,判一个案子要花多大精力?到时候案子排大队,不能及时解决怎么办?


原帖由 fatfish_ccc 于 16-4-2012 11:12 发表


这个我赞成。

青山作为freeoz复兴的英明领袖,搭建行之有效的游戏规则是最重要的事情。

前面有个ricowang建议的陪审团、积分的办法,是个值得探索的好办法。

作者: xblues    时间: 16-4-2012 12:3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标题: 回复 #18 嘟嘟宝贝 的帖子
我对宝贝有一种不打不相识那种相见恨晚的感觉,宝贝,我爱你!
作者: xblues    时间: 16-4-2012 12:3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标题: 回复 #19 青山 的帖子
本来管理论坛就是有成本的。你这么林羲成本,搞出来一个廉价解决方案,真的能发展论坛,还是坑害论坛啊?
作者: 青山    时间: 16-4-2012 12:37
那你提出你觉得最合理的方案啊。陪审团制,阻力不在我这里。你去争取足够的支持,我甚至可以帮你。

原帖由 xblues 于 16-4-2012 11:34 发表
本来管理论坛就是有成本的。你这么林羲成本,搞出来一个廉价解决方案,真的能发展论坛,还是坑害论坛啊?

作者: xblues    时间: 16-4-2012 12:4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标题: 回复 #22 青山 的帖子
大叔请您别这么真诚的欺骗我,新一届猪头的选举,每一次对基本法的解释,多次已经证实,FreeOZ的民主开放有多表面化。到处布满了玻璃墙,天真的人只能四处碰壁,撞得头破血流。
作者: fatfish_ccc    时间: 16-4-2012 12:43
原帖由 青山 于 16-4-2012 11:20 发表
陪审团的模式,本质上我不反对。但是现在有几个问题。

1,很多人现在觉得管理团队强硬,但是其中有不少人,并不真的希望通过进一步完善制度解决问题。如果我提出这样的方案,很快就会有大量的帽子,诸如“搞政治不搞内容”,“论坛不是国家”,这类东西扣过来。我是深受其害。现在真正支持建立陪审团制的有几个人?

2,要建立陪审团制,那么就需要一套完善的遴选,表决程序。谁来做这个事情?FreeOZ一直是谁主张,谁提出可操作的提案。如果你真的觉得这个道路可行,你不妨提出提案。

3,判一个案子要花多大精力?到时候案子排大队,不能及时解决怎么办?


青山:

Re #1:  “论坛不是国家
这是混蛋逻辑。你不必理会。

Re #2: "要建立陪审团制,那么就需要一套完善的遴选,表决程序"
这个呢,我的看法是,尽可能自动化,减少人工干预。没有过多考虑。比如:
1),谁参加陪审团。
- 陪审团成员不需要走选举程序。而应该是随机的。
- 陪审团成员需要满足规定的资格条件(比如:积分、注册天数、违禁记录等等)。满足这些条件即可。
- 当然,要有回避制度。
- 陪审团成团参加的case的数量规定时间内要有限制。
2),如何决定结果。
- 只要陪审团规模达到规定的人数,则结果有效。
3),何时走陪审团程序。
- 一般如果当事人对版主处理没有异议的时候,则不需走陪审团程序。
- 如果当事人有异议,并且是否违规不那么明显的时候,可以申请进入陪审团程序。但这个上诉应该是有一定代价的,比如,如果输了,可能刑期加重三天等。

不知道你是否使用stackoverflow... 他们的成功,就在于用户的参与。。。

一个论坛,只有有用户的参与,才会有希望。

用户参与,有利有弊,在于如何建立规则,发挥其有利的地方,限制其不利的地方。

btw, xblue, 嘟嘟宝贝等,都是从freeoz退下的前网友。他们为论坛作出过贡献,也受到过伤害。他们如果对论坛有些不满情绪,我觉得也是人之常情,可以理解。他们的某些意见也是很中肯的,不可以捣乱一刀切。

问题在于管理层如何掌控。如果掌控的好,他们也许会继续为论坛做出贡献;掌控的不好,他们也许会彻底成为论坛的敌人。

xblue,嘟嘟,我的个人看法,不要拍我。
作者: 青山    时间: 16-4-2012 12:51
你这个方案原则上我很赞同。但是我不得不说,反对的人非常多,很难通过。

自动遴选陪审团是好办法,但是需要技术员配合开发。另外还有一个如果不应召怎么办的问题。

你这样,如果你能说服UB或者coredump中的一个技术员支持配合做这个,我就去帮你说服其他议事员推这个这个方案。



原帖由 fatfish_ccc 于 16-4-2012 11:43 发表


青山:

Re #1:  “论坛不是国家”
这是混蛋逻辑。你不必理会。

Re #2: "要建立陪审团制,那么就需要一套完善的遴选,表决程序"
这个呢,我的看法是,尽可能自动化,减少人工干预。没有过多考虑。比如:
...

作者: 青山    时间: 16-4-2012 12:57
说实话,如果你真的可以推动这个自动遴选的陪审团制实行,那么FreeOZ的公正就有保障了。
作者: ricowang    时间: 16-4-2012 13:04
原帖由 青山 于 16-4-2012 09:51 发表
你这个方案原则上我很赞同。但是我不得不说,反对的人非常多,很难通过。

自动遴选陪审团是好办法,但是需要技术员配合开发。另外还有一个如果不应召怎么办的问题。

你这样,如果你能说服UB或者coredump中的一 ...


提案的人要先征求实现提案人的意见?技术上面众所周知是绝对可以实现的,只是工作量等方面可能有顾虑。
提案接受以不接受都不应该考虑实现的工作量等,--即提案可以先被接受,如果忍受不足,等待合适的时机去实现之。

这些事情原本是各个环节相互独立的,为什么你要弄在一起考虑呢?
作者: black_zerg    时间: 16-4-2012 13:1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我觉得顶楼的是个简单有效的方案。 本来觉得反对的都是捣蛋的,但24楼的建议是很有建设性的,我也很赞同。
作者: xblues    时间: 16-4-2012 13:1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标题: 请看什么才叫做冷嘲热讽和侮辱人
原帖由 牧马人 于 16-4-2012 11:02 发表
回复 #13 嘟嘟宝贝 的帖子
I do feel sorry for you, actually it's not for you but for the one represented by the id. 有部电影挺好的,估计你也看过,就是《天下无贼》,我真的建议重温一下。这也是我最后一次回你贴,其实并不是冲着坐在电脑前发帖的你,而是冲着你id所代表的那个人。


牧马人开了一个帖子说禁止冷嘲热讽,更是下了狠方法修改基本法,进而达到封禁ID的目的。因为他知道目前的这些P民都心直口快。二牧马人自己却是出了名的擅长打擦边球,并且依仗管理团队对他的热爱而全身而退。这种伎俩,屡试不爽。

仔细看他的这段发言,真是骂人不带一个脏字。我本来想说大家都跟牧马人好好学习了,不过后来我一想,为了在FreeOZ混下去,竟然被逼无奈,一定要学会牧马人骂人的本事,这个值得么?不是学不会这个他的惯用伎俩,而是至于不至于这么都搞得低!
作者: 青山    时间: 16-4-2012 13:15
FreeOZ的情况是,这个方案本身就很难通过。如果没有技术员的支持,也就等于没有实施的保障,通过这个方案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我支持这个方案也希望能通过,所以我说最好你们能说服UB或者coredump中的一个。

原帖由 ricowang 于 16-4-2012 12:04 发表


提案的人要先征求实现提案人的意见?技术上面众所周知是绝对可以实现的,只是工作量等方面可能有顾虑。
提案接受以不接受都不应该考虑实现的工作量等,--即提案可以先被接受,如果忍受不足,等待合适的时机去实 ...

作者: xblues    时间: 16-4-2012 13:1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原帖由 青山 于 16-4-2012 12:15 发表
我支持这个方案也希望能通过,所以我说最好你们能说服UB或者coredump中的一个。



我解释一下这句话的言下之意:你能拿出来更好的方案么,你不能的话,即便是我的方案大错特错,也没办法了。

不过即便是你的办法再高明,肯定会有各种各样的困难,让你的方法不切合实际,老套路啦。
作者: 青山    时间: 16-4-2012 13:20
难道我提出的那些提案都没有困难?难道我没有一个一个的去克服这些困难?

我现在讲的就是如果你们真的希望陪审团制度能够建立,如何克服这些困难。

原帖由 xblues 于 16-4-2012 12:19 发表


我解释一下这句话的言下之意:你能拿出来更好的方案么,你不能的话,即便是我的方案大错特错,也没办法了。

不过即便是你的办法再高明,肯定会有各种各样的困难,让你的方法不切合实际,老套路啦。

作者: ricowang    时间: 16-4-2012 14:03
原帖由 青山 于 16-4-2012 10:15 发表
FreeOZ的情况是,这个方案本身就很难通过。如果没有技术员的支持,也就等于没有实施的保障,通过这个方案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我支持这个方案也希望能通过,所以我说最好你们能说服UB或者coredump中的一个。



你这个信息很好,建议谁写提案可以加多一条:本提案并不强制要求提案被接纳后就被立即开始实现,但若不能及时实现应由管理团队每半年review不能实现的原因并公开review的结果。
作者: 青山    时间: 16-4-2012 14:10
我这么说吧,这样确实很难通过。因为一个没有实施保障的提案,往往很容易被人攻击。

而且这样等于没有实施的时间表,谁知道半年后规则会改成什么样子,是否跟这个能配套上。

FreeOZ从未通过过这样的提案。我觉得最好还是先确保能够实施以后再提案。

我是真心支持建立自动陪审团制度的。只要可行,我会努力推。因为这样符合程序正义,也有大家可接受的公正。


原帖由 ricowang 于 16-4-2012 13:03 发表


你这个信息很好,建议谁写提案可以加多一条:本提案并不强制要求提案被接纳后就被立即开始实现,但若不能及时实现应由管理团队每半年review不能实现的原因并公开review的结果。

作者: ricowang    时间: 16-4-2012 14:40
原帖由 青山 于 16-4-2012 11:10 发表
我这么说吧,这样确实很难通过。因为一个没有实施保障的提案,往往很容易被人攻击。

而且这样等于没有实施的时间表,谁知道半年后规则会改成什么样子,是否跟这个能配套上。

FreeOZ从未通过过这样的提案。我觉 ...


我不知道freeooz的权力架构,只是觉得实施者这个角色对于提案不应该具有表决的影响力 == 何况考虑到,freeoz也有一定的资金,可以找商业公司来做这个事情。如果freeoz的现有资金不足,可以考虑做定向捐献来做这个事情。

难度确实是有,代价也不小,但是换来是什么,会员之间怎么吵怎么闹始终有一个真正公正的评理的地方。不仅是会员与会员之间,也让会员与各色管理人员之间找到公正。

某种程度上,陪审团能让论坛成为会员的论坛,而不是管理人员/创始人员的(主导)论坛。不知道管理人/创始人是否具备足够开阔的心胸去接受这样一种转变。
作者: xblues    时间: 16-4-2012 14:4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标题: 回复 #35 ricowang 的帖子
简单的回答:他们没有这个胆量。
作者: 青山    时间: 16-4-2012 14:48
到底是我没有这个胆量,还是你没有这个胆量?你去说服UB支持这个不比我更容易?

原帖由 xblues 于 16-4-2012 13:42 发表
简单的回答:他们没有这个胆量。

作者: 青山    时间: 16-4-2012 14:51
FreeOZ的现状是。很多同类的制度,都被一些反对制度化管理的人以操作成本高,可操作性不够强为理由所攻击和否定。

要想说服这些人,起码是不给他们攻击的口实,就起码要有实施的可操作性。

何况这个提案如果没有技术员背书,就算通过了也没法实施。反对这个提案的那些人很容易就把这个制度拖黄了。



原帖由 ricowang 于 16-4-2012 13:40 发表


我不知道freeooz的权力架构,只是觉得实施者这个角色对于提案不应该具有表决的影响力 == 何况考虑到,freeoz也有一定的资金,可以找商业公司来做这个事情。如果freeoz的现有资金不足,可以考虑做定向捐献来做这个 ...

作者: ricowang    时间: 16-4-2012 15:01
原帖由 青山 于 16-4-2012 11:51 发表
FreeOZ的现状是。很多同类的制度,都被一些反对制度化管理的人以操作成本高,可操作性不够强为理由所攻击和否定。

要想说服这些人,起码是不给他们攻击的口实,就起码要有实施的可操作性。

何况这个提案如果没 ...


对论坛的运作知之甚少,我不知道这样的提案评估的讨论/投票等是否公开的?如果是公开的,能否指个范例?谢谢!
作者: fatfish_ccc    时间: 16-4-2012 15:04
原帖由 ricowang 于 16-4-2012 13:40 发表


我不知道freeooz的权力架构,只是觉得实施者这个角色对于提案不应该具有表决的影响力 == 何况考虑到,freeoz也有一定的资金,可以找商业公司来做这个事情。如果freeoz的现有资金不足,可以考虑做定向捐献来做这个 ...


很有意思、值得思考的一些想法
作者: 青山    时间: 16-4-2012 15:04
很多这类讨论都不是公开的。不过你看看家原版至今还有很多人拿“FreeOZ是论坛不是国家”,“制度越复杂,越搞不好”,这类理由指责我,你就明白要想推动一项新的规范化的制度是多么难了。

原帖由 ricowang 于 16-4-2012 14:01 发表


对论坛的运作知之甚少,我不知道这样的提案评估的讨论/投票等是否公开的?如果是公开的,能否指个范例?谢谢!

作者: ricowang    时间: 16-4-2012 15:07
原帖由 青山 于 16-4-2012 11:51 发表
FreeOZ的现状是。很多同类的制度,都被一些反对制度化管理的人以操作成本高,可操作性不够强为理由所攻击和否定。

要想说服这些人,起码是不给他们攻击的口实,就起码要有实施的可操作性。

何况这个提案如果没 ...


因为确实可能存在实现的困难等,一个好的提案最终没有实施,也可能是正常的。
但是一个提案存在一定的实施难度,就不提出来,确实一定不正常的。不能因噎废食。
如果有人就是愿意“拖”,也没有办法,只要ta“拖“的行为是公开的。
作者: ricowang    时间: 16-4-2012 15:10
原帖由 青山 于 16-4-2012 12:04 发表
很多这类讨论都不是公开的。不过你看看家原版至今还有很多人拿“FreeOZ是论坛不是国家”,“制度越复杂,越搞不好”,这类理由指责我,你就明白要想推动一项新的规范化的制度是多么难了。



只是知道你是论坛一个很重要的角色,不知道具体故事。但是如果我是你,别人爱咋咋。个人的意见始终是可以保留的嘛,自己的意见是什么样子和自己扮演一个角色之间没有必然的关系。
作者: 青山    时间: 16-4-2012 15:10
这个思路我很赞同。不过靠捐款做这个,恐怕未必可行。开发这个系统捐多少钱才够呢?

我觉得如果有志愿者愿意负责这个系统的开发,倒是可行。

xblues你不是当过技术员么?你说服UB帮你准备配套的接口,你来开发一下这个陪审团模块怎么样?如果你能承诺负责做这个就可以。



原帖由 ricowang 于 16-4-2012 13:40 发表
我不知道freeooz的权力架构,只是觉得实施者这个角色对于提案不应该具有表决的影响力 == 何况考虑到,freeoz也有一定的资金,可以找商业公司来做这个事情。如果freeoz的现有资金不足,可以考虑做定向捐献来做这个事情。

难度确实是有,代价也不小,但是换来是什么,会员之间怎么吵怎么闹始终有一个真正公正的评理的地方。不仅是会员与会员之间,也让会员与各色管理人员之间找到公正。

某种程度上,陪审团能让论坛成为会员的论坛,而不是管理人员/创始人员的(主导)论坛。不知道管理人/创始人是否具备足够开阔的心胸去接受这样一种转变。

作者: 青山    时间: 16-4-2012 15:14
你是不知道我承受的压力有多大。我很少给他们话柄,欲加之罪还这么多呢。

陪审团制度这个,如果没有实施方案我就提出来,一定会被当作我天真可笑的证据,骂上好几年。

我不是不能承受压力,但是我现在要把这种精力用在切实可以实施,可以马上解决问题的工作中去。

希望你能理解。如果真要做,你帮忙找个愿意开发这个系统的志愿者吧。我也很希望自动陪审团制度可以实施。

原帖由 ricowang 于 16-4-2012 14:10 发表


只是知道你是论坛一个很重要的角色,不知道具体故事。但是如果我是你,别人爱咋咋。个人的意见始终是可以保留的嘛,自己的意见是什么样子和自己扮演一个角色之间没有必然的关系。

作者: ricowang    时间: 16-4-2012 15:26
定向捐款我觉得更好一些,人人都可以出力,但是志愿者的话就极少数的人能出力,他们压力太大,要做的好就更困难。当然我不反对志愿者,志愿者优先,做不完的用论坛的资金或者定向捐款的资金来找公司做。
作者: come_fly    时间: 17-4-2012 00:46
说服ub或者coredump很简单,review目前论坛的制度,比如议事院,该砍的砍,有些人主动辞职,比如青山,x饼

对了我觉得一楼说‘郭美美是婊子' 是映射我们论坛的网友伙夫呢
作者: NEWGAY    时间: 17-4-2012 00:48
标题: 回复 #47 come_fly 的帖子
说错了,不是砍议事院,是砍ngo。这个似乎背离了ub的初衷
作者: NEWGAY    时间: 17-4-2012 00:49
呵呵楼上的楼上是我的马甲,早就披露过了
作者: 青山    时间: 17-4-2012 08:52
原来不是要建立陪审团制度,而是要废除现在保证FreeOZ公有非盈利的制度。

原帖由 come_fly 于 16-4-2012 23:46 发表
说服ub或者coredump很简单,review目前论坛的制度,比如议事院,该砍的砍,有些人主动辞职,比如青山,x饼

对了我觉得一楼说‘郭美美是婊子' 是映射我们论坛的网友伙夫呢

作者: 青山    时间: 17-4-2012 08:56
你终于建立自己的论坛了。两年前我就知道有这一天。你还是花精力做好你自己的论坛吧。

FreeOZ虽然是公物,但是也不会让人轻易的据为己有。

原帖由 NEWGAY 于 16-4-2012 23:48 发表
说错了,不是砍议事院,是砍ngo。这个似乎背离了ub的初衷

作者: xblues    时间: 17-4-2012 10:2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最怕最后搞的谁的都不是,谁都不要。
作者: 青山    时间: 17-4-2012 10:35
我现在就在努力避免这种情况发生。接住那最后一根稻草。

原帖由 xblues 于 17-4-2012 09:27 发表
最怕最后搞的谁的都不是,谁都不要。

作者: 我爱猫眯    时间: 17-4-2012 10:55
原帖由 青山 于 17-4-2012 07:56 发表
你终于建立自己的论坛了。两年前我就知道有这一天。你还是花精力做好你自己的论坛吧。

FreeOZ虽然是公物,但是也不会让人轻易的据为己有。



newgay 虽然有自己的论坛,但他也是我们的网友.对freeoz 有资格谈论并提出自己的见解.我们应该虚心听取不同的声音,对建设和发展freeoz是有意义的.
作者: 青山    时间: 17-4-2012 11:00
建设性的见解我一直虚心接受。昨天他们提出的陪审团制就是例子。

另外,对于竞争性论坛的管理者,我们听取的同时,确实要仔细区分,哪些是善意的,哪些是恶意的。

原帖由 我爱猫眯 于 17-4-2012 09:55 发表


newgay 虽然有自己的论坛,但他也是我们的网友.对freeoz 有资格谈论并提出自己的见解.我们应该虚心听取不同的声音,对建设和发展freeoz是有意义的.

作者: cnlancer    时间: 17-4-2012 11:12
看了这么多论坛上的争执,纷争。有下面的感想,对与不对大家将就着看。不针对任何人

论坛的规矩是不是太多了,管的太细了?

上论坛大家图的是个高兴,何必每件事情都弄个势不两立,谁对谁错呢?

如果我发个的帖子,有人跳出来嘲笑,讥讽,就随他们说去呗,我还是我,还没准能从他们的嘲笑讥讽中学到一些东西。

人身攻击的话语只能体现出说话人的低素质,大家眼睛都是雪亮的,谁在攻击人,大家心里都有一把尺子,没必要搞一套公共的尺子去卡。

这个人这次攻击我了,我下次不理他就行了。他又不能跑到我家来妨碍我的正常生活。久而久之谁是跳梁小丑大家心里都清楚,何必由论坛越俎代庖,给他贴上攻击人的标签?

论坛本来就是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人来人往很正常。内容搞好了,大家都就来了。规矩搞得再好,再公正,没有内容谁会来?

乱说了一通,很没有条理。大家觉得有道理就想想,没道理就一笑而过吧
作者: 青山    时间: 17-4-2012 11:18
谢谢你的建议,不过情况其实是复杂的。你说的这个道理没错,但有个前提,就是每个人都是善意的。

问题这里确实存在一部分故意侮辱他人的人。原因是多方面的,有论坛之间竞争的考量,有利益的诉求,还有私人恩怨。

如果对这种情况不加约束,结果就是那些善意的网友得不到应有的保护。

原帖由 cnlancer 于 17-4-2012 10:12 发表
看了这么多论坛上的争执,纷争。有下面的感想,对与不对大家将就着看。不针对任何人

论坛的规矩是不是太多了,管的太细了?

上论坛大家图的是个高兴,何必每件事情都弄个势不两立,谁对谁错呢?

如果我 ...

作者: cnlancer    时间: 17-4-2012 11:27
原帖由 青山 于 17-4-2012 10:18 发表
谢谢你的建议,不过情况其实是复杂的。你说的这个道理没错,但有个前提,就是每个人都是善意的。

问题这里确实存在一部分故意侮辱他人的人。原因是多方面的,有论坛之间竞争的考量,有利益的诉求。

如果对这种情况不加约束,结果就是那些善意的网友得不到应有的保护。


没错,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有人来论坛热心分享,有人心里阴暗来找乐子,有人上来做广告蒙人赚钱。

这些人都是存在的,但善意的网友应该都不是智力低下的网友,他们都有自我保护的方法和判断是非黑白的能力。

论坛的规矩再公正,能比现行的法律更加完善吗?现行的法律还有空可钻,更何况论坛的规定?

论坛的管理者总是陷入努力维护公平公正的泥潭中,似乎是不太明智。

我还是觉得论坛之间的竞争是靠内容胜出的,花更多的精力在内容建设上更加有效。
作者: 四香油饼    时间: 17-4-2012 11:34
谢谢楼上大家参与讨论,本人这两天在外上网不便,所以就看看不多回复了,等我回到家再参与讨论。
作者: cnlancer    时间: 17-4-2012 11:43
刚才又想到一点,开发个自动过滤某ID发言的功能给普通网友用。

这个用户可以维护自己的一个黑名单,黑名单上的人的发言不会出现在页面上。

每个周或者每个月,统计一下所有用户黑名单上出现次数最多的ID,将其ID公布出来或者封ID。
作者: 青山    时间: 17-4-2012 11:48
这两者缺一不可。前一段FreeOZ已经到了恶言恶语泛滥的地步。没办法啊。不得不强调这个。

就像在一个治安特别乱的地区,要想发展经济,必须要先恢复治安。

原帖由 cnlancer 于 17-4-2012 10:27 发表
论坛的管理者总是陷入努力维护公平公正的泥潭中,似乎是不太明智。

我还是觉得论坛之间的竞争是靠内容胜出的,花更多的精力在内容建设上更加有效。

作者: 青山    时间: 17-4-2012 11:52
恩。这需要技术员的开发配合。另外针对特定人的严重的人身攻击还是要及时处罚。不然对人的伤害还是很大。

原帖由 cnlancer 于 17-4-2012 10:43 发表
刚才又想到一点,开发个自动过滤某ID发言的功能给普通网友用。

这个用户可以维护自己的一个黑名单,黑名单上的人的发言不会出现在页面上。

每个周或者每个月,统计一下所有用户黑名单上出现次数最多的ID,将其ID公布出来或者封ID。

作者: cnlancer    时间: 17-4-2012 11:59
原帖由 青山 于 17-4-2012 10:48 发表
这两者缺一不可。前一段FreeOZ已经到了恶言恶语泛滥的地步。没办法啊。不得不强调这个。

就像在一个治安特别乱的地区,要想发展经济,必须要先恢复治安。



前段时间恶言恶语泛滥的原因是什么?是因为以前的法律不够健全?我一向认为法律是制约那些守法之人的,对于那些亡命之徒,铤而走险的江湖大盗,市井无赖,法律在他们眼里只是儿戏,别指望他们会按照定好的规矩办事。

相反的,越有人管他,他越逆反。就像孩子,有时候小孩子故意做错事吸引大人注意,你只是简单粗暴的把他抓过来打一顿是没用的。他还会继续做错事吸引你的注意。甚至有孩子乐于看着大人因为他们的错误而几乎被气得发疯的反应。

泛滥的洪水是需要疏导的,而不是堵的。
作者: cnlancer    时间: 17-4-2012 12:04
原帖由 青山 于 17-4-2012 10:52 发表
恩。这需要技术员的开发配合。另外针对特定人的严重的人身攻击还是要及时处罚。不然对人的伤害还是很大。



说实话,我不太清楚你的这个意思,你能否攻击我一下让我看看?能否砍掉我一条胳膊或者让我心理受到重创而发疯?

我先原谅你,这次不投诉你。
作者: 青山    时间: 17-4-2012 12:22
这个我不能苟同。法律就是约束那些江湖大盗,市井无赖,保护守法之人的。把法律当儿戏的人,就会被法律所惩处。

原帖由 cnlancer 于 17-4-2012 10:59 发表
前段时间恶言恶语泛滥的原因是什么?是因为以前的法律不够健全?我一向认为法律是制约那些守法之人的,对于那些亡命之徒,铤而走险的江湖大盗,市井无赖,法律在他们眼里只是儿戏,别指望他们会按照定好的规矩办事。


作者: ubuntuhk    时间: 17-4-2012 13:13
原帖由 青山 于 16-4-2012 13:51 发表
FreeOZ的现状是。很多同类的制度,都被一些反对制度化管理的人以操作成本高,可操作性不够强为理由所攻击和否定。

要想说服这些人,起码是不给他们攻击的口实,就起码要有实施的可操作性。

何况这个提案如果没 ...


青山,请不要把责任推到技术员身上,我和老丐确实比较忙,不一定能及时响应需要开发的技术请求,但我们肯定会尽力配合合理的技术请求。

即便退一步说,我们没时间做,也可以招募论坛别的懂技术的同学来帮忙实现,甚至花费一点费用,有偿实现。

我虽然明确发表过意见,反对论坛以繁多的制度来管治,但是对于能减轻论坛管理员负担的合理制度,还是支持的。我赞成楼上一些同学的意见,我们来论坛不是为了建设制度,更多是为了分享内容、促进交流、结交朋友,对于能促进后者目的的制度,我表示欢迎。现在论坛管理员的大部分时间花费在处理各种纠纷、解释制度、执行制度上,没有任何一个人能长年累月地、义务地承受这种时间和精神耗费。
作者: 青山    时间: 17-4-2012 13:23
你不愿意花时间在解释和争议制度上,我尊重你的意愿。现在我在做这个事情,能做多久我不知道,尽力而为就是了。但是我现在确实没精力负责这个技术开发工作。

陪审团制度我是赞成的。你没有时间做我完全可以理解。你说的招募志愿者或者花费一点费用,有偿实现,我也赞同。那么你作为技术员,能否牵头负责一下?也不一定要你来做,如果你愿意牵头来做这个实现我就跟着一起推动这个陪审团制度。

你看如何?

原帖由 ubuntuhk 于 17-4-2012 12:13 发表
青山,请不要把责任推到技术员身上,我和老丐确实比较忙,不一定能及时响应需要开发的技术请求,但我们肯定会尽力配合合理的技术请求。

即便退一步说,我们没时间做,也可以招募论坛别的懂技术的同学来帮忙实现,甚至花费一点费用,有偿实现。

我虽然明确发表过意见,反对论坛以繁多的制度来管治,但是对于能减轻论坛管理员负担的合理制度,还是支持的。我赞成楼上一些同学的意见,我们来论坛不是为了建设制度,更多是为了分享内容、促进交流、结交朋友,对于能促进后者目的的制度,我表示欢迎。现在论坛管理员的大部分时间花费在处理各种纠纷、解释制度、执行制度上,没有任何一个人能长年累月地、义务地承受这种时间和精神耗费。

作者: ubuntuhk    时间: 17-4-2012 13:54
标题: 回复 #67 青山 的帖子
我不会负责或推动这个或那个制度的设计,但是会给某个需要技术支持的制度提供可行性意见,如果制度设计好了,我、老丐和其他技术员会尽自己的职责,提供实现的途径(自行实现、招募其他义工或找有偿实现方案)。

不过就制度设计来说,我提一点忠告,千万要往简单有效可行的方面去考虑,制度越复杂,漏洞越多也越难执行。
作者: 青山    时间: 17-4-2012 13:57
有你这个保证就可以了。我、老丐和其他技术员会尽自己的职责,提供实现的途径(自行实现、招募其他义工或找有偿实现方案)。

那我就继续推进这件事情了。

你说的没错,这个陪审团制度很大一个问题就是如何有效率的解决问题。



原帖由 ubuntuhk 于 17-4-2012 12:54 发表
回复 #67 青山 的帖子

我不会负责或推动这个或那个制度的设计,但是会给某个需要技术支持的制度提供可行性意见,如果制度设计好了,我、老丐和其他技术员会尽自己的职责,提供实现的途径(自行实现、招募其他义工或找有偿实现方案)。

不过就制度设计来说,我提一点忠告,千万要往简单有效可行的方面去考虑,制度越复杂,漏洞越多也越难执行。

...

作者: cnlancer    时间: 17-4-2012 13:59
原帖由 ubuntuhk 于 17-4-2012 12:54 发表
我不会负责或推动这个或那个制度的设计,但是会给某个需要技术支持的制度提供可行性意见,如果制度设计好了,我、老丐和其他技术员会尽自己的职责,提供实现的途径(自行实现、招募其他义工或找有偿实现方案)。

不过就制度设计来说,我提一点忠告,千万要往简单有效可行的方面去考虑,制度越复杂,漏洞越多也越难执行。


KISS准则
作者: dofach    时间: 17-4-2012 16:33
论坛搞好了,青山讲都是他的功劳,
论坛搞不好,都是别人的错。他一点责任也没有。

他提出各种奇怪方案,却要别人去牵头推动。搞成了,是他的功劳,出了问题,又说是别人没弄好,责任往人家身上推。
作者: 嘟嘟宝贝    时间: 17-4-2012 19:10
标题: 回复 #64 cnlancer 的帖子
这个论坛上最受不了冷嘲热讽的显然是管理层,做管理位置,要求群众只给掌声和鲜花,有不同意见那都是恶意的
作者: 嘟嘟宝贝    时间: 17-4-2012 19:14
标题: 回复 #71 dofach 的帖子
人家说了他当年接手时才500帖,前一阵GDP下滑都是因为前任ZHT划线不清,为虎作伥。也没错呀,你看青山上台,家园版多热闹呀
作者: 青山    时间: 17-4-2012 19:15
FreeOZ的管理团队受到的冷嘲热讽比任何一个论坛的管理者都多得多。

不需要鲜花和掌声,但是要批评请理性平和地批评。

谁也不是来被侮辱和冷嘲热讽的。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17-4-2012 18:10 发表
这个论坛上最受不了冷嘲热讽的显然是管理层,做管理位置,要求群众只给掌声和鲜花,有不同意见那都是恶意的

作者: 嘟嘟宝贝    时间: 17-4-2012 19:51
标题: 回复 #74 青山 的帖子
我知道的论坛中,FREEOZ的管理层是最荒唐的,跟我一样感觉的人有多少,你可以去各个论坛调查。我知道,跟你说什么都没用,你继续闭门造车吧。
作者: tony.zheng    时间: 17-4-2012 20:23
[quote]原帖由 青山 于 16-4-2012 11:51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你这个方案原则上我很赞同。但是我不得不说,反对的人非常多,很难通过。

什么世道?青山,你不是上帝,还没有征求不别人的意见就说反对的人非常多。你脑子是不是有毛病啊?你把不同意的I D 列出来。看反对的人多还是赞成的人多?
作者: 青山    时间: 17-4-2012 20:37
我如果没有对这个的清楚判断,我如何跟别人妥协,一步一步争取足够的选票去完善规则?

原帖由 tony.zheng 于 17-4-2012 19:23 发表
[quote]原帖由 青山 于 16-4-2012 11:51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你这个方案原则上我很赞同。但是我不得不说,反对的人非常多,很难通过。

什么世道?青山,你不是上帝,还没有征求 ...

作者: ricowang    时间: 17-4-2012 20:59
原帖由 青山 于 17-4-2012 10:23 发表
你不愿意花时间在解释和争议制度上,我尊重你的意愿。现在我在做这个事情,能做多久我不知道,尽力而为就是了。但是我现在确实没精力负责这个技术开发工作。

陪审团制度我是赞成的。你没有时间做我完全可以理解。 ...


还没有讨论清楚这个提案,怎么就去考虑实现了,甚至让实现的角色来主导这个事情?
如果之前没有讨论过,陪审团这个事情现在在我看来就是一个概念。如果这个概念不深入考虑扩充成一个方案进而形成一个提案,就让技术角色来主导,即是为难技术员,最终会成什么样子也无法预测?

很高兴看到有不少人能够赞同和继续讨论这个事情,如果谁熟悉论坛的历史/现状等,提出一个较为全面合理的方案来,供讨论形成一个提案,待提案被同意后再进一步讨论实现。
作者: pink_maomao    时间: 17-4-2012 21:02
修法大会又开始了?
作者: 阿贞    时间: 17-4-2012 21:2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我觉得是文革
原帖由 pink_maomao 于 17-4-2012 20:02 发表
修法大会又开始了?

作者: Fernando    时间: 17-4-2012 21:43
原帖由 pink_maomao 于 17-4-2012 20:02 发表
修法大会又开始了?

停过吗?
作者: black_zerg    时间: 17-4-2012 22:3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是不是很多人都看好这个陪审团制度?其实解决‘人身攻击’,倒不一定用这么大的刀,但是从公平公正,人人参与论坛,平息争论的角度来说应该有积极意义。我认为顶楼的提议可以立刻执行,陪审团可以设计好细节后再推。
作者: coredump    时间: 17-4-2012 22:43
原帖由 青山 于 17-4-2012 12:57 发表
有你这个保证就可以了。我、老丐和其他技术员会尽自己的职责,提供实现的途径(自行实现、招募其他义工或找有偿实现方案)。

那我就继续推进这件事情了。

你说的没错,这个陪审团制度很大一个问题就是如何有效 ...
don't include me, 我不会
作者: Microhard    时间: 17-4-2012 23:45
原帖由 cnlancer 于 17-4-2012 10:12 发表
如果我发个的帖子,有人跳出来嘲笑,讥讽,就随他们说去呗,我还是我,还没准能从他们的嘲笑讥讽中学到一些东西。

人身攻击的话语只能体现出说话人的低素质,大家眼睛都是雪亮的,谁在攻击人,大家心里都有一把尺子,没必要搞一套公共的尺子去卡。

这个人这次攻击我了,我下次不理他就行了。他又不能跑到我家来妨碍我的正常生活。久而久之谁是跳梁小丑大家心里都清楚,何必由论坛越俎代庖,给他贴上攻击人的标签?

如果这些“嘲讽,攻击”都没人管,论坛充满了这种语言,你还会来吗?
作者: 青山    时间: 17-4-2012 23:46
我们讲的就是先讨论规则,然后技术员来实现。

你看看反对的人有多少?

基本上回帖都是冷嘲热讽的态度。外加一个技术员声明不参与。

你现在知道要通过这个有多难了吧?

原帖由 ricowang 于 17-4-2012 19:59 发表


还没有讨论清楚这个提案,怎么就去考虑实现了,甚至让实现的角色来主导这个事情?
如果之前没有讨论过,陪审团这个事情现在在我看来就是一个概念。如果这个概念不深入考虑扩充成一个方案进而形成一个提案,就让 ...

作者: Microhard    时间: 17-4-2012 23:53
原帖由 青山 于 17-4-2012 22:46 发表
外加一个技术员声明不参与。

貌似coredump并不是技术员,ID下没有相应title。
作者: pink_maomao    时间: 18-4-2012 00:01
太累了,君主立宪吧,大家选个君主吧。
作者: gx0097    时间: 18-4-2012 00:20
通不过说明大家对你的提议都反对。
原帖由 青山 于 17-4-2012 22:46 发表
我们讲的就是先讨论规则,然后技术员来实现。

你看看反对的人有多少?

基本上回帖都是冷嘲热讽的态度。外加一个技术员声明不参与。

你现在知道要通过这个有多难了吧?


作者: Microhard    时间: 18-4-2012 00:35
原帖由 青山 于 17-4-2012 22:46 发表
我们讲的就是先讨论规则,然后技术员来实现。

你看看反对的人有多少?

基本上回帖都是冷嘲热讽的态度。外加一个技术员声明不参与。

你现在知道要通过这个有多难了吧?


其实我建议fatfish对自己的陪审团建议提案。
同样的提案,你提和fatfish提我想可能会有不同的反应。
而且有人可能已经误认为是你的idea了,开始“批评”了,这样反倒不利于提案的推动,所以还不如请fatfish本人提案。
作者: 青山    时间: 18-4-2012 00:53
我就是这个意思。

原帖由 Microhard 于 17-4-2012 23:35 发表

其实我建议fatfish对自己的陪审团建议提案。
同样的提案,你提和fatfish提我想可能会有不同的反应。
而且有人可能已经误认为是你的idea了,开始“批评”了,这样反倒不利于提案的推动,所以还不如请fatfish本人提 ...

作者: cnlancer    时间: 18-4-2012 09:36
原帖由 Microhard 于 17-4-2012 22:45 发表

如果这些“嘲讽,攻击”都没人管,论坛充满了这种语言,你还会来吗?


你觉得嘲讽和攻击是可以靠繁杂的规定来清理的吗?你封了某人的ID,IP,他不可以注册马甲和用代理来继续嘲讽和攻击吗?

我发一个帖子,有人来攻击嘲讽我,我不反击他,我不认为那个人会无聊到不停的刷屏来继续攻击我的帖子或者我本人。相反的,我认为如果我奋起反击他,反而会引发他的兴致,继续嘲讽,攻击。

再者,如果绝大多数的人都在嘲讽和攻击我,是不是说明我自己有做的不对的地方?我是不是应该反思而不是反击?我们是不是应该更加相信群众的眼光,而不是自己的判断力?
作者: cnlancer    时间: 18-4-2012 09:45
原帖由 青山 于 17-4-2012 18:15 发表
FreeOZ的管理团队受到的冷嘲热讽比任何一个论坛的管理者都多得多。

不需要鲜花和掌声,但是要批评请理性平和地批评。

谁也不是来被侮辱和冷嘲热讽的。


每个人表达自己思想的方式不同,请不要要求每个人都能像您一样理性平和的批评。我们没有您的高素质,十个指头还不一样长呢。

管理团队拿工资吗?有义务承受这些冷嘲热讽吗?

如果没有的话,请退下来,让其他更有热心的,更有承受能力的人去做相关的工作吧。

没有谁,地球都照转。

管理团队的定位应该是公仆,而不是某种意义的“公仆”
作者: 青山    时间: 18-4-2012 09:48
这话,相当于说,大街上到处打人,警察不需要管。既然抓了还要放出来,就不要抓。有那么多人打你,你一定有错。那很快街上就成丛林社会了。

如果你真心推动陪审团制,就讨论具体规则吧。

原帖由 cnlancer 于 18-4-2012 08:36 发表
你觉得嘲讽和攻击是可以靠繁杂的规定来清理的吗?你封了某人的ID,IP,他不可以注册马甲和用代理来继续嘲讽和攻击吗?

我发一个帖子,有人来攻击嘲讽我,我不反击他,我不认为那个人会无聊到不停的刷屏来继续攻击我的帖子或者我本人。相反的,我认为如果我奋起反击他,反而会引发他的兴致,继续嘲讽,攻击。

再者,如果绝大多数的人都在嘲讽和攻击我,是不是说明我自己有做的不对的地方?我是不是应该反思而不是反击?我们是不是应该更加相信群众的眼光,而不是自己的判断力?

作者: cnlancer    时间: 18-4-2012 09:53
原帖由 青山 于 17-4-2012 22:46 发表
我们讲的就是先讨论规则,然后技术员来实现。

看看反对的人有多少

基本上回帖都是冷嘲热讽的态度。外加一个技术员声明不参与。

你现在知道要通过这个有多难了吧?



如果很多人都反对,能否反思一下为什么这么多的人反对,而不是说“你现在知道要通过这个有多难了吧?

合着您希望管理团队提出来的任何事情都会被所有的网友无条件的接受?还是您就不明白民主的真正含义?

我们不需要某大国一言堂式的民主
作者: cnlancer    时间: 18-4-2012 09:56
原帖由 青山 于 18-4-2012 08:48 发表
这话,相当于说,大街上到处打人,警察不需要管。既然抓了还要放出来,就不要抓。有那么多人打你,你一定有错。那很快街上就成丛林社会了。

如果你真心推动陪审团制,就讨论具体规则吧。



说实话我不赞成陪审团制,耗费太多的人力物力。

我们是不是要在freeoz这个虚拟的论坛上复制整个完整的社会结构呢?要法院,律师,陪审团,警察,监狱,军队嘛?
作者: 青山    时间: 18-4-2012 10:07
原来如此。

原帖由 cnlancer 于 18-4-2012 08:56 发表


说实话我不赞成陪审团制,耗费太多的人力物力。

我们是不是要在freeoz这个虚拟的论坛上复制整个完整的社会结构呢?要法院,律师,陪审团,警察,监狱,军队嘛?

作者: cnlancer    时间: 18-4-2012 10:17
原帖由 青山 于 18-4-2012 08:48 发表
这话,相当于说,大街上到处打人,警察不需要管。既然抓了还要放出来,就不要抓。有那么多人打你,你一定有错。那很快街上就成丛林社会了。

如果你真心推动陪审团制,就讨论具体规则吧。



我说的是反思而不是认错吧?

我的反思过程可能是这样的:
1. 我是否做错了?如果我错了就改。如果没错,
2. 为什么这里有这么多人打我?这里治安真差,我以后不来了。
3. 这里是不是还有好的内容吸引我?如果有,
4. 我是不是可以忍受或者忽略那些阴暗的东西,来关注我喜欢的内容?

虚拟论坛跟现实社会不一样,现实的街上有人打你,你跑的慢或者反击不利就会挨一顿臭揍。虚拟论坛上,你可以主动的选择略过那些烦人的言论。
作者: cnlancer    时间: 18-4-2012 10:19
原帖由 青山 于 18-4-2012 09:07 发表
原来如此。



您这四个字很有深度,有什么话不能明说呢?

我不被允许发表自己的言论吗?

我发表的言论伤害了您的玻璃心了吗?
作者: cnlancer    时间: 18-4-2012 10:21
反对意见算是意见吗?

如果您说,这个帖子里的所有反对意见都是攻击,嘲讽,灌水。ok我就不回这个帖子了。
作者: 青山    时间: 18-4-2012 10:24
我什么时候说过不允许您发言了?有么?

我只是发现,我误解您了。我以为您是支持陪审团制度的。

原帖由 cnlancer 于 18-4-2012 09:19 发表


您这四个字很有深度,有什么话不能明说呢?

我不被允许发表自己的言论吗?

我发表的言论伤害了您的玻璃心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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