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插里 于 9-3-2012 13:48 发表
股份制就是尊重每一个人的利益,对网站有贡献人的利益理应得到尊重。
最通常的办法是网站进行价值评估,如果值100万(也许是10万,也许1万),那么把这100万分到有贡献人头上。怎么分?这个问题有难度。
肯定要量化,按工时?按发帖量?
还有就是这个估价,新会员接不接受?
插里没有打算出大资金购买股份,这显然是个高风险,看不到回报的投资,投3,5股玩玩就可以了。
插里的本意是让大家有积极性,所以建议把股份分给大家,这样大家既可以玩论坛,也有可能有收益,就会有积极性,论坛就可以兴旺起来。
原来我只想到股份制才能振兴论坛,低估了利益分配的复杂性。
华人大锅饭的标准做法是我不满意也不让你得到,大家一起饿死。我也怀疑过去的利益分配是否能摆平?
原帖由 cello 于 9-3-2012 13:00 发表
插里的提议和雅瑶的原则加在一起,我觉得作为粗线条的思路不妨是解决这个论坛很多问题的一个好方法。
所谓加在一起,就是出钱的人有股权,有进一步参与决策的权利。过去贡献的人的贡献,可以作为报酬支付,但如果选择提取报酬而不再出钱入股,那就等于放弃参与决策的权利。
至于青山说的过去的贡献怎么算,怎么支付才公平,我想应该计算一下工时,然后统一按照每工时多少来结算。这个价格也关系到未来,别便宜得没人愿意干活,也别贵得请不起人干活。
我个人倒是对过去的所谓贡献很无所谓,因为过去是假定义务免费贡献的,并没有想过要什么报酬,哪怕未来哪天这些所谓贡献为他人作嫁衣了,我至少自己过去贡献的时候是假定免费也自愿的,当时的目的也达到了,至于以后有没有更多的剩余价值被别人利用,我无所谓,或者说,有其实比没有好,自己会更开心一点。
当然这个提议是不是灵丹妙药,我不敢太乐观,但是我觉得毕竟是一个挑战和机遇。如果过去参与过的人分权利和利益是绊脚石的话,我代表个人表示放弃自己有可能分的任何权力和利益,倘若能对积极的改变有帮助,那不失是件好事情。虽然在执行细节上,我也有很多担忧的地方。 ...
原帖由 cndpan 于 10-3-2012 20:14 发表
想起一个故事 :
有两傻兄弟看到天上飞过一群大雁, 就讨论, 将来是爆炒大雁,还是清蒸大雁,还是红烧大雁。 争论半天,大雁早飞走了。
Freeoz 怎么办下去,我看还是所有者拿个大主意,我们献计献策就行。
...
原帖由 cndpan 于 10-3-2012 20:14 发表
想起一个故事 :
有两傻兄弟看到天上飞过一群大雁, 就讨论, 将来是爆炒大雁,还是清蒸大雁,还是红烧大雁。 争论半天,大雁早飞走了。
Freeoz 怎么办下去,我看还是所有者拿个大主意,我们献计献策就行。
什么会员要变成股东,发帖量呀,以前的捐款呀,这些都是浮云。
我们会员愿意捐款,愿意发帖 都是基于我们爱以前的Freeoz 的内容。
我们有所得,我们也愿意把我们早澳洲的生活经验分享给他人。
大家如果爱这个论坛,就继续分享你我在澳洲的生活故事
不要讨论什么组织结构,股份什么的。
我不相信这个Freeoz 能挣钱,我也不愿意这个好论坛变成一个商业机构。
如果缺资金,我愿意继续捐款。
如果捐款不够维持运行,那就关了算了。
...
原帖由 Serin 于 13-3-2012 15:33 发表
回复 #38 kk-11 的帖子
kk-11兄,如果引入股份制的话,那么至少CEO(或者猪头)就得找职业经理人来当吧?另外,董事会从本质上还是有少数大股东组成的吧?这里又牵涉到一个由持有0.000001股权的普通会员选举股东代表的问题——和现在不怎么成功的议事员选举相对应。另外后入的论坛成员面临的劣势是没有股权,因为如果每一个论坛成员如果达到一定标准就可以拥有股权的话,那么就避免不了股权被不断稀释的结果。还有,我们无法指望论坛的成员能够永远活跃下去,可以预想FreeOZ可能只是大多数人在一生中的多个落脚点之一,当老成员退出或者不再活跃的时候,还得设计一套股权退出的机制吧?就像流通交易的股票可以自由买卖,但是论坛的股权没有这种渠道。 ...
原帖由 kk-11 于 13-3-2012 02:46 发表
大雁飞走是事实。
如果大雁飞走后,这兄弟还讨论怎么吃,那就是空想,只是在意淫而已,就算他再聪明也捉不了大雁。
但如果这两兄弟只是在调侃,聊聊如何吃,纯属无聊打发时间,那也不见得就硬要以捉不到大雁来 ...
原帖由 dcxg 于 13-3-2012 19:45 发表
根本就不能以捐钱多少来衡量网友的贡献,千万别以为钱是万能的
这个论坛的很多人有误区,论坛管理也有误区。
其实这只是个分享的论坛,freeoz的成功源于互助,这个互助是资源共享
原帖由 dcxg 于 13-3-2012 20:58 发表
怎么这么乱啊
搞那个什么ngo有点变味了,谁知道会走到哪里呢?
所以上面有个筒子反思,是否要要回捐款。
捐钱是为了更好的互助,改革的路是像他们说的那样吗?
这种改革的本身就脱离了大多数网友的捐钱的初衷,所以有质疑。
捐钱怎么跟受捐人没关系啊?中国的红十字还会有人捐款吗?
我真的不知道管理这么个论坛有什么技术可言,无非做做备份,
设置些权限,查查数据库,删删帖,禁言,话说现在都神马年代了,软件都设计的超级傻瓜,有点it基础的都知道不难,丝毫没有神秘之处。
为什么要改革,我的看法是什么都不改,照旧。
从两年前就开始嚷嚷改革,成效明显啊。
除了青山没走,人都走光了,
难道这就是改革,这种改革还是不要的好吧 ...
原帖由 kk-11 于 15-3-2012 00:13 发表
FreeOZ组织注册——英文版章程,Ray修正版 【2012/03/17】
http://www.freeoz.org/ibbs/thread-1010712-1-1.html
12,资金来源
组织的资金来源于捐助
12 Sources of funds
The capital resource of the Ass ...
原帖由 kk-11 于 15-3-2012 00:13 发表
FreeOZ组织注册——英文版章程,Ray修正版 【2012/03/17】
http://www.freeoz.org/ibbs/thread-1010712-1-1.html
12,资金来源
组织的资金来源于捐助
12 Sources of funds
The capital resource of the Association is from donation.
好象那些猪头都是同意的,我也小猫了眼。好象不太对呀。如果基本法规定了“资金来源于捐助”,那好象还有什么什么google的什么搜索费呀,好象财务上,不只一个捐赠的来源呀?别知法犯法呀,写了组织资金来源于捐赠,还跑去收广告费呀
原帖由 dcxg 于 15-3-2012 05:38 发表
关于1,ngo可以独立于freeoz之外,全当论坛备份。既然freeoz的所有的捐款和广告收入不能用于ngo,那为什么不直接独立出去?
关于2,最安全的方式就是花钱,保持基本的运营平衡就够了,如果有盈利,难免就要想到如何分赃,一分赃就有不同意见,就要吵架,吵架的结局就是赌气不来了,何必呢?这就跟创建这个论坛的初衷相违背。
钱绝对的不是个好东西,恶的根。
原帖由 dcxg 于 15-3-2012 05:51 发表
这个论坛多的是办移民的和新移民的
办理移民的可以从论坛找到很多相关的信息,这是freeoz的优势。
到了澳洲的新移民,如何能更快的融入到澳洲是管理层要解决的问题。
我是这么想的,论坛有些盈利是吧? 可以把这笔钱捐献出来,作为新移民聚会的资金,来帮助新移民更好的融入澳洲社会。
根据钱的多少,适当分担一些就行。
其余的由网友自担。
我想这个论坛还是有很多人是需要帮助的,有很多人是想帮助别人的。
各大主要城市定期举办新移民聚会,既是帮助别人,又可以广交朋友,岂不是一句几得的事?
这样既发扬了互助的精神,又为论坛注入了新的活力。
原帖由 kk-11 于 15-3-2012 03:35 发表
麦老说:只要是按照决策民主, 人人平等, 互相帮助, 不搞商业 的决定, 我就坚决支持。
哇呀,个人觉得老麦的理想有可能灭亡呀,而是否灭亡的关键就在于民主。所谓的民主,中国是全世界号称最民主的国家也。老麦 ...
原帖由 xblues 于 15-3-2012 15:16 发表
我对领导可没有意见,我是彻头彻尾的支持领导!我举双手双脚支持猪头。
泥马第,你别挑破离间啊,现在的领导可厉害了,一不小心就被关小黑屋。
我前两天刚被关进去一次,现在关人都没有警告也没有投诉了,直接就进 ...
原帖由 kk-11 于 15-3-2012 20:28 发表
首先说一句,dcxg先生还没有成为肉中刺,估计就是跳梁小丑。先别急,听我说完,觉得有没有理由,再跟我急也来得及。
1、成不了大气候,肉中刺是肯定算不上的,跳跳闹闹,小丑的角色,倒是算得上。因为dcxg先 ...
原帖由 kk-11 于 15-3-2012 20:28 发表
5years说
论坛就是论坛,没必要赋予freeoz过多的包袱-----NGO,基本法。
应该停止改革,停止NGO,简化基本法。
管理就是管理,如果让不懂管理的人来主张,那就是越来越乱。很明显的,只要上网google一下,NGO只是组织形式,就好象你要有个家,至于是apartment,还是townhouse,或者unit,还是house等等,都没有关系,反正你要有一个家。也就是说,如果不要NGO,你总要提一个东西出来,如果只说不要,那就好象跟一个准备买unit的人说不要买unit,但是又不说买其它什么类型,那岂不是纯心让人不要家么?
至于基本法,就好比一个房子的结构,你只要有组织,总要有章程,章程就是基本法,你自已家中,你买的或你租的房间,难道你的隔板、隔墙全拆了,你能过日子的吗?比喻不是太恰当。我只是说出我的理解。各人自有各人的观点。但是NGO是作为一种组织类型,Freeoz必定是要有一种类型,这是必然的,要不然,到后面,只会越来越乱。
基本法,就是Freeoz运行的条条框框,总要有点规矩嘛!.
原帖由 kk-11 于 15-3-2012 20:28 发表
首先说一句,dcxg先生还没有成为肉中刺,估计就是跳梁小丑。先别急,听我说完,觉得有没有理由,再跟我急也来得及。
1、成不了大气候,肉中刺是肯定算不上的,跳跳闹闹,小丑的角色,倒是算得上。因为dcxg先 ...
原帖由 kk-11 于 15-3-2012 20:28 发表
首先说一句,dcxg先生还没有成为肉中刺,估计就是跳梁小丑。先别急,听我说完,觉得有没有理由,再跟我急也来得及。
1、成不了大气候,肉中刺是肯定算不上的,跳跳闹闹,小丑的角色,倒是算得上。因为dcxg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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