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tfish_cc 发表于 27-7-2011 21:28:17

yanrong.cao改名字...

以下纯属探讨...

反正我觉得所谓混淆ID一说,挺牵强的...

先不说yanrong.cao这个ID合理不合理...
-------------------------
现实生活中,叫同样名字的人很多,也没见有多大混淆...更没见过因为所谓为了避免混淆,而强迫改名字的事情。
比如注册域名。苹果注册apple.com,没听说别人就不能注册app1e.com(数字1)。。。
工商银行注册icbc.com.cn,没听说别人就不能注册1cbc.com.cn。。。

再说yanrong.cao这个ID...
-------------------------
这个就更加牵强一些了。
首先,yanrong.cao和astina这个ID完全不相干。
其次,的确,astina可能生活中的确叫yanrong.cao。那么,是否是说,只要任何新ID只要和已有会员的真实名字(十几万人)相似,就得必须改ID呢?。。。。



的确,yanrong.cao这个ID的确有故意误导别人之嫌。好吧,就算他要误导,能有多大的影响呢?不就是玩玩而已么?为什么要害怕呢?

也许,的确,版主、ZHT有“权利”去强制yanrong.cao改ID。

我只是感慨,freeoz为什么不能有更宽容的胸怀?

毕竟,yanrong.cao没有去谩骂、侮辱任何人。相反,那些真正到处脏话、骂人的ID却没人管。

在我看来,执法,不应该是基于这个ID叫什么,基于这个ID是什么职位,而更应该是基于这个ID做了什么,基于这个ID的行为。

ubuntuhk 发表于 27-7-2011 21:41:46


先不说yanrong.cao这个ID合理不合理...
-------------------------
现实生活中,叫同样名字的人很多,也没见有多大混淆...更没见过因为所谓为了避免混淆,而强迫改名字的事情。
比如注册域名。苹果注册apple.com,没听说别人就不能注册app1e.com(数字1)。。。
工商银行注册icbc.com.cn,没听说别人就不能注册1cbc.com.cn。。。

这一点不做更多回应,目前我们的ID管理规则如此,大家如果觉得不合理可以提议修改。


再说yanrong.cao这个ID...
-------------------------
这个就更加牵强一些了。
首先,yanrong.cao和astina这个ID完全不相干。
其次,的确,astina可能生活中的确叫yanrong.cao。那么,是否是说,只要任何新ID只要和已有会员的真实名字(十几万人)相似,就得必须改ID呢?。。。。

的确,yanrong.cao这个ID的确有故意误导别人之嫌。好吧,就算他要误导,能有多大的影响呢?不就是玩玩而已么?为什么要害怕呢?

也许,的确,版主、ZHT有“权利”去强制yanrong.cao改ID。

我只是感慨,freeoz为什么不能有更宽容的胸怀?

毕竟,yanrong.cao没有去谩骂、侮辱任何人。相反,那些真正到处脏话、骂人的ID却没人管。

在我看来,执法,不应该是基于这个ID叫什么,基于这个ID是什么职位,而更应该是基于这个ID做了什么,基于这个ID的行为。


ZHT和管理团队判定了这个ID有意混淆已有的id,我们依据规则要求其该ID而已,并非没有依据地处理,我相信这无关宽容或其它事情。

至于有骂人的ID,欢迎大家报告(点击帖子右下角的“报告”)。

fatfish_cc 发表于 27-7-2011 21:55:58

回复 #2 ubuntuhk 的帖子

UB是我很敬佩的freeoz管理层之一,虽然我个人对强制yanrong.cao改ID并不赞同。

仅仅是感慨一下而已,没啥 :loveliness: :loveliness:

ubuntuhk 发表于 27-7-2011 22:10:46

回复 #3 fatfish_cc 的帖子

谢谢你的支持。

我个人也希望FreeOZ的管理应该尽量公开透明,经受得住大家监督质疑的,不过人非完人,所以有些管理操作可能也会有瑕疵纰漏,欢迎大家批评。

Microhard 发表于 27-7-2011 22:23:54

我认为需要被“侵犯”的ID自己投诉才是正规的途径。

注:本人非管理人员,纯网友观点。

mite 发表于 27-7-2011 23:31:32

有投诉
电话+邮件

chubbycat 发表于 28-7-2011 04:54:22

原帖由 mite 于 27-7-2011 22:31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有投诉
电话+邮件

Can the email/PM be posted here? :o

mite 发表于 28-7-2011 11:08:17

ASK UB; HE IS THE RECIPIENT

yanrong.cao 发表于 28-7-2011 12:19:04

对不起U版,实在是忍不住要说,根据处理原则

4. ID争议处理原则
由于会员众多,ID命名经常有近似情况,容易发生争议,由于情况复杂,每次争议都需根据情况由FreeOZ的版主和ZHT团队商议后灵活处理,特制定原则如下:
(1)ID争议要求管理人员处理的,必须由本人在家园建设版发帖投诉
(2)管理人员接到投诉如查实类似ID确实有恶意行为或会造成管理混乱,则必须介入处理,否则以争议双方自行商议为主
(3)处理争议时应适当向注册时间长、积分高、精华帖熟多的“资深ID”进行政策倾斜


另外,我报告骂人的帖子,你那句“话糙理不糙”让我很失望,他那些就是在骂街,哪有什么理?

U版,我不想争论,实在是忍不住看到这个,我敬重你的为人,你说用人格担保astina的投诉,好,我信你,换个人我也不会信的。

原帖由 ubuntuhk 于 27-7-2011 20:41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一点不做更多回应,目前我们的ID管理规则如此,大家如果觉得不合理可以提议修改。



ZHT和管理团队判定了这个ID有意混淆已有的id,我们依据规则要求其该ID而已,并非没有依据地处理,我相信这无关宽容或其它 ...

阿贞 发表于 28-7-2011 14:05:10

Microhard 发表于 28-7-2011 21:13:22

原帖由 mite 于 27-7-2011 22:31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有投诉
电话+邮件
也就是说以后任何人"电话+邮件"方式的投诉就算有效了?

mite 发表于 29-7-2011 00:48:25

好像无效

chubbycat 发表于 29-7-2011 07:56:47

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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