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LALA, 参选第五届议事员 (取消其参选资格)
因楼主自己创办了与FreeOZ同类型的网站,按照《基本法》第 4.5.1 条规定“11,未在其它同类型网站以任何ID的名义担任现役管理职务”,楼主已经失去了参选第五届议事员的资格。
值班秘书
2011年9月9日
*****************************************************************************************************************
我在两个月前参选第四届议事员的时候就说过,我要改变FREEOZ低效率,高内耗的制度,建立新的更加完善的制度来帮助FREEOZ摆脱帖子下降的阴影.这无可避免的触动了某些经过这几年大浪淘沙,留下来的"大老板"们.这些"大老板们把FREEOZ当国企,在FREEOZ喝茶看报,吹牛扯皮,没事搞点权力斗争,打压异己的悠闲日子被卡猫这些人打破了.现在有人贴大字报公开要我和MASON辞职,有人投诉弹劾我,无非是我为了完成我当初竞选时的承诺,触动了他们的利益.为了权力斗争,甚至不惜歪曲和违反他们宣称尊重的基本法.
事情发展到现在,卡猫也没有什么好说的,既然他们要重选,先把自己的竞选宣言发布,因为他们个个是玩弄基本法的高手,先趁这轮值ZHT米勒和老顽童被接替,推动议事院重选,再弹劾我,目的是基本法规定被弹劾或禁言的ID一年内不得申请议事员,可见他们的策划有多么周全.可惜,卡猫久经沉浮,对基本法也很熟悉,在他们弹劾投诉我之前先宣布竞选.
在这里卡猫继续重申,承诺依旧不变,无论有多大阻力和压制.当初很多人反对墨尔本版开版,而现在墨尔本版月发帖量在FREEOZ所有版块里排名第三位,卡猫的努力有了回报,卡猫的理念得到了认同.但卡猫不会满足于一个版块的成功,而是整个论坛的成功.所以,如果可以继续担任议事员职位,卡猫将努力实现自己的承诺,自己的理念,自己的目标.彻底解决FREEOZ内斗不断,效率低下的局面,形成新一代的管理模式.对我来说,FREEOZ就是公益性企业,所有给FREEOZ捐款,给FREEOZ捧场的会员就是FREEOZ的衣食父母,就是FREEOZ的所有人和最高权力归属,我绝不允许少数人拿着大家的资源,利用大家授予的权力滥用公权,损公营私!同时坚决反对目前没有条件限制的NGO计划,尤其是NGO附属CLUB的预算费用要挪用论坛本身的!
本次议事院被某些人搞垮,以便他们扶植自己的亲信上台,卡猫和卡猫同阵线的伙伴势必要在目前的基本法框架内和他们斗争,绝不允许他们借由把持议事院来把持整个论坛!如果这次他们得计导致重选,卡猫希望各位关心FREEOZ,热爱FREEOZ的人加入我们,一同建设公有性质的,人气火爆的FREEOZ论坛,而不是重回老路走文革,搞内斗,扣帽子泼脏水.只顾搞幻想中的乌托邦而不顾论坛实际利益,帖子,人气,只想自己把持FREEOZ,不允许他人质疑和反对,不择手段打压异己的伎俩已经被使用多年,导致FREEOZ帖子比09年下降了22%,对于捐助FREEOZ,捧FREEOZ的会员,他们犯下了大错,我们也无地自容.为了恢复FREEOZ的人气,增加发帖量和帖子可读性,我们这些人一直在努力,为了改变目前制度的高内耗,导致众多有才华的人诸如136mydream,JESSIE_HE,嘟嘟宝贝等人离开,我们这些人一直在努力.面对空谈派的炮轰,打压和肆意歪曲,陷人于罪,我们没有退缩,面对那些人钻法律漏洞,不惜以FREEOZ声望和人气为代价的反扑,我们挺身而出.
实干者和空谈者的战争就在眼前,改革制度的成败在此一举.希望各位支持,加入我们,支持我们.还人气于论坛,还公权于会员!
附KALALA第四届议事员竞选宣言:
原帖由 KALALA 于 25-6-2011 00:49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KALALA沉寂三年后复出了.不为别的,就为从04年到现在混FREEOZ七年所建立起来的感情.看到FREEOZ人气低迷,帖子比两年前少了22%,心里很不是滋味.所以先推动了同城版建立,希望FREEOZ能转型为以提供实用信息,经历分享,同城话题,聚会为主的信息型论坛.重新进入内版后,发现管理团队存在很多问题,效率低下,内耗严重.很多有才能有热情的会员离开了内版,甚至离开了FREEOZ,非常惋惜,认为FREEOZ目前的模式已经不适合自身的发展.所以在和马神,嘟嘟,老麦,UB,老顽童,woodheadz,老林,liyuefu,晴天,熊猫阿三等人的联合推动下,在现有框架内提前结束了本届议院任期.重新大选,使这些想建设好FREEOZ的热心会员能掌握话语权,推动变革.
我们的方向是,将版务权完全交给版务组负责.由议院担任监督工作.分清权责范围,各司其职.形成高效率,低内耗的管理团队.我个人的管理思路是将论坛版务的权利完全交给ZHT,版主和计划中的版务委员会,因为他们是实际参与论坛管理的一线工作者,具备论坛管理经验和能力.版务人员有修改FREEOZ除宪法级别外的一切法律法规,不再受议院限制,形成机构臃肿,效率低下而且内耗严重的管理程序.而议院则作为监督机构,由普通网友担任,负责保护宪法极法案,修宪,监督管理团队的违规事项,考核版务人员,以及仲裁管理团队分歧及论坛资金使用情况.保障FREEOZ的民主法制程序,同时又不影响论坛实际版务建设.从而形成高效率,低内耗的新管理理念.
FREEOZ这几年磕磕绊绊的,在竞争对手不断壮大的同时,我们的发帖量和人气却在萎缩,这不是正常现象.随着71新政开始实施,新移民的数量将受到很大影响,FREEOZ的王牌版面签证版将受到巨大冲击,不抓紧建设生活版面,提高内容的实用性和参考性,FREEOZ将流失更多的会员.136mydream走了,jessie走了,虫子走了,很多热心的会员都离开了.因为现有制度造成的繁琐程序,使他们一个个的都离开了我们,这不是我想看到的结果.我将促成新的法案实施,广纳言路,改善FREEOZ现在事难办的状况,减少新方案实施的阻力.同时推动制定法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使ZHT和版务组真正负起责任来,倾听不同意见,协调各方人员以及迅速做出决策.尽可能把管理团队间产生矛盾的可能降到最低.
我希望梦版,J版以及虫子等曾经活跃在FREEOZ的会员能尽弃前嫌,重新回到FREEOZ,重新加入管理团队,继续为FREEOZ和广大会员做出贡献.请你们再给FREEOZ一次机会,再相信我们一次,这次我们真的要改了!
你这句话的根据在哪里?NGO章程和相关的决议都在提案公开版放着。请问哪里有这样的规定?
恰恰相反,目前的NGO计划中,所有的注册费用都来自另外的专项的捐款。
原帖由 KALALA 于 30-8-2011 17:06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同时坚决反对目前没有条件限制的NGO计划,尤其是NGO附属CLUB的预算费用要挪用论坛本身的! 原帖由 青山 于 30-8-2011 17:10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你这句话的根据在哪里?NGO章程和相关的决议都在提案公开版放着。请问哪里有这样的规定?
恰恰相反,目前的NGO计划中,所有的注册费用都来自另外的专项的捐款。
要不要我把NGO主要推动人之一,论坛现任ZHT RAY和WENDY的帖子给你复制出来? 已经报名后重新发布竞选宣言(程序有一点错都能被人抓把柄),本贴作废! 对不起,我能力不够,就不参选了,但我会一直支持你:congra 你为什么不把决议通过的东西拿出来说?组织化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意见。讨论过程中某个人在某个特定问题上的意见,就代表通过的决议么?
如果没有保密规则,我倒是很想把你的一些东西贴出来。
这是提案公开版的组织化工作方案。议事院正式通过的。写得清清楚楚。和你说的完全相反。
六、经费来源和支出
NGO1经费包含:
1. 论坛捐款和广告收入
这部分经费由论坛现有的捐款、未来的捐款和广告收入构成;这部分经费将只用于论坛运作所需(比如服务器租金、域名租金等)。
2. NGO1捐款
这部分经费是为NGO1的成立和运营所独立募捐的经费,这部分经费用于NGO1的行政费用。
原帖由 KALALA 于 30-8-2011 17:13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要不要我把NGO主要推动人之一,论坛现任ZHT RAY和WENDY的帖子给你复制出来? http://freeoz.org/ibbs/thread-941203-1-2.html
链接在这里。你自己看去。 等你们在议事院占多数,还不是想怎么弄就怎么弄?你不是利用基本法的高手吗? 原帖由 KALALA 于 30-8-2011 17:20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等你们在议事院占多数,还不是想怎么弄就怎么弄?你不是利用基本法的高手吗?
议事院是普选出来的,议事院的多数,就代表了freeoz的多数,这就是民主的工作原理了。 你先承认你这个指控是错误的和不存在的了么?
那个公开的提案不是议事员绝对多数通过的么?那时你并没有参与吧?
原帖由 KALALA 于 30-8-2011 17:20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等你们在议事院占多数,还不是想怎么弄就怎么弄?你不是利用基本法的高手吗? 原帖由 青山 于 30-8-2011 17:25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你先承认你这个指控是错误的和不存在的了么?
那个公开的提案不是议事员绝对多数通过的么?那时你并没有参与吧?
什么叫指控是不存在的 ,你自己刚贴完就忘了?
六、经费来源和支出
NGO1经费包含:
1. 论坛捐款和广告收入
这部分经费由论坛现有的捐款、未来的捐款和广告收入构成;这部分经费将只用于论坛运作所需(比如服务器租金、域名租金等)。 原帖由 四香油饼 于 30-8-2011 17:23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议事院是普选出来的,议事院的多数,就代表了freeoz的多数,这就是民主的工作原理了。
议事院连续三届人数不满,几乎当选就入选,怎么保证议事员真正代表论坛用户? 对呀,这里明明白白写着,这部分经费只用于论坛运作。
下边还有。
2. NGO1捐款
这部分经费是为NGO1的成立和运营所独立募捐的经费,这部分经费用于NGO1的行政费用。 这个叫做
原帖由 KALALA 于 30-8-2011 17:06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目前没有条件限制的NGO计划,尤其是NGO附属CLUB的预算费用要挪用论坛本身的!
么? 原帖由 青山 于 30-8-2011 17:30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叫做
么?
论坛还没做满意,就要抽调资源做NGO,青山你胃口太大了! NGO就是保证FreeOZ集体所有,非营利性的本质,不会被少数人通过手段所改变。
资金NGO注册已经明确说明不会从现有的论坛基金中出。人力完全由志愿者们自发提供。谈何抽调资源?
原帖由 KALALA 于 30-8-2011 17:31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论坛还没做满意,就要抽调资源做NGO,青山你胃口太大了! 既然UB将我在报名后新发的参选帖删除,并说明本参选帖有效,那么我就以此贴做为正式参选帖. 原帖由 青山 于 30-8-2011 17:35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NGO就是保证FreeOZ集体所有,非营利性的本质,不会被少数人通过手段所改变。
资金NGO注册已经明确说明不会从现有的论坛基金中出。人力完全由志愿者们自发提供。谈何抽调资源?
你不用在这和我扯嘴皮,我也没功夫和你扯.让大家自己判断. 我本来也不想跟你扯。但是你发出错误的,不但毫无根据,而且是与事实正好相反的指控,我不得不给大家解释清楚。
原帖由 KALALA 于 30-8-2011 17:37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你不用在这和我扯嘴皮,我也没功夫和你扯.让大家自己判断. 原帖由 青山 于 30-8-2011 17:37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我本来也不想跟你扯。但是你发出错误的,不但毫无根据,而且是与事实正好相反的指控,我不得不给大家解释清楚。
全天底下只有你对!只有你青山说的话是真理! 原帖由 KALALA 于 30-8-2011 17:41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全天底下只有你对!只有你青山说的话是真理!
KA猫,其实这种气话没有意义,把道理摆出来,大家说道理就好了。 原帖由 青山 于 30-8-2011 17:37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我本来也不想跟你扯。但是你发出错误的,不但毫无根据,而且是与事实正好相反的指控,我不得不给大家解释清楚。
你别在这里扯了,你不竞选议事员吗,我还等着去炮轰呢。 原帖由 ubuntuhk 于 30-8-2011 17:42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KA猫,其实这种气话没有意义,把道理摆出来,大家说道理就好了。
咋摆啊?把内版的辩论拿出来青山又要告我泄密.自己做的事还不敢拿出来见光让大家看. 原帖由 KALALA 于 30-8-2011 17:29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议事院连续三届人数不满,几乎当选就入选,怎么保证议事员真正代表论坛用户?
那你认为怎么才更能代表多数用户呢? 如果有兴趣,可以看看提案公开版那么多我参与的提案讨论。我到底想要维护什么,我做了什么。谁真谁假,大家自会判断。
原帖由 KALALA 于 30-8-2011 17:41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全天底下只有你对!只有你青山说的话是真理! 原帖由 青山 于 30-8-2011 17:45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有兴趣,可以看看提案公开版那么多我参与的提案讨论。我到底想要维护什么,我做了什么。谁真谁假,大家自会判断。
如果有兴趣,你也可以把你在内版说过的话原封不动在这里再说一遍,你到底维护什么(谁的利益)?做了什么.谁真谁假,大家自会判断. 那个保密规定,是mite提出并坚持的。当初我是坚决反对的。这个也可以见提案公开版。
我真的很想把内版整个公开出来,让大家都看看你说了什么。但是规定就是规定。
原帖由 KALALA 于 30-8-2011 17:43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咋摆啊?把内版的辩论拿出来青山又要告我泄密.自己做的事还不敢拿出来见光让大家看. 原帖由 KALALA 于 30-8-2011 17:43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咋摆啊?把内版的辩论拿出来青山又要告我泄密.自己做的事还不敢拿出来见光让大家看.
你在内版的辩论风格和在这个帖子里没有太大分别,我相信大家应该能够判断得出来是非。
既然你提出了反对的事项:
尤其是NGO附属CLUB的预算费用要挪用论坛本身的!
那你就应该和青山一样,将之前议事院表决通过的NGO章程里面支持你论点的条文摘抄出来。NGO1的条文在提案公开版已经公布了,这不属于泄密:
http://www.freeoz.org/ibbs/thread-950076-1-2.html 原帖由 青山 于 30-8-2011 17:47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那个保密规定,是mite提出并坚持的。当初我是坚决反对的。这个也可以见提案公开版。
我真的很想把内版整个公开出来,让大家都看看你说了什么。但是规定就是规定。
别往老麦身上扯.对,规定就是规定,因为内版不对外公开,你就有恃无恐了.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